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京城一哥/作者:赵凝』 『状态:已完结』 『内容简介: 我们这样一个年代,总有许多诱惑,无论物质,还是情感。林适一游戏于各色女性中间,万花丛中过,却总也不能片叶不沾身。或真或假的感情,那些女人都在他的心中留下了多多少少的痕迹。妻子,情人,朋友,知己,怎样的女子,又将有怎样的抉择?林适一是很新潮的。他穿风衣,还写诗,有一个经常挂在嘴边的美国舅舅,所以在同学眼里,他差不多就是半个美国人了。那时候,来自异国的一切,对年轻学生来说都有吸引力。舅舅第一次回国,就给他带回这盘魔术录像带。舅舅说,他是当地魔术家协会的,虽说是个民间组织,但在业内还是颇有影响力的。   赵凝作品集』 ------章节内容开始------- 正文   内容还在处理中,请稍后重第一章魔术   1   黑色巫师把女孩变没的魔术,林适一已经看过许多遍了。那是一盘来自外国的录像带,准确地说是来自美国。国门刚刚开放,林适一十分幸运地成为高考恢复后的第二批正规大学生。   林适一是很新潮的。他穿风衣,还写诗,有一个经常挂在嘴边的美国舅舅,所以在同学眼里,他差不多就是半个美国人了。那时候,来自异国的一切,对年轻学生来说都有吸引力。舅舅第一次回国,就给他带回这盘魔术录像带。舅舅说,他是当地魔术家协会的,虽说是个民间组织,但在业内还是颇有影响力的。   林适一眼睛亮亮地看着身材高大、有点酒糟鼻的舅舅,觉得舅舅真是个令人佩服的男子。他说话,甚至吹牛都显得那么有吸引力,就连他酒糟鼻的外貌,林适一都觉得不那么难看。林适一常跟同宿舍男生用开玩笑的口吻说:“酒糟鼻要看长谁身上了,长在我舅身上就不难看,甚至还可以说是特点呢。”   他们宿舍的另外两个男生就一起哄他:“噢!崇洋媚外迷噢!给他一大哄噢!”   林适一似笑非笑地申辩:“不是……你们两个小子嫉妒是怎么着?有本事你们也变出个美国舅舅呀!”   对女人特别向往的黄大卫,一想到美国,立刻就会想到美国那本名叫《花花公子》的杂志。他问林适一见过没有,林适一看都不看他一眼,微微地摇了摇头,说:“俗!”   黄大卫不知林适一所说的“俗”到底是指什么,是指他的想法特别俗呢,还是指《花花公子》俗?他想问问林适一,可想想还是算了。因为知道自己是争不过林适一的。林适一的嘴是全中文系有名的,号称“名嘴”。他能把死人说活了,能把女生说哭了,能把老师说得频频点头,反正他想干什么,他都能用嘴去办。   顾凯歌手里拿着一把花花绿绿的电子表回到宿舍,一进门就说:“广州刚到的货,这批货是日本原装的,怎么样,你们哥儿俩一人来一块儿?”   林适一因为有美国舅舅的缘故,所以总是装出对外国货不稀奇的样子。其实在八十年代初期,所有人对外国货都有好感,日本冰箱、日本电视就是在那个年代大举进攻中国的。那个时候,单开门的日本三洋冰箱最抢手,只有有路子的人才能买得到。   日本表也很时髦的。那些简陋的、广州来的手表水货,样子漂亮,质量却差到可以,但质量是以后的事,样子是眼前的事。那时候常有北方人过去把那些表贩运回来,加一点儿价再卖给别人,从中赚点小钱。顾凯歌就是其中的一个,他自诩“天生就是做生意的头脑”,从大学一年级就开始做生意,把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推销给同学,有电发梳、计算器、爆炸糖、电热毯、方便面等等,五花八门,让人看着都眼晕。到了大学三年级,他俨然已经是同学中的“大款”了。他有个外号叫“顾大款”,是林适一给他起的。他倒也从不谦虚,生活中也以“大款”自居,偶尔请宿舍里的同学一起喝喝二锅头,要上盘儿拍黄瓜、老虎菜之类当下酒菜。   2   顾凯歌的生意就在宿舍里开张了。其实同宿舍的同学都很讨厌他,因为一进货,宿舍里就跟走马灯似的,要想安静下来看一会儿书,比登上月球还难。好在顾凯歌招来的那些“顾客”有男也有女,有不少低年级的漂亮女孩也来看“货”。这样一来,林适一和黄大卫对顾凯歌的“投机倒把”行为给予了适当的肯定,他们三人在宿舍形成了一个“黄金铁三角”,那么另外两个人只好“少数服从多数”了。   命运这东西有时让人不得不相信“人不一定能胜天”,我们国家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跟天较劲是没什么好处的。砍树造田吧,粮食是多了,土地大面积沙化,几十年之后又得“退耕还林”;到处都盖上工厂吧,当时以为是欣欣向荣的景象,几十年之后发现城市污染严重,又不得不把一些不必要的工厂拆除。   当然,身处八十年代初的林适一他们,可想不了那么多,看不了那么远,满心都是眼前的事儿。都大学三年级了,他们还没从考上大学的狂喜中脱离出来,一天到晚乐颠乐颠的,以为自己是被上帝选中的人,板上钉钉的时代宠儿。   命运马上就要现身了,它很快就要安排“宠儿甲”和“宠儿乙”见面了。谁也没料到,一向口味颇高的林适一,竟是宿舍里第一个恋爱的。那块放在桌子上的紫色电子手表在正午的阳光下闪着奇异光亮,谁也想不到,两天后它将被戴在一个漂亮女孩的手腕上。   这是一个很平常的中午,一个女孩正走在去饭堂的路上。她穿着一条白色悬垂感很好的喇叭裤和一件带荷叶边的“柔姿纱”红衬衫。这一身装扮是当时女大学生最流行的打扮,但由于这个女孩身材比例很好,穿起来有一种很飘逸的味道。   女孩手里拎着个饭兜儿,里面装着叮当做响的铝饭盒。由于她走路的姿势特别漂亮,那叮当做响的声音像是给她的伴奏,让她走在叮当的节奏里。女孩和平时一样,打了半份米饭和两个炒菜。她把饭盒盖上盖,稳稳地拿在手里,正转身要走的时候,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   “蜜雪儿!”   女孩的父亲是个古怪的艺术家,他给老大、老二两个女儿都起了相当洋的名字,一个叫做“蜜雪儿”,另一个叫“薇薇安”。她们都不姓父亲的姓,也不姓母亲的,这让旁人觉得很不能理解。但随着两个女孩子一天天的长大,邻居们似乎明白了古怪艺术家的高明之处,因为叫了两个洋名的女孩个个出落得气质脱俗,人长得就是比那些叫“小红”、“小梅”之类名字的女孩要有气质。因此,在蜜雪儿他们家住的楼里,后来也有父亲偷偷给女儿改名的,把“李爱梅”改成了“李眉”,把“张小红”张成了“张含嫣”。蜜雪儿虽然嘴上不说什么,但心里却笑他们俗气。   蜜雪儿手里拿着饭盒转过身,她在人群中寻找叫她的那个人,却没有找到。饭堂里人头攒动,刚才蜜雪儿进来的时候,这里还没什么人,买饭的一会儿工夫,人潮不知从什么地方涌进来,争先恐后地朝着卖饭的窗口涌去。   “蜜雪儿!”又有人叫她的名字。   这次她看清楚了,原来是和她在学校艺术团一块排过节目的高年级女生——方琪。   方琪穿着白衬衫黑裤子,用现在流行的话说叫“中性打扮”。她从人群中走出来,亲热地拉着蜜雪儿的手说:“哎,叫你半天了,你都听不见,我找你有事儿呢!”   说着,方琪就一扬手腕,从袖子底下露出一块表来。那是一款色彩鲜艳的蓝色电子表,是她刚刚从顾凯歌那里买来的。在方琪迫不及待地向蜜雪儿展示她的新手表的那一刻,命运的指针已经把蜜雪儿指向了某个方向。   快熄灯的时候,男生宿舍来了一个女孩,她是来看新潮电子表的。但屋子里的其他人都在看她,因为她长得实在太漂亮了。入夜,虽然女孩已经走了,但是宿舍里却留下一股馨香。林适一他们在床上翻来覆去地难以入眠,但谁也不开口说话,心里面都想着刚才来买手表的那个女孩。她的带荷叶边的红衬衫在他们眼前飘过来,又飘过去,旗帜一般地让宿舍里几个男孩的心随之摇荡。到了后半夜,林适一下床去了一趟厕所。在厕所微暗的光线下小便的时候,他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他要追求那个女孩。心思定了,一切变得顺畅起来,林适一小便完回到床上,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3   “林适一你帮她挑吧!他舅舅在美国,他最有眼光了。”   401男生宿舍的人看起来都很活跃,林适一帮她选中的是一块紫色的手表。那天晚上蜜雪儿回到女生宿舍,她躺在床上反复回想着刚刚发生的一切,特别是“他舅舅在美国”那几个字就像红烙铁刻字一般,烙进她心里。她躺在床上反反复复地看着那块表,心里萌生了一个念头:那个叫林适一的男生不错呀!   蜜雪儿不知是“舅舅在美国”这个信息吸引了她,还是别的什么,总之她觉得林适一是不错的。然后她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醒来,她看着自己手腕上戴着的那块紫色手表感到惊异,那好像是梦的遗留物,早晨醒来就该随着梦的消失烟消云散的。但是它却没有消失,反而牢牢地戴在她的手腕上,就像一只漂亮的紫色镣铐,把她青春最华丽的一段牢牢铐住。   这时候,有个女生急急忙忙地跑进宿舍,气喘吁吁地对蜜雪儿说:“楼下好像有个人等你。”   “等我?不可能吧?”   因为蜜雪儿没有男朋友,星期天一大早是不可能有人站在楼下等她的。她这才发现宿舍里的人都已经走空了,才大学一年级就都一个个有了男朋友。蜜雪儿心里有些看不起她们。   蜜雪儿的床铺,在靠窗那张床的上铺。她微微欠起身子,一只手撩起窗帘往下看,她看到电影中常常出现的情景:一个男人很虔诚地站在楼下,一动不动。蜜雪儿有些无法辨认他是哪一位,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就是来找她的人。   她以最快的速度下床、梳头、洗漱,然后穿上衣服“噔噔”地跑下楼。   “谁让你在这儿等我的?”   “你怎么知道我在等你?”   林适一笑了笑,两手插在口袋里,样子又帅又有点无赖。   “刚才我们宿舍有个女孩跑上来告诉我,说你在等我。”   “她是她,我是我。她又不是我什么人,她怎么知道我想什么?再说了……”   “少臭美吧你!林适一,你是不是以为全世界的女人都想成为你什么人呀?”   “想……倒是没那么想过,不过,有一个人,我倒想让她成我什么人,就不知道她愿意不愿意。”   “不愿意。”   “说不愿意就是愿意。”   “你的逻辑学学得好烂啊。”   “你也不怎么样!我还没说那个人是谁,你自己倒先认了。”   他俩站在树下,你一句我一句地贫了半个多小时。最后看到有女孩子一群一群呼啦啦地从楼上下来了,这才想起已经是吃午饭的时间了。林适一问蜜雪儿,想不想跟他一起吃午饭?   蜜雪儿说:“你的午饭和我午饭还不是一样的。”   林适一说:“想一样就是一样,不想一样就不一样。”   两个人默契地交换了一个眼神儿,然后一起往校门方向走去。   学校门口斜对面,有一家新开张的酒家,名叫“太阳花酒家”。酒家虽是新开张的,但名字却起得颇为乡土,让人猛地一听还以为是“大跃进”时起的名呢。这也许是因为学校的地理位置偏于郊区的缘故吧。   他俩是全店唯一的客人。服务员们全都背着手两眼直勾勾地看着他们,大概是见世面少的缘故,服务员们傻傻地站在那里不知做什么才好。林适一看出这家馆子的服务员都是刚招来的新手,于是嗓门也变得粗了起来,吆五喝六的,一副在社会上已经见过很多世面的男人模样。   “墨鱼炒韭菜有没有?”   “没有。”   “那鱼香茄子呢?鱼香茄子总该有了吧?”   “没有。”   林适一一边挠着后脑勺,一边颇为夸张地说:“哎,今天我就不信了,那鱼香肉丝总该有了吧?”   服务员终于点了点头。等服务员走了之后,林适一用颇为调侃的语调说:“天哪,要两道菜简直比求婚还难!”   蜜雪儿看了他一眼,笑道:“你又没求过婚,你怎么知道求婚是一件很难的事?”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说着他两只眼睛笑盈盈地盯着蜜雪儿,仿佛她是一块冰激凌,他要用热辣辣的眼神把她融化掉似的。   “讨厌!你们这些男生就会瞎贫!”   “什么叫瞎贫呀!这叫做语言生动!”   菜呼呼啦啦地上来了,烧得不错,红是红,白是白,让人看着就有食欲。两人一起慢慢地吃着饭,聊着天,看着窗外车辆无声无息地开过。   忽然间世界变得安静起来。   他们同时都在想,刚才怎么那么多话呢?   刚才聊过什么,现在却一句也想不起来。   4   受黑色巫师把女孩变没的魔术的影响,林适一非常有兴趣参加校艺术团的活动。林适一以前对“一帮女的又劈叉又练功”的活动一点兴趣没有,他们“三剑客”除了绑在一起聊天和说怪话,就是互相把笔记借来抄抄,要不就玩玩顾凯歌从广州倒来的电子表。   自从林适一跟蜜雪儿好了以后,黄大卫和顾凯歌都有些坐不住了。每次林适一上艺术团找蜜雪儿,黄大卫就像小尾巴似的跟着。后来,顾凯歌也说下次他也上艺术团看看,顺便推销他的电子表。   “还说你的电子表呢,快别丢人了!我们雪儿那块表才戴了几天就坏了。”   “那只能说她没挑好。”顾凯歌盘腿坐在下铺,一边盘点货物,一边老三老四地说,“我看呀,你那个小姑娘眼光不怎么样。”   “眼光不怎么样?”   “是呀!你看她找谁做男朋友不行,找你这么个贫嘴滑舌的林适一做男朋友,眼光不怎么样呀!”   听了顾凯歌的话,林适一生起气来,用脚踢着地上的一个绿色方便面袋说:“你小子什么意思呀?是不是想跟我玩竞争?”   顾凯歌把刚刚整好的厚厚一叠十元一张的票子往床头柜上那么一墩,说:“你小子还真别得意,我要是一出手,你立马没戏!”   “你敢!”   这时,黄大卫从上铺跳下来,催促林适一赶快走。   黄大卫理着小平头,穿一件黄夹克,中等个儿,戴一副白塑料边眼镜。八十年代的眼镜都有着夸张的大方框,那让人感觉那不是眼镜,而是防风罩。   “快走!快走!去艺术团参观参观!”   黄大卫对着桌上的一面小镜子呲了呲牙,又顺手抄起桌上也不知是谁的一把梳子,在头上象征性地梳了梳,然后梳子一丢说了声“走”。   校艺术团通常在体育馆排练。二个男生骑着自行车飞快地骑向体育馆,看道路两旁的树木迅速地从两边闪过,一路上他们的心情也开心得没法说。   青春就是没有理由也可以快乐或者忧伤的年龄,但是以后随着年岁的增长,人就像一把慢慢变钝的刀子,不再那么敏感了。   他们沿着湖边一条蜿蜒的路飞速骑行。湖里的荷花快要开了,湖中绿茵茵的一片,那阔大的荷叶几乎遮蔽了半个湖面,让人看不清湖水的颜色。湖边那条路有一段是下坡路,两个年轻人不约而同地撒了把,两只手水平地伸在空中,感觉就像飞起来一样。   体育馆的大窗子离很远就可以看见,是那种竖着的法式大窗,外面爬满了暗绿色的常青藤。林适一和黄大卫把车子停在体育馆门口后,就兴冲冲地去看女生排节目,可真到了那里还有点不好意思。   他俩趴在玻璃窗上,听见里面传来《在希望的田野上》的歌声。从玻璃窗看进去,几个女孩排得整整齐齐,跟着一个年龄稍大一些的高年级女生在排舞。蜜雪儿就在那些女孩里,小脸绷得紧紧的,几分紧张,几分严肃。   林适一和黄大卫趴在窗子上看得正起劲儿,忽然有人从背后推了他们一把:“你们是哪儿的?”   他俩回头一看,是刚才站在队前领舞的那个高年级女生。他俩笑着说:“我们……我们来看看的。”那个高年级女生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俩,正要说什么,一个清亮的嗓音响起:“林适一,你们怎么来了?”   蜜雪儿对那高年级的女生大大方方地介绍说:“这是林适一——我朋友。”她又转身介绍那个高年级的高个儿女生,“这是方琪,她刚才看见你们鬼鬼祟祟的,还以为你们是坏人呢。”   方琪紧绷的脸松了下来,有了点儿笑模样。她说:“既然是你的朋友,那就进来坐吧!”于是林适一和黄大卫就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在了主席台上。   这次到艺术团“探班”的黄大卫算是最有收获的。因为方琪发现黄大卫的嗓子不错,她决定由他来演唱《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离文艺汇演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女生彩排节目的热情很高,男生却没什么文艺人才,他们除了在宿舍吹牛,就是到操场踢球,他们认为唱歌跳舞那是女孩子的事,与他们大老爷们儿无关。   现在不知从什么地儿蹦出个黄大卫,虽然从外表看一点也看不出他有什么艺术细胞,但是他手拿麦克风开口那么一唱,简直是艳惊四座。   “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有我可爱的故乡……”   听到他歌声的女孩子们,都以为那声音是从收音机里传出来的,太标准、太漂亮了!方琪当场就决定要把黄大卫这个艺术人才挖到艺术团来。黄大卫也觉得被人“挖”是一种幸福,因此他觉得自己一下子就喜欢上那个高年级的高个子女生了。   林适一把蜜雪儿带回家,给她放那盘录像带——黑色巫师把女孩变没的录像带。林适一已经看过许多遍了,他想在联欢会上表演这个节目。他对蜜雪儿说他舅舅在美国是一个魔术师,舅舅多少给了他一些指点,他会把那个节目演好的。   “国内绝对没有第二个人会演这个节目。”林适一说。   林适一和蜜雪儿并排骑着自行车,一边走一边说。蜜雪儿朝他笑了笑,她无意中看到林适一的侧脸,那侧脸就像雕塑家用刀子雕出来的线条,那么精致,那么迷人。   她想:这是怎样的一个男人啊!   到林适一家的时候,差不多已经快天黑了。他们走在黑咕隆咚的楼道里,听着“咚咚咚”的脚步回声,心里升起一股凉意。他们仿佛走进了一个深不可测的山洞,里面从来没有人来过,他们是第一个,但似乎进了这个山洞就再也出不来了,更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他们俩硬着头皮往里走,只觉得手心溢出一阵阵的冷汗。林适一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开门,钥匙却掉在了地上,发出“当”的一声巨响,把他俩都吓了一跳。   “你怎么了?”   “我没怎么。”   “你紧张什么呀?”   “我没紧张。”   这时,一个男人手里拎着一捆芹菜“噔噔噔”地走上楼,路过他们身边的时候,有意无意地按亮了灯。他俩顿时僵在那里,好像是做错了什么事似的。借着楼道里微黄的灯光,他俩仔细端详着对方的脸,在对方的眼睛里,他俩同时看到了惊慌。   林适一用钥匙打开门,蜜雪儿跟在后面进了房间。他们都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安全感。林适一转过身轻轻地抱住蜜雪儿,小心翼翼地亲吻她的脸。蜜雪儿也没有躲闪,她微微闭上眼睛,让一切自然而然地发生。   林适一家里没有人。他的父母都上外地度假去了,所以今天晚上就他们两个人在家。他们把沉重的书包从肩上卸下来,然后并排坐到沙发上。   林适一再次搂住蜜雪儿,用一种温柔的眼神看着她。蜜雪儿有些受不了他的目光,想要说句什么,却又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接着推了一下林适一说:“咱们看录像吧!”   林适一把那盘美国人变魔术的录像带放给蜜雪儿看。舞台上的光焰是宝蓝色的,那个魔术师化身为黑色的巫师,他正在给一个女孩催眠。女孩平躺在那里,线条优美。   “真好!”蜜雪儿连声说。她对着屏幕看出了神,就在她对着屏幕出神的时候,有个人也对着她看出了神。   林适一觉得此时此刻蜜雪儿的脸就像玻璃做的苹果一样,透明极了。他忍不住伸出手去摸那个苹果,软软的、凉凉的。蜜雪儿脸上的颜色随着屏幕里流动的画面变幻着,时而是嫩黄色,时而又是粉红色。他的嘴唇不知不觉地就要贴近那个苹果,去闻一闻那苹果上散发出来的夜的芳香。   林适一的手开始在她身上游走,从头发一直摸到后背,隔着薄薄的丝绸衬衫,他摸到了她后背上的两片肩胛骨,她的骨头小小的,捏在手里仿佛能攥出水来。她好像没有穿胸罩,衬衣里面光溜溜的,什么也没有。林适一记得高中的时候,他曾和一个女生抱在一起,那天虽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关系,但他们躲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把彼此的身体摸了个遍。他当时是摸到带子的,女孩胸罩背后横七竖八的东西,很是让他迷惑了一阵。幸好那个女孩比较富有同情心,她三下五除二就帮林适一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带子去掉了。   那是他第一次抚摸女孩的身体,如同进入了仙境一般。他抚摸女孩,女孩也摸他,他们都很投入很陶醉。后来女孩的父母回来了,他们只好草草收场。   林适一考上大学以后,再也没见过那女孩,他甚至记不清那女孩的脸,能够记住的只有那时候手上的感觉。听说那女孩没能考上大学,现在在一家工厂里当工人,过着郁郁寡欢的日子。林适一也想过再去找她,但一想起工厂里那种令人厌烦的环境——机器嗡嗡的吵闹声,还有穿着油污的工作服粗声大气讲话的那些工人——他就脑浆子痛。林适一是最受不了粗俗的,他的神经比一般人要细很多,虽然表面上能言善辩、嘻嘻哈哈,其实这一切无非是想掩盖他敏感多疑的性格。   遇到蜜雪儿之后,林适一知道自己没去找工厂里的女孩是对的。环境变了,谁知道那女孩会变成什么样呢。而现在的躺他怀里的蜜雪儿,才是他真正想要的。   他一颗一颗地解开她衬衫上的纽扣,那些纽扣很像半透明的粉红色糖果,晶莹地闪耀着。他用舌头舔了舔纽扣,发现那些半透明的粉红色纽扣竟然有些甜味。许多年之后,经历过许多女人的林适一,再回想起今天这一幕的时候依然觉得百思不得其解,他再也没有遇到过一个女人连纽扣都是甜的。   从那半透明的玻璃纽扣,到女孩粉红色的乳尖,林适一的手只游走了一秒钟就到达目标。蜜雪儿的身体变成了软软的一团,饱满且有弹性。   录像机里的带子无声无息地转动着。屏幕上早已不是他们要看的那个画面,把女孩变没的那个黑色巫师早就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此时的魔术师是个女的,她衣着性感,正在原地旋转着身体。   林适一把手放进蜜雪儿那片湿润的地带,他的手指无师自通地快速抽动着,然后听到了蜜雪儿由于快乐而发出的呻吟声。听到这种声音,他越发兴奋起来,下身鼓胀得难受,他知道是时候了,着急忙慌地解开皮带,跨到蜜雪儿身上去。   “不要,不要嘛……”   听到蜜雪儿娇喘般声音的时候,他已经进入她的身体。她一开始把腿并得很紧,渐渐地也就放开了,发出轻微的叫床的声音。林适一一言不发,动得很有节奏。他知道在这种时候说话是会分神的,是谁告诉他的?他偏过头稍微想了一下,没想起来,于是就又继续第二章爱你   1   之后,林适一和蜜雪儿成了形影不离的一对儿。他俩成天腻在一起,无论走到哪里都在一起,特别是到饭堂吃饭的时候,有林适一就一定有蜜雪儿。他俩头对头、脸对脸地坐在那里吃东西的样子,给其他同学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林适一所在的那所大学里,一男一女一起到饭堂去吃饭,几乎成为一种恋爱的标志。只要两个人把饭菜票放一块儿,一起打饭打菜,那准是谈恋爱了没错。在林适一他们宿舍,跟林适一和蜜雪儿几乎同一时间谈恋爱的还有另一对男女——黄大卫和方琪。   方琪比黄大卫要大两岁,谁也没想到他俩会好上。但是在黄大卫高歌一曲《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之后,两个人迅速地走到了一起。方琪高高的个子,腿很长,身材有点像舞蹈演员。她是校艺术团的团长,校领导眼中的红人。   这一阵子,男生宿舍里的“三剑客”很少聚在一起了。林适一和黄大卫两个人刚刚恋爱,恨不得不吃不睡也要跟女朋友在一起。倒腾电子表的顾凯歌笑他俩身体亏空得太厉害,说等哪天一定要请他俩吃饭给他们补补身子。顾凯歌说自己还是他俩的媒人呢,要不是他倒腾电子表,林适一也不会遇上漂亮女孩蜜雪儿,黄大卫也不会遇上姐姐情人方琪。   林适一和黄大卫异口同声地说:“那就我们请你呗!”   “哪儿能呢!我是有钱人,什么叫做老板级的人物,怎么能让你们两个小毛孩请我吃饭?还是我来吧,就这样,你俩选个地儿吧。”   林适一和黄大卫再次异口同声地说:“太阳花酒家。”   “你们两个小子,早就算计好宰我了吧?”   “赶紧走吧,要迟到了!”   三个人拿了书,急匆匆地出了宿舍楼往阶梯教室走去。在教室门口,他们遇见蜜雪儿,见她身穿一件雪白的衬衫,皮肤白得几乎透明。三个人看得眼睛都直了,过了两秒钟,顾凯歌咳嗽了两声,和黄大卫一起进了教室,剩下林适一与蜜雪儿四目相对。   一夜没见,两个人彼此都有些想念,但站在人来人往的教室门口,又不便多说什么,只能直直地相互看着。有背着厚重书包的同学从他们俩中间穿过,暂时遮挡了视线,等同学过去,他们的目光又重新接上。   上课的时候,蜜雪儿有些分心。老师慢条斯理地在讲台上讲古汉语,她却不时把眼睛往男生那边瞟。自从那天晚上两人发生了关系,蜜雪儿感觉自己的肉体就像被点燃了似的,胸口热热的,里面似乎总有什么东西在燃烧。他俩都对那盘录像产生了特殊的感情。虽然那只是一盘魔术录像带,但它连带着太多记忆,以至于每次他俩同时看到那盘录像带的时候,都会产生某种冲动,不顾一切地紧紧抱在一起。   他俩在放录像带时荧光屏射出的特殊蓝光里做爱,录像给他俩带来了异域的幻觉。他们两个其实都是出国迷,八十年代初国门还未完全打开,中国人只是通过某些影视剧来了解国外的生活,好莱坞惯用的唯美画面给不少中国人一种错觉:认为只要能“出去”,就是到了天堂,一步蹬天,一切问题都能解决。   他俩在做爱的间隙总是在谈论出国的事。蜜雪儿说他父母是一定要她出国的,要找男朋友的话,爸妈也一定让她找个有希望能出国的。   林适一听到这里立刻就拍着胸脯说:“我呀!你要找的人就是我!我舅舅在美国,我们家说一毕业就把我办出去。我舅舅在华人社团里是很有影响的,他的路子特野,把我办出去也就是一句话的事儿。”   “是吗?”   “是吗?你把后面的那个‘吗’字去掉,就留前面那个‘是’就可以了。”   “你就那么自信?”   “那是,为你我也得自信点儿。雪儿,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   “不知道。”   林适一紧紧地搂住她说:“就这样爱你!”说着,就用力地亲她的脖子,直到把蜜雪儿亲得格格笑出声来为止。   古汉语课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结束了,同学们差不多已经都走了,只有蜜雪儿还坐在那里发呆。林适一走过来说:“喂,你还发什么呆呢?下午艺术团不是要排练吗?”   蜜雪儿这才回过神来,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林适一:“对了,团长还让我问你呢,那个把女孩变没的魔术还能演吗?”   林适一调皮地朝她挤了挤眼睛说:“可能够呛!每次都排练不下去,因为对手要求太高了。”林适一每次让蜜雪儿躺在箱底,自己就无法集中注意力。因为他的思路总往别的地方走,而魔术这东西要求的就是眼疾手快,稍一迟疑就会错过机会。   “你为什么每次总会错过机会?”蜜雪儿埋怨道。   “重要的事我从不错过!”   2   下午林适一来的时候,艺术团的女生正在排节目。女孩们正在排练八人舞蹈《在希望的田野上》,一个模仿农民擦汗的动作由于反反复复地练习把几个女孩累得半死。舞蹈老师设计的是一把汗要分三下擦完,演员的脖子和头要跟着一起动。这个动作确实有些难度,以前练习跳新疆舞的时候,就是要求大家要学会动脖子,蜜雪儿她们马马虎虎地混了过去。这回老师要求很严,要求大家一定要把动脖子的动作学会,这下可把蜜雪儿她们害惨了。   “这是什么鬼舞蹈嘛,难道表现农民擦汗?真可笑!”林适一经常说蜜雪儿她们跳舞的风凉话,“你看人家美国的舞蹈,那才叫美呢!”   “一天到晚美国美国的挂嘴边上,就跟你去过似的!”蜜雪儿嗔怪道。   “别着急嘛,去美国还不是早晚的事儿,就怕你到时候一天到晚闹着要吃中国饭呢!”   蜜雪儿瞪了他一眼说:“臭美!”   然后,在两个人的眼神里互相交换着甜蜜。   蜜雪儿她们正在苦练那个该死的“动脖子”动作的时候,林适一的到来让所有的女孩子趁机放弃了练习,一起哄笑起来:“蜜雪儿,蜜雪儿,你的那一位来啦!”   蜜雪儿一回头,真的看见了林适一。她的脸腾地一下红了。女孩们更像是找到了新的起哄理由,“噢噢”地哄起来。林适一倒是大大方方地把蜜雪儿拉到一边,附在她耳边小声地说:“我舅舅来了,住在北京饭店,他想要见见你呢!”   “可我正在排练呢。”   “都这会儿了,还排练什么?跟团长请个假,赶紧跟我走!”   这时,方琪走过来说:“走吧走吧!要不林适一往这儿一站,我们谁也甭想练了。”蜜雪儿有些不好意思地跟着林适一走了出去。   午后鹅黄色的阳光铺了一地,林适一和蜜雪儿手拉着手走出校门。他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蜜雪儿觉得有些不习惯。在八十年代初,打车还是一种奢侈行为,一般人出门都坐公共汽车或者骑自行车。出租车是一般人不敢轻易坐的,因为太贵。   “你以后要习惯这种生活。”   “习惯哪种生活?浪费吗?”   “这怎么叫浪费,这叫有生活品味!”   林适一舒服地坐在出租车后座上,一只手很自然地搂住蜜雪儿。其实,这也是他头一回打的,但在蜜雪儿面前他必须装出一副经常坐出租车的样子。但他心里还真有些紧张,因为他不知口袋里的钱够不够付车钱。   出租车外面的世界,仿佛跟从前不一样了。街上的霓虹灯一闪一闪的,仿佛梦中的景物。行人变成了一个个细小的影子,那么小,那么快,“唰”地一下就闪过去了。出租车径直开到北京饭店门口,有穿制服的侍者给他们拉开车门。蜜雪儿忽然觉得自己高贵得就像个公主,她走在饭店毛茸茸的地毯上,心想:这才叫人的生活啊!   饭店里到处都是陌生的气味:香水味、洗涤剂的气味、外国人的气味、面包西点甜烘烘的气味。林适一带她乘电梯去高层。在电梯里,他用那样一种爱意蒙蒙的眼神看着蜜雪儿,并伸手摸了她一下。那种感觉太奇妙了,让蜜雪儿感觉浑身上下好像通了电一般。   他们走在寂静的楼道里,感觉很微妙。因为那时的人很少进入高级酒店,走进酒店就像走进了一座与世隔绝的城堡。刚才还在人声喧闹的街上,一脚迈进那道玻璃门,就像迈进了另一个全新的世界。那个世界里没有争吵,没有烦恼,人人嘴角上都挂着微笑,礼貌、谦和、风度优雅,很符合蜜雪儿从小到大的梦想。   红鼻子的舅舅就在门口等他俩。   “哈哈哈!总算来了!你们这两个小鬼。”这是舅舅的开场白。   房间里舒适且漂亮,光线适度。窗帘半开,外面的街景隐约可见。   红鼻子舅舅一见面就夸蜜雪儿长得漂亮。他说:“适一老在电话里说起你,说你多么多么漂亮,我当时还不信呢。”   蜜雪儿有些不好意思地红了脸。   林适一见到舅舅,话匣子“哗啦”一下就打开了。他太想在蜜雪儿面前炫耀这个“美国舅舅”了。因为他心里清楚,她除了看中他人,更看重的是他的“海外关系”。蜜雪儿对出国这件事简直是着了迷,不知是出于家庭压力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反正她满脑子都是“出国”、“出国”。只要能让她出国,似乎做什么她都愿意。   林适一从那盘美国魔术录像带谈起,谈到他们学校的联欢会,又谈到蜜雪儿她们正在排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舞蹈《在希望的田野上》。这一系列他们生活中极为平常的事情,经林适一巧舌如簧地那么一讲,竟变得有声有色起来。   蜜雪儿心想,他真是一个会用嘴变魔术的人啊。   林适一的舅舅也来了兴致。他拉上窗帘打开一盏灯,顺手表演了两个小魔术。其中一个魔术需要蜜雪儿配合一下,他让蜜雪儿站在床后面,就在灯光起伏明灭的空当里,他的手在蜜雪儿隆起的胸脯上捏了一把。   灯亮了,一切又都恢复了正常。   红鼻子舅舅一脸若无其事,好像刚才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就连蜜雪儿本人也有些怀疑,是不是刚才在魔术的氛围里发生了错觉,像舅舅这样的长辈怎么可能动手摸她?蜜雪儿把这件事埋藏在心里,一直没有说出去。她想,说出去对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呢?况且,这又不是林适一的错,就算告诉了他又能怎样?如果他跟红鼻子舅舅闹翻了,那出国的事就等于是泡汤了。现在舅舅这么喜欢他俩,想必出国的事会费心为他俩联系吧。怀着顾全大局的心理,蜜雪儿把这颗微涩的果子独自吞下。   舅舅在北京饭店华丽的餐厅请他俩吃饭。他西装笔挺,出手阔绰,席间他还送给蜜雪儿一百块钱见面礼。在八十年代一百块钱可是个大数目。蜜雪儿用眼睛看着林适一,不知该要还是不该要。   “舅舅给你的,就收下吧!”林适一嘴里一边嚼着大虾一边说,“舅舅不是外人,以后咱们麻烦舅舅的时候还多着呢,是吧,舅舅?”林适一又说。   舅舅一边地给蜜雪儿夹菜,一边说:“雪儿,你太瘦了,多吃一点,多吃一点。”   “谢谢舅舅。”   蜜雪儿一边埋头吃东西,一边对自己说,不要再想刚才那件事了,其实那也没什么,就当是一场误会好了。   3   大约是喝了一点酒的关系,在从北京饭店返回学校的路上,林适一欲望特别强烈,他一直在抚摸坐在出租车后座上的蜜雪儿。蜜雪儿靠在他怀里,望着车窗外奇异的灯光,心想这一切是多么奇妙啊!出租车终于停在了校门口,林适一用微醉口吻对雪儿说:“宝贝儿,帮我把账付了吧,我兜里的钱恐怕不够了。”   蜜雪儿这才想起刚才舅舅给她的一百块钱,赶忙从皮包里拿出两张票子递给司机。   司机收下钱,却说了句让林适一和蜜雪儿都摸不着头脑的话:“你们俩还是学生吧?”   蜜雪儿觉得,司机一定是在后视镜里看到了什么。她有点难为情,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好在天色已晚,黑夜替她掩盖了一切。他俩精神正处于亢奋状态,谁也不愿意回宿舍去睡觉,但又没有什么地方可去,只能在校园里一圈一圈地走着,说着情呀爱呀的,把对方的手都攥出汗来。   后来俩人走到女生宿舍楼后面的那片小树林里。他们都处于激情状态,那种感觉有点不顾一切的味道。林适一让蜜雪儿靠在一颗柔韧的小树上,一把撩起她的裙子把手伸了进去。   “你湿了……”他凑近她的耳朵喃喃地说。   蜜雪儿感觉从四面八方伸来无数只手,在她的胸口和下体间来回穿梭,把她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都摸了个遍。她的四肢已经不听使唤,任由林适一摆布。乳房被他从衣服里面剥出来,两颗圆润的乳房水果似的跃然空中。黑夜中,林适一用嘴唇去追逐她的乳尖,而那乳尖却上下跳动着,无法进入到他的口中。他只好停止了下面手指的动作,像吃糖果似的吸吮着,一口吞了她的乳房。   这一夜,蜜雪儿的乳房被唤醒了。   但是,她在胸口被林适一揉搓的同时,竟然扫兴地想到了他的舅舅。   他们两个开始做爱,小树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声,好像承受不住这份激烈,随时可能断掉似的。他们的爱要死要活,他们的欲望在爬升,高潮即将来临。连黑夜都被他们搅得有了响动,起风了,呜呜的风声在他们耳边响起。他们不管,他们只管应付来自于身体内的风暴,那风暴震荡着他们的全身,让他们欲死欲仙。高潮中蜜雪儿还念念不忘出国,她用微哑的嗓音声嘶力竭地喊出:“你一定要带我出国!可不能忘了啊!”   一个女人在高潮中还喊着“你一定要带我出国!”对林适一的震撼比经历一次地震还要大。若干年后,林适一想起这一幕,他甚至觉得有些悲凉。他不知蜜雪儿是否真的爱过自己,还是因为想出国才跟自己在一起的。   他真的有点搞不懂她,这个女人对他来说自始至终都是一个谜。   4   大规模的学跳交际舞的活动,就在那个春天轰轰烈烈地走进了林适一的生活。林适一是个爱出风头的男子,事事都要抢个先。在跳舞这件事上,林适一是出尽了风头。因为他乐感比较好,“三步”、“四步”用耳朵那么一听,就能听出个所以然来。而那些乐感较差的男生,捋胳膊挽袖子手搭凉棚地侧耳细听,却总是把“四步”听成“三步”,把伦巴听成探戈。按照林适一的话说他们“没有跳舞天分”。   林适一在跳舞这件事上大出风头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有一个别人都没有的好舞伴——蜜雪儿。蜜雪儿说自己在校艺术团混过,有“农民舞”做基础,所以跳起别的舞来自然是小菜一碟。   那段日子,林适一和蜜雪儿差不多成了全校的“舞星”,不论哪个系开舞会都能见到他俩的身影。那时候的人不知为什么全都一窝蜂地喜欢跳舞,也许因为没有太多的娱乐,因此跳舞就成了展示自己的大好机会。男生都穿着那时流行的棒针毛衣,女生则穿着夸张的“八片裙”,人们在红绿灯泡闪动着的饭堂里翩翩起舞,所有人的脸上洋溢着不可思议的幸福。   因为林适一跳舞跳得好,很多女生都爱找他跳舞,结果却惹出麻烦来。有一天,林适一和蜜雪儿刚刚“炫”了一圈“快三”下来,因为舞跳得过于完美,引了个满堂彩。就在这时,有个穿桃红色毛衣的狐狸脸女生一摇一摆地朝着林适一走过来。虽然那女生个子并不算很高,但是在闪耀的灯影里蜜雪儿似乎产生了一种错觉,她觉得有一个巨大无比的影子正朝着她和林适一压过来。   “林适一,你能带我跳一圈‘快四’吗?”   这个女生像是有某种魔力似的,她刚一开口,“快四”的音乐就应声而起。林适一听到熟悉的节奏响起,就有些坐不住了。他开始脚痒,心里在打转,说时迟那时快,他已经牵着那狐狸脸的女生的手,一阵风似的旋上舞场。   蜜雪儿坐在原地没动。   林适一“疯狂”回来,却发现蜜雪儿人已经不见了。   那天他们大吵了一架。   舞会结束后,林适一来到女生宿舍楼下大喊大叫,把所有已经睡着的人都吵醒了。   “蜜雪儿!蜜雪儿!你给我出来!”   “你出来不出来?不出来我可上去了啊!”   “蜜雪儿!蜜雪儿!”   生活老师是一个走路一拐一拐的瘦老太太。她从女生宿舍楼的传达室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一根拐杖。她手中的拐杖一挥就挥到了林适一的腰眼儿上。   她说:“快走!赶快走!”   林适一仍固执地站在原地,依旧大声喊着蜜雪儿的名字。   “你走不走?再不走我叫保安了!”   在瘦老太太对林适一推推搡搡的时候,蜜雪儿的身影在楼门口出现了。她凶巴巴地走过来,在林适一胸口上狠狠地推了一把。   那个狐狸脸女生叫做蓓蓓。在跳舞的过程中很快和林适一混熟了,之后两个人一边跳舞一边有说有笑。这是最让蜜雪儿见不得的。   “不就是一块跳跳舞、聊聊天吗,这有什么呀?”   “跳吧跳吧跳吧!你干脆跟她得了!瞧她长得那样儿,跟个狐狸似的!”   “你这不是说气话嘛!什么狐狸不狐狸的,我压根儿没看清她长什么样儿!”   “连模样都没看清就能好成那样!林适一,你真够可以的!”   “蜜雪儿,我说你这人怎么不讲理啊?”   “谁不讲理了?是你跟人家亲亲我我的,怎么着,还觉得自己有理了是吧?”   之后,他俩因为蓓蓓的事吵了无数次,最后以林适一再也不去舞场跳舞而宣告结束。学校里人都说舞场上少了林适一,就少了一半的风景,一半的热闹。可是没办法,林适一不能为了别人的“风景”、别人的“热闹”而丢了自己的“老婆”。   从舞场上退出后,林适一和蜜雪儿的生活又再次恢复了平静。他们独处的时间比以前多了,却不再吵架。如果宿舍里其他女同学全都出去了,林适一有时候会想办法溜进她们女生宿舍。他们俩把门插上,两人坐在床上亲热。有时候也并不见得非得做爱,他们搂抱在一起或者说说话,或者躺着,没有压力,没有争吵。林适一一边抚摸着蜜雪儿的身体,一边梦游似的喃喃自语:“以前咱们怎么那么傻?”   “怎么傻了?”   “那还用说吗,跳舞呗。”   “跳舞怎么了?你不是跳得挺好的吗?”   “我不是说那个,我是说以前咱俩早点退出江湖多好!躺在床上像现在这样,搂着你、亲着你、抱着你,我觉得好幸福。”   蜜雪儿没说什么,被人搂紧的感觉的确很好。那种感觉不像是在舞场上,一圈一圈地旋转,一切都像一阵风似的,但是从舞场出来被夜风一吹,似乎又就什么都没有了。   他开始脱蜜雪儿的衣服,很缓慢地,一件一件地脱去层层阻隔,直看到她的小红滚边内裤,林适一忽然停了手。   蜜雪儿问:“怎么了?”   “这条内裤我怎么没见过?不过……穿在你身上实在是很好看。”   蜜雪儿羞涩地一笑:“昨天新买的,我知道你肯定喜欢。”   接下来,他们谁也没有说话,很专心地做那件事情。隐约的音乐从不远处传来,林适一听出那是舞场的旋律。   林适一眼前出现了男男女女一起旋转的画面,他似乎看见从前的自己置身其中,不停地转呀转,转呀转,终于“砰”地一声倒下了……   5   红鼻子舅舅在回美国前,单独约蜜雪儿见了一面。电话是直接打到女生宿舍去的,蜜雪儿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这个电话号码的。当有人在楼道里喊蜜雪儿接电话的时候,她正在水房里洗头,热水顺着她的脖子滴滴答答流下,雪白的衬衣被弄湿了一大片,紧紧地贴在身上,隐隐约约地露出粉红的肉色。   蜜雪儿仔细回想电话里的声音。   “我是舅舅啊!”   她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这个“舅舅”到底是谁。后来他说起他住在北京饭店,蜜雪儿想起了那个红鼻子的、曾经摸过她乳房的男人。听到那个声音,蜜雪儿感到浑身很不舒服,但是她就像中了某种魔咒,被那个舅舅的话牵着鼻子走。他在电话里说他快要回国了,有好多礼物要送给蜜雪儿,要蜜雪儿单独去他那里去一趟,并且还说她可以打一部车子到他那里,到时候他给她报销。   蜜雪儿放下电话,心里乱极了。   她知道自己不该单独去见舅舅,况且又是晚上,说不定会出什么事。她越是想说服自己,她的腿就越是不听使唤。她独自一个人往校门口方向走的时候,耳边有一个声音反复出现“出国、出国、出国……”   她很想有人可以出来帮帮她,或者有一只手可以来拦住她。可是什么都没有,这一路上她没有碰到一个人。   就在蜜雪儿打了一辆出租车赶往北京饭店的时候,林适一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涌起,他似乎觉得什么地方有些不对劲儿。于是他一个劲儿地往女生宿舍打电话,可一直没有人接。   他有一种可怕的预感:蜜雪儿不见了。   “蜜雪儿不见了!”   “蜜雪儿不见了!”   林适一逢人便说这句话。他的室友顾凯歌和黄大卫都以为这小子疯了,私下里嘀咕:林适一这小子是不是谈恋爱谈魔怔了,说话颠三倒四的。女朋友一会儿不见人影,就以为世界末日要来了,脸儿刷白刷白的,跟个祥林嫂似的,逢人便说“蜜雪儿不见了”。他俩各自躺在床上,劝都懒得劝他,由他一个人疯去。   林适一像头豹子一样在校园里奔跑。他也不知道他要去哪里,他只知道拼命地往前跑。他听到耳边的树木草叶“刷刷”地向后闪动的风声。他知道自己奔跑的速度极快,他不知道自己竟然能跑得这么快。   他想自己是不是疯了,为什么出现了超能力?为什么出现了幻觉?为什么预感到女朋友会出事?为什么……   他感到头痛欲裂,一个没站稳就倒下去了。   被人发现的时候,他躺在草丛里,衣服凌乱,脸上有被树枝划破的伤痕。他到底怎么了,谁也不知道。他的几个室友七手八脚地把他抬上一辆救护车,送往医院。   末了,黄大卫说了一句挺吓人的话:“林适一该不会是自杀吧第三章秘密   1   蜜雪儿自己对自己说了无数次,那件事一定不能跟任何人说,哪怕是跟自己的父母,哪怕是跟自己的林适一都不能说。因为那件事在蜜雪儿眼里就是一个乱伦事件。“乱伦”两个字想起来都会让她心惊肉跳。   那天,从蜜雪儿坐上出租车那一刻起,她就开始后悔。一路上,她一直想让师傅调转车头往回开,那句话就在嗓子眼儿里,却怎么也说不出来。看着车窗外不断划过的路灯,她想自己是不是疯了,或者是不是为了达到出国的目的,变成了一个不顾一切的人?   她这次单独去见林适一的舅舅,就是为了要一句舅舅一定会帮她办出国的承诺。她之所以绕开林适一一个人去赴约会,就是为了防着林适一一手。因为如果林适一跟她吹了,她这条出国的线索就彻底地断了,但是如果她跟林适一的舅舅直接搭上关系,就不怕林适一将来跟她分手,再找别的女朋友了。但是,她在车上也经历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她觉得自己这样背着林适一去见他舅舅的做法很无耻。   但是无耻就无耻吧,人有的时候不得不无耻。   北京饭店五层的那个房间,门始终是开着的。蜜雪儿走进去的时候,红鼻子舅舅并不在房间里。房间里空空荡荡的,圆椅被搬到房子中央,白窗帘被微风吹动一飘一荡。蜜雪儿走进去的第一感觉就是:她走进了一个魔术盒子。   门无声地打开又合上,红鼻子舅舅神秘地出现在蜜雪儿面前。不知什么原因,她觉得他的身材比平时高了一倍,说话的声音也带着回声。   他说:“雪儿,你来啦、来啦、来啦……”   蜜雪儿恍惚间觉得房间里到处充满了这个男人的声音,他好像无处不在,又好像根本不存在,一切只不过是镜中的幻象。   然后,他坐在椅子上对雪儿进行俩人“心理测试,”预测了她未来的“运程”。蜜雪儿特别问了将来大学毕业后她能不能出国。蜜雪儿睁大眼睛望着面前这个红鼻子男人,仿佛他手中拿着一个开关,只要那么轻轻一按,蜜雪儿的命运从此就会改变。   “出国的事有一点点障碍,但要看如何破解了。”   红鼻子舅舅用一支能发出蓝色光束的手电照蜜雪儿的手心,随即把她往怀里一拉,蜜雪儿就结结实实地坐在他的大腿上。舅舅关掉手电筒,光线变得非常的幽暗,他用两根指一下下地按在蜜雪儿的胳膊上。蜜雪儿感到一阵麻酥,她一动也不敢动,整个人好像被定住一样。她的头也觉得越来越沉,不知道是不是中了魔术师的催眠术。   雪儿觉得有一只手开始抚摸她,隔着衣服,上上下下,仔细地摸索着,像是在寻找一件丢失已久的宝物。她努力想要睁开眼睛,可眼睛好像被胶水粘住了,怎么睁也睁不开。舅舅的一只手撩起她的衣服,另一只手硬塞进她的衣服里面。她被舅舅抱着,被舅舅摸着乳房,身体沉甸甸地动弹不得。她的意识是清醒的,身体却不能动。就在舅舅那只手慢慢拉开她牛仔裤拉链准备放进去的时候,蜜雪儿用力捂住她的小红内裤,拼死不让他放进去……   蜜雪儿醒来的时候,看到舅舅的红鼻子停留在距离自己很近的地方,再看自己的身体,衣服穿得好好的。她和衣平躺在床上,没有被人动过的痕迹。   “你刚才睡着了,我看你没醒,就把你抱到床上去了。”   舅舅指着床上的一个包对蜜雪儿说:“喏!里面的东西全都是送给你的,我就要回美国去了,希望我走了以后,你会偶尔想起我!我在外面闯荡了大半生,还是一个老光棍,人啊……”他后面的话,像是收音机的旋钮被调小了,一点点地收回去,然后寂静下来,什么声音也没有了。   这一次奇特的经历让蜜雪儿长大了许多,她知道有些事是要被埋在心里的,无论如何也不能说出来。等她离开那个房间,她才忽然想起该说的“正经话”一句也没说。   蜜雪儿回到学校以后,才知道林适一已经被送到医院了。她刚下出租车,就又和她的朋友方琪急急急忙忙地打了另一辆出租车去了医院。在车里,方琪简单和蜜雪儿说了一下林适一发病的经过,当说到“林适一被发现的时候,躺在草丛里,脸上还有树枝划破的伤痕”的时候,蜜雪儿哭了,眼泪抑制不住地涌出来,整个人哭得稀里哗啦。方琪手足无措地不知道该怎么劝她才好。   方琪说:“有人怀疑林适一是想要自杀,所以才会去那个没人的地方。我说你们两个是怎么了?吵架了?闹别扭了?还是你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了?”   “我没有!”蜜雪儿用声嘶力竭地冲方琪吼道。   方琪伸手摸了摸雪儿的额头说:“你没病吧?”   “你才病了呢!”   两个女生急急忙忙地赶往林适一住的病房。   当蜜雪儿看到胳膊上挂着吊针的林适一的时候,眼泪再次止不住地夺眶而出,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就只是哭。   林适一慢慢地睁开眼睛,他看到了站在床前的蜜雪儿,脸上慢慢绽放出一抹安心的微笑。蜜雪儿刚想跟他说话,可是他的眼睛很快又闭上了。雪儿在医院里守了他一夜。第二天天亮的时候,林适一完全清醒了,面色也红润了许多,他看到蜜雪儿的第一个句话却是:“走吧,我们回家。”   “可是,我们还没有家啊。”   “没有吗……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咱们已经结婚了,有一个特漂亮的家,客厅好大好大,茶几上放着白色的百合花。”   蜜雪儿弯下身,把脸贴在林适一脸上,一滴泪水从她眼角慢慢流淌出来,顺着她脸颊滑落到林适一苍白的面上。   2   林适一的面颊逐渐红润起来是在他大学毕业被分到报社当记者之后。八十年代中期,记者被称为“无冕之王”,当了记者的林适一也被同学们尊称为“一哥”。他的同班同学顾凯歌和他被分在同一间报社,那是京城的一家大报社——《首都新青年报》。报社新分来的两个大学生被人们开玩笑“一哥”、“凯歌”地叫着,好不亲切。   从长相而论,一哥比凯歌更招人喜欢。一哥一米八二的大高个儿,宽肩阔背,背着一个大大的记者包,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人还没到,爽朗的笑声就先在楼道里“哈哈”回荡起来。只要他在楼道里一笑,办公室里的人会知道一哥来了。   凯歌的脸是一张“马脸”,小眼睛,戴着一副深色塑料框的眼镜,油腻腻的长头发好像从来不洗似的打着绺。弯曲的头发趴在他略微有些驼的后背上,就像许多不听话的小手,在他背上抓呀抓。到底想要抓到些什么呢?报社的人都说:“那还用说吗?抓钱呗!”   凯歌在学校时就卖电子表,是校内外闻名的“倒爷”。他现在被分到报社当记者,表面上跑新闻、做采访,其实他不怎么乐意做这份工作,因为办公司做生意才是他的真正梦想。   与凯歌的情况正好相反,林适一在报社里,就像把一条大鱼放进湖水里一样,如鱼得水。他相貌堂堂,无论走到哪儿都是一条汉子,“哈哈”一笑,透着一股江湖味道。报社里的男人女人都喜欢他,“一哥”、“一哥”地叫着,跟他开着各种各样的玩笑,更有年轻女孩子暗恋他,想跟他交朋友做恋人。   在新的工作环境里,虽然有不少人明里暗里追求林适一,但他似乎还是可以把持住自己的,对蜜雪儿的感情还像在学校的时候一样好。蜜雪儿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文史档案馆工作,工作虽然轻松,但却没什么意思。既没有出人头地的机会,又不热闹好玩,每天被埋在一堆报纸堆里,让她觉得很压抑。   林适一却觉得,女朋友的工作挺不错的,工作既安静又可以在将来照顾家。至于说挣钱多少嘛,林适一就更不在乎了。他在报社当记者,挣的钱在当时算多的,而且他每天跑跑颠颠,大会小会到处“赶会”,哪个会都会签个到然后给一只牛皮纸信封,里面装有三百五百元不等的车马费,三百五百在当时可是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而他一天就挣回来了,高兴之余也经常向蜜雪儿邀宠。   “雪儿,你老公我能干吧?”   “什么老公、老公的,人家还没嫁给你呢!”   “怎么着,不想嫁是吧?我们报社里追我的人少说也有一个加强排吧,到时候我要是被人抢走了,你可别后悔啊!”   “臭美吧你!”   雪儿嘴上虽然这样说,可还是忍不住亲了林适一的脸一下。现在,她也跟着大家管林适一叫“一哥”了,林适一也喜欢她这样叫。虽然他只比雪儿大两个月,但两个月也是哥啊!   那段时间他们的感情很好,刚刚从学生变成社会人的他们觉得一切都很新鲜。蜜雪儿的出国梦虽然还在做,但暂时被新生活的乐趣压下去,因为新生活带给他们的新鲜刺激简直太大了。   这天下午,黄大卫分别给每个老同学都打了电话,说晚上杂志社请客,请大家“拉家带口务必出席”。他说“拉家带口”的意思大家都明白,就是必须带上女朋友。林适一接到电话后就给雪儿打电话,雪儿却说她不能参加,因为晚上单位里要值班。他说不去不行,结果两个人在电话里嗯嗯呀呀了一翻,就挂断了。   黄大卫大学毕业被分配到《文学中国》杂志社工作。那时文学在中国还很热,大卫所在的杂志社又是名刊,自然是吃香喝辣样样通,经常包一桌饭菜请朋友去吃吃喝喝,要不就组个团到全国各地去游山玩水。有人说大卫之所以能得到这样一份既风光又体面的工作,完全是靠了家里的关系。不过他对同学都很照应,他们几个老同学关系还像从前一样好。方琪比大卫早一年参加工作,分配在出版社做编辑,工作以后仍像在学校里一样,是个能人。   他们“三剑客”当中,只有凯歌一人至今没女朋友。他一心只想做生意、赚大钱,对女人似乎不感兴趣。可他们谁也没想到,他们三人当中,第一个结婚的竟是顾凯歌。   3   黄大卫在一家叫做“峨眉大酒家”的酒楼订了雅间,那是他们的“据点”,隔三差五他们就要聚一回,自然是杂志社公款买单,他们所要做的只是带着一张嘴去吃就行了。大卫早早地就等在酒楼里了,那家酒楼离他们杂志社很近,只需走几步就到了。   大卫动作优雅地脱掉身上的黑呢大衣,把巨大的黑色公文包放在显眼位置,他一边用湿毛巾慢悠悠地擦着手,一边踱到窗口张望外面的街景。那时的北京不如现在漂亮,汽车也要少一些,路灯下是一群群骑车下班的人。他们躬着身,吃力地骑着车在宽阔的街道上慢慢爬行,从楼上看,他们就像一群群小得可怜的蚂蚁。   大卫摸出一根烟,放在嘴里,又在兜里摸来摸去找出打火机。正在点烟的时候,林适一和蜜雪儿推门进来了。大卫足足地吸了一口烟然后吐了出去,人躲在烟雾后面大叫:“林适一,你小子终于来啦!”   他们彼此拥抱拍打了一翻。蜜雪儿站在一旁笑道:“就没人拥抱我啊?”   “哪儿敢呀我?你的一哥不把我暴打一顿才怪!”   林适一反问:“我就那么小心眼儿呀?”   大卫说:“难说。”   三人正在说笑之时,顾凯歌到了。他穿着“暴发户”式的皮夹克,手里拿着一个圆不溜丢的头盔,还有一串叮当做响的钥匙。   雪儿问:“这是什么呀?挺好玩的。”   “头盔呗,你连这个都不认识!亏你还是大学生呢,见过骑摩托的人吗?脑袋上都得戴着这玩意儿,这叫遵守交通规则,明白了吧!”   “天哪,你买了辆摩托车啊?”蜜雪儿一惊一乍地说,“哪天带我兜一圈风吧,我还没坐过摩托呢。”   “咱们现在就走?”   “你疯了啊,马上就要上菜了!”   像是为了印证顾凯歌的话,服务员推开雅间的门,大盘小盘的开始上菜了。   酒过三巡,三个男人的话也开始多起来。大卫问凯歌为什么还不谈个女朋友,凯歌反问大卫你女朋友怎么还不来。最后他们一致得出结论:他们三个里面最幸福的要数一哥了。他们也随着报社的叫法,管林适一叫“一哥”了。“一哥”这个名字,又帅又时髦,有股江湖味道,所以大家都喜欢叫。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大卫的女友方琪来了。她戴着一副眼镜,手里拿着厚板砖似的整整两叠书稿,急匆匆地冲进来。大家看她这副敬业模样,免不了又要拿她开涮。   林适一说:“天哪!方大编辑终于来啦!怎么?还把你的书稿带这儿来了?难道还让我们帮你校对错别字吗?”   “林适一,你少讽刺我!像我们这种人是天生干活儿的命,不像你,天生是当公子哥儿的命。一天到晚被人‘一哥’、‘一哥’地叫着,心里那叫一个舒坦吧!”   林适一微扬着头快速眨动眼睛,故意学着结巴的样子说:“我、我、人家叫我‘一哥’怎么了?难道叫‘一哥’的人就非得是一‘公子哥’吗?”   方琪看他一副叫真儿的样子笑道:“瞧把你急的,都结巴了。”   大家哄笑起来,方琪却瞪着一双大眼睛,不知大家到底在笑什么。方琪是典型的“学院女生”,功课很好却不懂任何歪门邪道的那种人,谁跟她说什么她都很认真,总是在镜片后面眨着一双大眼睛问人家“为什么”、“为什么”。那帮坏男生哪儿有那个认真劲儿呀,他们还不是随便胡侃乱说开玩笑,说到哪算哪儿。这可苦了一点也不懂得玩笑之道的方琪了,她总是对他们的坏笑表现得十分友好,所以在男生眼里方琪好像是个不会生气的人。她只是在努力地读书,努力地工作,甚至连恋爱她都是没有太多滑头的,只是按照命运的安排随遇而安,遇到大卫就是大卫的人了,并没有经过太多的选择和犹豫。从大学他们的关系一直保持到现在,听说再过两个月,他们就要结婚了。   方琪说,她刚刚拿到一部名家的稿子,必须尽快看完,否则主任会骂她的。大家就说方琪别只要工作不要命,说大卫是很花心的,要方琪小心才是。   方琪却认真地说:“怎么小心啊?”   她这句话一出,又把大家逗得哄堂大笑,直笑得肚子都疼了。   大卫说:“别理他们,他们最坏了。”   蜜雪儿也说:“没错儿,他们几个最坏了,咱们不理他们。”说着就跟方琪坐到一块儿去了,两个女孩唧唧哝哝咬着耳朵开起小会来,说一阵笑一阵,搞得他们莫名其妙。于是他们也不再理她们,自己喝了起来。又喝过一阵小酒之后,顾凯歌突然宣布了一个惊人的消息: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他,竟然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4   时间已近午夜,酒喝得差不多了,林适一提议散伙,竟然遭到大家的一致反对。   “你们两个还要干什么去呀?是不是还有什么安排呀?”   林适一说:“有什么安排呀?我送雪儿回单位,她今天晚上值夜班,无论如何12点以前得赶回去。”   顾凯歌却不让他俩走。他一边喝酒一边絮叨着他迫在眉睫的婚事,女方的家庭和他家是世交,两家长辈关系很好,想把女儿许配给凯歌。凯歌一心想做生意,他并不介意有一个女人帮他打理家务,所以就接受家里的安排,同意了这桩婚事。女方姓张,年龄比凯歌大两岁,相貌平常,性格平常,短发,普通大学毕业,在一家公司做财会工作,按凯歌的话说文娟是那种在人堆里一抓一大把的人。   顾凯歌喝着喝着酒,忽然哭起来。他说:“我还没尝过恋爱的滋味,就要结婚了,不甘心!”   黄大卫说:“凯歌,你醉了!”   顾凯歌说:“我没醉,哥们就是心里难受。”   林适一说:“我和雪儿送凯歌回家吧,他的摩托车先放这儿,他现在这个状态不能骑摩托,太危险了。”   顾凯歌却脸红脖子粗地说:“危……危……危险什么呀!你们别管我,我的头盔呢?我要骑摩托,谁也别送我。”   大家都不放心顾凯歌,但他力气太大了,谁也拖不住他。   大卫把侍者叫来结账。林适一手里拿着包,看着雪儿穿外套。方琪在一旁羡慕地说:“我们大卫就没一哥这么心细,大卫不懂得什么叫呵护,他永远觉得别人应该照顾他。”   “我有这么坏吗?”黄大卫嘴里衔着一根烟很有派头地在那儿点着钞票。大卫每次用公款请客,自信心都会大增,公款就等于是自己的钱,花起来顺手顺心。杂志社总是有一些作者需要联络,公款吃饭是很正常的事,但主编不知道,大卫并没有请过什么作者,差不多每次请客都是请他那几位宝贝同学。   林适一说:“大卫人挺好的,方琪将来你俩肯定是最幸福的一对儿。”   大卫说:“是啊,我也这么想,可是我们家方琪不这么想,她总想找一个会疼人儿的男人。”   雪儿说:“方琪嘴上说不满意,心里美着呢,别理她。”   几个人从饭店出来,才发现外面已经下雪了。三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站在街灯下,他们不约而同地伸出手掌去迎接雪花。他们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接住那飘落的雪花。雪一片一片落在他们掌心的纹路上,很快就融化掉了。车从他们身边经过,但那只是灯光一闪的刹那,寂静很快又被黑暗吞没。他们似乎什么也听不到,只听到那轻轻的、轻轻的雪落下的声音。   “长大了!”   “毕业了!”   “工作了!”   “再也不能做孩子了!”   他们朝着各自的方向走去。   马达的轰鸣声震动着雪粒,雪花在车灯的映照下发出微蓝的光芒,凯歌骑着的摩托走远了。大卫和方琪打了一辆出租车走了。雪地里只剩下林适一和雪儿,他们在雪中抱在一起,互相亲吻了很久。   夜里,原本也没想到会打不到出租车,可时间已经是后半夜,出租车司机一看雪下大了,就一个个开车回家不再拉客了。林适一和蜜雪儿走了很久没有打到出租车。   “咱们走回去吧,”雪儿说,“正好看看雪景。”   林适一一听立刻来了精神,两眼放光地说:“好啊好啊!”   他是那种情绪很容易被调动起来的人。如果来了精神,你让他半夜三更去王府井大街跑一圈他都愿意,但是如果没精神的话,你让他到楼下拿份报纸他都懒得动。他就是这么一个人,虽然身材高大,却特别容易情绪化,心智像个小孩。有时他和雪儿在一起,劲头来了也会像个无所顾忌的大孩子,甚至还会翻跟头给她看。有一次雪儿过生日的时候,他来了劲头,提前半个月就去商场选礼物,买回来之后怕雪儿发现就在屋里东藏西藏,最后竟然连自己也忘记藏到什么地方去了。   “你就是虎头蛇尾,什么事儿都是兴冲冲地开始,然后没了影儿了。就拿出国的事来说吧,你以前嚷嚷得多凶呀,说什么你舅舅在美国,咱们一毕业就出国,可现在呢,你往你那个报社一呆,就哪儿也不想去了。”   虽然雪儿用这种口吻讽刺他,但是他也不生气。因为他知道雪儿对他的现状还是满意的,他现在钱挣得多,工作又风光,暂时哪儿也不想去也是可以理解的。   那天夜里,他们走了很长时间才走到蜜雪儿他们单位。蜜雪儿工作的文史档案馆在一座清代遗留下来的旧宅院里。当他们走到宅院门口,雪中的古宅把他们俩人都惊呆了。那真像仙境一般,纯白色的屋檐,纯白色的树木,纯白色的门槛……他们在门口足足欣赏了五分钟,甚至不敢走到画的意境中去,生怕破坏了那份美丽的感觉。   “我们认识都好几年了吧?”进屋之后,蜜雪儿一边抖落着大衣上的雪,一边有些恍惚地说。   “可不是,挺长时间的了。你看啊,咱们先是因为一块电子表认识,然后就一起跳舞,想当年咱们可是大学里的舞帝和舞后呢!对了,雪儿,你还记得我舅舅从美国带回来的那盘录像带吗?就是黑色巫师把女孩变没那盘,你还记得吧,咱俩第一次做爱,就是在那盘录带播放过程中,记忆中那好像就是昨天的事儿,可是,已经那么长时间了!真想再回到大学时代,真想再回头,再追你一次。”   林适一的嘴永远是甜死人不偿命。他和雪儿的关系也是建立在这种“嘴甜”的基础上,蜜雪儿和许多书读得太多的学院女孩一样,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在那种用语言搭成的城堡里,迷迷糊糊地还以为那就是幸福了。   他俩挤在一张小床上睡着了。可能是由于在雪中走得太久的缘故,他俩都睡得很沉。直到第二天早晨同事们来上班的时候,看到小床上搂抱着睡在一起的俩人都吃了一惊。他俩的脸在早晨的阳光里变得格外诱人,青春的脸庞仿佛被阳光抹上一层甜甜的蜜。   他俩听到响动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许多张模模糊糊的人脸,那些笑脸发出善意的笑声。   在笑声中,这对情侣彻底清醒过来。   5   接下来的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三个男人同时决定要结婚了。   那一年结婚的人好像特别多,同龄的男生差不多都在那一年变成了已婚男人。林适一、黄大卫和顾凯歌,他们这三个大学时代的同窗好友都决定在春节的时候结婚。   那时候,结婚一定要有套组合柜。或者到家具店去买,或者找人来做一个,总之组合柜是结婚必需品。青年男女谁要结婚没有组合柜,那他的朋友们都会在私底下议论:连组合柜都没做,看来是没什么钱的,穷成这样还结婚呢!   林适一永远都是要赶时髦的,蛤蟆镜、喇叭裤、考大学、交际舞、谈恋爱、出国潮,哪一个流行过的时髦也没把他落下。他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的“极品标本”。   唯有“出国潮”这个时髦让林适一多少有些许遗憾。在大学的四年里,他大张旗鼓地嚷嚷毕业后要出国。因为他舅舅在美国,同学们都认为他将来出国也是早晚的事。可是,毕业后原来那些不声不响的同学,一个个都办出去了,美国的、日本的、加拿大的、澳大利亚的,甚至还有去某个闻所未闻的非洲小国的,唯有他还在原地踏步。那时的风气是“只要出去就是胜利”、“出去、出去、出去”,所有人都疯了似的想要出国。但是就在这出国的大潮中,林适一却反其道而行之,因为他得到了一份人人都羡慕的记者工作,而且又是大报社的记者,走到哪儿都是吃香喝辣送红包,他和他的女朋友都在北京,而且很快就要结婚了,所以出国的事就被他一拖再拖地拖下来了。偶然想起来,他只是觉得有些对不起雪儿,因为他知道雪儿的出国梦至今仍未放弃过,是否要嫁给林适一,直到领结婚证前一天,她依然还在犹第四章怀抱   1   蜜雪儿昏沉沉地躺在林适一的臂弯里,脑子迷迷糊糊的,自己也弄不清楚自己在想什么。林适一请了几个木工正在隔壁大屋里叮叮咚咚地制作做组合柜。组合柜的图纸是林适一亲自绘制的,他一个学中文的却因为结婚这事亲手拿起了绘图尺,趴在桌上反反复复的绘制,不知撕掉了多少张图纸。纸篓里堆得高高的废纸,会让所有快要结婚的新娘都不由感动。   蜜雪儿对林适一的感情是混合的,有时甚至是又爱又恨。她认为从某种程度上林适一是以出国为诱饵把她骗到手的。还有他那个舅舅,那个红鼻子的家伙,他一回美国就再也不跟他们联系了。其实,她背着林适一偷偷地跟他舅舅联系过,可是每封寄出去的信都石沉大海。那个红鼻子魔术师舅舅仿佛给她施了什么魔法,把她自己也给变没了似的。雪儿经常感到很难过,因为她的出国梦好像越来越渺茫了。   “还记得那盘录像带吗?”林适一忽然问她。   她依偎在他的臂弯里,此时她的脑子里面仿佛塞了许许多多棉絮,慵懒极了。这是一种可怕的舒适的慵懒,因为太舒服了,人难免要变得安于现状。什么理想啦,出国梦啦,统统不去想,她现在只想舒舒服服地在喜欢的人怀里睡一觉,别的不愿多想。   “什么?你刚才说什么?”她把脑袋又往他怀里拱了拱,以便睡得更舒服一点。   “录像带,还记得那盘录像带吧?”   她慵懒地闭上眼故意说:“什么录像带啊,我想不起来了。”   林适一用手臂搂紧她说:“就是那盘黑色巫师把女孩变没的录像带嘛,咱俩的第一次就是在……”   雪儿有些羞涩地说:“以后……那件事不许你再说。”   她伸出一根手指抵住了林适一的嘴唇。林适一撅起嘴来亲吻那根手指,雪儿反射性地把手缩回来。他俯下身依旧撅着嘴追逐着雪儿缩回去的手指,亲吻从手指开始,一直亲到了她的胸口上。他们两人缠绵起来,用手指互相抚弄着,逐渐疯了似的控制不住自己。做组合柜的工人在隔壁“砰砰”地敲着什么,他们的耳朵什么也听不见,彼此急促的呼吸声淹没了一切。他们覆盖、彼此覆盖;他们流汗、汗流在一起。雪儿在高潮到来的时候,突然哭了起来,把林适一吓了一跳。   “很痛吗?”林适一关切地问。   “傻瓜!是舒服。”雪儿说,“你真傻!”   他深情地一把抱住她,不知怎么表达才好:“小傻瓜,咱们结婚吧!”   雪儿用手指轻抚着林适一胸脯上的肌肉,小声地说了句:“那就结吧。”   像是为了配合这对男女人生中的重要决定,隔壁的工人用力“砰砰砰”地猛敲了一阵。林适一和雪儿再一次抱在一起,两个人的脸上都浮现出了幸福的笑容。   2   大卫家的组合柜,大气且华丽,边沿镶嵌着金色的装饰。可是在组合柜打好之后,大卫忽然产生了奇怪的想法。他悄悄地打电话给林适一叫他出来一趟,因为有很重要的事要跟他商量。   三个大学时代好友也因此再一次聚在了一起。他们从中午一直吃到下午,窗外飘着小雪,屋子里却暖洋洋的。他们在二楼的一间装饰有些日式风格的雅间里慢慢喝着小酒,推心置腹地说着心里话。   “我现在满脑子想的就一件事,就是把那个镶金边的组合柜给砸了,然后逃婚!”   黄大卫把酒盅里的白酒抿得“嘶嘶”作响。他说出“逃婚”那两个字的时候,宛若在梦里一般。   “你说的那是醉话吧?”林适一也喝了一口酒,然后放下酒杯问道。   “什么醉话呀,我现在哪儿还有心情说醉话。”   “醉话是不用心情就能说的,所以醉话就是胡话。”凯歌摇晃着一张马脸说。   大卫把酒杯“当”的一声蹾在桌上,涨红了脸气呼呼地说:“谁说醉话啦?孙子才说醉话呢!”   林适一说:“大卫,你急什呀,有话好好说嘛。”   凯歌也说:“就是就是,有话好好说。”   “我觉得吧……我和方琪之间有问题。”   “有什么问题?你们之间有第三者了?”林适一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眨了眨,露出一丝不怀好意的眼神。   “你想哪儿去了,要是真有第三者就好了。我跟她之间就像一潭死水,要是真有一个你们所说的‘第三者’在中间搅和搅和,说不定还能激情一回呢!”   “到底怎么了嘛,说话吞吞吐吐的,跟个娘们儿似的!”   大卫说:“其实呢……也没什么。我就是觉得我跟方琪之间不是你们说的那种爱情,我们之间太平淡了!方琪她又太独立了,我有时甚至觉得方琪根本不需要我!既然不需要我,干吗要结婚呢?”   凯歌说:“你们这些自由恋爱的人啊,越恋爱越空虚!像我这样多好,倒退就是一种时尚,由父母包办的最好。父母总不会害自己的儿子吧,他们给你指定一个人,你看了一眼就说‘行,然后就是她了’。像我没觉得损失什么呀,现在我跟我们那位之间相敬如宾,虽然没什么话说,但也从不吵架,相安无事的日子有多好。”   听了顾凯歌的话,黄大卫和林适一也没话说了,他们甚至为自己要死要活的恋爱而自惭起来,心想:恋爱不就是找个老婆吗?这么费劲巴拉地哄着、捧着、跑了又追、追了又跑,用得着这么麻烦吗?仔细想想,顾凯歌的话还真有那么点儿道理。   雪花一片一片地落在窗台上,他们坐在二层看着外面的风景。电车无声地从被白雪覆盖的街面上驶过,有那么一瞬间,三个人忽然都没了声音。   “来,为三个单身男人干杯!”   “是啊,下回再见面,可能就不是单身男人了。”   “那有什么,人总得成家立业的嘛。来来,干杯!”   这最后一杯“单身男人酒”喝下去,林适一觉得眼眶有些微酸,眼泪在眼眶中打了个转儿几乎要流下来。为了掩饰这一切他点上一根烟,深深地抽了一口,然后假装被烟熏着了。为了不让眼泪流下来,他仰起头看向天花板,可是最后眼泪还是止不住地滚落下来。   3   喝完酒之后,大卫骑上车回家了。   下午三四点钟,下班的高峰期还没有到,路上的车和行人都不算太多。他晕晕乎乎地回到家时,刚刚从外面组稿回来的方琪正在洗澡。   黄大卫解开领带,往堆满朋友们送来结婚贺礼的床上一躺。他觉得一摞东西顶在他的腰上,伸手拿出来一看原来是一叠已经填好的结婚请柬。   方琪的字迹端正隽秀。她做学生是个好学生,做编辑是个好编辑,人长得漂亮又高挑挺拔。如果非要说她有什么缺点的话,她的缺点就是没有缺点。   洗完澡的方琪身上裹着条白色浴巾,头发湿漉漉的滴着水。   “你怎么躺下了?”她一边用毛巾擦头发,一边问。   “累了。”他说。   “喝酒了?”   “是喝了一点,怎么了?”   “没怎么呀。我是说没事儿喝什么酒啊?”   “他们叫我喝的。”   “他们、他们,还是你那两个宝贝兄弟吧?我就不明白了,你们三个男的,从大学一直混到今天,还有什么可聊的?隔三差五聚地在一起喝酒,这种事情太浪费时间了。”   “浪费时间怎么啦?像你这么整天忙来忙去的,还不是觉得时间不够用?工作是忙不完的,我可不想成为像你那样的工作狂。”   “我怎么是工作狂了?我觉得我挺好的。”   大卫躺在那里懒洋洋地说:“是啊,你什么都好,学习好、成绩好、工作好,样样都好。”   听到这里,方琪咯咯地笑了起来:“大卫,你忘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我即将成为一个好妻子。”   她凑过去,去看黄大卫的脸。他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接近傍晚的光线把他的脸勾勒得轮廓分明。方琪摘掉他鼻子上的眼镜,把自己嘴唇印到他的唇上。黄大卫一把搂过方琪,以一种激烈的方式回报她刚才的亲吻,就这样,两人在床上翻滚起来。   准备好的结婚请柬,也因为两个人的翻滚而撒落了一地。   亲热过后,大卫忽然开口说:“方琪,你什么都好,就是不会撒娇。”   方琪眨眨眼睛迷惑地看着黄大卫说:“好好的,我干吗要撒娇啊?”   说罢,她麻利地起床,去洗手间洗澡去了。方琪离开后,大卫一个人在床上躺着,他随手在床头柜上摸过一根烟点上,烟头在昏暗的光线里一明一灭。   “就要结婚了吗?”   在黑暗中他听到有个声音在问自己。   “就这样了吗?”   如果说从挑选妻子的角度来说,方琪还真挑不出什么来,可为什么在他的内心总有一种隐隐的不满足感呢?他一边抽烟一边胡思乱想,想来想去还是想不明白。   时间在黑暗中静静地流逝。在烟灰缸里按灭烟蒂的时候,大卫忽然有些想明白了。他想:要不是方琪选中了他,说不定他还有许多恋爱机会呢。不过他自己知道这也就是想想罢了,现在木已成舟,说什么,想什么也都晚了。   在青春期过后,生活渐渐露出它没有雕饰的本相来,赤裸的,丰盈的,有那么一点点的难看,就像一只油漆斑驳的碗柜,虽然已不再是亮丽如新的样子,但是却依然实用。   就这样,黄大卫的青春骚动期在他结婚的前一天晚上,画上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句号。   4   文娟在厨房炒菜的时候,听到楼下有摩托车响起就知道是自己的未婚夫顾凯歌回来了。她心里有些高兴,因为凯歌很少能在下班的时候准点回家。他总是很忙,忙报社里的事,忙自己生意上的事。大人们都说凯歌是个有出息的男人,文娟是很听大人们的话的,她顺理成章地就这么认为。   张文娟是一家公司里的会计。她从很普通的一所大学毕业后,就在那家公司里任职。她钱赚得不算多,工作也不算太忙,总之一切都刚刚好,只等家里给她安排一个合适的夫君嫁过去,这一辈子就算任务完成了。虽说有点平淡,但也还算安稳。   文娟的思想很传统,她希望自己一直保持处女之身,直到新婚之夜,再把自己奉献给她的丈夫。凯歌也不勉强文娟,他想那件事早晚都一样,反正是要来的,也不在乎早一天晚一天。但是他对文娟到底是不是处女感到怀疑,因为现如今处女已经越来越少了,特别是上过大学的女生。文娟虽然上的是一般大学,但那也是大学啊,而且普通大学恋爱说不定谈得更凶呢。虽然她自称是个处女,但在新婚之夜没到来之前,谁也不知她是真处女还是假处女。   “听说上大学那会儿,你们学校女生还成立过‘保卫处女大同盟’呢,傻不傻呀?”有时候闲着没事儿,凯歌就会冷不丁来上这么一句。   每当凯歌把话题引到这上面的时候,文娟就会立刻两眼发亮地说:“那当然啦!”然后加重语气无比自豪地继续说,“那是我们女生自愿成立起来的,不过有的女生刚加入三天就决定退出了。”   “那又为什么呀?”凯歌满脸坏笑地拉着未婚妻的手。   文娟把手往回一抽,说道:“我不告诉你!”   顾凯歌碰了一鼻子灰,自己也觉得没趣。他不明白为什么再有趣的话题到了文娟那里,都变得索然无味了呢?他有的时候挺羡慕林适一和蜜雪儿他们的,他们的恋爱才叫有故事呢。不像自己,没有恋爱,有的只是从一开始必须接受的这平淡如水的婚姻。   “如果我今天晚上想要你,你能给我吗?”   “还是等到结婚那天再说吧!”   “好吧。”   “你生气了?”   “没有。”   这样的对话在他们之间已经发生过无数次了。顾凯歌还想最后问她一次,想想也没什么结果,就问都懒得问了。   组合柜在光线柔和的房间里散发着新木的香味。那只柜子已经被文娟擦拭过无数次了,它在文娟眼中就是婚姻幸福的来源。八十年代的女人,只要结婚家里有了一套组合柜,心就定了一半。组合柜里有大衣柜、电视机柜、书柜、多角柜、艺术柜、博物柜等等,有了这齐全的组合柜,似乎家的梦想也成了一半了。   文娟觉得幸福,是因为爱情来得不费吹灰之力。   凯歌觉得不幸,也是因爱情来得不费吹灰之力。   组合柜一打,再领一张红纸,这家就算成了。   林适一家的组合柜终于钉完了最后一根钉子,家里也因此安静下来。那种叮叮咚咚的声音伴随他们那么久,以至于真的安静下来,林适一和蜜雪儿都有些不习惯。他们家一共只有两个房间,大屋放组合柜,小屋当成卧室,有一个很小的门厅当作饭厅。餐桌和沙发都还没有买,所以屋子显得有些空旷。   有时下午工人在大屋里做柜子,林适一和雪儿在小屋里偷情。那时候床还没有买回来,家里只有一个床垫子。刚刚拿到房子钥匙的林适一,一想到自己年纪轻轻就有了一套房子,不由一脸得意。   在八十年代中期,商品房还未大面积普及,人们大都还指望单位里给分配房子。单位和单位是有很大不同的,有的单位一结婚就给分房,有时单位结婚八年都还让职工住在筒子楼里。好单位和坏单位的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房和没房。没房的单位就是其他条件再好,也没人愿意去。   林适一所在的报社是京城大报,除了影响大、效益好之外,最重要的是有房子分。年轻人一结婚就能分到一套房子,这在当时如同天上掉馅饼,让人羡慕死了。   “我真没想到我这辈子还能有这么一大套房子。”   林适一穿着拖鞋,身上穿着一套睡衣睡裤,席地坐在组合柜对面的空地上。   “真没想到啊……”他恍若在梦中似的发表着感慨。   蜜雪儿穿着一条小红睡裙站组合柜边,她说:“这你就满足了?原来还说要出国呢,理想就像针别儿那样大。”   “过来老婆!”   “干吗?我不想坐地上,地上脏死了。”   “脏什么脏?咱们的新家、新地板,干净着呢!你过来,坐到我身边来。”   雪儿顺从地坐到他身边去,听着他憧憬未来。他搂着她的脖子,给她讲了国内国外的大好形势;讲了他目前这份工作的美好前景;讲了记者是如何吃香,走到哪儿都被人捧为“爷”;讲了他将来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可以写书出版扬名立腕;讲了他将来还要以记者身份周游世界,当然,要带着他的老婆雪儿一起去……   他滔滔不绝口若悬河越讲越多,连说话的自己也迷惑了,他讲的是现实还是未来呢?当他长篇大论发表完“家庭演说”之后,发现雪儿已靠在他肩头睡着了。   “女人啊,女人到底是女人。”   林适一叹了一口气,把蜜雪儿抱上床去。   5   就在林适一和蜜雪儿准备结婚的那段时间,蜜雪儿得到一个公派出国的机会。这是局里拨下来的一个名额,听说别的部门都打破头了,上级觉得很为难,于是就想起档案馆新分来的那个大学生。   蜜雪儿接到电话,简直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真的?是派我去吗?”她用一手捂着耳朵,另一只手捂住听筒,样子看上去紧张极了。出国一直是她的梦,几经努力都没能出去,而就在她即将结婚嫁人的时候,机会却来了。   “单位派我出国。我就要出国了!”蜜雪儿给林适一的报社打电话,说着说着她竟在听筒里哭起来。事情来得突然,就连八面玲珑的林适一也被惊着了。以至于蜜雪儿挂了电话他却还拿着电话站在桌边,脑子里不知在想什么。   要不是主任叫林适一跟他一起出去采访,说是车就在下面等着让他快点,他还是磨磨蹭蹭不肯放下电话。他又拿起电话,听筒在空中举了半天,这才伸手去按按键。他决定给蜜雪儿打个电话,把事情重新落实一下。可是电话却打不通,一直占线。林适一估计是雪儿正在给爸妈打电话,她一定是一边哭一边说,为出国的事乐疯了的样子。她家也都是出国迷,可林适一最见不得这家子人崇洋媚外的那副贱样儿。“外国有什么了不起的?有好多人到国外不就是刷盘子去了吗?”林适一逢人便说这样的话,因此他在报社落下了一个“爱国主义者”的外号,又名“林爱国”。   林适一又气又恼地丢下电话,跟着主任去采访去了。在车上他一直气呼呼地想,不能让雪儿出国,这件事一定要想办法阻止,要不然他会满盘皆输的。   他随主任到游乐场去进行采访,但始终是有些心不在焉。他看着那些上下翻飞、扭动、倒置的过山车,竟然感到些许恶心。他曾跟蜜雪儿一起到这儿来玩过,雪儿胆子特别大,什么都要试一试,什么都想玩一玩。   在青灰色冬天的游乐场,林适一眼前却出现了红裙子的一角,它随着过山翻滚车忽隐忽现,漂浮在青灰的背景之上。那不是冬天的物件,却出现在冬天,它在旋转的转轮上转呀转,逐渐变成一条线,然后越变越大,遮蔽了林适一的所有视线。   林适一有些头晕。主任问他怎么了,他回答没事。他们围着游乐场转了一圈,陪同他们的另一个主任点头哈腰的,一路都在说好好好。林适一心里想好什么好,表面却做得彬彬有礼,陪在领导左右,一脸职业记者的标准表情。   游乐场的主任说采访过后,他们备有便饭。报社主任自然推辞一番,但是推辞归推辞,去还是要去的。林适一头疼得厉害,但吃饭是工作的一部分,他必须去吃,而且不能表现出不舒服。他心却里一直在想雪儿出国的事,在这件事上,他已经拿定主意,一定要坚持到底无论如何不能让她出国。   林适一跟着两个主任进了一家酒楼,二楼包间里已摆好一大桌酒菜,颜色红红绿绿的甚是好看。宾主相互客气一番,然后落座。   游乐场的主任说:“两位大记者来到我们这儿,是我们这儿的荣幸,我先敬你们二位一杯。”   报社主任说:“哪里哪里,以后常来常往,有什么事给我们小林打电话也行。我们小林可是年轻有为啊,名牌大学毕业。你看人长得也一表人才,当时他来我们报社报到的时候,我一看就喜欢。在我们报社追他的女孩子多了去了。”   游乐场的主任赶忙说:“家有小女,今年也恰好大学毕业,不知可否高攀?”   报社主任忙说:“老兄啊,这你可就晚了一步了,我们小林早就有对象了。那可是个漂亮姑娘,大学里的校花,现在在档案馆工作,两个人的关系黏糊着呢!听说今年春节就要结婚了,是不是啊,小林?”   林适一连忙推脱:“没……还没那么快啊!”   “你瞧这年轻人,还不好意思呢!”   桌上的杯盘在两位主任的大笑声中扑簌簌地有些震颤。林适一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嘴里,嚼来嚼去,却尝不出什么滋味。他一直在想不能让雪儿离开、不能让雪儿离开!在想心事的时候,他不知不觉的又多喝了几杯。热辣辣的白酒下肚,肠子被酒灼烧得难受。酒在肚子里翻滚着,那滋味比不喝酒更加难受。   吃饭之后,林适一摇摇晃晃地走出的士。他抬头看看楼上的灯光,别人家都是亮的,只有他家是黑的。他的心里原本鼓足的勇气就像积木倒塌一般“哗啦”塌陷了一大块。此时此刻,蜜雪儿不在家,她会到哪儿去呢?他越想越觉得心里难受。他手撑着墙走在楼梯上,三层楼虽然不高,他却走了好久,像在爬喜马拉雅山一样漫长。   他好容易进了家门,家中一片漆黑。他的手在黑暗中摸呀摸,却找不到灯绳。他从来也没像今天这样沮丧过,他靠在墙上喘了一会儿粗气,手指无意间碰到了灯绳。他拉了一下灯绳,灯立刻“啪”的一下亮了。   他看到门厅里挂着雪儿的一条小红格子内裤。这条内裤触动了林适一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他一时控制不住自己,把脸贴在那条内裤上放声大哭。   林适一这辈子号啕大哭的场景,还将在这部小说中出现几次。他每一次放声大哭,他作为“宠儿”的历史就将翻过去一页。他的生命是从顶点往下走的,当然在当时他无法意识到。   6   蜜雪儿回来的时候,林适一已经睡着了,他熟睡中的脸就像个孩子,让她看得心醉。她凝视这张脸很久,才忽然发现林适一眼角凝着一滴快要干枯的泪。   “他这是怎么了?”   她坐在床边想了一会儿,然后轻轻脱掉衣服躺在他身边。她通体冰凉,感觉自己就像一条快要冻僵的鱼。她从背后紧紧地搂住林适一的身体,她希望他能翻过身来,像平时那样紧紧地搂住她。但是没有,他一点反应也没有,就像一个已经死去的人,对世界不再有反应。   7   出国的事差不多已经定下来了,但有些事还得雪儿自己去跑。比如有两个盖章就需要出国人员本人拿着文件到行政机构去办理。行政机构是“事难办,脸难看”的地方,雪儿跑了两天就有些心灰意冷,心想不就是出个国,怎么难成这样?   任何一个机构的中层往往都是这样,因为权力有限,往往喜欢故意刁难人。他刁难你一些,让你受点委屈,他心里就好受些。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为什么见不得别人高兴呢?只要手里握着芝麻大点儿的权利,就要把这个“芝麻”发挥到极限,让你“事难办,脸难看”,乘兴而来,扫兴而归。   雪儿从来没经历过这些。她刚从学校里毕业出来没多久,还以为社会像校园里一样单纯美好,她灰头土脸地在北京冬天的大风里跑了几天之后,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去美国进修对她来说是自讨苦吃。但出国是她从小的梦想,现在她就站到这个梦的边缘上,只要咬咬牙纵身一跳,就可以进去了。   最近,林适一对她的态度明显冷淡了,像是在用行动说明,他不同意她出国。他和她的关系从没像这阵子这样冷淡过,连眼神碰在一起都是冷冰冰的。雪儿也常常回到自己父母家去住。林适一偶尔过来新房子看看,不过每次都呆不到几分钟就走了。   他不愿一个人呆在那儿,太伤心第五章出国   1   雪儿忙着办出国手续,每天早出晚归。她渐渐习惯了每天听闹钟起床,那刺耳的“嘀嘀”声只要在寂静中一响起,她便会像木头人一般“咚”的一声坐起来,然后一动不动地静止二分钟之后,又“咚”的一声倒下去。   她妈妈看着有些心疼,就说:“太累的话就明天再去吧,反正那些办手续的地方每天都开门。”   雪儿再次坐起来,但还是闭着眼睛说:“妈,人家约好的,不去不行的。”   “那些手续怎么那么难办呀,不就是出个国吗?”   “不是你们一天到晚逼我出国吗?要不我才不受这个罪呢!”   听了雪儿的话,她妈妈有些不高兴地说:“怎么是我们逼你出国呢?前途是你自己的,我们是为了你将来好。你出不出国,我又得不到什么好处的!你看你这孩子,越来越不会说话了。我知道你有些舍不得走,舍不得你那个林适一。但是女儿呀,妈跟你说句心里话,这女孩子呢,结婚前想干什么都可以,但女人一结了婚就完了,就拿我来说吧……”   谁知隔墙有耳,父亲在隔壁房间听到母女俩的谈话,红头涨脸地冲进来:“张茉莉,你给我听好,不许在女儿面前说我坏话!”   雪儿妈妈说:“我怎么说你的坏话了?于梦舟,你是不是老糊涂了?我跟女儿谈这些还不是为了她的前途着想,我是她妈,我不把丑话说在前头,将来后悔就来不及了。”   “你后悔什么呀?你后悔什么呀?你不就是嫌嫁给我的时候不够风光嘛,嫁给了一个穷艺术家,既没钱,又没地位,你后悔都后悔一辈子了,还没说够,现在又来说给女儿听,你什么意思呀你?”   “我什么意思?我什么意思你心里最清楚。当初你是怎么追我的?两个女儿你又管过多少?还不是我辛辛苦苦把她俩拉扯大,你在外面搞七搞八,惹上那些烦人的事,还有那个姓花的女人……”   “行了行了!你又来了,什么姓花姓草的女人,当着女儿的面,你注意点影响好不好!”   “知道影响不好,当初就不要做那些事。当年你在江西……”   “够了!我就知道你要翻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出来。你觉得你这样有意思吗?你说呀!你说呀!”   雪儿妈妈口中突然发出如同汽笛被拉响一般的哀号:“呜——呜——”   那尖锐刺耳的声音把雪儿吓了一跳,然后她才看到母亲由于哭泣而扭曲变形的脸。她厌恶地别过脸去,她只想尽快地逃离这个家,因为父母之间无休止的战争让她受够了,这也是她想早点结婚的原因。亲眼看到自己的父母吵架,如同被亲人用刀子割破皮肤一样,有时是割的是胳膊,有时割的是大腿,有时割的是心脏,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蜜雪儿和薇薇安虽然拥有甜美的名字和漂亮的外表,但她们从小到大是泡在眼泪中长大的。父母的吵闹声如同背景音,在她们是很小的时候就存在了,那声音忽小忽大,渐渐地变成了一种特定的噪音。有时雪儿甚至觉得她头脑里有一个收音机旋钮,在很安静的时候,它会忽然把旋钮调大,那种尖锐的、没完没了的争吵的声音,就会随时出现。   雪儿戴上一条围巾走出门,随手把门关上,把父母的争吵声关在那扇门里。她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不停争吵?为什么不分开?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不能活得快乐些……每当想起这些,雪儿就感到自己头痛欲裂。   外面的风很大,雪儿刚一出门头发就被风吹散了。那条粉绿色的长条围巾被风吹得飞了起来,像是被一个清晨的灵魂附了体。它独自舞动着,上蹿下跳,忽而伸直,忽而弯曲,最后,一个劲儿地升上去、升上去,挂到树杈上去了。   雪儿站在树下,愣愣地看着树上的围巾,没有任何表情。   “姐,大清早的,你站这儿干吗?”   有个声音像是从地底下冒出来似的,把蜜雪儿吓了一跳。她转过头看到了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站在跟前。雪儿被这个人吓了一跳,她根本不认识这个人。然后她才看到从外国人身后跳出来一个脸颊红彤彤的漂亮女孩。雪儿定睛一看,原来是妹妹薇薇安。然后蜜雪儿跳起来跑过去打她,口中念念有词地说:   “臭薇薇,你吓死我啦!”   妹妹说:“你怎么啦?这么一惊一乍的?噢,是不是围巾被刮到树上去了?杰米,快!来帮个忙。”   那个被叫做杰米的外国小伙儿说时迟那时快已双脚离地腾空而起,做了个漂亮的投篮动作,就把树上的围巾摘下来。杰米把围巾递还到蜜雪儿手里的时候,两人目光在无意间碰了一下,随即他俩很快就把目光错开,看到别的地方去。   不知为什么,杰米使蜜雪儿想起了林适一的舅舅——那个红鼻子的魔术师,舅舅和杰米这两个完全不同的人物在此刻重合在一处,他们使蜜雪儿想起了一个使她一再伤心的字眼儿:出国。   “出国,出国,出国”,连雪儿自己都搞不懂她为什么要出国。“出国”已经变成一条冰冷如铁的信念,深深地印在她的脑海里。她为这个坚硬的信念付出了太多,想想都会觉得心酸。她一个人走在北京冬天又冷又硬的街上,想想日日吵闹的父母,又想想日渐烦躁不安的林适一,连她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她怎么活成了这样了?跟妹妹和杰米分手之后,蜜雪儿又开始踏上办理出国手续的路程。她想反正还差最后一个章了,不管怎么说盖上之后她就可以出国了。这是最后的一搏,再怎么说也得咬牙坚持到底。   那天,那最后一个章到底还是没有盖上。主管那件事的人不在,她在那间偌大的办公室里苦苦等了一个下午。办公室里人来人往,每个人都在忙着各自的事,没人看她一眼。雪儿觉得自己就像一株沙漠里的怪异植物,无法和沙子融为一体。   她在黄昏的时候,离开那座高大而空洞的大厦,走在下班的人群中,每个人脸上都挂着不可思议的微笑,只有她脸上没有一点表情。在办公大楼大门口那排巨大的斜坡楼梯上,许多人同时往下走,他们鞋跟哒哒地敲打着水泥地面,就像从一个洞中涌出的莫名生物。他们的脸有些类似,他们的穿着也有着某些相同之处,甚至连性别都变得含糊不清,他们是一群“办公室生物”,每天早上来,晚上走,一生就这样消耗掉了。   雪儿想追求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她不想像一般人那样循规蹈矩地过一辈子,如果她不折腾一下,她觉得自己这辈子就没机会了。如果自己一直在那个死气沉沉的单位里待下去,她都能想象三十年后的样子:五十多岁头发有些花白了,新来的年轻人看她的眼光就像在看一个怪物。   “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她站在楼梯口喃喃自语道。   很多人都从她身边快速走过,只有她停在原地。一会儿的功夫所有人都不见了。她左右看看,心想:这是什么地方呀?我为什么要在这里?所有人都回家去了,而雪儿却哪儿都不想去。她一想到要回到父母那个吵闹不休的家,就感到脑袋像裂开一样,一跳一跳地痛。要回到她和林适一的那个家——那个有着崭新组合柜,就连油漆味儿还没散干净的家,她也觉得不舒服。因为林适一坚决反对她出国,所以两个人已变得互相不理,各住各的。双方都尽量避免在那个“油漆未干”的家里碰面。   天色渐渐黑下来,路灯一盏盏地亮起,照出一些昏黄的鬼影般的骑车人的身形。雪儿在路边的马路牙子上坐下来,她很想大哭一场可是眼睛里却干干的。   这时候,林适一恰好骑车从这里经过,远远的他就看到坐在路边的那个女孩儿有点像雪儿。一开始他还以为自己看错了,他捏了闸单脚点地,停在离雪儿大约有四五米的地方,朝那个坐在路边的女孩儿张望。雪儿低着头,并没有看到他的到来。   “雪儿!雪儿!你怎么坐这儿呀?”   雪儿抬起头,目光中有一些迷茫,她仿佛不认识林适一了似的,看了半天才“哇”的一声哭出来。   林适一把蜜雪儿带回家,让她洗了个热水澡。他用大浴巾把她包裹起来,抱到床上。他俩互相看着对方,然后抱头痛哭。   “你别走了。”林适一竟然开始苦苦得哀求,“不要离开我。”   雪儿什么也没说,只是抱着林适一一直哭。   那一夜哭过之后,他们长久地做爱,长久地抚摸,让他们对彼此的身体有了新的认识。他们脑子里同时都在想:“多么好啊!”他们希望这场“战争”永远不要停下来。因为他们太爱对方了,爱得恨不得把对方一口吞下去。   2   一天下午,林适一从外面采访回来,看到家里堆满大包小包,心里就有些慌了。他想,不会是又出什么事了吧?他背着一个沉重的大包脚步“咚咚”地往里走,看到到房间里到处都是东西,就是见不到雪儿的脸。   “雪儿!雪儿!你在哪儿呢?”   “哎,你回来啦?”   雪儿从衣服堆里探出了张红扑扑的脸来说:“一哥,回来了!我正要跟你说呢,我的事儿成了!”   林适一把肩上的大包卸下来,放在组合柜的写字台上。那超乎寻常的“咚”的一声巨响,让雪儿吓了一跳。她原本有一大堆话想跟林适一说的,但这“咚”的一声,似乎让她清醒了许多。她从“哗啦”、“哗啦”作响的堆满塑料袋的衣服堆里钻出来,脸上的表情由柔和一下子变得坚硬起来。   她说:“听说芝加哥是很冷的,所以我买了一些衣服准备带过去。一哥,你看看我买的羽绒服好看吗?”   林适一铁青着脸,什么也没说。他似乎明白了一切,那就是雪儿的出国手续已经办下来了,她到底还是要走的。整个晚上,林适一一句话也没说,匆匆洗了洗连晚饭都没有吃就躺下睡了。雪儿知道他心里不舒服,但出国的事她是一定要坚持的,况且出国手续又是好不容易才办下来了,如果就这样放弃了,她会后悔一辈子的。   夜里,雪儿打开床头柜上那盏可调光的橘红色的灯,她下意识地扭动那开关,光线忽明忽暗,照着林适一那张熟睡中的脸。他的睡相很好看,在睡梦中显得纯真无邪,简直就像个孩子。雪儿忍不住伸手去摸他的脸,他显然是刚刚刮过胡子,短短的胡茬青青硬硬,十分扎手,那种麻酥酥的感觉令人心动。雪儿一直摸他,直到把他弄醒为止。   “你还没走啊?”林适一睁开眼睛说。   “我上哪儿呀?”   “出国呀,你不是出国了吗?我刚才做梦还梦见我到机场去送你,我向你拼命招手,拼命招手,可是我已经看不见你了。”   雪儿伏在林适一的被子上,呜呜地哭起来。林适一感到沉重的压力,他不知如何是好,一只本来想去安慰雪儿的手停在半空中,犹豫了好一会儿,还是按在雪儿一起一伏的后背上。   他们哭着在床上滚来滚去,不知该如何是好。他们抱在一起不能分开,他们想象不出一旦真的分开了会怎么样。到了天快亮的时候,他们才稍稍平静下来,又倦又累好想睡去,但脑子又清醒得要命。他们就这样搂着、抱着,整整说了一天的话,没吃一点东西,但并不觉得饿,渴了就喝床头的纯净水。他们觉得身体轻飘飘的,使他们忽然想到了死。   “哎,你想过死没有?”   “想过的。死,就是一种解脱。你说呢?”   “是啊,死就是解脱。有一天,我想走了,你会随我去吗?”   “会。”   “为什么?”   “因为爱你。”   林适一听了蜜雪儿的话,就放心地闭上眼睡去了。雪儿看着身边的林适一,越看越觉得喜欢。   3   蜜雪儿出国的事就这样定下来。那阵子,她像个花蝴蝶似的天天飞舞在各大百货商场,买这买那,仿佛这次她是要去沙漠中旅行,那里没有商店,没人,连衣服都得从国内带去。八十年代中后期出国的那些年轻人,没有一个不是带着大包小包出去的,可是到了国外一看,天哪,其实什么衣服也不用带,国外的衣服并非想象中的那么贵,相对来说甚至比国内还便宜。但那个时代的人,由于出国机会较少,消息都是以讹传讹,没有一个不是里外三层新买了一大堆衣服出国的。雪儿自然也不能免俗,虽说她不是一个俗气的女孩,但每个人都生活在他所处的时代,被周围的人所浸染,难免染上和同时代的人相同趣味。她就是一枚八十年代精致的果实,是个“标本”式的人物,而林适一比雪儿还要钟情于那个时代,因为那是他的黄金时代。   在八十年代中期,记者这种职业是“时代宠儿”,他们自身或多或少地沾染上某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特别是像林适一这种人。他是很炫的,帅气、大方、气质不俗。那个时代还没有“花样美男”这种称呼,但是当时人们都把他们称作“宠儿”,但由于他们太受宠,内心实质上是脆弱的,只听得进去好话,逆耳的话一句也听不进。他们是没有经过磨练的人,他们漂浮在时代的泡沫之中,只顾得意,没有预感。其实他们的好日子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长久,但身处其中,他们无法预感到未来。他们只顾眼前,只顾“今朝有酒今朝醉”。   顾凯歌的婚礼上,林适一喝醉了。   顾凯歌包了酒店的一个大厅,摆了50桌酒席,气派之大令当时的人羡慕不已。每个来宾都穿着体面的衣服,笑容满面。酒一杯接一杯地喝,菜虽然多但被筷子一夹已成糊里糊涂的一片,令人倒了胃口。不过酒是可以敞开喝的,特别是林适一和黄大卫他们这几个老哥们儿,只要一凑在一起,酒喝得不够就如同人没有充满电,说话的底气都不足。   三个大学时代的好朋友推杯换盏。顾凯歌的新娘子文娟好像觉得有些被冷落了,涂得红艳艳的嘴鼓鼓的,看上去像个受气的小媳妇。蜜雪儿在一旁冷眼观察她,她听顾凯歌说文娟是一个公司里的会计,一个在家和单位里都戴着袖套的女人。   “瞧新娘子!”雪儿跟方琪说,“穿婚纱还不如戴袖套好看呢。”   方琪用中指推了一下眼镜说:“你也太刻薄了吧?”   雪儿笑了一下然后做了个鬼脸。她们两个女人在大学里就是好朋友,虽然现在都工作了,但凑在一起时仿佛又回到了过去,变成了两个天真活泼的女学生,乐得要命,贫得要命。   “你说他们的婚姻会长久吗?”雪儿用吸管吸着杯中的可乐问。   “长久不长久,在婚礼上是看不出来的。”   “猜猜嘛!”   “依我看还行。”   “为什么呢?依我看这个戴袖套的女人可降不住咱们凯歌。”   “NO,你不了解。”方琪摇晃着一根手指说,“其实,像他们这样的组合才是真正稳定的。你笑什么?”   “我笑你说话的腔调越来越像个老学究了。”   方琪又扶了下眼镜说:“我就是个学究嘛。”   “你现在还那么忙呀?对了,你跟大卫也快结婚了吧?”   “快了吧!谁知道呢,谁知道大卫是怎么想的。他一会儿说想要结婚,一会儿又说不想结,我都被他搞糊涂了,反正现在也无所谓了,我对工作更感兴趣一些,个人的事晚一点考虑也好。”   就在两个女人说着话的时候,一个打扮得十分妖娆的女人在几个男人的簇拥下有说有笑地走进大厅。她穿了一件带粉红色毛领的紧身外套,很多男人都围在她周围。她看上去就像个公主似的骄傲,举手投足都和学生时代完全不同了,以至于雪儿根本就没认出她是谁。   “那女的是谁呀?”   方琪说:“怎么,你没认出来呀?她就是你在大学时代的情敌呀,那个爱找你们家林适一跳舞的蓓蓓。”   “蓓蓓?噢……好像是有这么个人,我倒把她忘了。”   “你要小心哦,特别特别小心才行。”   一向说话严谨的方琪突然说出这样一句“特别特别”的话,让雪儿心里“哒”地动了一下。这“哒”的一下就像被人用生命的杠杆在内心深处撬了一下,雪儿心中的那堵墙“哗啦哗啦”地倒塌了。   蓓蓓摇摆着她的好身材蛇一样地前行。周围的男人都自然地让出一条路,她直奔林适一的方向走过去。所有人都在喝酒、吃菜、说话,甚至大声喧哗,只有蜜雪儿一个人静静地看着。她冷眼旁观,远远地看着那个妖冶的女人如何跟自己的男友接上了火,有说有笑,放荡至极。   这一刻,雪儿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   这一刻,是雪儿生命的一个转折点。   这一刻,很多事都发生了,有些重要,有些不重要。唯有这件事是影响她一生、让她今后耿耿于怀的,那就是她决定放弃去美国进修的机会,要跟林适一正式结婚。   4   婚前体检时,林适一出了点小状况。蜜雪儿没想到人高马大的林适一竟然晕血。据说晕血的男人胆子小,也有一种说法说晕血的男人比较自恋,各种各样的想法都是雪儿事后才听到的。可当时却把她吓坏了,因为林适一在几秒钟之前还有说有笑,后来就听不到一点儿声音了。   “一哥,你怎么了?”   当一根抽血的针管插入林适一的胳膊,林适一感觉还一切正常,可是当针管慢慢地变红,他的脸一下子就变白了。蜜雪儿大声惊叫起来,医生护士立刻警觉,他们救火般地冲进来,把林适一抬到急救病床上。   雪儿听到楼道里急骤的脚步声,很多人都在奔跑,她站在那里脑子里一片空白。她想林适一要是突然就这么走了,她该怎么办呀?可她越想越觉得可怕,她浑身冰凉地站在大理石铺成地面的楼道上,地面上倒映着一个细细瘦瘦的人影,她低头看到与自己对称的另一个女人,仿佛看到了站在地球另一端的“她”。她想,要不是为了林适一,她现在已经身在大洋彼岸了。   “哎,你没事儿吧?”   雪儿听到一个恍若隔世的声音,那声音把她拉回到现实中来。她看到一个白衣白帽带着白色口罩的护士站在她面前,她只露两只个眼睛。   “哎,你没事吧?”护士把这句话又说了一遍,就像个自动播放机,连语调也是相同的。   “啊?”雪儿说,“你在跟我说话吗?”   “是呀,不是你是谁呀?这儿又没别人。”   “他……他怎么样了?”   “你别紧张,他没事儿,已经醒过来了。真没见过这么大小伙子晕血的。”   雪儿昏头昏脑地跟着护士往里走,看到白屏风后面平放着一张铺着雪白床单的床。这是后来在雪儿梦里多次出现的场景:那张床上先是空的,后来多了一个人,再后来又空了。雪儿用手使劲地揉着眼睛,她不知道为什么,竟然看不清楚床上那个人。   这时从白棉被中伸出一只手来,雪儿认得那只手,那是林适一的手。雪儿扑上去,去拉林适一的手,可是他的手往回一抽,让她落了空。她的身体晃了一下就一头栽下去,栽倒在白棉被上。待她抬起头来的时候,她看到林适一笑盈盈的双睛。   “你刚才怎么了?”   “没怎么,不过是睡了一小觉。”   “你呀你……”   雪儿伏在林适一身上哭起来。林适一从病床上坐起来,用手捋了捋雪儿的头发,搂住她的肩说:“走,咱们回家。”   5   领到结婚证的那天晚上,蜜雪儿拿着那两个小红本本看了半天,像是在看一件宝贝。   林适一走过来说:“行了,别看了。”   雪儿抬起头来,冲他莞尔一笑:“看看怎么了?咱们现在是合法夫妻了。”   “合法不合法,洗洗睡了吧!”林适一用幽默的口吻对她说。   说着,他开始抚摸她的脖子,从后面摸到前面,又把手探到她领口里抚摸她的乳房。雪儿推开他的手,不让他摸。林适一说:“你刚才还说合法呢,现在怎么又不让摸了?”   雪儿一听他这么说就笑,笑得傻傻的。   林适一说:“瞧你那傻样儿!”   说着他不由分说就把她抱到床上去了。   林适一脱掉她身上的衣服,两个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他用手去扯她的小内裤,她扭动着身子配合着,很快他们就皮肤贴着皮肤肉贴着肉了。就在他们亲热的时候,雪儿不知怎么的突然想起蓓蓓来,对在她身上的林适一说:“哎!如果现在我变成蓓蓓会怎么样?”   林适一说:“你怎么那么讨厌啊!”   “谁讨厌啊?你心里想的是她,对吧?”   “谁是蓓蓓啊?”   “又装又装,谁是蓓蓓你不知道呀?就是在凯歌的婚礼上,打扮得花红柳绿的那个女的呀!就是跟你有说有笑的那个呀!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们两个是一对呢!”   “噢,那个人呀,那人不是你也认识吗?咱们大学同学,你不说我还忘了,原来她叫蓓蓓呀!”   雪儿在被窝里格格地笑,然后说:“你骗人!你会不知道她的名字?”   林适一抱住她,轻轻地亲了一下她的脸:“我真不知道。好了,别闹了,咱们睡觉吧。”   “抱抱我!”雪儿咬住林适一的耳朵小声说,“再做一次吧?”   “记住,以后再也不许提蓓蓓这个名字了!”   “瞧你凶的!”   在刚结婚的第一个星期里,林适一和雪儿除了吃饭、睡觉,所有时间都用来做爱。七天的时间,他们昏昏沉沉一直呆在床上,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世上的一切。在他们眼中只有对方的亲吻、抚摸,还有年轻结实的身体。他们爱呀爱,爱死了,他们甚至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们哭一阵笑一阵,停一阵干一阵,他们想到了一个词——醉生梦死。   他们说:“醉生梦死的感觉真好。”   他们说:“结婚的感觉真好。”   他们说:“有家真好。”   6   刚结婚那阵子,林适一这个文坛大才子、文学副刊名编辑应邀到电台《文学星空》栏目做嘉宾,每周有两个晚上都要回来得很晚。蜜雪儿有些不愿意,她总说:“人家还是新娘子呢,你就让人家这样独守空房呀?”   林适一在镜子前面摆弄着他的新领带:“这也不算独守空房吧?我又不是不回来了。”   “可是你光顾跑到电台自己过瘾,我一个人多没意思呀!”   “怎么能说是过瘾呢,这也是工作啊!你看啊,你丈夫特有才是吧?有才就得展示出来,要展示出来就得有个平台,这个平台就是电台这个文艺节目。现在热爱文学的人这么多,无论是在我们报社还是电台,多少人都盯着我、嫉妒我呢,所以我得好好干,加油!你得支持我,明白了?”   雪儿说:“你可真能说,死人都让你给说活了。”   林适一系好领带,穿上西服,拿上自行车钥匙走出家门。   雪儿追出来站在门口叫他:“你忘了拿一样东西。”   林适一说:“知道了。”   于是,他三步并做两步走回到雪儿身边,捧住她的脸亲了一口,亲得“滋滋”有声。   邻居出来倒垃圾,见这小俩口亲热样子,吐了吐舌头退了回去。   “早点儿回来,等你!”雪儿说。   林适一骑着自行车,走在黑漆漆的街上。这个时候的城市,有一些人已经进入梦乡,还有一些人守在收音机旁等着听林适一的节目。那时候,年轻人热爱文学就像现在的年轻人热爱周杰伦——文学无处不在。青工、学生、售货员,人手一册《人民文学》,几乎每个人都熟读《班主任》、《伤痕》、《灵与肉》,那时的人精神处于饥渴状态,太需要精神上的抚慰和滋养。文学在当时就起到了“创可贴”的作用。   电台距离林适一住的地方较远,由于倒车不方便,再加上节目做到半夜三更,所有车到那个点也该停了,所以林适一就干脆骑车去。对于他感觉兴趣的事情,再苦再累他也觉得乐呵。   林适一是个性情中人,兴致来了就是三匹马也拉不回。他骑着自行车,像书中的堂吉诃德似的手拿长矛向前冲。文学就是他手中的长矛,他四处征战,降服了无数人。他见解独特,口才又好,还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融古今中外优点于一炉,简直是一个天生的“说话机器”。由于效果很好,电台拿他当宝贝,三番五次邀他来做节目。他也乐得四处游说,表达自我。   他把自行车停在电台门口,导播小潘已经在门口等着他了。   “林老师,您好!终于见到您了!”小潘很激动地冲上来跟林适一握手,“早就听人说您是京城的大才子,才华横溢啊!”   “哪里,哪里,别听他们瞎传,我也是普通人嘛!”林适一适当地开了个玩笑。这玩笑效果很好,在场的所有人都笑起来,唯独林适一心里清楚这玩笑并不好笑。   灯光亮起来,一只话筒和头顶的一盏灯使林适一感慨颇多。他想,话筒这东西好神奇,细细的一根线就连着千家万户。他把这种感觉记在一张纸上,后来写成一首《夜晚被声音催眠》的诗,记录的就是这种夜与声音的感觉。   这档节目的主持人陶正东也是一个狂热的文学爱好者,他在直播间里遇到林适一,真可谓棋逢对手。陶正东大学也是学中文的,从小做着作家梦,大学毕业被分配到电台主持《文学星空》,没时间写东西,倒有了大把的时间说,用他的话说叫做“过嘴瘾”。林适一也属于“过嘴瘾”一族,说得多,写得少,但他编辑的那个文学副刊,在全国还是很有影响的。   陶正东第一次见林适一就激动得不得了。   “你是一哥?久闻大名,我从中学起就订你们的报纸,还一直给文学版投稿呢。”   “是吗?不过那时我还没到文学版当编辑呢!我只比你早毕业一年。”   “噢,对了对了,总之我很崇拜你们编的报纸。”   “我也崇拜你的节目!嗨,你说咱俩互相吹捧,虚伪不虚伪啊?”   节目正式开始了,陶正东示意他戴上耳机。林适一在耳机里听自己的声音很不习惯,那声音仿佛来自遥远的外星球,但他很快就谈笑自如了。那天他们主谈张贤亮的小说《灵与肉》,林适一的口才被陶正东戏称为是来抢饭碗的。他们谈得观点出新,高潮迭起,直到两人下节目之后,他们还陶醉在那种氛围里,久久不能自拔。   “一哥,你讲得太好了!”   “你也听了?”   “当然听了,激动得睡不着觉,所以坐在这儿一直等你回来。”   林适一赶夜路回到家,老婆还坐在书桌前手托下巴等着他。这一幕让他很受震动,心想男人一定要有事业第六章舞会   1   回想林适一一个人的历史,宛若一部八十年代青春缩影版电影。他是那个年代的时髦青年,他是最入时代主流的男人,考大学、交漂亮女友、跳舞、做记者、出入豪华场所、拿红包,这些都是在别人还没有资格,或者说还没来得及做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做了。   林适一一天到晚背着那个方方正正的大记者包,风风火火地从这个酒店出来,转身进了另一家酒店。酒店里幽幽的光线让他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进入了儿时的梦境,那光线既幽暗又神秘。他走在酒店中的那道户外回廊里,抬眼可以看见外面深蓝色的天空。星星若有若无地闪烁,而酒店回廊里的灯一盏紧挨着一盏,比星星还要近。回廊里那种色调是林适一喜欢的,他正微醺般晃晃悠悠地走在鹅黄色的光线里时,迎面走过来一个女人。她像是从画卷里走出来的人物,穿一件米色素花的针织衫和一条同色系的长裙,摇曳着从回廊尽头走来。她的领口颇低,微露着一截雪白的脖子,这给林适一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他们面对面走过,对对方有了印象。两个人不约而同地回头看时,都看到了对方的眼睛。他们同时想要开口说话,却很快又同时欲言又止。他们停下脚步,转过身四目相对,看了很久。   “你是一哥吧?”   “是啊,你怎么知道的?”   那穿着米色衣服的女子莞尔一笑说道:“一哥嘛,大名鼎鼎,谁不知道啊。”   林适一“哈”的一声笑,露出一排白牙,魅力无比。在女人眼里,他真是风流倜傥的男人,但他并不知道自己在对面女人眼中的魅力,他既潇洒,又略带拙朴,衣服穿得极有品味。他有着一种生与俱来的艺术气质,买什么穿什么几乎不用考虑,看一眼就知道。就连对穿衣打扮颇为挑剔的雪儿也经常夸赞自己的丈夫,说他是天生的衣服架子,穿什么都好看。这个时候他总是趁机挑挑眉毛、耸耸肩,显出一副可爱大男孩的模样。   林适一只有在老婆面前才表现得有点孩子气,在外人面前更多的是表现他的男子气概,特别是在陌生女人面前。他显得相当成熟自信。米色女人忽然伸出手来和林适一握手。   “你好!我是和珍珠,你大概听说过我吧?”   林适一说:“啊!原来你就是和珍珠啊,大名鼎鼎的女作家,谁敢没听说过?只是我没想到你长得这么漂亮。”   和珍珠眼睛笑笑的,里面满是甜美意味。她说:“一哥好会说话呀!晚上有舞会,早就听说你舞跳得不错,不如晚上一起来吧!”   林适一一听跳舞,立刻脚趾痒痒,他连声说:“好啊好啊!”然后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就问,“你最近又写什么新书了?”   和珍珠说:“这个算是采访吗?”   林适一说:“就算是吧!”   和珍珠眉毛一挑,声音甜甜地说:“那就……聊聊?”   “聊聊?”   “聊聊就聊聊。”   于是,他们默契的一笑,然后并肩而行。空气中弥漫着春天独有的温暖的气息,两人在半露天的回廊里慢慢往前走,回廊里的灯忽明忽暗地照着他们的脸。他们都很惊讶,就在一分钟之前,他们还是陌生人,可现在这么并肩的走着、聊着,仿佛已经认识了有一百年,又仿佛他们从来就是认识的,只是有一段短暂的分离,现在又重新聚到一起。   就这样晚上的舞会上出现了一对优雅男女,他们跳着别人不会的舞步,轻微摇摆在迷醉在节奏里。灯火辉煌的大厅里灯光渐渐转暗,一个西服革履的男人走上小舞台,有一束光照在他脸上。林适一没有认出他是谁。   “女士们、先生们,”他说,“今天是一个好日子,什么样的好日子呢?”   林适一在底下小声地对舞伴和珍珠说:“典型的贫嘴滑舌。”   然后,他们看到粉红色的灯光底下,走出一个笑盈盈的女孩子。她穿着一件粉红色带羽毛的短袖针织衫,下面是一条皮革纹路的短裙。   “皮草格格!”   和珍珠依偎在林适一身上。因为刚才在跳舞,舞曲突然被截断,所以这个姿势就保持下来。她口中的“皮草格格”指的就是台中央的那女孩。林适一曾经听说过“皮草格格”这个名字,这个人差不多是和和珍珠同时进入文坛的,名气也差不多大,听说她俩关系不错。林适一扭过脸来问和珍珠:“你们俩是好朋友吧?”   “关系还可以吧。”   “什么叫还可以呀?”   和珍珠迷人一笑,说道:“喜欢上她了吧?”   “不,我喜欢的是另一个。”林适一假装一本正经地说。   和珍珠显然听懂了他的话,小声嘀咕了一声讨厌。   虽然说是“讨厌”,其实心里还是喜欢,女人嘴上的话和心里想的常常是相反的。她们说不想干什么,其实心里常常是想的。比如她们常常爱说“反正我不理你了”,其实她们心里是要理你的,要不然不是这种语气。   台上那个贫嘴的主持人用夸张的语气对大家说:“今天是什么日子呢?是我们才华大于美貌,美貌又大于才华的皮草格格的生日,有请——皮草格格!”   “我在这儿呢!”皮草格格在他身后对着手中得话筒说。   全场发出哄笑,气氛好得不得了。皮草格格一张小嘴吧嗒吧嗒特会说话,场上所有人的情绪都被带动起来,所有人的目光全部投向她,只有和珍珠撇着嘴不屑一顾地说:“作秀!”   林适一怕她说话的声音太大了,影响不好,就在她腰上用力地使了一点劲。原本是搂着她,保持着原来跳舞的姿势,暗中使劲是没有人看得到的,就像跳舞时的一个手势,向左转还是向右转,只有两个舞者心知肚明,暗中默契。这种默契一直延续到了舞会重新开始,两人相拥而舞,满天的星光似乎旋转起来。和珍珠下巴微扬,头偏向一边,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微眯着,迷人至极。   “走吧?”   “走。”   他俩低语后,神不知鬼不觉地,一前一后溜出舞场。他们走后,听到舞场里传来有人在唱费翔的《流连》,声音断断续续传到外面。舞场里面的喧闹声反而把楼道里映衬得万分寂静,就像忽然之间进入到一个真空的世界,没有空气、没有杂质,只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他们没有语言,只是对视。   在幽长的楼道里,他们对视的身影一闪而过。   林适一的手在电梯按钮上乱按,已经不记得该去几层了。电梯门一关他们两个就相互搂抱在一起,就像饿极了的人一下子扑进食物堆里,又抓又抱恨不得把对方一口吃掉。   就在他们亲热的时候,电梯门开了,外面却空无一人。林适一的手伸到身后,随手按了一下。电梯又忽忽悠悠的开始上升或者下降了。谁知道上升还是下降呢,反正他们都晕了,上上下下都无所谓。他们只想抱着,身体紧贴着,深吻着对方。这一吻从地面吻到高空,又再从高空跌落下来,他们粘在一起怎么亲也亲不够。   和珍珠伸出一只手来,再次按动按钮,让电梯门关上。全世界都在跳舞,只有他俩在偷情。   “你住在几楼啊?”   “你住几楼?”   “不记得了。”   “我也不记得了。”   于是,他们一起笑了起来。   和珍珠从林适一的笑容里看出一丝坏坏的意味。他是那种亦正亦邪的男人,笑的时候嘴角透着一丝坏,但那不是真的坏。他只需要把嘴角一抿就会立刻变成一副很正的模样,这也许就是多女人喜欢他的原因。   和珍珠从口袋里摸出房卡,低头看了一下。她说:“我知道了。”   林适一搂着她说:“你知道什么了?”   她说:“我知道我住哪儿了。”   他把脸笑笑地凑近和珍珠说:“你真香啊!”   他们把房卡插了几次才打开门。房间里很暗,窗帘是拉开的,从外面透进来昏黄的月光。月光照在他们脸上,使他们看起来有些不一样,像在做梦,但这个梦又是立体的,对面的女人伸手可及。他听到和珍珠反复念着自己得名字,像是喃喃自语,又像是在暗示什么。   他伸出手开始抚摸她的乳房,隔着衣服很慢很慢地揉搓。她的乳房比雪儿的丰满,弹性十足,让林适一摸得欲罢不能。于是他就把手伸了进去。他听到和珍珠发出一声低低的“啊”,像是呻吟,又像是叹息。那种声音鼓励了他,让他更加如痴如狂。就在两人纠缠不休的时候,突然有人推门进来,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怎么不开灯啊?”   皮草格格身上闪着亮片,脑袋一探走了进来。   “你们干什么呢?”   “没干什么。”   “没干什么怎么不开灯呢?”   “噢,我们刚进来。”   皮草格格眨动着一双装了假睫毛的眼睛说:“我拿点儿东西就走,你们继续吧!”   林适一和和珍珠僵硬地站在那里。他们想说:继续,继续什么呀?但最终没说出口。事情弄得不上不下的,谁心里都不好受。皮草格格走了好一会儿,他俩都不知该用怎样的新表情来面对对方。打开的灯也不能再关上了。在明晃晃的光线里,他们变得矜持起来。   林适一走到窗口,“哗啦”一声把窗帘拉上,就像拉动一个舞台幕布。   幕布一关,新的戏剧又开始了。   2   林适一是朋友圈子里第一个拥有一部寻呼机的人。寻呼机这东西在今天差不多已经销声匿迹了,但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呼机还是一个时髦玩意。有呼机的人都把它挂在皮带上那个最显眼位置。夏天的时候那个小黑盒子仿佛是一个人身份的标志,有小盒子的人就特别牛,没有的可能就会灰溜溜地矮半截。   林适一一开始有呼机的时候,特别盼着有人能“呼”他。他坐在报社宽大的办公桌前,阳光洒在桌上,有一些稿件摊在桌上,稿件旁边摆着那只“小黑盒子”。   林适一写几个字就看一眼呼机,他盼望有人能呼他,特别是在下班以前。他桌上就有电话,能很方便地给对方回电话,说不定晚上会有什么饭局等着他。   自从林适一有了呼机之后,雪儿也经常呼他。有时他正在外面采访,那个呼机就“嘀嘀嘀”地响起来,而且每次响得都很不是时候,不是正在谈话,就是附近没有电话,害得林适一一路狂奔去寻找公用电话,着急忙慌地给雪儿回电话。   “喂。”听筒里传来雪儿娇滴滴的声音。   “有什么事吗?”   “没事就不能呼你了吗?”   “我正忙着呢。”   “好吧,好吧,你忙你的,我再也不呼了。”   “雪儿,你生气了?”   “没有。晚上几点回来?能早点儿吗?”   “我尽量吧!”   “说得那么勉强。”   “好了好了,别闹了,我得工作了。”   林适一放下电话,把寻呼机别到腰上。他想这个小玩意也好也不好,有了它,人就像无处可逃似的,但没有它,人又会觉得空落落的,跟所有朋友都失去了联系。在某一段时间里,林适一和他的呼机是捆绑在一起的,他连上厕所都带着呼机,生怕有人呼他听不到,耽误了呼朋唤友扎堆聚会的机会。他是很爱热闹的,呼机一响他就知道热闹事来了,脸膛红红的哈哈一笑,满室震得慌,连楼道里都能听得到。   林适一爱玩,这是谁都知道的,而且他唱歌跳舞体育比赛样样精通,是个很好的玩伴,所以在朋友圈子里很有人缘。这天下午,就在林适一快要下班前一分钟,呼机好像突然睡醒了一样“嘀嘀嘀”地响起来。   他放下手中的钥匙和已经收拾好的大包,抓起呼机来仔细看了一眼,是一个陌生的、从未出现过的号码。他想,这会是谁呢?他一看不认识的号码,于是没有理睬。因为他今天答应过雪儿早点回家给他的宝贝做饭吃的。他抓起钥匙要离开,就在这时呼机又再一次地响了,“嘀嘀”、“嘀嘀”、“嘀嘀”……勾人魂似的。   后来,林适一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命中注定要打这个电话。一个电话打出去后,他命运的轨迹就朝着另一个方向飞速滑去。   3   电话是皮草格格打来的。她的声音很小,柔弱得很。林适合一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他的呼机号的,他不记得自己曾告诉过她。他想也许是和珍珠告诉她的吧,她们两个女作家忽好忽闹,也搞不清她们俩的真正关系。   “喂,是我呀,皮草格格。”这几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充满了诱惑,声量虽然小,力量却是足够的。   “报社下班了吗?”   “噢,刚下班,你呢?”   “我不用上班,你忘了吗?我在家写东西呢。”   “啊……”   林适一的话悬在半空中,他在等皮草格格的下文。这时,皮草格格竟然也不说话了。那零点五秒的“静音”显得意味深长,林适一感觉到自己的心被揪紧了,他盼着她赶快说出下面一句话,然而她却定住不再说了。   世界又恢复了正常,零点五秒就像一个世纪那样漫长。这是林适一第一次感受到这个女人的魔力。她就像是从魔界中走出来人,身上带着股伤情的妖艳;她就像一朵颜色极美的罂粟,你心里想着不要去碰她,但双腿却不你的听话,忍不住还是要靠近她。   他决定去赴她的约会。下楼的时候,连他自己都感到奇怪,他怎么会去赴这个女人的约会呢?他俩说不上熟悉,但要说完全不认识也不至于,这种介于熟悉与不熟悉之间的关系最令人尴尬。林适一一边下楼一边后悔。   “皮草格格,皮草格格她是谁呢?”   突然,他想起该给家里那位打个电话,因为他答应了雪儿回家给她做饭吃,想到这里他又“咚咚咚”地返身上楼。新闻大厦主楼里的人差不多都已经走光了,林适一再次返回四楼,此刻他竟看到一轮血红的太阳挂在楼道的尽头。太阳就要下山了,光芒已经收尽,看上去已经不那么刺眼,但楼道的地面上却被夕阳涂满了罕见的红颜色。   那种颜色在暗示什么,林适一当时还不知道。   林适一在大楼门口拦了一辆出租车,他上车的时候看到有许多辆自行车“嗖嗖”地从他身边掠过去。他感到自己是生活是优越的,最起码不用挤公车或者骑自行车了。车门怦的一声响,把他关进了一个封闭的世界。他坐在后座上闭眼冥想:皮草格格?既然是格格,她的家一定高级得不得了吧?   皮草格格在电话里跟林适一说了一个地方,这地方让他一听就蒙了,因为那地方他从没听说过。他是一个记者,走南闯北的,没有什么地方他没听说过的。可是皮草格格在电话里说出的那个怪里怪气的地名“七里香”,他却就闻所未闻。他一边咀嚼着“七里香”这三个字的意义,一边暗想那一定是一片高档社区,一定普通人住不进去的那种。   然而,车子却朝着郊外的方向飞驰而去。   林适一从车窗里往外看去,整个城市正在一点点的暗下去,车窗外已经没有了行人,除了汽车还是汽车。高大的白杨如同士兵一般整齐地排列着,并且快速地向后闪动。火车道在车窗里反复出现,忽左忽右,最后车子停在铁道边。   一辆火车呼啸而过,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   林适一手里拿着一张小纸片,一路走一路张望。他走进一片铁道旁边的贫民窟,灰色的油毛毡像龇牙咧嘴的怪兽,在风中发出“啪啪”的声响。他的头发被风吹乱了,额前的一绺头发高高地竖起。他紧握着手中的小手包,走一步探一下头的往前走。有两个半大的孩子一路打闹着迎面跑过来,差点撞到他。林适一踉跄地往后退了一步,险些跌倒,手中的小纸片也被吹到空中,摇摇晃晃,越飞越高。   “这显然是有人在搞恶作剧。”林适一站在一处狭窄的十字路口自言自语,“这地方怎么可能是皮草格格的家嘛。”   就在这时,林适一眼前出现了一排面似黑炭的男人。他们杵着铁锹站在那里看热闹,有的人正半张着嘴傻呵呵地冲他笑。其中有个人走出来对他说:“你是来找小红的吧?她就住在那边,对,没错,你就是来找小红的……”其他黑脸人起哄似的跟着一起莫名其妙地“哈哈”大笑起来。   林适一顺着他们手指的方向抬头一看,果然看见有个红衣女子站在阁楼上冲他招手。他像被某种引力所吸引,朝着那阁楼方向奔过去。   4   就在林适一深一脚浅一脚的在“七里香”的破旧危楼间寻找约他的女人的时候,蜜雪儿一直在打电话“呼”她的丈夫。她穿了一身白色丝绸睡衣,赤着脚在空荡荡的家里走来走去。   “一哥到哪儿去了?”   她独坐在窗口,头发编成一根麻花辫,手里拿着杯加了柠檬的冰水,不停地自言自语。她看着窗外的天空一点点地暗下来,不知道自己该做点什么才好。林适一一直不回她的电话,这是自从他有了呼机之后从来没有过的。   “一哥到哪儿去了?”   她反反复复地只说这一句话。凭着女人的直觉,她感到事情有些不对劲儿,她是为了林适一才决定留在国内发展的,要不然她早就出国了。可是他似乎并不知道珍惜这一切,他只是一个大孩子,随心所欲地玩着,有了家也跟没家一样,东游西荡的总要搞到深更半夜才回家。   雪儿拿起电话,又呼了丈夫一遍。房间里光线变得十分黯淡,家具也变成影影绰绰的虚影。林适一的笑声不时的从这些家具中传出来,仿佛他人并没有没回来,只是恶作剧的躲藏起来。雪儿手中的玻璃杯“啪”的一声掉在地上,柠檬冰水流了一地。   她感到要出什么事了。   5   林适一看到那幻影一样的女人忽然不见了。她刚才还站在阁楼上冲他招手,一转眼就不见了。起风了,好像是要下雨的样子。林适一悔得肠子都青了,他真后悔来这个鬼蜮一般的地方,路灯像鬼火一样昏昏暗暗,灯光透出来的黄色仿佛加了药。林适一迷惑极了,想要逃可是却已经来不及了,他再次看到那个冲他招手的女人,这下他看清了,那人正是皮草格格。   她一直站在离他有一定距离的地方,冲着他招手。可是当他靠近她,她却再次走远,像极了魔界里的妖精。   林适一进入到一处破旧的危房,进去后灯光更加昏暗,只能隐约看到离门不远处有一个又斜又陡的木楼梯,在楼梯尽头有一盏小红灯,皮草格格就站在小红灯下冲她招手。她脸上的表情很奇怪,既不特别喜悦,也不特别悲伤。   她站在楼梯拐角处冲他招手,像是在说来呀来呀。林适一觉得自己就像牵线木偶一样,一级一级地走上楼梯,来到阁楼上皮草格格的房间。   他们在巴掌大的小窗前盘腿坐下,窗外闪着神秘的蓝光,不时有火车从窗外经过,整个危楼都在震动中瑟瑟发抖,好像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   “皮草格格,你怎么约我到这儿?”   “让你看看真相。”   “什么叫真相啊?”   “当我出现在酒店包房里的时候,我是‘格格’;当我出现在家中这破烂的小房子里的时候,我是‘皮草’。”   听她这么一说,林适一反而说不出话来了。他低着头,一反平时能言善辩的样子。他只顾低着头似乎下巴和胸口粘在了一处,像是哑巴了。皮草格格盘坐在对面,她酒红色的大裙子里仿佛没有腿,这一印象使林适一后脑勺一阵发凉。   皮草格格不知从哪儿变出两只小泥碗。   “来,喝茶。”她说。   她的眼睛忽然放出不一样的光芒,让林适一心头一紧,以为这个女人想要把他怎么样。他喝了一口苦茶,抬眼去看一尺之外的那个女人,突然想到“上吊女神”这个称呼。   她咧开嘴一笑,说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他们都说我是一个‘上吊女神’。”她也喝了一口苦茶,接着说,“那都是小说里的事,我作品中的女人全都是自杀的,而且都是上吊死的。”   “上吊女神。”   林适一小声地重复了一遍,觉得通体发凉。他这才注意到屋角四周仿佛高高悬吊着什么东西,像是衣服,又像是一条经过绳子捆扎过的麻袋。皮草格格起身去倒茶,她发现壶里没水了,就拿着壶“哒哒哒”地下楼去了。   林适一微醉似的靠在小垫上,又有火车经过,他全身都在抖,他想这是怎么回事儿呀……这是在哪里……不经意间发现桌上有一个小红按钮,顺手就那么按了一下。这下可把他吓坏了,因为屋子四角出现了四具上吊女人的尸体,冷光照着她们的脸,恐怖至极。   “一哥,你怎么了?被吓着了吧?”   皮草格格不知何时出现在林适一身后,她看着脸色惨白的林适一,告诉他不要怕,那都是在她作品中出现过的女人,是用麻袋布扎成的,因为她们都是上吊死的,挂在高处比较有“亲历感”。   “再喝一点茶吧。”   “不了,我要回了。”   “有佳人在等?”   “什么‘佳人’啊,老婆而已。”   “怎么?你已经结婚了?可我怎么听和珍珠说,你连女朋友还没有呢。”   “我没有女朋友,雪儿是我老婆。”   既然决定了要走,林适一如释重负般地从地板上站起。他想起雪儿,他低头看了一下呼机,上面密密麻麻全是她的号码。   6   林适一回到家的时候,看到家里一片狼藉,到处堆着东西,组合柜也被砸了。林适一一进门第一个反应是:完了,家里被强盗抢了。   再看蜜雪儿坐在棉絮堆里披头散发地哭泣。   “谁把咱们家的组合柜砸了?”   “是我自己。”   “啊?你说什么?”   “真的是我,这日子我不想过了第七章下海   1   雪儿砸坏组合柜的举动,使林适一的玩心收敛了一些。皮草格格又呼过他几回,他都没回。其实他心里也打鼓,因为像皮草格格这种女人,在文坛就像明星一样耀眼,别的人都巴不得跟她有些瓜葛,就算传绯闻对提高知名度也是有好处的,而林适一偏偏拒绝她,搞得他周围的几个朋友都骂他傻。黄大卫就公开说:“如果你对格格不感兴趣,可以把她让给我。”   “让给你可以呀,不过你可别被吓着,她可是一个上吊女神。”   “上吊女神?哥们儿不怕!命硬。”   说这话的时候,两个男人正坐在去大中国饭店的出租车上。最近顾凯歌承包了报社的“三产”,在报社名下办了一家公司,说是公司也是从“皮包公司”起家的。所谓“皮包公司”在九十年代初期多如牛毛,那时候下海成风,人人都觉得自己长了一个会做生意的脑袋,扑通扑通往“海”里跳。很多名作家也去做生意了,他们把笔一丢,做起了买卖,还在报纸上大肆夸耀自己的经商经历。经商一时间成为一个时髦词汇,文化界风气浮躁,夸大成风,心思浮动,找不着方向。   顾凯歌和黄大卫就是两个典型的“浮躁男人”。两人都想做生意,顾凯歌在大学里就靠卖电子表起家,赚了一些小钱。现在有了大的机会,就想赚一些大钱。自从承包的报社的“三产”之后,做了几笔顺手的生意,初战告捷就开始在高级饭店大摆酒席,宴请宾客。   林适一和黄大卫就在首批被邀之列。   2   顾凯歌从下午三点就开始到处打电话,骚扰完林适一又骚扰黄大卫。当时林适一正在报社里忙得四脚朝天,连接电话功夫都没有。顾凯歌就一连打四个电话,把他们办公室的人烦的,大家都说:“林适一,求求你了,快接电话吧!”   “我来啦,来啦!”   “喂,怎么啦?”林适一用脖子夹着电话听筒,右手拿着笔还在纸上“刷刷”地写着。   顾凯歌在电话那头慢悠悠地说:“喂,你小子有问题呀,也不问问打来电话的是谁,就那么哼?”   “呦,凯歌大哥,没听出来!我还以为是报社里的哪个小姑娘呢,她们什么事都找我,烦死了。”   “那可不是嘛,你是大拿呀!”   “得了,别开玩笑了,怎么着,找我有什么事?”   “还能有什么事,吃呗!今儿晚上我请客,找一个高级地儿吃。怎么样,你能来吗?”   “还有谁呀?”   “能有谁呀,黄大卫呀,咱们哥仨儿有多久没见了?聚一聚,聚一聚,就这么敲定了啊!”   顾凯歌在那头不由分说就挂了电话。林适一手里拿着电话有些犯难,因为这两天他天天准时回家陪老婆,老婆也觉得他已痛改前非再也不出去胡闹了。可今天顾凯歌他们又约他出去玩,他不知该不该去。直到黄大卫打了一辆出租车堵在了他的楼下,不停地给他打电话,并叫司机“嘀嘀”地按喇叭。林适一这才些沉不住气,把手中的稿子一丢,背上那个大大的记者包风风火火地下楼去了。   见到好哥们儿黄大卫,两人击掌相庆。黄大卫说:“嘿,还那么帅!”   “帅什么帅呀,都快累趴下了。”   “你老兄我还不知道吗?就是趴下了,也还是帅。”   “胡说,我又不是花瓶。”   “我要是领导我也喜欢你这样的,既能干,又花瓶。”   “你要用死我呀?”   “行了,快别贫了,上车吧!”   黄大卫猛吸了一口手中快要燃尽的烟,然后把烟头扔到地上,皮鞋一脚踏上去狠狠地将它捻灭。一路上他们聊了很多话,其中聊到神秘的女作家皮草格格。林适一告诉黄大卫他曾经去过她家,她家就住在火车站旁边的一处破旧的危房里,阴森恐怖。   黄大卫说:“开什么玩笑?她家住在危房里?哈哈,你没搞错吧,怎么可能?她在大中国酒店里常年有包房,前呼后拥,有钱的人围着她团团转。你没听圈里传的一个笑话嘛,说她买一个裤衩都要一千多块呢。”   林适一阴沉着脸,没说什么。他眼前再次浮现出那座铁道旁边的小屋,和四角挂着的“上吊女”。他想,这一切都是无法言说的,就是说出来也没人信。   大中国酒店是一座五星级酒店,一进大堂,流水潺潺,宾客衣着光鲜,钢琴声叮叮咚咚不绝于耳。林适一和黄大卫一走进去,就仿佛到了家的感觉,他们深深地呼吸了一口里面水气饱满的空气。林适一感到心肺都很适畅,他心里有个跳足尖舞的小人儿,那小人儿随着叮咚的钢琴声欢快地跳起舞来,他脸上的表情也是自信且快乐的。他对自己说我应该是属于这里的,每天晚上早早回家才是浪费。   这时候,有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女人过来跟他搭讪。他用英文跟人家说:“我们在等人,一会儿有人请我们吃饭。”外国女人的同伴来了,她们一起笑着离开。   黄大卫说:“你还会说外国话呢,我在大学里学的那点儿外语就光应付考试了,现在又全都还给老师了。”   “雪儿一天到晚闹着要出国嘛,说什么外语不能丢,将来总有一天能用得着。我看是她的想法太幼稚了,出国有什么好嘛,不就是到国外去洗盘子吗?累都累死了。还不如在国内活得舒坦,要什么有什么。就拿咱们来说吧,你看咱们今儿这儿搓,明儿那儿搓,吃大虾、吃海鲜,瞧着衣服上斑斑点点都是‘搓饭泪’,快哉!”   “林大诗人又在这儿发表什么感慨呢!”   随着洪钟般的一个声音响起,林适一和黄大卫同时回过头来,只见一个西装革履身材高大的胖子走过来,一张马脸上戴着一副眼镜,双臂张开如一只要抓小鸡的老鹰。他逆光而来,看不太清他的脸。他一路走,一路继续伸展他的胳膊,直伸到不可思议的长度。林适一和黄大卫正在惊讶之时,那人又开口说话了。   “哈哈!好久不见,怎么彼此看着都眼生啦!”   林适一大叫:“凯歌,原来是你呀!”   黄大卫也笑道:“弄得跟真的似的,我俩差点没认出来你。”   顾凯歌用手捋着油光锃亮的大背头,脸上挂着油汪汪的笑容,连声音里都带着笑意。他说:“至于嘛,不就是换了一套行头嘛,哥哥的脸还是那张脸,手还是那双手,唯一不同的是哥哥今天发了,不是一般二般地发,而是大发,大发你们懂吗?大发就是一下子赚了一百万,钱多得一摞一摞的,哇——那种感觉真是爽啊!走走,今儿个咱们哥仨好好搓一顿,来它个一醉方休。”   他们仨有说有笑地往餐厅走,在狭窄幽长的过道的转弯处,他们迎面碰到一个女人。女人穿着很短的超短裙,头发长长地从两边垂下来遮住脸颊,她走过来的样子几乎没有人能认出她是谁。直到他们已经错过去了,林适一才认出那个女人是谁,他大着胆子叫了一声:“格格!”   大家同时回过头来互相张望,这才认出了对方。   林适一走过去问:“皮草格格,没想到在这儿碰到你。”   皮草格格柔媚地眯起眼睛,微笑着说:“是啊,好巧的。你们怎么?吃饭啊?”   林适一像个大男孩似地贫嘴打趣道:“我的一个朋友发了大财,烧包烧的,不请客他难受得慌。”   皮草格格笑起来,而且笑得越发妩媚。林适一看着她一脸甜美灿烂的笑容,有些怀疑自己那天的经历。他想那天在火车道旁边见到的那个阴郁忧伤的女子,她到底是谁?林适一眼前红光一闪,那四个吊死鬼形象在他眼前再次出现,火车开过的时候,整个屋子被震得抖了起来,皮肤像水波纹一样发生错位,震动过后才又复位。   那天那个女人到底是谁?   这个问题就像一块别人看不见的乌云,一直悬挂在林适一头顶上,无论他走到哪儿,那块云都跟着他。席间,林适一一直望着一起吃饭的头发长长的皮草格格发呆。这份专注让他几乎听不到她说话的声音,只能依稀看见她的表情。她时而笑得前仰后合,时而含笑望着大家,表情适度,仪态合体。她温文尔雅的样子让林适一觉得陌生,仿佛她躯壳下面还隐藏着另一个躯体,那躯体才是活的,真实的。   这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他们整晚都在调笑、抽烟、吃饭、喝酒、唱歌,连地方都变了三次。第一次是在酒店的包间里吃东西,第二次是去茶楼喝茶,第三次又是去KTV唱歌。皮草格格一直以她虚假的“躯壳”混迹于人群之中,在KTV包间里她拿出背包里自带的舞服,跳了一段所谓的“雪舞”。在她开始跳舞那一刹那,白色薄纱舞裙忽然从中间裂开,林适一隐约觉得看见了她的真身,但那道白色口子很快又合拢了,她又恢复了原形,曼妙的身姿舞个不停。   雪舞,林适一记住了这段舞蹈。   只是后来在其他地方,他从来没见过任何人跳过这种迷幻的舞蹈。   3   从“雪舞”的浪漫气氛中走出来,林适一似乎双脚落不到地上,他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心想待会儿回到家见到老婆,会是怎样的情景呢?她也曾经是个浪漫的人,尤其是在学校的时候,特别爱玩爱打扮。雪儿曾经说过,她不愿成为一个“菜市场女人”——拎着菜篮子到菜市场上挑挑拣拣,身形邋遢,衣着随便。她说过她是一个“明媚”的女人,当时林适一对“明媚”这个词颇为欣赏。他是一个对词语敏感的人,不仅对词语敏感,对周围的事物也很敏感,有时候,他常常用“哈哈”一笑来掩饰这种敏感。在他大笑的底下,说不定隐藏着什么难言的忧虑。   看过“雪舞”之后的林适一,把老婆想象成了另一个“格格”,他以为雪儿会长袖善舞地等着他回来,结果,一进门心就凉了半截。他看到一个满脸愁容的女人,正坐在地上用剪刀正乱剪着那些高级时装。林适一冲过去冲她吼叫:   “雪儿,你疯了吧?”   雪儿慢慢地抬起头来,冲他笑了一下。   那笑容让林适一觉得很恐怖,仿佛他们之间隔着千里之远,又仿佛他们是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那笑容背后隐藏着无言的冷据和嘲讽。雪儿低下头,继续拿剪刀剪堆在地上的那些衣服——那些是雪儿的心爱之物——她平时最爱那些漂亮衣服,现在拿剪刀剪它们,如同在剪她自己的肉,她内心一定疼得要死,挣扎得要命。   可她还是要剪……   林适一眼前出现的是这样一幅画面:他们徜徉在北京各种各样的华丽商厦里,地面光鲜如镜,气派的载客电梯在各个楼层之间滚动着,把客人源源不断地送到各个楼层。五彩缤纷的各色服装,让人看了就想买。林适一总是从容不迫地站在她身旁,怀里揣着大钱包等待付钱。雪儿每回买到喜欢的衣服,就会对丈夫特别温柔,夜晚主动要求亲热,缠绵得没个够。漂亮的衣服就像催化剂一样好使,每当雪儿情绪不好,因为一点小事而烦躁不安的时候,他就会对雪儿说:“走吧,上街去逛逛。”   可是现在,雪儿却将她的心爱之物一件件地撕碎、剪烂。林适一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当他看到雪儿拿起锃亮的大剪刀,要在他们的最近刚买的那件名牌小睡裙剪上一刀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发火了。他红着眼睛冲她嚷嚷:“这都是钱买的!你做这样给谁看?要气死我吗?你要剪这些衣裳,还不如索性给我一刀算啦!”   这时,蜜雪儿忽然开口说话了。她说:“你心疼钱了吧?我就是要你心疼,让你受不了!怎么着吧你!我就是要你受不了,让你难受,你去死吧!我恨你!”   林适一从地上捞起一件牌子很好的衣服,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大,他说:“你恨我?啊,你说你恨我?你再说一遍?我一天到晚累死累活为了谁呀我?为了满足你无底洞一样的欲望,我努力赚钱从不含糊,你今天想起买这,明天想起买那,我说过半个‘不’字吗?你这个没良心的,我半条命都快给你搭上了,你还不知道满足。”   “我就是不满足!当初我是要出国的,是谁死皮赖脸死追着我不放?求我留下来,嫁给他。你把你当初说过的话全都忘了吧?”   “是的,我是忘了。我想,有些事我还是忘了的好,要是说出来大家都不好看。”   “林适一,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又没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你少这么冷嘲热讽的。”   “天呐,好像我冤枉你了似的,你自己干了些什么,你心里还不清楚吗?”   “我干什么了我……”   “好,我也不怕丑了,我把话明摆在这儿,你可不要觉得受刺激。那时候,你为了出国,去巴结我舅舅,竟然和我舅舅乱搞男女关系……”   “林适一,你血口喷人!今天我跟你拼了你!”   说着,雪儿用头向林适一的胸口撞去,林适一用手一挡,推了雪儿了一下,雪儿身子一歪就滚倒在衣服堆里去了。   她伤心极了,听到丈夫摔门而去的声音,觉得整个心都被震碎了。她对目前的生活简直失望到极点,坐在地上掩面而泣。因为没有人在旁边,她哭泣的声音很大,很放肆,哭声大得有些不像话了,还伴随着喘不上气的阵阵哽咽。邻居家甚至以为这里关着一只巨型怪兽,楼上楼下纷纷议论:到底出了什么事?   雪儿突然停住哭声,这中间没有任何过度,一下子就停了,仿佛她身上有某处按键,只要轻轻一按,声音戛然而止,整个世界也跟着她停止下来。她在无意间看到了手腕上的那块表——那块大学时代从林适一的室友顾凯歌那里买来的电子表。   她举起自己的手腕在灯下看了许久,发现那块便宜的电子表居然没有褪色。她想一切都是从这块表开始的,要不是那天为了一只漂亮的表她才大胆地敲开男生宿舍门,她也不会遇上林适一,后面的故事也不会发生。想到这里,蜜雪儿就从手腕上摘下那块电子表,毫不犹豫地把它丢到厨房的垃圾桶里。   4   林适一在外面一直游荡到凌晨四点多钟才回来。其实他也没什么地方可去,一开始站在灯下看两个老人下棋。老人们都已是风烛残年,他们的手在风中对弈,一个来回又一个来回,缓慢,无语,不知道他们脑袋里在想什么。   林适一站在那里,呆呆地望着他们。他心想,如果有一天自己也要变老变丑,那他宁愿不要活得那么久,只要活着一天都要活得像模像样的。他不要再跟雪儿吵架了,甚至不想再见到她。林适一看到前面的一个小面馆还亮着灯,就想进去吃碗面。可是他一摸身上,一分钱也没带,心里就有些难受起来。他莫名其妙地想到自己的晚年——又老又穷、无人理睬的晚年,他站在一棵梧桐树下,风哗啦哗啦吹着硕大的树冠,他眼睛湿湿的,不知不觉流下泪来。   林适一凌晨四点回到家中,他在厨房水龙头前用冷水洗了把脸,在他用毛巾擦脸的时候无意间发现垃圾桶里有一个彩色发亮的东西。他弯腰把那东西捡起来,凑到灯下一看,竟是被雪儿称为“媒人”的那块电子表。这块表虽然不值什么钱,但对他俩来说意义重大,雪儿扔掉这块表,是否暗示着什么……他不敢再往下想。他把那块他们称为“媒人”的电子表塞在枕头底下后就睡着了。在睡梦里,他变成了那两个下棋的老头中的一个,一双枯黄的手在空气中挪来挪去,他很着急,腿使劲儿一伸就醒了。   林适一一觉醒来,看到雪儿正坐在床头“吧嗒吧嗒”地掉眼泪。两人相互看了一会儿,林适一才从枕头底下摸出一个物件来,那是一个闪闪发光的东西,虽旧犹新。   雪儿一下子认出了是自己丢掉的那块电子表。   “你又把它捡回来了?”她问。   “是啊,”林适一说,“它没有变旧。”   雪儿把头靠在林适一胸口,他用手抚摸她的头,摸着摸着两人就缠绵起来。他们很久没有亲热了,身体碰到一起就感觉到了彼此的需要。他们用很快的速度相互抚摸着,然后开始做爱。林适一一直大声叫着雪儿的名字,他叫“雪儿、雪儿、雪儿……”每一下都很用力,雪儿在下面配合着他,她的长发散了一枕头,纷纷扬扬的就像一幅纷繁错乱的图画。她脸上的表情让他陶醉,林适一想,雪儿这个女人真是没说的,在床上那么妩媚。但他又扫兴地想到另一个女人,想到“百变女郎”皮草格格,他突然很想知道皮草格格在床上又是什么样呢?   雪儿的脸逐渐变得模糊起来。   林适一竟然在雪儿脸上看到另一个女人的容貌。   他们爱得天昏地暗。外面是车水马龙的世界,而那个世界似乎与他们无关。他们只关心他们自己,皮肤紧贴着皮肤,肉紧挨着肉,他们要把自己镶嵌到对方的肉体中去,恨不得把两个人变做一个人。林适一说着雪儿我还想要你,雪儿也说着一哥我也要你。他们就这样一整天说着傻话,人像坐在云梯之上,忽上忽下,摇摆不定。   “好吗?”   “好。”   “再来一次?”   “现在几点了?”   “管他几点呢,反正咱们今天哪儿也不去,就在床上呆一整天。”   “我听见你的呼机在响,说不定是你们主任有事找你。”   “管他呢!就是皇帝老子呼我,我也不去!”   “你今天发疯啦?”   “早就该发点儿疯啦,日子过得太沉闷,天天写稿子、采访、写稿子、采访……人都快变成机器啦。”   “我觉得你长得就特别像机器人。”   “好哇!你这个坏雪儿,竟敢说我像机器人,看我怎么收拾你……”   林适一再次动起手来。两人在柔软的床上滚来滚去,弹簧床发出轻微的、欢快的响声,他们好久没有这么快乐过了。他们想让快乐延长一些,直闹到外面的天都黑了,他们都还没有察觉,以为外面还是阳光灿烂的白天呢。   日子就这么过下去,林适一和蜜雪儿之间就这么闹一阵、好一阵,两人之间似乎看不出有什么裂痕。但是在这看似平静的表面生活下面,却潜藏着巨大的危机,林适一全然没有意识到这种危机存在的可能性。他照例每天背着个方方大大的记者包,每天跑跑颠颠的,情绪或好或坏,但总的来说他在报社同事的眼中,基本上还是个乐观主义者,他那标志性的“哈哈哈”的笑声,时常在楼道里飘荡起来,还是那句话:人没到,笑声先到了。   有一阵子,每个办公室差不多都在说这句话。   连林适一自己也没想到,就在一个月之后,他会卷进一场具有悲剧性质的事件中无法自拔,而这件事也轰动了整个报社。   5   美国小伙子杰米的再次出现,又一次勾起了雪儿的出国梦。杰米是蜜雪儿妹妹以前的男友,但精明的妹妹在找到更好的“跳板”之后,就把这个傻里傻气的美国大男孩甩掉了。杰米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出现,她们都以为他已经回国去了,但是有一天,他突然来到了雪儿面前,他对雪儿说:   “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美国?”   “美国梦”对雪儿来说是一块又痛又怕的心病。从林适一到他的舅舅再到面前这个大男孩,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东西吸引着她,那就是既现实又虚幻的“美国梦”。他们每个人都曾给过雪儿一块似乎马上就要吃到嘴里的骨头,但骨头就放在嘴边,却永远也得不到。   “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美国?”   坐在蜜雪儿对面的杰米又把这句奇怪的话说了一遍,雪儿仿佛听不懂似的,她眨了眨眼睛,突然失控似的大笑起来,她说:“好啊,美国,我愿意。”   她没想到这句玩笑似的话,最后竟然真的变成了现实。那个美国小伙子是认真的,他要求她尽快办离婚手续,然后跟他一起走。雪儿迷迷糊糊的就答应了他。在回家的路上,她突然害怕起来,她的手心一直在出冷汗,她用左手抓住右手的手腕,看到右手手心里的纹路正在夕阳下变幻着颜色,她从没如此认真地看过自己的手纹,在手纹上她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命运。她想,这是最后一搏了,就算是死,也要搏上一回。   “离婚?你说什么?你要跟我离婚?门儿都没有!”   在蜜雪儿还没走进房子的时候,就听到家里有个男人怒吼的声音。她吓了一跳,走进去才知道,是林适一在看电视剧。林适一面色严峻,仿佛已经进入故事中一般,无视他人的存在。他嘴半张着,脖子向前倾斜,样子看上去有些狰狞。雪儿从来不知道英俊的林适一也有如此狰狞的一面,她感到害怕,怕他暴跳如雷,怕他杀了她。   那一夜,蜜雪儿实在是太难熬了。她趁丈夫睡着之后从床上爬起来,开了几盏灯,坐在雪亮的日光灯下发呆。她想,离婚的事还是不要跟丈夫提了吧,怎么张得开嘴呢?   她觉得冷,牙齿打颤,她缩在墙角最难受的一个角落,不知如何是好。这是什么地方?她突然觉得很陌生,她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不是她的家,她在那里坐了很长时间之后,突然站起身来到卧室开始一件一件地收拾东西。   很多的衣服,白色的、粉色的、红色的、湖蓝的、粉绿的……这些衣服勾起了雪儿的回忆,因为有一半以上的衣服是林适一陪着她买的,当时的场景再次出现在雪儿眼前。在回忆的同时,她心里如刀割一般难受。   两小时之后,一只血红色的皮箱竖在客厅里。   雪儿把皮箱留下,人就不见了。   6   红色皮箱竖在客厅里整整一个星期都没人去动过它。林适一并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为那周林适一的工作实在太忙了,要编稿子、排版、外出采访,还要准备报社庆祝会的事。   报社每隔十年要搞一次大型庆祝活动,隆重热闹,声势浩大,不仅有报界同仁参加,中央领导也会到场祝贺。社长说一定要搞得红红火火,让上上下下全都满意。   这回该着林适一露脸,社长亲点他为大会主持人。有一次社长说:“咱们社啊,要数风度翩翩,还就得是林适一。”   这句话很快就在社里流传开来,不论在食堂还是在厕所,只要有熟人碰见他都会把社长的话学一遍:“要数风度翩翩,还得是林适一。”这话传着传着就变味了,变成了喜剧版本,越变越滑稽。不过林适一可不管那么多,他是个有能力的人,而且在关键时刻总是能恰到好处地展示出来。   社庆那天天气很好,阳光灿烂,彩旗飘飘。林适一身穿着一套合体修长的黑色西装,头发收拾得有型有款,往台上一站,真还挺吸引人眼球的。他听到场边有人在说:“哇,这个主持人可真帅啊!”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电视台的摄像机也一直对着他。   他,林适一,站在舞台中间,面对台下成千上万的观众,心里想到的却只有一个人。他想,雪儿要是看到我站在台上就好了。   社庆之后备有晚宴,林适一惦记着雪儿,很想会一完就回家。可是社长下命令:谁也不许走,特别是林适一。他就只好留下来陪大伙儿吃饭。   吃着饭、闹着酒,他心里忽然不安起来,好似被一个什么东西拽着,一跳一跳地痛。他已经预感到雪儿出事了,但不知出了怎样的事。大不了工作上遇到麻烦,领导不要她了;或者跟什么人吵架,哭了一鼻子,诸如此类的事情以前都发生过的事。可林适一能想到的都想到了,唯独没想到离家出走这回事。   回到家,他傻了。   红皮箱孤零零地站在那儿,红皮箱的主人却不见了踪第八章离家   1   在蜜雪儿离家出走七天之后,林适一在北京饭店的套房里找到了她。她穿着一套丝绸睡衣坐在窗前的圈椅上,逆着光坐在那里,平静地看着林适一把门推开。她当时的表情很奇怪,仿佛故意穿着那套衣服坐那儿等他似的。林适一一下子就认出她,因为那套丝绸睡衣是他买给雪儿的。   她怎么会这样?她怎么能这样?他当时满脑子都是疑问,他盯着平静地坐在他面前的雪儿,脑子里一片空白。   “雪儿,亲爱的,是谁来了?”随着这句怪腔怪调的中文的响起,有个蓝眼睛高个子的外国人出现了。他穿着白色浴袍,正在用一块白色的大白浴巾在擦头发,“亲爱的,你怎么——”   这时他才回过头来,看到了站在他身后的林适一。   林适一的拳头攥得咯咯作响。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想打人,他脑子乱哄哄地,拳头不自觉就挥了出去。后来,他后悔打了杰米,因为那正是雪儿想要的。   他们之间扯平了。   出国、出国、出国……日子过了那么久,雪儿为什么还是不能放弃这个该死的念头呢?林适一从饭店里走出来,正是傍晚下班的高峰时间,车流在他眼前如黑色旋风般,无序地、高速地、疯狂地流动着,他不知要往哪里走。他眼前一幕幕的画面都是雪儿穿着白色睡衣冲他捻花微笑的样子,还有许多年前他们在野外偷情,爱得要死要活,在高潮中雪儿还念念不忘高叫的那句“你一定要带我出国,可不能忘了啊!”   林适一觉得自己的心在滴血,出国两个字横亘在他胸口,像一把锋利的刀,杀了他,也杀了雪儿。   一个时代就这样在这个车流如织的黄昏砰的一声结束了。   2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光着身子躺在床上说话。附近铁道线上恰好有一辆列车经过,震得整个屋子发出“咣当咣当”的响声,淹没了他们彼此交谈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列车开走了,屋子里又重新安静下来。   “哎,你能不能把你屋角的吊死鬼拿下来?”   “关你屁事呀?”女的说。   “哎哎,你露了吧?”男的说。   “露什么了?”   “露出你粗俗的本相来了,你这个所谓的格格,根本就是俗人一个。”   “我俗?我能俗过你吗?你看你刚才跟我上床那样儿,恨不得吃了我。”   “吃了你怎么了?你还不愿意呀?我看你巴不得我干你,想了很久了吧?”   “你不也是吗?原本老婆在的时候,碍于面子,不好意思乱来;现在老婆跟别人跑了,你还顾及什么呀,花呗!生命是属于自己的,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花什么呀花?你当花钱呢。记着啊,下次我来的时候一定要把屋角的吊死鬼拿下来。”   “你真的怕鬼呀?”   “我不怕鬼,我怕你。”   男人说着,又上到女人身上去。列车的震动声再次响起,掩盖了男人和女人狂叫的声音。高潮过后,两个人赤裸裸地拥抱着睡去。火车依然从小屋旁经过,发出一阵又一阵震耳欲聋的声响,但他们睡得很沉,什么也听不到。   林适一一觉醒来,竟然有点不知身在何处。身边的女人后背对着他,十分光滑柔嫩的后背,但他想不起这个女人到底是谁。   他想起几天前在法庭上,当法官当场宣判他和蜜雪儿离婚的时候,他不顾男人的尊严,放声大哭起来的场景。   报社的几个朋友驾着他出法庭的时候,他已经有些无法收场了。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混到这份儿上,他一直还以为自己是人尖儿呢。无论是在大学里还是工作以后,他都是处处走在人前的时代宠儿,怎么走着走着就混到了没人要的地步。虽然他打了那个外国人,但那一拳又有什么用呢,老婆还是跟人走了。   雪儿坐在窗前穿着白睡衣捻花微笑的样子,在林适一脑海里反反复复地出现。在他歇斯底里大闹法庭的时候,脑子里依旧出现的是那幅平静的画面。   “我知道你心里没我,你不过是拿我来麻醉自己。”皮草格格不知什么时候醒来,俯身趴在他身边,凑近他耳朵小声地说。   “哎!”她揪住林适一的耳朵说:“你在想什么呢,是不是又在想——”   林适一推开了皮草格格坐起来说:“你这个女人好烦!”说着他就开始一件一件地穿衣服、裤子、袜子、鞋,穿得很快。   皮草格格拖住他的衣服小声地哀求道:“一哥,你别走。”   “我得走了。”   “为什么?”   “说好你不许管我的,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   他下了床,拎起他的记者包,“咚咚咚”地下楼去了。自从他和雪儿离婚之后,他曾多次来到皮草格格这间又破又飘摇的铁道小屋里,在震动的噪音里“嫖”这个女人。嫖,是皮草格格爱用的字眼儿,她喜欢把这事说得脏一点和粗野一点。   “一哥,我是你一个人的妓女。”她说。   “我无所谓。”林适一说。   “可是我有所谓。”   “你?”林适一有些不屑地说,“你玩过的人一打一打的,还在乎多一个少一个?”   “这你就有些不懂女人了。我是玩过一些男人,但如果你了解女人,你就知道女人最爱的是最后一个男人。”   “可能吗?我可能是最后一个吗?”   “至少现在是。”   “哼,至少。”   林适一对皮草格格总是没有好脸色,有一搭没一搭的,但女人有时候就是贱,别人对她越不好,她就越是要上赶着去追。皮草格格对他简直好到了无微不至的程度,给他买身上的衣服,脚下的鞋子,脖子上戴的链子,喷到身上的男用香水。有时候她刚收到一笔稿费,就会立刻往邮局跑,把钱取出来后就直奔大商场,给林适一买他曾经提到过的东西,那些东西是他们曾无数次地去商场去看过,就是没舍得买下来的。   林适一就是从皮草格格那里尝到女人的甜头的。以前跟雪儿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拼命赚钱,买给雪儿东西。但是现在似乎事情倒过来了,皮草格格不停地写东西挣稿费,拿了钱就买又贵又高级的东西讨好他。她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买好一样东西立刻就打林适一的呼机,然后站在公用电话亭等他回电话。   这个过程又漫长又刺激。   格格总是打扮得十分妖艳,站在又旧又破的电话亭前给他打电话或者等待他的电话。她似乎要和她所处的环境形成鲜明对比,衣服越穿越妖艳,妆也越化越浓。她总是站在那里等电话,而呼他十次,他有八次都不回。林适一说他很忙,常常听不到呼机在响。他这么说格格就信了,而且还站在电话机旁耐心地等待。   有时候电话铃猛地响起来,她不知为何总是想哭。她拿起听筒,林适一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过来,听到他的声音,她激动得说不出话。她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从来没有像这样爱过一个人。   “喂,我等你好久了。”   “报社很忙。”   “我知道,我知道。”   林适一有时觉得这个疯狂的女人有些可怕,她像鬼上身一样缠上他,想尽各种办法约他出来,她找了无数种理由,其实无非是想见到他。她约林适一到她的小屋去,然后跟他没完没了地做爱。她性欲强得要死,没日没夜地需要有人跟她干。林适一想早晚有一天会被她拖垮的,这是一个不要命的女人。   但是他一旦上了那女人的床,就由不得他自己了。皮草格格很会营造气氛,让人有种情不自禁想要做下去的欲望,做过之后又很后悔,发誓再也不干了,而下一次却又控制不了自己。   他觉得自己曾经又快活又痛苦的原因是因为雪儿。   蜜雪儿在去美国之前和林适一见了最后一面。林适一早到了一小会儿,没事做就坐在桌边吸了一支烟。垂帘低低的西餐厅里空无一人,乳白色的阳光透过窗纱漫涌进来,一切都像被浸泡其中的没有边缘的物件,近在眼前却看得不真实。   雪儿穿着大学时代的一身衣服姗姗而来,这感觉实在太奇妙了。她仿佛穿过光雾走来,时光倒流,没有人知道她是用什么办法做到这一切的。   那件红衬衫轻飘飘地浮动着,她每走一步,那些飞边就要依次翻飞一遍。林适一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她的情景,她也是穿着这件衣服,她就像一个从云彩中走出来的女孩,可是最终她还是要回到云彩上去的。   “你知道我在想什么?”   “云彩。”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是你妻子。”   “可惜现在不是了。”   雪儿没再说话,只是低头看着杯子里打转的咖啡发呆。   林适一说:“怎么不说话了?”   雪儿说:“其实,出国不是我的错。”   “是,不是你的错,错都在我,我笨!我没用!我没本事!行了吧?”   “我没这么说。”   “可你是这么做的!雪儿,我真没想到,你是这种人!为了出国,你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这几年我是怎么对你的,你心里最清楚。”   蜜雪儿的眼泪一下子流出来。林适一却视而不见,只顾自己说个痛快。他先是把那个叫杰米的美国人骂了一顿,又骂蜜雪儿的妹妹,骂过这个骂那个,他的话就像开了闸的河水一般滔滔不绝。他陷入一种幻觉,好像面对麦克风在讲演,眼前黑压压的一片,但再仔细看时眼前又一个人都没有。   不知什么时候,林适一才发现他对面的那张椅子已经空了。他有些吃惊地眨眨眼,似乎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他甚至不知道雪儿刚才是否来过,她的咖啡杯还是原样地放在那儿,似乎从来没人动过的样子。他不断地告诉自己:她没来过,从来也没出现过。   他发呆地坐在那里,恍惚间看到椅子上再次有了人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精神状态已经有些不对了。他的雪儿明明已经离开,为什么对面还笑盈盈地坐着一个女人?   她是谁?   3   和珍珠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进入林适一的生活的。虽然他们以前见过面,但并没更深的了解。林适一还记得第一次在酒店的露天回廊里见到她时,她穿着浅米色的裙子幽幽地走过来的样子。今天她奇迹般地出现,让林适一又惊又喜,还以为自己的精神出了问题。   “怎么是你?”   “你以为是谁呀?”   “我今天约的不是你。   “约了谁呀?不会是皮草格格吧?”   “她?呸!她也配!”   “天哪,我听说最近你们俩打得火热,怎么又说她不配呢。”   和珍珠说话的样子,仿佛你距离她很远,不是伸手可及的女人。但她又的的确确坐在你对面。她的肤色很白,让人一看就知道她是在优越环境中长大的,从小过着舒适而又优雅的生活,满眼里看到的,不是艺术就是被修饰过的生活。她就像是一颗白色透亮的珍珠,让他觉得可望而不可及。   和珍珠坐在林适一对面,白衣白裙,纤尘不染。她说她跟朋友约好在这里见面,可是朋友没来,却在这里碰到林适一。他愣愣地看着她,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   林适一正在思量和珍珠的话,挂在腰上的呼机突然“嘀嘀嘀”地响起来。他低头在腰间一下按掉,然后抬起头来和和珍珠继续说话。可是在他说话的时候,呼机又响了几次,林适一却置之不理,照样说他的话。他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那么多话,只要一坐下来就会滔滔不绝,说个没完没了。他面前的咖啡已经凉了,他完全顾不上喝,他走到哪儿就把他的“话匣子”带到哪儿,吃饭、喝咖啡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反正是说话,面对一桌子菜和一杯咖啡没有什么区别。   和珍珠有些忍不住了,她说:“谁呼你呀?”   “一个追我的女人。”林适一幽幽地说。   “我知道她是谁了。”   “嘘——”林适一把手放在唇边,“千万不要说出来。”   “为什么?这儿又没有别人。”   “我不愿提她的名字。”   “好吧,好吧。喝完咖啡你去哪儿?”   “我还能去哪儿?老婆跟别人跑了,把我一个人丢下不管,我已经伤透心了。”   “跟别人跑了?她跑哪儿去了?”   “还能去哪儿?美国呗!现在的人,一个个儿全都是削尖了脑袋想要出国,把出国当成人生目标,只要能出去让他干什么都愿意,甚至不惜出卖自己。现在的人连一点点起码的人格都没有了,越活越贱……”   和珍珠显然此时不知该说什么好。她既安静又妩媚地坐在那里,就像一幅画。林适一在这种幽雅的环境里,忽然动了一个念头:想到和珍珠住的地方去看一看。和珍珠听了之后,却说改天。   一旦动了想要亲近这个女人的念头,林适一觉得仿佛喉咙里长出个小手来,一动一动地,让他心里痒痒的。这种“痒痒的”情绪无处发泄,于是他想到了一直追他追得很紧的皮草格格。   他到西餐厅附近的公用电话亭给皮草格格打了个电话,说马上要去她那儿。皮草格格在电话里的声音激动得直哆嗦,连声说着“好的好的好的”,她放下电话飞快地跑回家,坐在床沿上用手扶着胸口“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她对自己说:“好啊好啊,一哥终于爱上我了!”   可是,林适一偏偏在这个时候又接到另一个传呼,那是他的老哥们顾凯歌打来的,让他速回电话。他拿起电话,“哈罗”了好一阵。顾凯歌现在肚子越变越大,语速也越来越慢,间或着“啊啊”、“呀呀”的语气词,让林适一怀疑顾凯歌跟他的同学身份。他虽然已离了婚,但自我感觉仍是青春年少,翩翩然地在女人中间周旋。而顾凯歌显得起码比他老上十岁,整个一个慢吞吞的中年人了。不过,顾凯歌的外形原来就不怎么样,这一提前进入中年,倒反而显得敦实可靠,更有老板威严了。   林适一拿着电话跟顾凯歌一通神聊,很快就把答应皮草格格的事情给忘了。他放下电话伸手拦了路边的一辆的士,兴冲冲地赶去饭局。   4   皮草格格在床沿上坐了好一阵,突然想起什么然后像旋风一样旋出去。她来到房子外面简陋的浴室,三下五除二就把衣服给脱了。她想她现在最要紧的是好好洗个澡,要干干净净地见林适一。她的浴室是用简陋的铁皮围起来的,水珠溅到上面发出叮当的声响。   秋天的风一阵阵地吹过来,她感觉到了明显的寒意。她想:天凉得好快啊,夏天这么快就过去了。可是她对林适一的激情还没有褪去,她每天满脑子都是林适一。早晨眼睛还没睁开就用手摸床头柜上的电话机,她要打个传呼给他,她想要听到他的声音,她想知道他在哪儿,在干什么。   林适一有时回,有时不回,这完全要看心情。   如果她躺在床上的时候,能接到林适一的电话,那么她这一天的情绪都会特别高,穿得花红柳绿,一阵风似的旋到这儿,又旋到哪儿;如果接不到他的电话,她就会光着身子情绪低落的在床上呆一整天,她两眼发直地看着天花板,一动不动的样子看上去很吓人。情绪低落的时候,她对外界刺激没有一点反应,有一只绿头蝇“嗡嗡嗡”地飞进来,落在她的鼻尖上,又落到她嘴唇上,她没有一点反应,就连抬手轰一下都懒得抬,但是,只要电话铃声一响,她就立刻惊恐地跳起来,饿虎扑食一般地去接电话。   “喂,喂喂!”   她拿起电话来一阵狂轰乱炸,那气势恨不得把电话机一口吞进去。然而,当她听到听筒里的男人不是林适一时,她整个人都萎靡下去,电话没挂就丢在一边,自己倒在床上蜷缩起来,听着听筒那边传来“哇啦哇啦”地说话,她只觉得心里一阵阵发麻。   林适一忘了约会的事,他跟顾凯歌和黄大卫三个大学时代的死党聚在一起喝酒,从下午三点一直喝到夜里十一点,期间他的呼机一直在响。那两个男人都跟他开玩笑地说:“有人想你想疯了”   林适一一边“嗞嗞”地喝着酒,一边用筷子夹了一口小菜。他摇头晃脑有些得意地说:“没办法啊,这就叫魅力啊!”   “是啊是啊,”黄大卫把话接过去说,“人比人,气死人!”   黄大卫和方琪最近也在闹离婚。“三剑客”中间,林适一已经离婚,黄大卫正在办离婚,只有当初最没感情基础的顾凯歌婚姻还在四平八稳地往下走,老婆戴着袖套,在单位管理财物,在家里管理家物,里里外外一把手,小孩也已经五岁了,虽然没感情,却是标准的“幸福家庭”。   “什么爱情不爱情啊?”顾凯歌说,“你们两个当初哪个不是爱得要死要活的,可是呢,又怎么样呢?兄弟我虽然一次恋爱没谈过,可这日子还不照样过?儿子一生下来就有爱情了,瞅我儿子那小样儿,好玩死了!”   “得得得,打住!”林适一丢了一颗花生米到嘴里,嚼得咯吱咯吱响,“最怕这种中年男人谈孩子了,一说起来就一套一套的,这不是馋我们嘛。我们连老婆都丢了,你却过得那么滋润,有老婆,有孩子,有钱,有车,有房子,这世上没谁比你更幸福的了。”   顾凯歌摸着隆起的啤酒肚说:“现在要说缺的话,我就缺个情人了,咱也想体验体验爱情的滋味嘛!”   黄大卫说:“瞎体验什么呀,我看你现在这样就挺好!就拿我们两个来说吧,你也说了,我们当初都是爱得要死要活的人,可我们幸福吗?我们快被爱折磨死了。”   “那是你们不会爱。”   林适一说:“哎哎!老兄,这你就没经验了吧?你从来没谈过恋爱,还批评我们不会爱,你的恋爱经验是哪儿来的。”   “嗨,边学边练呗。恋不好瞎恋。”   “别谦虚了,过不了几天,你就该成为恋爱高手了。”   “我还真打算一试。来来,喝酒喝酒……”   “我劝你别试,有些女人碰不得,一旦粘上了,就甩都甩不掉。”正说着,林适一的呼机又“嘀嘀”地响了起来,大家齐声高叫道:“瞧,这就来了!”   林适一嘴里一边说着“真麻烦”,一边一摇一晃地走向吧台,抓起电话拔了几个数字。他的举止倦怠中透着几分潇洒,让站在旁边的几个服务员女孩全都看呆了。她们心想:什么样的女孩才能配得上这等人物,他长得实在太帅了。   林适一拿起电话“喂”了几声,他隐隐约约地听到电话那头“嘤嘤”的哭泣声,他一听就知道那人是谁了。他有些不耐烦地说:“又怎么啦?”对方听到他这种腔调的问话,就哭得越发厉害了。   “好了好了,我来还不行吗?”说完,林适一挂上电话,转身往回走的时候,看到一排女孩都在看他。   5   林适一开始干他的“妓女”。   皮草格格说,我在你下面的时候,就是你的妓女,你对我干什么我都愿意。她还说,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变得这么贱,像我,我从来也没这么贱过。她发出高潮时会发出的欢快的呻吟声,但林适一却觉得那是假的。   他渐渐地对这个竭力讨好自己的女人有些厌倦。她一天到晚像个疯子似的狂打电话,要不就在呼机上留下百十条留言,让林适一在报社上班的时候,呼机变成了“轰炸机”,人人都回过头来看他,问他呼机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迫不得已的时候,他只好关机了事,但仍然隐隐地觉得那东西还在裤兜里抖动,摸出来像个热山芋似的在两手间抛来抛去。有时为了躲避皮草格格,他恨不得把那东西像手榴弹似的扔出去,扔到窗外,扔到远远的地方。   “你到底要怎么样?”   “不怎么样,就是想你。“”   “我在上班,没时间。”   “一哥,你好无情。”   “我无情你别理我好了。”   “你怎么这样说话?”   “你要我怎么说话?”   “一哥,我爱你……”   “好了,好了,让别人听到不好……”   林适一像做了贼似的,慌忙挂断电话。他最怕上班时间接到皮草格格的电话,有时他听到别人桌上的电话铃响,他的心也会一震一震地跟着动,生怕那女人再打来电话,闹得他心神不宁,总是竖起耳朵来听电话铃。   这阵子还有一个女人常常给林适一打电话,那就是和珍珠。和珍珠就要文静得多,说话和风细雨的,明明希望见面却总问方便不方便。每当这种时候,林适一就说:“方便方便,有什么不方便的。”   林适一觉得像和珍珠这样的女人,才是真正有修养的女人。她跟蜜雪儿不同,雪儿一心想出国,这个念头到死也打不消,这就使她变成了一个性格有缺陷的女人。而皮草格格,又是一个情痴,她一天到晚除了爱情就没别的,疯子似的打电话“围追堵截”,在她那里爱情变了味儿,就像放多了味精的一碗蛋炒饭,让人吃不消。   林适一很想追求和珍珠,但又摸不透她的脾气。有时他跟皮草格格在床上做爱,脑子里想到的却是和珍珠。格格当然钻不进林适一的脑袋,只当是他真的爱上她了,所以每次做爱做到了高潮的时候,她忍不住喊出来,并且眼泪刷刷地往外流。   “你哭什么?”林适一问。   “我……我太幸福了,我从来没有指望你会对我这么好。”皮草格格有些献媚地说。   林适一躺在那里,有些厌恶地看着身边的女人,他不明白女人为什么一旦放下架子,就像一条狗一样,那么没有尊严,没有地位,只要你在她耳边轻轻说一句“我爱你”,她就会感动得痛哭流涕,你咬她、骂她、抱她、操她,对她干什么她都愿第九章笔会   1   “黑灯舞会”的兴起,给林适一的生活带来了新的兴奋点。老婆跟人去了美国后,他又变成单身一人,离婚之后他渐渐回归到单身男人的行列中,足玩足乐,好不潇洒。   那阵子文学圈流行开笔会,找个名目就到风景区去搞个什么会。所谓笔会就是一帮红男绿女凑在一块儿起腻,有老婆的搞一搞婚外恋,没老婆的看看有没有办法把文学女青年变成老婆。还有一种就是跟着胡混的,碰上谁是谁,只要能发生点什么“事儿”就行。那时的人被禁锢得太久,闸门一旦放开,人们的情感处于饥不择食的状态,只要时间地点允许,不发生点什么都觉着对不起自己。   林适一就是这种笔会上的风云人物,他的受欢迎程度不亚于一个真正的王子。他的相貌是让人看一眼就想跟他说点什么的那种,有种特殊的魔力,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谁都以跟一哥是朋友为荣。女人们更是为他争风吃醋,明争暗斗。和珍珠和皮草格格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人物,她们一个以“红颜知己”自居,另一个以“超级情人”自居,定位明确,防范严密,有时联手共同对付一个敌人,有时又分成两派闹对立,在文坛上能使的手腕,一招也没有落下,挨个使出来。林适一的好朋友嘲笑他说一哥身边简直就是一个微缩的文坛景观,各种人物纷纷上台表演,招数使尽、风头出尽、脸皮丢尽。   由于林适一在这种场合比较受宠,所以对这类抛头露面的事情比较感兴趣。报社知道他这个人喜欢“赶会”,就更是大会小会都派他去。   “林适一,下周去开个会啊!”   “好嘞!”   每次都是这样,只要主任一声招呼,林适一就会立刻响应,当然他的任务完成的都还不错,回来后不用任何人操心,稿子如期见报、文字漂亮、图片精彩,是响当当的一员干将。谁见了都忍不住拍一下他的肩膀,说一句小伙子真棒!   这种边玩边乐呵的工作方式里,林适一找到了一片自由的天空。他既能把工作做得很好,又不耽误吃喝玩乐交朋友。他是这方面的“人精”,从一个会赶到另一个会,所有人都大叫着他“一哥”、“一哥”。林适一仿佛明星出场一般,四处照应着,打着招呼、挥着手,心里那个满足,有的时候他真想高歌一曲,但他没有轻狂,很注意把握分寸,从外表上看反而显得很低调,有那么一份晃里晃荡的不在乎。   他真是潇洒啊!不知有多少女人在心里这样赞叹。   林适一是记者圈里最有女人缘的一个,因此还遭到了同行们的妒忌。但他有他的办法,他这一招不仅没让同事们妒忌他,反而让大家更喜欢他,更拥戴他。   林适一的方法很简单就是在自己家里举办舞会。其实他喜欢在家里举办舞会,准备些啤酒和唱片,再叫上三五个知己和几个爱跳舞的女孩。夏天的时候又买了一台大功率的电扇。那会儿空调机还没普及,不然爱跳舞的林适一肯定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买一台回来。   把这种家庭舞会戏称为黑灯舞会,是林适一首创的。如果你在那个时间段生活过,还曾经听说过黑灯舞会这个词,那一定不要忘记发明人是谁。那是林适一创造的几个有趣词汇和句子之一,另一句有趣的话曾在小说的前面提到过,叫做“衣服上斑斑点点都是搓饭泪”。自从林适一发明了黑灯舞会这种说法,黑灯舞会这个词就在社会上流行起来。在晚上的万家灯火中,如果有几个窗子是黑着灯的,那一定是有人在开私人舞会,也许林适一和他的好朋友们就在其中。   2   黑灯舞会总是由黄大卫当招集人。他是文学编辑,打电话是经常要做的工作,所以他不怕麻烦。而老奸巨猾的顾凯歌就从来都是坐享其成,他总是等大家把人约好,把啤酒买好,把环境布置好,才晃晃悠悠地从出租车里钻出来。他现在肚子已经有些大得不像话了,他总跟人说如果他是女的,人家一定以为他已经怀孕八个月了。   “太不像话了!太不像话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晃着头,梳得很整齐的背头就有些松动。不知道是不是发油上得太多的缘故,他的头发总是一绺一绺的留有梳子的痕迹。“油头马面”是朋友们给他起的外号,那时还没有普及网络,不需要网名之类的东西,要不然“油头马面”倒是一个不错的网名呢,在网上晃晃肯定引人注目。   他说自己太不像话了时候的语气可爱至极,样子倒是像在说别人。他大腹便便跳舞的样子实在很不雅观,但他偏偏又爱凑这个热闹,所以每次有活动黄大卫总是第一个打电话给他。他虽然嘴上嗯嗯呀呀,推三阻四的,其实心里早就蠢蠢欲动,恨不得立刻飞到现场,把灯一关,搂抱着女人跳舞。   晚会就要开始了——这是许多狂欢夜中的一个。林适一正站在门口指挥着呼哧带喘的工人搬啤酒。啤酒是打电话在附近小店订的,一般要订两箱才管送。   “这边,这边!”   林适一手里拿着汉显式呼机,一手拿着电话给人回电话,大声嚷嚷着指挥送啤酒的小工上楼。   “喂,我说你还来不来呀?这啤酒都送来了,人都来了,可就缺你老兄一个了啊!快点,快点!什么生意上的事走不开呀,少在那儿给我装!快快快!今天名角儿全来了,你不来会后悔一辈子的。”   正说着,皮草格格穿着粉红色的毛茸茸的外套,咯噔咯噔走上楼。她是一个千面女郎,她在她小房子的时候显得很贱,一天到晚都会把裤子脱到脚面,让林适一把手伸到里面去乱摸;或者把裙子撩起来对他撒娇说:“你来嘛,我可等不及了!”   林适一有时就故意逗她,坐在一旁哗啦哗啦翻报纸,盯住某条新闻装作认真状,不理睬床上欲火中烧的女人。但是此时,皮草格格早就把自己脱干净了,一个人在被子里自摸。她自己形容这就是所谓一个人的战争,她说她要自己把自己搞死。她发出轻微的、撩人欲望的呻吟声,她的呻吟声与林适一翻动报纸时传出来的哗啦声重叠在一起,竟然有几分怪异。要是其他人看到这个场面,一定以为坐在椅子上看报的男人有病,女人已经酥软成这个样子了,男人却还有心思看报纸。   皮草格格在外面又会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这次她拎着一个豹纹的小包,一摇一晃地走上台阶,骄傲的样子像个公主。她用眼睛斜看着林适一,有些娇嗔道:“还不帮人家拿包,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   “这就怪上啦!说话的口气很像在责备自己的老公嘛。”   黄大卫看到两个人谈话,立刻拿她和林适一的关系开涮。皮草格格又爱又怨地故意把手包交给黄大卫说:“大卫,我要你帮我拿。”   “我来!我来!”   顾凯歌就像是从地缝里钻出来似的,一把抢过她的豹纹小包,就像抢到女人抛出来的绣球一样,欢天喜地飞也似的去了。   这时和珍珠穿着一身白衣白裙翩然而至,舞会正式开始了。   这样的夜晚,一般人家都是一家老少守在电视机旁看着无聊电视剧,而林适一的生活却总是比别人超前一步的。在别人还没想恋爱的时候,他就恋爱了;在别人还没拿过红包的时候,他就频繁出入豪华场所,认识了各界名流,过上了有品味的生活;在别人还以每天看电视连续剧为乐趣的时代,他已经认识到了港台剧的无聊。他的见识总比别人超前一步,过着花样翻新的生活。   在林适一看来,生活犹如翻跟头,犹如体操运动员在比赛时的动作,要又高又漂亮,玩出花样才能得到高分。他喜欢这种刺激的生活,最害怕生活的寂寞和平淡。   这天晚上来了新客人,他们是大卫带来的朋友,看上去像一对情侣。那男的是瘦高挑儿的个子,骨架子很小,有一点点酷,他的名字叫做朗宁;女的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作者,笔名叫做樱蓝。谁也没想到几年以后樱蓝会在文坛上大出风头,每写一本书都会引起一阵轰动,到那时就有所谓“樱蓝旋风”之说了。再加上她运气特别好,她写的小说被擅长拍都市爱情剧的紫房子影视剧中心看中,从第一部小说《女人香》开始,一发不可收,每出版一部就被改编成电视连续剧一部。她的作品风靡全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占据了银屏的各个频道,从这个台调到那个台,到处都是樱蓝式的语言,樱蓝式的审美和樱蓝式的人生。   当然,这都是后话,几年后将要发生的事情,在当时那个小小的家庭舞会上,没有人能预测得到。那两个当时已经成名的女作家和珍珠和皮草格格甚至还有些瞧不起樱蓝,认为她没什么名气,不配跟她们一起跳舞,所以她俩很少跟樱蓝说话,只把她当作空气,爱搭不理的。   3   “你就是一哥?”   “是的,没错儿。怎么啦?难道社会上还有假冒的一哥不成?”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你跟我想象得不一样。”   “你也是!我想象中的樱蓝没你这么漂亮。”   “你可真会说话呀。”   舞影摇曳,音乐迷离。灯光被调到极暗的位置,人影若隐若现。林适一搂着樱蓝在跳两步,所谓“两步”就是原地晃悠,没有进步也没有退步,功夫不在步伐上而在搂抱的姿势上。太紧太松都有讲究,刚有身体接触的人不能太紧,否则会让女人有抵触情绪;而那些比较熟悉的老熟人,就可以贴得紧紧的,骨头贴到肉里去都不要紧。   他搂紧樱蓝,感受着她软软的柔若无骨的小身体。他用余光看到顾凯歌和皮草格格搂在一起,他俩粘得很紧,紧得让人不舒服。他故意咳嗽了一声,想提醒他俩分开点,但是皮草格格似乎故意要跟他做对似的,不但没有分开,反而把顾凯歌贴得更紧了。   黄大卫和和珍珠在一起跳舞,态度平和。他们的关系既不太近也不太远,让人看着十分得体。他们都是修炼有度的人,不像皮草格格那么张扬和情绪化。   那天晚上,皮草格格干了一件让林适一头疼欲裂的事。在林适一跟樱蓝跳舞的时候,他忽然发现皮草格格和顾凯歌不见了。接下来,他看见在细长的过道里有一对男女正靠在墙边热吻,有细碎的光线落到他们肩上,他们接吻的姿势很好看,像是模仿了爱情电影里的经典姿势,以至于林适一当时都没反应过来他们两个人是谁。   两秒钟之后,林适一才反应过来是自己的女人在跟别人接吻。   “你的女人?谁说我是你的女人?”   “你别跟我在这儿犯贱!”   皮草格格冷笑着说:“你怎么啦?吃醋啦?”   林适一尽量克制着自己。其实,他真想扇她一巴掌,但他克制住了。来跳舞的人识趣地一个接着一个离开,林适一家里只剩下他和皮草格格两个人了。刚刚还是舞影浮动的一个空间,一下子安静下来,反而让林适一觉得有些不适应。   他俩站在依旧旋转的灯光下,看着对方,谁看谁都像怪物。皮草格格就是想挑起两个男人之间的醋意,想用这种办法试试林适一到底爱不爱她。结果她看到林适一血红着眼睛盯着她,冲她大吼大叫,骂她不是人的时候,她竟然“噗嗤”一声笑了。   “你爱我?”她问。   “什么爱不爱的,幼稚!”   “爱就是爱,还不敢承认呢?”   “我有什么不敢的!”   “那你现在敢冲着楼下大喊:‘格格,我爱你’吗?”   林适一的脸先是白了一下,然后他嘴角露出一丝坏笑来。他哐的一声推开阳台门就出去了,站在阳台栏杆前冲着夜空大声喊:“格——格——我爱你!”   夜空里回荡着林适一歇斯底里的声音。刚刚下楼的朋友们正好走到楼下,他们一起回头,看到正在大喊大叫的林适一头上一道凭空出现的闪电。   4   据说,那道闪电是一个凶兆。   后来,人们再谈起林适一的时候,都会谈到那个夜里的闪电。为什么会出现那道闪电?那是一个满天星斗的晴朗的日子,天又没有下下雨,闪电从何而来?有人说,顾凯歌你是不是喝多了,眼花了?还有黄大卫那小子,那天晚上一边跳舞一边喝酒,也喝了不少,你们准是喝多了出现了幻觉才觉得林适一头顶有一道闪电,什么凶兆不凶兆,不可能的。   这个凶兆距离林适一最后的日子大约六年时间。也就是说,林适一大约还有六年的期限。   在离婚的头几年里,性、空虚和快乐并存着,他喜欢自己自由自在的自由身。有的时候,他回想起当年的婚姻,真好像绳索一般捆在自己身上,要多难受有多难受。   现在的他是多么自由,家是属于他一个人的领地,他爱带什么人回来都可以。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一大群,疯玩,吵闹,跳舞,做爱,干什么都无所谓,没人会跟他计较什么,也没人管他,他是百分之百自由的。他想这要在从前的话,是完全不可想象的。蜜雪儿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她经常说她不能忍受家里乱糟糟的像个大市场。自从她去了美国,他们之间也不再联系,就像从来也没见过面的陌生人。   现在的皮草格格虽然也很缠他,但她们缠人的方式不一样。皮草格格毕竟是有名的女作家,思想要开放得多,她不像蜜雪儿那样保守和封闭。而且她爱他爱得要死,这一点连雪儿都比不上。   这会儿,他们两个又滚到床上去了。皮草格格喝了酒,跳了舞,欲望被挑逗起来。她紧紧地抱住林适一不放手,她想亲吻林适一的嘴唇,但林适一想起在狭窄过道里那一幕,想起她在灯下跟别人拥吻的样子,不由得把脸别过去不让她亲。于是,两个人滚作一团,亲了又躲,躲了又亲,弹簧床发出吱吱的响声像是一种欢快的鸣叫。   “一哥,我爱你——爱你——爱你——爱你……”   不知是耳鸣还是床铺发出的声音,林适一在跟她做爱的时候,耳边一直萦绕着这样的声音。   5   呼机才时髦了一阵子,手机这种东西很快就出现了。在林适一的朋友圈子里,第一个手里拿着手机炫来炫去的是顾凯歌。手机刚出现的时候,人们都管它叫“大哥大”,有股黑社会的味道。这也难怪人们要叫它“大哥大”,那东西刚出现的时候像块砖头那么大,又黑又粗,刚有手机的人都爱拿着它到街上去走,从街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再从那一头走回来,然后在人多的地方站稳脚,慢慢地拿出砖头式的大哥大,动作有些夸张地拔出天线,嘀嘀地按动按钮,喂来喂去的很是炫耀。   一天晚上,在一个热闹无比的饭局上,林适一看见顾凯歌掏出个黑乎乎的东西来。他没见过手机,但却装作见多识广的样子问:“手提电话吧?你多少钱买的。”   顾凯歌也装作特有钱的样子,微眯着眼有些慵懒地说:“也没多少钱吧,也就是一万多块。”   “贵了!”林适一说,“我上次听一个朋友说八千块就能买一个。”   “嗨,买都买了,无所谓,来来,吃菜吃菜。”   大家的筷子就开始乱七八糟地伸过来,把一盘鱼捣得稀烂。林适一的筷子伸在半空中,半天没有去夹菜,因为他根本没有心思吃什么东西,在他心里一直在想着手机的事。他想:要是自己也能有一部手机该多好呀!这样想着,他的筷子竟然真的戳到顾凯歌的手机上,他才如梦方醒般地缩回去,弄得大家一阵哄笑。   自从那次饭局之后,手机这个东西就像生了根一样,扎在他的心里。他无论走到哪儿,都在观察那些手机持有者的一举一动,有时看到人家在路边打手机,他就会情不自禁把那个人的头置换成自己的,想象着自己站在路边打手机的样子,要多帅有多帅。   “哎,你看什么呢?”   皮草格格用手碰了碰林适一的胳膊,这时他才如梦方醒。   “看什么呢?”她又问。   “没什么。”   林适一快步往前走去,皮草格格一路小跑才能跟上。   “你走那么快干什么嘛?”   他没理她,仍然闷着头往前走。其实,皮草格格早就看见在路边打手机的那个人了,她是个聪明的女人,什么事看一眼,心里就跟明镜似的,什么全都明白。林适一想要什么,她比谁都清楚。她跟在林适一身后走了一段,心里已经萌生出一个想法,她暂且把那个想法叫做“手机计划”。一想到自己完美的手机计划,她的嘴角就浮现出一抹难以察觉的笑容。   皮草格格和林适一逛完街,两人分手后她第一时间冲到公用电话亭,给追求她很久的黄老板打了个电话。   “明天不行,就今天晚上吧。”黄老板龇着一口黄牙在电话另一端态度坚决地说。   “好吧。”   走进酒店的玻璃门,皮草格格感到一阵沁凉。酒店的冷气开得很足,把外面的暑气一扫而光,她的皮肤很快滑爽起来,不像刚才有那种粘粘腻腻的感觉。   她一边摸着胳膊一边走上电梯。电梯载着她一直往上走。她在电梯里看到自己的脸:化妆很浓,嘴唇红得像要滴血。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一下,随即电梯门就打开了。   推开房间门的时候,黄老板正靠在床上看报,见她来了就说:“你来啦?”   “嗯。”   “那就脱衣服吧。”   “脱……脱什么衣服呀?”   “又不是没干过,装什么傻呢!”   “可是……我……”   她以为黄老板至少会跟她先聊聊天,等到气氛不那么尴尬之后,再动手做那件事情。可是,完全和她想的不一样。他一下子就撕开了她的衣服,双手抓住她的乳房,一左一右捏个不停。   他把她的乳头含在嘴里,十分贪婪地吸吮着。格格对他小声说:“哎!你听着,我需要钱。”   黄老板说:“我当然知道你需要钱,不然你也不会来找我,只是在这种时候你别扫兴,要乖一点要听话。”   “我现在还不乖吗?”   此时,她的衣服已被黄老板一点一点地解开,小红内裤被他麻利地脱下来扔在一边。她闭上眼尽量不去看趴在她身上的那个男人的脸。在震荡的节奏中她感到她正一点点地接近那只又黑又粗的手机,她想象着自己拿到那只手机后,把它抱在胸前,飞快地跑去见林适一的样子,竟然忍不住格格地笑出声来。   “你好放荡。”黄老板说,“瞧你一脸享受的样子就知道你有多放荡了。”   皮草格格又笑了一次。   黄老板说你笑起来很好看。说着又和她做了一次。   6   林适一已经有好几天没见过皮草格格了,他不知道她在忙些什么。这两天他分别跟两个女人约会,一个是和珍珠,另一个是樱蓝。这两个女人风格完全不同,但都特别有味道,一个文雅含蓄,另一个性感迷人。虽然他跟她们的约会只停留在表面化的阶段,但对于在性方面放纵惯了的林适一来说,表面化的约会反而让他感到新鲜。   这天,林适一穿了一身白,走在午后的林荫道上。他的身材并没有因为年纪的增长而走样,反而变得更结实、更有风度了。他越来越像女人心目中的大众情人,风度、谈吐、趣味,什么都有。只要他出现的场合,连墙壁都显得比平时里要白些。   他自己的感觉也越来越好,他甚至觉得像他这样的人,若是真的被困在婚姻里那才叫最大的浪费呢。有多少女人连走在路上都要回过头来看他,更不要说想要跟他攀谈和说话了。其实,女人也是容易被“男色”打动的,只是她们不便于公开说罢了。   美色人人都想要,这是天性。   于是,林适一混在女人堆儿里,如鱼得水。他的呼机比别人的要忙上十倍,一天要响上许多次。他给这个回,给那个回,女孩的名字排成了队,甚至连他自己都想不起这个叫“李珍”的和那个叫“王露”的区别,她们的脸在林适一的记忆里模糊成了一片,甚至连上有没有上过床、有没有亲热过,他都想不起来。谁叫他是一哥呢,一哥实在是太有魅力了。   但和珍珠和樱蓝却是跟那些女人不同的。和珍珠有着她特有的矜持,她梳着文雅的短发,喜欢穿白衬衫,样子极为飘逸,令见到她的男人想入非非却又不敢接近;樱蓝是艺术型的,戴大串的蓝黄相间的玛瑙石项链,夸张的宝蓝色耳环,宽银手镯,吉普赛人似的深红色层层叠叠的长裙,混身上下充满了异域风情。林适一身边有这样两个完全不同的女人感觉很不错,跟这两个女人约会的过程,如同行走在月球和火星两个星球的表面,一半脸凉凉的,另一半脸却在发烫。   至于皮草格格这两天在干什么,林适一全然不知,他也不想打听什么。这个女人前一阵子把他缠得够呛,他躲还躲不及呢,怎么会主动打听她的消息?后来听人说她最近陪不同的老板睡觉,这事气得林适一恨不得冲到她家去揍她一顿。他把拳头捏得嘎吧嘎吧作响,捏完左拳捏右拳,捏完之后再两拳对打了一下,然后对自己说:“算了吧,管她呢!”他现在的兴趣点完全转移到另外两个女人身上,至于这个,就随她去吧!   7   “这世界上又有一对夫妻分离了。”   黄大卫和方琪离婚后,请大家吃了一顿饭。   “终于解脱了,”黄大卫说,“真受不了那个工作狂,把家里也当作出版社,我家的稿子堆得像小山一样,脚都快跨不进去了。”   “你也太夸张了吧?”顾凯歌边喝啤酒边说,“不就是离个婚吗?没那么严重。”   林适一说:“现在呢,咱们三个当中,唯一的大全乎人儿就是你顾凯歌了。你可不能离,你一离,咱们三剑客就成光棍协会了。”   黄大卫一脸坏笑地说:“那个什么……我那袖套嫂子一向可好?”   “袖套嫂子?谁是袖套嫂子呀?”林适一满脸茫然,看看黄大卫,再看看顾凯歌。那两个男的相互对看了一下哈哈大笑起来。   这时候,饭馆的服务员走过来,俯在林适一耳边悄声说了句什么。林适一起身跟着服务员出去了。在饭店门口的红灯笼底下,站着一个穿奇装异服的女人,她手里捧着一个纸盒子,脸却不知为何黑了半边。林适一猛地一看,竟然没认出她是谁,等她开口说话,他才从声音辨认出那个女的竟是皮草格第十章手机   1   在饭馆门口的红灯笼底下,黑了半边脸的皮草格格递过来一个盒子。   “这是什么?”   “给你的。”   “给我的?”   “手机。”   “手机?不可能吧,你买了手机?”   当时手机还是很金贵的东西,不是什么人随随便便都能买得起的。林适一接过盒子,另一只手按到皮草格格脸上,轻轻抚摸着问:“你这是怎么啦?谁欺负你了?”   皮草格格抓住林适一伸过来的那只手,呜呜地哭了起来。那天他们在黑夜里消失了,害得其他几个同伴等了林适一大半夜,还以为他会再回来喝酒。可是没有,他像一阵风似的不知去向。   林适一有了手机,这在他个人的历史上非常重要。手机是一样跨时代的东西。在此之前他经历过考大学热、大学生恋爱热、交际舞热、出国热、组合柜热、寻呼机热等等,一波一波的风潮他全都赶上了。他就像那个时代的标签人物,那么典型、那么鲜明,并且永远站在潮头,领风气之先。   林适一是所有女人瞩目的焦点,并且对异性充满兴趣。他浪漫但不下流,他虽用情不专但每一段恋情似乎都有他的理由。女人们爱他都会不惜代价,就像皮草格格这样为了送一部手机给他而愿意出卖自己。林适一也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并不多问什么,只是小心呵护格格脸上的伤,告诉她以后走路小心点,别再碰伤自己。   这话让皮草格格感动得热泪盈眶。那天他们又回到铁道边的那间小屋里,一只铁皮风扇慢悠悠地转动着,气温在热风的搅动下显得越发炎热。他们脱光了衣服躺在床上,很安静,没有别的动作,只是偶尔说说话。   “热得像狗一样。”皮草格格继续说,“在你面前我早就不是什么格格了,而是一条狗。”   “哎,你墙上挂的那些‘吊死鬼’怎么不见了?”   “你不是害怕吗?”   “我现在不怕了。”   “我怕她们伤害你。她们都是一些吊死的精灵,说不定什么时候会跑出来吸干你的阳气。”   “嘁,那些都是你虚构出来的,哪有你说的那么可怕,我就不相信这辈子谁还能害我?我是一哥我怕谁?我这辈子有一千种死的可能,但最不可能的就是上吊。”   这天夜里,林适一睡在皮草格格的小屋里。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格格赤裸的身体腾空而起,她睡在半空中就像是一种魔术,没有任何支撑物她却不会掉下来。林适一望着她,觉得非常害怕,他听到有个女人用低沉沙哑的声音对他说:“这个女人实际上已经死过一次了,这次是她的第二次生命。”   “难道说她是一个死人?”   “是的。”   “这么说……我在跟一具尸体睡觉?”   “是的。你摸摸她的手就知道了。冷若冰霜的手,没有一点温度的。”   林适一伸手一摸,那手果然是凉的。他扭头一看却是只有一只手,而她的身体依旧悬在高处,她的手和她的身体分在两处。林适一吓得身体一挣,醒过来。   林适一张开眼,身边的床铺却是空的,那个皮草格格不知道去什么地方去了。他紧张地四处张望着,还是没有看到格格的影子。   “格格!格格!”他叫了两声,没有人答应,他把白色毛巾被盖在脸上以逃避心里的恐惧。   第二天早上,林适一问皮草格格夜里到什么地方去了。   格格说:“我一觉睡到天亮啊,到什么地方去了,你开什么玩笑啊?”   林适一倒吸了一口凉气,他觉得这个女人实在是太可怕了。她会随时随地地消失,又会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现。她是幽灵?是鬼魂?还是真人……一想到这儿,林适一开始不动声色地穿衣服,他把衬衫纽扣一粒一粒地系好,身边的皮草格格又一颗一颗地帮他解开,他再系,她再解,就像一场拉锯战,比得是耐心而不是别的。   最后,皮草格格伏在林适一敞开的胸口上哭了起来。   她哭道:“说到底,你还是不喜欢我!”   林适一皱了皱眉头,有些厌恶地推开她的身子。她的脸还有被人打过的痕迹,这使她变得有点儿丑。他心里清楚,她用的这招叫做“苦肉计”。她用略带自虐的行为来打动他,可惜林适一却越来越讨厌她玩的这一套了,手机他收下了,苦肉计却拒之门外,他坚决不要。   林适一从皮草格格家出来,才想起有个会来。那是一星期前报社主任通知他去开的一个全国性的文学会议——青创会。青创会要好几年才只在北京开一次,会上文学明星云集,据说外地的作者要打破脑袋才能来。   林适一当然知道他在这个会上的出现将意味着什么,因为他是明星中的明星。他伸手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口袋里的手机恰好在这时叮叮当当地响起,他稳稳地坐了进去,喂了一声,那感觉好像自己就是这世界的主人。   2   酒店里熟悉的味道使林适一感到自信,他就像一条鱼,进入了自己熟悉的水系,横着游,竖着游,侧着游,怎么游都顺手。他进门的时候看到许多熟悉的面孔。他笑哈哈地跟熟人打招呼,信手拈来似的在签到簿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他写“林适一”这三个字的时候笔触龙飞凤舞,姿态之帅,令坐在对面负责签到的小姑娘瞠目结舌。   “他真是太帅了呀!”小姑娘在心里惊呼。惊呼的同时,她不由自主地红了脸。林适一把那只签字笔“啪”地一丢,根本没有注意到那个脸红心跳的女孩子,而是着急忙慌地跟张三李四那些老友拥抱去了。   林适一指着一个当时风头正劲的男作家大声地说:“你小子啊,最近跑哪儿去了!”两个男人正张开双臂作大鸟展翅状的时候,林适一兜里的手机叮叮咚咚地响起来。   男作家说:“你小子行啊你,连手机都有了!”   林适一说:“嗨,小意思。”   “你小子最近在哪儿发财呀?”   “我先接一电话。”   男作家做了一个手势说:“你接,你接。”   林适一拿出手机,按了一下接听键,扬起脖子来喂了两声,听到电话那头有呜呜的哭声。   他一听声音就知道是谁。他说:“你怎么不来开会呀?你现在在哪儿呢?”话说到一半,对方就没声音了。林适一再喂也不管用,因为对方已经掉线了。   林适一悻悻地将手机收起,然后对那男作家说:“你刚才说什么,我在哪儿发财呢?我还能在哪儿呀,在报社呗!”   男作家说:“刚才谁给你打电话?”   “噢,皮草格格,不知怎么的,电话断了。”   男作家声音忽然提高了八度,有些亢奋地说:“皮草格格?天哪!你竟然认识皮草格格,她的小说我好喜欢的。”   “你那么激动干什么,皮草格格又不是神。”   “她在我眼里就是神,是无所不能的神。她的小说写得太好了,让人进入一种幻觉,她长得也漂亮,有种超凡脱俗的美。”   林适一心想皮草格格这个宝贝还真有不少人喜欢她。正想着,有个和林适一相熟的女编辑小郭走了过来,两个人大声寒暄起来。她对林适一又捶又捏的,恨不得在他的脸上咬一口。林适一找了个借口及时地躲开了。   “这妞儿是谁呀?我怎么没见过?”   女编辑走了以后,那个男作家悄声地问林适一。林适一说:“她呀?不就是杂志社的小郭嘛,怎么样,看上啦?”   “得了吧,小郭这种女人咱能看得上眼?咱是谁呀,你也不想想?”说着他冲林适一飞了一下眉毛,表情有点色。林适一忽然心生一计,咬着男作家的耳朵小声地叽里咕噜了一通。   编辑小郭站在镜前照着镜子,摆弄着身姿。她已经换上了一件性感内衣和红色半透明的泡泡裙,脚上穿着一双透明的拖鞋。林适一答应晚上九点来找她的时候,她激动得连嘴唇都在颤抖。同屋的女作家可能晚上也有约会,早早地打扮好就出去了。   八点四十左右,小郭就坐不住了,她拼命地往身上喷香水,把头发扎上又散开,散开再扎上。透明内衣半透出乳房半圆的形状来,从镜子里看得很清楚。她忍不住用手轻轻摸了摸它们。   当她几乎认为林适一不会来的时候门铃响起来了。她把门打开,连看都没有看,想当然地认为来的就是林适一。可是,当另外一个男人从灯光底下走出来的时候,小郭发现一切都搞错了。来的人不是她日思夜想的一哥而是另外一个不认识的男人。经男人自我介绍,小郭才勉强想起来好像是上午在大堂见过一面的男作家。   “好漂亮的睡衣啊!”   男作家一屁股坐到了床上,从容不迫地摸出一根烟来。   “哎,你不能坐那个床,那床不是我的。”她慌慌张张地说。   男作家换了另一张床坐下,他拉住小郭柔嫩的手腕就势一拽,她一下子就跌落到男作家的怀里。男作家显然是一个情场高手,玩女人就像玩他手中的笔杆子一样娴熟。他隔着衣服揉搓着小郭的乳房,开始摸起来凉凉的乳房很快就热起来。小郭开始还有些挣扎,因为她等的不是这一个而是另外一个。她心里有些怨恨林适一,这样想着倒赌气似的把身子给了这男人。   男作家怀里抱着小郭,犹如在怀里横抱着一把琵琶。他弹奏的姿势很投入,这儿揉一揉,那儿拔一拔,在演奏的过程中他发现这个其貌不扬的小郭竟然是一把优质的琴。   小郭也同样感觉到了这个演奏者的出色,她甚至有些庆幸是他而不是林适一。小郭有些刻薄地想林适一那个大众情人说不定是个男花瓶呢。就在两个人你情我愿依依难舍的时候,同屋的女作家拿着钥匙开门进来了。   “噢,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女作家看到了床上的那一幕,惊讶之余连声说了三个“对不起”。男作家直起身子来说没关系后就离开了。其实他和小郭还没进入实质阶段,他们都还穿着衣服,只是搂抱在一起。之后,小郭一个人躲进卫生间里偷偷地哭了很久。   在青创会召开的那几天,小郭发了疯似的对男作家进行围追堵截,甚至闹到了不像话的程度。男作家要林适一掩护他,林适一笑道:“你到底把人家怎么了?搞得人家姑娘疯疯癫癫的。”   “就是没把她怎么样,她才急了的。”男作家一脸无辜。   “哎,这我倒是不懂了呢!男人强迫女人是犯了错;男人不碰女人,何罪之有啊?”   “碰倒是碰了一下,就是还没……就有人进来了。”   “没过瘾?懂了懂了。你小子啊,把人招起来了,又丢下不管了。难怪人家追你追得不依不饶呢……天哪,快看,小郭又来了,还不快跑!”   男作家扭脸一看,果然看到一个葱绿色的人影。他心想一哥这小子果然眼尖,想到这儿,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对林适一说了一声“撤”,然后两个人撒丫子飞跑起来。   用来开会的这家花园式酒店的地形他们不熟,七跑八跑就跑到灌木丛里去了。里面绿荫浓密,生长着各种各样的植物。林适一和男作家感觉自己仿佛进入了一片丛林密境,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满眼都是浓密而又令人窒息的绿。男作家的身材看起来比一般人要魁梧,但实际上虚得很。他是很缺乏锻炼的一个人,没跑几步就开始出现幻觉,他幻想着那个穿绿衣服的女人将他按倒在地,狠狠地将他压到泥土里去。   林适一和那个虚弱的男作家实在跑不动了,他们像狗一样吐着舌头,双手叉腰原地喘着粗气,就在这时,那个葱绿色的人影突然出现在他们眼前,也是叉腰的姿势,脸儿红红,胸口乱颤,真把林适一和男作家吓了一大跳。   “你们跑什么呀?”   “我们在锻炼身体。”   “这大太阳天的,锻什么炼啊?”   “减肥,噢,我们在减肥。”   葱绿人儿扑哧一声笑了,林适一和男作家也跟着笑了。   3   “别以为你给我买了个手机就能收买我!一个手机算什么呀?难道我就值一个手机的钱?你也想得太美了吧!”   “你明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什么意思?你说呀说呀……说不出来了吧!心虚了吧!我最讨厌你现在这个样子了,动不动就哭!动不动就哭,你还哭出本事来了,是吧?”   “你……你混蛋!”   “我知道我混蛋!有本事你别理我呀!别理我这个混蛋,别老一天到晚缠着我。谁不混蛋跟谁去。”   ……   那天晚上,一男一女吵架的声音充斥在酒店寂静的走廊里。他们的房门虽然半掩着,但吵架的声音却穿透薄薄的墙壁,回荡在酒店上空。熟悉林适一的人一听就能听出,那是他和皮草格格在房间里吵嘴。没人劝他们,都当是情侣间的斗嘴,睡一觉第二天早上就好了。   谁也没想到,事情后来会闹到不可收场的地步。那天晚上,在隔壁房间里另一对男女也在屋里听林适一和情人吵嘴,他们一边做爱,一边聊天,顺便听听别人吵嘴,感觉还不错。他们就是男作家和小郭。   小郭在男作家暖洋洋的怀里感受到从未有过的舒服。她对男作家说,他俩是歪打正着。男作家就说:“什么叫歪打正着呀,你到现在心里是不是还想着林适一呢?”   小郭有些撒娇地说:“谁想他了,他跟那个皮草格格的关系到底怎样了?”   “危险!”   男作家语气很重地说了这两个字之后就不再说话了,两个人很安静地抱着,听隔壁房间传来的忽高忽低吵架的声音。   另一个房间里的战争还在继续。   那天夜里,林适一也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那么一股邪火,羞辱人的话源源不断地从他嘴里冒出来,他用最刻薄、最难听的话来说皮草格格。皮草格格一开始还和他争辩,但后来她渐渐地不做声了,她的脸变得红一阵白一阵。这些林适一都没看出来,他只顾自己过嘴瘾了。他说了很久,直到自己说累了倒头睡去,也没有察觉到一点异常。   悲剧就在那天夜里发生了。   皮草格格对自己说:“我要走了。”   她说话的声音很小,甚至连她自己都没听清楚她说的是什么,就更不要说在她身旁沉沉睡去的林适一了。她再次小声地对林适一重复了一遍那句话,她说:“一哥,我要走了!”   林适一睡得昏昏沉沉,在梦里他似乎说了句什么,然后翻了个身,背对着皮草格格。这一动作是致命的,皮草格格望着那宽大的、她爱恋过千百次的后背发呆,她想她都要走了,他还在跟她负气,那么等他醒来的时候一定要他后悔。这样想着,她脸上竟然露出了一抹苍白而美艳的微笑。   4   皮草格格就要上路了。   她还有一些事情没有做,她很从容,没有一点慌张。她从提包里拿出自己的浴液,是薰衣草味道的,她把那白色瓶子放在镜前,看了一小会儿,她知道她要干什么了。   她在浴室里细细地搓洗了那条换下来的内裤,这种带蕾丝花边的小内裤清洗的时候是需要细心揉洗的。以前她常常把心爱的衣服扔进洗衣机,当时图省事,过后又心疼得不行。   她把衣服洗干净了,抻平,晾好,这才脱光了衣服走进浴室。乳白色的水雾弥漫开来,她感到自己渐渐地消失在里面了,没有人看得见她。与此同时,她又觉得林适一就靠在门边,像往常那样看她洗澡。   她听到笑声。   爽朗的。   性感的。   放荡的。   害羞的。   ……   各种声音混合在一起,像有许多精灵聚在她头顶,她也跟着精灵们一起笑了。   “你开什么玩笑啊!”   第二天一早,睡眼惺忪的林适一从床上爬起来上厕所,走到卫生间门口朝里望的时候,恍惚间看到一个用红绸子吊在水管上的影子。这种吊死鬼以前他在皮草格格的小屋里见多了,见怪不怪,以为又是皮草格格在搞什么玩偶小人之类的把戏,仔细看去才觉得不对劲,那是一个真人,身穿一袭红衣,脑袋耷拉在胸口,已经断气了。   林适一光着脚从房间里跑出来,他在楼道里拼命地狂奔,他的脚步声就像从笼子里放出的无数只鸽子,慌乱而没有节奏。那种奇异的响声惊动了在清早搂抱着睡觉的一对对情侣,他们惊讶地睁开眼,侧耳倾听外面的响动。男人听了一小会儿,也没听出个所以然来,然后听到怀中女人小声嗯嗯就搂抱着她又睡去了。   也有在寂静的早晨不安分的,那就是昨夜刚刚尝到甜头的编辑小郭和那位男作家。他们在早晨醒来的时候做爱,心里充满了恬静和永恒。林适一从走廊的这一头跑到那一头,从那一头又跑回来。最后,他像一头困兽似的一头扎进一个房间,看到一对男女正以奇怪的姿势在窗前做爱。他愣在那里很久,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十秒钟之后,林适一放声大哭。   “她死了……”他断断续续地说,“在房间的厕所……她上吊了……”   那对男女停止了动作。女人从男人的身上下来。他们还是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女人扯过一块浴巾,遮住胸口。   5   皮草格格死了以后,林适一受了刺激,一度萎靡不振。他关闭了手机,停止了跟任何人的来往,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禁闭了三天。这三天里林适一似乎什么都没想,又像是想了很多,他不笑也不哭,所有打进来的电话他都不接,就好像那些声音与他无关似的。   他觉得冷,觉得害怕。冷气开得太足了,他也不知道去关掉。他一直红着眼睛在屋里呆着,渴了就喝口自来水,饿了就啃两口饼干,身体轻飘飘的变得很虚幻。他不明白皮草格格为什么会自杀,几天前她还是一个那么有生命力的女人,吵架、做爱、赌气,她无论干什么动静都特别大,要闹出些声响来,但问题是也用不着用命去赌啊!林适一越想越觉得凄凉,他把自己从宾馆带回来的那只黑提包拿出来,把里面的东西一股脑地倒在床上。在众多的笔记、文件和名片中间,他找到了一团揉得很皱的东西——那是格格临死那天晚上自己洗干净晒在卫生间的小内裤。林适一是趁人不注意把内裤装包里的,他想留点纪念。他把那条内裤贴近自己的脸,闻到一股肥皂苦寒的香气。他实在是很想她,想得快要发疯。他拿出她送的手机看了又看,在两眼盯住手机的键盘的时候,手机竟意外地响了。   “喂?”   “喂。”   林适一惊恐地看着手机一闪一闪的键盘,好像它是一个魔鬼。他嫌弃地把“魔鬼”丢到了床上,但它躺在床上依旧在冲林适一大喊:“喂!喂喂!”   林适一伸了两次手才把那“魔鬼”捡回来,听到里面那个很像皮草格格的声音在说话,她说你来一趟,一定要来。   然后,电话也就挂掉了。   为什么一个已经死去的人还能在手机里发出声音,这是一哥所想不通的。这个酷似皮草格格的人到底是谁,直到后来一哥也没搞清楚。那通电话是通知他去取东西的,让他到小屋去取回皮草格格最后的遗物。   铁道边的那一片房子就快要拆迁了,电话里的人说如果东西不去取回就将和别的东西一起,被推土机铲平。   6   那一天,有人看见一个瘦长的身影穿梭于废墟和推土机之间,他手里拎着一个巨大的黑色皮箱,里面装满了女人的衣服。他沿着墙根慢慢地往前走,推土机始终在他身后跟着。那些墙壁在他身后纷纷倒下去,就像一个时代落幕的声音。   林适一觉得他心里也有什么轰然倒塌了。一个理想主义者的时代在这里结束,新的林适一即将诞第十一章书商   1   林适一是在九十年代中期下海经商的。说是下海经商,其实关系还是挂靠在报社名下,属于报社的第三产业。这个肥差是林适一的老同学顾凯歌帮他争取来的。顾凯歌自称是个生意通,是所谓的“每一个毛孔都会赚钱”的人。他是在林适一最萎靡不振的那段日子里出现在他的生活中的,用他的话说叫“拉兄弟一把”。   自从皮草格格自杀以后,关于她的书出版了许多版本。不少书商想利用这个机会大赚一笔,也有人打起了林适一的主意,因为他和皮草格格的情人关系在圈内流传极广,若隐若现、扑朔迷离。   有一天,有个男人敲开了林适一的门,他一进门就把用报纸包着的一摞钱放在桌上,什么话也不说,坐在门厅的餐桌旁,眼睛望着天花板,手指在桌上打着浅浅的节拍。   “你是谁?”   “我是书商建军。”   “我认识你吗?”   “你不认识我,但钱你总认识吧?”   “我说这位建军兄,你到底想干什么?”   “想请你写本书,要下猛料的那种。内容是关于皮草格格的……这是预付你的一半稿费,另一半等书出版的时候,我们再付给你。”   林适一半张开布满血丝的眼睛朝着桌上那摞钱看了一眼。他由于接连几天的失眠,眼睛变得像兔子一样红。皮草格格的自杀对他刺激太大了,使他的精神一度变得有些混乱。他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企图要收买他,而那些钱对他这个跟死人一样成天躺在床上的男人来说又有什么用?   建军走了,带走了那些钱。因为他看出面前的这个眼睛血红的男人已经完全没有创作能力了。那个时期的林适一不仅没有创作能力,还失去了别的能力,他暗恋已久的女作家樱蓝曾经来看过他一次。不知是出于同情还是出于爱慕,她竟然主动要求林适一抱抱她。   “你不要这样,你抱抱我吧!”她说。   她坐在窗前的样子是那样美。可是林适一躺在床上,一动不想动。他嘴唇干得像树皮,一层一层的翘裂着,看得令人触目惊心。樱蓝心疼地说:“求你不要这样好吗?干嘛要自己折磨自己,你抱抱我吧!”   林适一声音嘶哑地说:“我实在没这个心情!樱蓝,你原谅我!”   “我懂!可是,一哥你不能老这样,这样下去你就完了。”   “完了就完了吧,像我这样的废人,活着和死了又有什么两样。”   樱蓝走到床边伸手捂住一哥的嘴:“不许你这样说!”   林适一抓住那只柔软的手,抓住之后又很快放开了。他说他现在心里容不下任何人,请樱蓝原谅他。   樱蓝走了以后,房间里又剩下他一个人了。林适一觉得有些饿,就趿拉着拖鞋到厨房去找吃的。厨房里布满了灰尘,碗橱里只剩下一包不知何年何月放在那儿的方便面。灰蓝色的塑料袋上蒙着一层灰。林适一把那包方便面拿起来,噘起嘴“呼呼”吹落袋子上的灰尘,双手哆嗦着撕开那袋方便面。   他开始干啃那包方便面。在干嚼的同时,他看到了墙上的影子,那影子竟是一条狗的模样。林适一吃了一惊,然后他摇了摇头,继续咯吱咯吱地啃那包面。   “你站起来,你跟我走吧!”   林适一清楚地听到有个声音在他后脑勺上方响起。他回过头来看的时候,他看到了一个高高吊起的人影,他再次看到了皮草格格上吊时的场面,吓得他倒吸一口凉气。第二天他才发现那“吊死鬼”竟是自己前几天高高晾起的一件衬衣。   这样半人半鬼的日子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林适一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明显地黑了,瘦了,脸上的胡茬七长八短,自己就像个从森林里跑出来的野人。有一次顾凯歌敲开林适一家门的时候,竟然愣了几秒没有叫出他的名字。那时候连老同学都认不出来他了。   “批文”这东西林适一以前听都没听说过,但自从开始做生意,“批文”和“白小丽”这两样东西就像鬼缠身一样缠上他。“批文”是一种指令性文件,只有搞到它,才能把钢材倒来倒去。   至于为什么要把钢材倒来倒去,林适一始终也没搞明白。顾凯歌在跟林适一谈“批文”和“白小丽”这两件事的时候,楼下有人在放《橄榄树》,歌声缥缈。林适一一阵阵地走神,顾凯歌的话他只听进去一半,最后一句话落到了实处,那就是:“赚钱,倒钢材,你一定会赚钱的!”顾凯歌写了白小丽的手机号,然后用力地拍了拍林适一的肩说:“兄弟,加油干吧!”   林适一从窗台往下看,他看到楼下站着一个正在四处张望的衣着娇艳的女子,她手里拎着一个柠檬黄的手袋,那颜色在空气里很是跳跃。过了一会儿,林适一看到顾凯歌走出楼门,那女子迎上去,两人亲密的样子令林适一心里“哒”地动了一下,心想自己有多久没有碰过女人了?又想,是该结束的时候了。   2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变魔术的。”   “变什么魔术呀?”   “把女孩子变没的魔术呗!”他凑近那个叫白小丽的“女批文”,故作神秘地说,“我是黑色巫师,这个我很在行。”   “女批文”笑了,她口中正含着一口烟,她一边笑着一边把口中的烟雾吐出来。坐在对面的林适一有些看不清楚她了,他忽然生出一种幻想,好像他真能把他生活中的一个又一个女人变没似的,蜜雪儿没了,皮草格格也没了,接下来这一个还不知怎么样呢。不过,这一回林适一抱定了一个想法,不论这个叫白小丽的女人相貌长得是否漂亮,都不与她谈感情,只与她有生意上的来往就可以了。   林适一这次跟白小丽见面是带有玩世不恭的游戏成分的。“生意?像我这样的人还能谈生意?嘁——扯淡!”那天他手指一弹顾凯歌留下来的那张纸,拿起电话就打了过去。   “喂?白小丽吗?我是林适一。”他声音痞痞地说。   白小丽的声音在电话里还算好听,但口气却是尖锐的。她说:“林适一?噢,我知道了,你就那个凯歌说需要‘救济’的那个人对吧?”   “救济”这两个字把林适一给惹火了,按照他过去的脾气,他一定会“砰”的一声挂断电话,但是现在他倒是想通了,他觉得没有必要跟这样一个小丫头生气,而且他也需要做点别的事情转转运。白小丽说不定就是个契机,让他从原来的阴影里走出来。眼前的“女批文”白小丽一直在吸烟,她说吸烟有助于思考,鬼知道她需要思考什么。白小丽留着一头假小子似的短发,白夹克,牛仔裤,个子不高但飒爽得很。   白小丽吸完手中的烟,“咄咄”两下在白瓷烟缸里按灭。她忽然笑起来说:“做生意,靠我没问题。但有个条件就是你得听我的。”   林适一说:“听你的没问题,你说怎么办吧。”   “我让你怎么办,你就怎么办呗,这还不简单!”白小丽说,“说说你把女孩变没的故事吧!”   这下可打开了林适一的话匣子了,从蜜雪儿跟他如何恋爱到后来如何找了个老外想要出国,再后来有个有名的女作家爱上他,到最后为爱自杀。他一五一十原原本本地讲出来,直讲到眼泪汪汪快要流出泪来,才意识到自己说了很多话。   临分手前白小丽像男人一样用力拍拍林适一的肩说:“你的事包在我身上,你就放心好了。”   林适一不明白她这话的意思,坐进出租车里一直在想“什么叫你的事包在我身上”?这话到底什么意思。那句话还没想明白,白小丽的电话又打过来了。   “‘批文’的事我去帮你办,你就等着数钱吧。”   2   林适一生意做得顺风顺水是因为有白小丽的暗中帮助。倒过一次钢材和一次木材,两次生意下来倒是真赚了一些钱。他心里也清楚,自己不是做生意这块料,要不是有小白帮他,他还真是连个钢镚儿都赚不到的人。   因为手里有了点钱,林适一又恢复成了那个风风光光的男人。他首先换掉那部让他心痛不已的手机。那手机总是让他想起皮草格格,而他也不愿再进入那段回忆了。他把皮草格格送他那部手机装进一只木盒里,那木盒就像一个小型坟墓,埋葬了他们那段说不上甜美但却深刻的爱情过往。   换了新手机的他第一个电话竟是打给书商建军的。连他自己都没想过“我怎么会给他打电话呢?电话通了之后我说什么呢?”   好在书商建军是个聪明人,电话一通他就说出这样一句让两个人都不尴尬的话。   他说:“哈哈,一哥,你终于想通了。”   “想通什么了?”   “关于皮草格格的情人那本书,你肯定是动心了,答应给我写了,对不对?”   “不是,那个什么……我还没想好,你要我怎么写……”   “哎哟喂,我的林大记者,怎么写还要我来教你吗?我听说你是名牌大学毕业出来的高材生,写本书不是小意思吗?”   “哪儿那么容易呀。”   “容易不容易就看你了,再说书稿写得不好我也不能要啊,我们都是做生意的人,我可做不了那个冤大头。”   林适一手里拿着电话,心想这世界变化真是快啊,以前写一本书是多么神圣的事,而现在却变成了一桩彻头彻尾跟钱有关的“生意”。他这才意识到这早已不是从前理想主义的时代了,他们曾经的那一套早就过气了,不时髦了也没人玩了。现在统帅着一切的就是钱,有钱就有一切,没钱就什么都没有。   林适一在电话里接受了那个书商的邀请,决定写这本书。放下电话后,他又开始犯愁了,工作这么久,稿子倒是写过一些,可那都是一些新闻稿,要真想写成一本书,对他林适一来说还是有些难度的。于是他又想起另外一个人来,那就是在文坛上和皮草格格齐名的另一位女作家——和珍珠。   和珍珠这个女人对林适一来说一直是个谜,她既不像皮草格格那样为爱生生死死,又不像樱蓝那样一心用在艺术上,在类型上她更像前辈女作家冰心,温婉而美好,情愫又被大多数人所接受,所以说和珍珠的书还是有市场的。在钱方面她不必担心犯愁,她一直生活在优雅中,白衣飘飘的样子,让人只可远观,不可靠近。   林适一跟和珍珠在同一个文学圈里呆了那么多年,却从未听到过有关她的任何绯闻。她就像一个没故事的人,除了作品任何故事都跟她沾不上边。   林适一在这个时候想到她,是很自然的事。因为凭直觉他知道和珍珠并不讨厌他,只是一直没有一个机会让两人合作一把。像和珍珠这样的女人,不找个机会是很难接近她的,也许这次合作会擦出一点火花来也说不定。   于是,林适一就试着给和珍珠打了个电话。和珍珠在电话里的声音很柔软,简直像升起一阵烟雾一样轻飘飘的。这让林适一找回了一点做男人的感觉,他很想靠近她温暖的肉体。现在他对女人的观念也改变了不少,离婚后偏向于野性一点、刺激一点的,美丑不重要,重要的是刺激,而现在又重新偏向于温婉型的了,温婉的让有一种新鲜感。   自从皮草格格自杀后,他再也没碰过一个女人。不是没有机会,也不是自己不行,而是没那个心境。一个人活到像他当时那种境地,人生已差不多被推到悬崖边上了。受有女人就在他房间里自杀这个事情的影响,在一段时间里,他对女人竟有了恐惧的心理,能躲就躲,能逃就逃。   和珍珠的声音重新让他恢复到一个男人的正常状态。那两天他满脑袋想的都是和珍珠,一心想要见到她。白小丽最近经常给林适一打电话,每次电话响起,他都会以为是和珍珠,当他着急忙慌地拿起电话来一听,竟是另外一个女人。   “喂,你干什么呢?晚上能不能出来坐坐?”白小丽以老朋友的口气说。   “噢,那个什么……晚上不行,我约了人。”林适一有些吞吞吐吐地说。   “你约了人?是什么人呀?是女的吧?”   “不是,那个什么……是书的事,什么男人女人,你怎么老往那方面想啊?”   “你,我还不知道吗?就知道打着工作的名义谈恋爱。”   “我?我是这样吗?我打着工作的名义谈恋爱?天地良心,你我的合作算是天衣无缝了吧?我在工作中欺负你了吗?”   白小丽说:“欺负?你倒是敢呀!你试试看,谁欺负谁还不一定呢。”   这种调侃,林适一以前是熟悉的,但经过皮草格格那一劫,几乎是功力全废,现在的他正处在恢复期,这些话倒激起他说话的兴致。   他说:“这可是你说的啊,是你让我欺负你的。不过这话也说回来了,欺负要看怎么欺负了,你心里是不是正盼着呢?做好心理准备啊,下回见面我可就要动手了!”   “好啊,好啊,你终于动了凡心了。”   “有你这样的吗?看在你帮我谈成了几笔生意的份上,我一哥就动手欺负你一回,要轻的还是要重的?”   “你有那本事吗?”   “老天爷,一哥我别的本事不行,床上功夫可是一流的,可以说是以一当十的。”   白小丽在电话那端笑得喘不过气来。   “你就吹牛吧你!”   放下电话,林适一支着下巴想了一会儿。他想,白小丽说的谁知道她哪一句是真的,哪一句是假的。正想着,电话倒又响起来。   办公室的人都说,全社里就一哥最忙,找他的人最多而且差不多都是女的。   林适一只是一笑,并不真的理会他们。他风度优雅地接起电话,那一声“喂”令在场的女士们都忍不住想要看他一眼。   电话是和珍珠打来的,她说关于那本书的事,可不可以找个地方谈一下。林适一随口就说出了一个他常去的酒吧的名字。他说去媚雅吧。   和珍珠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答应了。   3   林适一忙碌的一天大都从下午开始。一般情况下,下午他跟着白小丽跑生意,见陌生人,晚上常常也不得闲,要陪着那些生意人吃饭、唱卡拉OK。其实他很讨厌见那些做钢铁生意的小老板,倒钢材是他最不喜欢的生活。可是没办法,“皮包公司”既然开张了,就得撑下去。再说他也没有退路了,他的老同学顾凯歌费了好大劲才把报社名下的公司交他管理,每年除向单位上交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外,生意的大部分进账会落进自己的钱包。   人人都说那是一份“肥差”,但只有林适一心里清楚,他是用“扭曲内心”为代价来应付这份“肥差”的。   有一个山西来的姓涂的老板,是最让林适一最受不了的。他每次来北京都要请林适一喝酒,酒一喝多了,就会搂着林适一的肩膀说心里话。他身上那股刺鼻的味道真让林适一觉得恶心,而且男人之间勾肩搭背是他以前没见过的。他跟大学里的两个最好的朋友顾凯歌和黄大卫之间,关系都很爷们儿,从没有像涂钢这样,男不男,女不女,男人之间这种暧昧的亲密,这让他很难受。   林适一是超爱女人的。他喜欢在性高潮中还喊着“你一定要带我出国”的蜜雪儿;喜欢缠着他“没完没了”的皮草格格;喜欢若即若离的和珍珠,也喜欢精明强干的白小丽,他就是不喜欢男不男、女不女的男人,空长了一副男人身胚,动作举止却像女人一样柔。   这一天,林适一约好了晚上九点在媚雅酒吧跟和珍珠见面,但临时钢材商人涂钢又来插了一杠子。涂钢叫白小丽约林适一谈生意,一起吃晚饭,然后去唱卡拉OK。林适一一听涂钢这个名字,脑袋“嗡”地一下就大了。   他跟白小丽说:“能不能改天呀?”   “改天?那怎么行?钞票可是不认人的,这笔生意他不跟你做,就跟别人做了,你自己瞧着办吧!”说着,白小丽凶巴巴地挂断电话。这让林适一不自觉地抖了一下,感觉自己好像是一条受了惊的狗。   晚上六点半,林适一如约来到仙人居酒楼。走进酒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翠竹和流水,让人感觉空气格外清新。在这样一个流水潺潺的环境里用餐,如果不是谈什么鬼钢铁生意,那可就真的要成仙人了。   服务小姐领着他走进一间漂亮的包间,还没等他看清里面坐着什么人,冷不丁就蹿出一个人来,一把抱住他又拍又打的,把他弄得哭笑不得。   “哎哟,一哥,哥哥我可想死你啰!你怎么才来呀!想死我啰!想死我啰!”   他一连说了几个“想死我啰”,弄得林适一实在有些难为情。他朝包间里望望,里面有男有女。这一个大男人抱住他又推又搡的算怎么回事呀!   白小丽不知从哪儿“嗖”的一声冒出来,用力拍了拍那个腻歪男人的肩说:“喂喂,留神把人家腻死。杀人不偿命呀你,涂钢!”   “我哪有啊?”   涂钢拧了一下身子,对白小丽撒了个娇又飞了个媚眼儿,然后兰花指一翘,对林适一说:“来,一哥,请!”   席间涂钢满口生意经,动不动就钢材钢材的,听得林适一头都大了。他眼睛盯着涂钢抡圆了挥舞的一把钢叉,嗖嗖嗖的眼前金星乱闪。   林适一心里一直想着另一个约会,那就是晚上九点他还约了和珍珠在酒吧见面。涂钢没完没了地谈他的生意,白小丽总在一旁偷偷坏笑,冲林适一扮鬼脸。他们一直在喝啤酒,半醉半醒的。林适一觉得好无趣,想走又怕不合生意场上的规矩。   离约会时间一分一秒地近了,可涂钢还提议要去唱卡拉OK,这让林适一烦透了。他和白小丽一起上了涂老板的车,涂老板坐前面,林适一和白小丽坐在后排。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白小丽坐在离林适一很近的地方,胳膊有意无意地碰到他的胳膊。   车窗外是一片灯火灿烂,霓虹灯在车窗外徐徐后退。林适一满脑子想的都是和珍珠,对于另一个女人在身边轻轻地触碰,他只好假装麻木,没什么反应。   约和珍珠见面谈书的事是一星期前就定好了的。其实和珍珠在这期间一直想反悔的,因为凭直觉她不想跟林适一这种人沾上什么关系。林适一“害死”皮草格格的传闻在文学圈的女人中间颇为流行,他们都是文学圈的人,编故事能力强得可以,能从一个细节出发,挖掘出无数可能性。和珍珠虽然从不参与家长里短的议论,但“耳朵是不带关门的”字字句句都落在她的耳朵里。   但当她接到林适一的电话,她还是鬼使神差地答应下来。从答应见面的那天开始,她就在衣橱里选择穿什么衣服。她是一个犹豫不定的人,无论遇到什么事她都会犹豫好半天,想来想去,然后再把想好的结论一一推翻,结果把自己弄得好累。   最终去酒吧的那个晚上,和珍珠还是穿了一身白。因为她觉得无论什么颜色都不能代表她的心情。她站在镜前看到一身白的自己,感觉只有白色的衣服才是最放心和安全的。   之后在另一个场合,她听林适一说“和珍珠内心有一层白色的膜”。她记住了这句话,但没有理解那句话的真正含义。   3   和珍珠走进媚雅酒吧才发现自己来错了地方。有一群乱哄哄的诗人正在朗诵着他们各自的诗作,他们打扮得奇形怪状,其中有一个女的竟然打扮得很像皮草格格。   和珍珠一进去就跟那个“皮草格格”打了个照面。   “嗨!”那女的说,“你来了呀!”   “我等人。”和珍珠面的部肌肉有些紧张地说。   林适一刚走进媚雅就出现一阵错乱。他先是看见一群人在朗诵诗,并在其中他发现了皮草格格。他刚想去追她却又发现她不见了。这时和珍珠走过来按住他的肩膀。   “别追了,那个是假的。”   “什么真的假的?那不就是皮草格格吗?”   “告诉你不是就不是,那是假的。”   林适一一把抓住和珍珠的手说:“珍珠,救我!”   和珍珠心中一惊,她觉得林适一这种状态不是装出来的,她从没见过一个男人惊恐到如此程度。酒吧里放着伤感的音乐,所有的人都沉浸于一种绝望的情绪中,就像被瞬间定格,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动。   就在此时,“皮草格格”在酒吧小舞台上出现。她和着鼓点密集的音乐,一个人跳起舞来。   林适一一开始还能控制得住自己,但是几分钟之后,他就开始失态了。他开始用酒瓶砸桌上的烛台,玻璃碎片四溅,吓着邻桌的人惊叫起来,躲之不及。   4   那天夜里,和珍珠把醉了的林适一带回到自己家。他一直在说自己活得不快活,活得很压抑很压抑。他的脸连白得像一张纸,口中不断重复了几个“很压抑”。和珍珠起身给他拿了一块毛巾帮他擦脸。   这一晚,他们像一家人一样,温暖、安静、心无旁骛。   他对和珍珠说:“珍珠,我想抱抱你,可以吗?”   “不行。”   “为什么?你也知道,我一直都很喜欢你。”   “可是……可是我们今天这种情况……不合适。”   “有什么不合适的?我知道你也很孤独,就当两个孤独的人互相安慰一下好了。”   “我不想用这种方式安慰自己。”   “那你想用哪种方式?”   “我也不知道。”   “珍珠,你是不是有心理问题?”   “什么心理问题,同性恋还是性冷淡?谢谢,本小姐比你想象得要正常得多。你现在好好地睡一觉吧,你喝多了。”   林适一大着舌头说:“我这算什么喝多了?你知道我在生意场上为了应酬,一口气能喝几瓶啤酒!”   和珍珠有些厌恶地皱了皱眉头。她最讨厌男人酒后多言,没完没了说着车轱辘话,而且男人一般在醉了以后脸都有些变形,在微弱的光线下她忽然觉得林适一不像她想象中的那么英俊。他的嘴唇薄薄的,一瘪一瘪的样子令人想到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婆婆的嘴。   和珍珠把凉毛巾敷在林适一脸上。她把手从他的手心里抽出来说:“一哥你快睡吧!”   然后和珍珠关上灯就离开了房间。   这个夜里,林适一醒来两次,每次他都看见皮草格格站在他床边,四周是阴暗的红色,没有光源,屋里的一桌一凳却看得清清楚楚。他不知道他这是睡在什么地方,但是他用余光瞥见床下有一双小巧纤秀的女鞋。   他认出那是谁的鞋,那是皮草格格在最后一次笔会上所穿的红鞋。   可第二天早晨林适一醒来之后,他在和珍珠家里并没有找到那双鞋。   早晨九十点钟的时候,和珍珠和林适一坐在窗边,在明亮的光线中两人吃着早餐。他们感觉都很舒服。林适一拿起一杯牛奶抿了一口。   “昨天晚上我喝醉了吧?”   “醉得像个死狗。”   “噢,那有没有发酒疯?”   “当然发了,你把人家酒吧的烛台都砸了,我还帮你赔了不少钱呢。”   “那我赔罪赔罪!我来帮你涂果酱吧!果酱呢,把果酱拿来!”   “天哪,赔罪给我抹片面包,还要我侍候你。将来谁跟你过日子,可就有罪受啰!”   “怎么可能!”   两个人同时想到一幅画面:若干年后的某一天,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坐在窗边吃早餐,阳光温暖,生活安第十二章狂欢   1   林适一生意做得顺风顺水,人也渐渐从情人自杀的阴影中走出来。他又恢复了一哥的形象,现在有了钱他衣服穿得更讲究,头发吹得更有形,并且他还给头发做了一点颜色使头发看上去更有层次。   现在,他又被众多女人包围起来,过着夜夜狂欢的生活。他和黄大卫、顾凯歌这几个老同学也经常见面,他们衣着时尚、谈吐不俗地出入各种豪华场所。   黄大卫离婚后就没再结婚,只是一个女孩接一个女孩地交往着。林适一和顾凯歌调侃他,管他叫“女孩子们的伟大导师”。因为他交往的女孩年龄越来越小,知识层次越来越低,朋友们都笑他说他是开幼儿园的。不过黄大卫不在乎,他说他已经被知识女性折磨得面目全非了,倒想被简简单单没什么头脑的女孩子“洗礼”一下,这就像计算器的“归零”,电脑系统的“重新启动”,重新刷新一下自己对他来说是重要的。   “生活就是一个大游乐场,一座欢城。”   林适一一边吃东西,一边发表高论。他夹了一筷子油焖大虾丢进嘴里嚼着,嘴角流油。   顾凯歌笑道:“对你来说是一座欢城,对我却是一段苦旅啊。”   黄大卫撇着嘴说:“您老先生还敢舔着脸说自己是苦旅呀?啊呸!据可靠情报你最近背着你老婆又干了点坏事……”   这时候饭店服务生进来上菜,他们三个人不约而同的不说话了,等服务生把菜放好转身离开,他们立刻重新活跃起来。   林适一伸长脖子大声地说:“哎哎,快说快说,出什么事了,他是不是又找了个小蜜?”   黄大卫眼睛闪着亮光,他故作神秘地说:“你让他自己老实交待吧!”   顾凯歌放下筷子说:“我说,我说,我真服了你们了!我最近呢,认识了一个从浙江来的女孩,叫小蝶。她是来北京学音乐的,小姑娘嗓子特别好,等哪天兄弟让她给大家献歌一曲,怎么样,哪天去唱歌,我把她叫来。”   “干嘛哪天呀?待会儿吃完饭咱们就去。”   “那行,我现在给小蝶打个电话试试,看她有没有空。”   林适一说:“这可由不得她,咱叫她有空,她就得有空。”   “就是,打电话打电话,晚上咱们唱歌去。”   顾凯歌笑盈盈地从包里拿出手机,他胖胖的大拇指“哒”地按了一个键。电话接通了,顾凯歌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喂,”他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好温柔,“小蝶吗?我是凯歌啊。”   在场的几个人哄堂大笑,他们说顾凯歌可真是肉麻呀。   他们用筷子敲碗,用勺子敲汤盆,所有人乐疯了似的。他们这样起哄,无非是想让顾凯歌害羞,可他的脸皮比城墙加拐弯还要厚,他才不在乎别人笑他呢,别人越是起哄,他越是来劲儿。最后,他干脆在手机电话里“kiss”起来,直嘬得手机“啧啧”作响。   “OK!林适一、黄大卫,还有这几个兄弟,咱们走!”顾凯歌把手机的翻盖“哒”地一盖,他大手一挥,样子宛若领袖一般。如今顾凯歌明显胖了,也不像年轻时那么丑了,一张“马脸”被撑得横向宽了许多,倒不显得脸那么长了,再加上他现在一身名牌,西装革履,把自己打扮得又俗又阔,冷不丁看上去还挺有派的,所以每回他们几个一起去饭馆、上歌厅,服务生个个都直奔顾凯歌来买单,顾凯歌也总是说:“我招谁惹谁了?”说完了还是喜滋滋地买单,一副有钱人的模样。谁会想到若干年后,他会穷到连盒烟都抽不起,当然这是后话了。   现在,顾凯歌还是一个大摇大摆的大男人,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有钱人。他们仨开了一辆车,其他的人打了两辆车,然后浩浩荡荡地赶往歌厅。   2   林适一在车上给白小丽打了个电话,说几个朋友一起去唱歌,问她能不能来。   白小丽说:“都谁呀?”   “顾凯歌和他的女朋友。”林适一说。   “女朋友?他不是结婚了吗?”   “结婚了就不能有女朋友了?”   “你们这帮坏蛋!”   “我们怎么是坏蛋了?哎,小丽,你到底来不来嘛?”   “不来!我又不是你女朋友!”   “你说你不是啊?那好吧,我挂电话了啊?”   “哎,等等,你们在哪儿呀?”   “这还差不多!”林适一在电话里把地点说了一遍,并且嘱咐让她快点来,“我们都快到了。”   白小丽出现在歌厅门口的时候,给了林适一留下一个好印象。一向“假小子”的她竟然化了点淡妆,她穿了一条粉色的裙子,倒显出一些淑女气。黄大卫隔着车窗对她指指点点,问林适一:“是不是灯下的那个女孩。”   林适一说:“什么女孩儿呀,她是一个老姑娘。”   “老姑娘,能有多老呀?”顾凯歌一边倒车一边说,“再老也不如我们家那位戴袖套的老,从来就没有过二十岁,大学一毕业就直接就五十了。”   三个男人哈哈大笑了一通,互相挤眉弄眼,乐不可支。直到下了车见到白小丽的时候,三个男人还是忍不住“嗤嗤”地笑,弄得白小丽莫名其妙。   “你们怎么啦?”她问。   林适一说:“不是……没什么。他们就这样,没个正形儿。哦,忘了隆重推出一下,这是我朋友白小丽,他就是我常跟你提起的我大学同学黄大卫。”   白小丽冲着黄大卫微笑地点了点头,一副落落大方的样子。她庄重大方的姿态让林适一觉感到满意,他觉得白小丽是个很懂事女人,是关键时刻拿得出去的那种。再说,他在事业上就是个“白痴”,所谓的生意还不是要靠白小丽撑着,他什么也不懂,就是个傀儡。这点林适一心里很清楚。   做生意的好处林适一心里也比谁都清楚,他现在要什么有什么。可是就在几个月以前,他还一个人躲在厨房里吃方便面,连开水都没有。那时候,他蹲在地上干嚼着方便面,看着自己在墙上的影子,觉得自己简直就像一条快要饿死的狗。   林适一永远记得墙上那像条狗一样的影子。他不想回头,也不想再回到那段令他心寒的日子。但是,他明白眼前的一切都跟白小丽有关,没有白小丽,不要说他拿不到倒钢材的批文,就是真的有人给他搞到批文,他也不知道那张纸该怎样用。   3   林适一、黄大卫和顾凯歌各自的女朋友都到齐了。   她们各自代表一种女人,就像从展品柜里拿出来的一样,每个女人都是那么具有代表性。顾凯歌的新女友是典型的“小蜜”长相,小鼻子小眼小蛮腰,手里拿着麦克风,垂着眼帘声音低低的独自唱歌。黄大卫的新女友是一个书商,姓秦,名叫雯雯,书商里以男性居多,雯雯倒是一个很特别的女人,她生意做得有条不紊,还不忘顺便帮她喜欢的男人一把,黄大卫做的第一本书,就是雯雯帮他组的稿。黄大卫虽说自身是个职业编辑出身,却不具备起码的商业嗅觉,嗅不出哪本书能火,哪本书能赚钱。   雯雯是“商业嗅觉”超一流的女人,拿本书从她手一过,她就能拈出这本书的分量来,是好是坏,值钱不值钱,她都知道。黄大卫也是要靠着女人才能做生意的,这点他倒和他的老同学林适一很像,都属于“挂靠在女人身上的男人”。   白小丽落落大方,周旋得体,在林适一的朋友中间颇受欢迎。她和雯雯最大的不同是雯雯有些内向,而白小丽的性格却颇为开朗,她既是生意上的一把好手,又很会玩,歌唱得好,舞也跳得不错,听说还会弹钢琴,真是一个招人喜欢的全才女人。所有人都说白小丽很全才,但不知为什么,林适一就是不怎么喜欢她。他心里清楚自己是为了生意才跟她在一起的,这样一想,搂着她肩膀的手就觉得特别勉强,但他的手还是搂着她,跟其他男人一样,有说有笑的。   这天晚上,顾凯歌和黄大卫都把自己的女朋友带走了,他们各自去延续着夜晚的放荡情绪了。为了随大流,林适一也只好装作很自然的样子,其实他并不想把白小丽带回家,可是当时的大环境是那样子,谁也不可能转身就走。   他和她之间的关系闹得有点僵,不为别的,就是因为她们的关系更进了一步。   那天在出租车上,白小丽很主动地紧靠在林适一身上,这让林适一感到动弹不得。   出租车开到林适一家门口停下。他从车上下来绕到前面窗口去付钱。这时候,白小丽也从车上下来了。他们面对面站着,车子从他们身边慢慢地开走,没有一点声响。   “走吧,上去坐坐?”林适一说。   白小丽躲闪着林适一的眼睛,看着远处的一辆出租车说:“要不,我还是先回去吧。”   林适一知道她说的不是心里话,他一把拉住她的胳膊说:“走吧走吧,你又不是小姑娘了。”   他心里真恨自己,恨自己说了言不由衷的话。事后,他问自己,当时为什么不能对白小丽说“那好,你走吧”,这才是他真正得想法。可是他没有说,他最终还是把白小丽带回了家。他一直假意对白小丽好,哄她高兴,因为他知道这个女人对他来说很重要,但他又真的不想欺骗她,因为爱这种东西是做不得半点假。他心里有些自责,又有些自己骗自己的意思。   他开始摸到白小丽平平的胸部的时候,就有些失望了。但是那时他们在林适一家中,他们坐在灯光柔和的房间里,林适一觉得如果故事不往下发展,自己都觉得说不过去。   白小丽很主动地说:“我去洗个澡吧?”   他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他想起多少年前,蜜雪儿为了出国巴结他舅舅,而现在他自己为了生意巴结白小丽。   “人啊,人活着就是可悲的。”他听到有个声音在对自己说。   白小丽洗完澡出来,她的头发湿漉漉地滴着水。她问林适一吹风机在哪里,又说要吹干头发才能睡觉。林适一听见“睡觉”两个字才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他躲进卫生间里闭上眼在墙上靠了很久,他用头碰在玻璃门上,自己却没有一点知觉。   时间过了不知道多久,他才马马虎虎地洗了个澡。等他洗完澡出来的时候,看到白小丽已经侧过身睡过去了。屋子的灯光幽暗极了,他靠在床上吸了一支烟,烟雾飘散开,直到淡得几乎看不见。他掐灭手中的烟,忧心忡忡地躺了下去。   白小丽对林适一非常好,一直很用心地捧着他的脸,一遍遍地亲吻他。林适一的脑子里却在过电影,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想谁,眼前一会儿出现前妻蜜雪儿的身影,一会儿又出现情人皮草格格的身影,她们两个交替出现,最后幻化成一个沉甸甸的影子压在林适一身上。他顺手把灯关了,他幻想与身体上的那个影子做爱。   做完爱,他们平静地躺在床上。   “你后悔了吧?”   “你说什么?”   突然,白小丽起身,一边穿衣服一边用平静的声音说:“我知道你心里想什么,你不喜欢我。这次算我强迫你的,行了吧!”   林适一疲倦地躺在那里,声音含糊地说:“你要干什么?这么晚了你去哪儿呀?”   “回家。”   白小丽果断的一面在穿好衣服之后又表现出来了。林适一这时候反应有点迟钝,他的头脑晕晕的,他已经忘记了“钢铁生意”、“批文”之类硬邦邦的事。微闭着眼的他还沉浸在刚才做爱时“被动”的情绪中。在刚才的过程中,他几乎一动未动,“被动”得像块木头。他从来没尝过这种“被人搞”的滋味,心里升起了一些古怪念头,想说句什么又觉得羞于启齿。等他胡思乱想一阵过后,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发现白小丽已经不见了。她是什么时候走的,他一点儿都不知道,甚至连关门时那“砰”的一声响都不曾听到,她人就没了。   4   林适一和白小丽有一阵子没联系了,他没有意识到公司有什么危机,继续过着夜夜狂欢的生活。他每天上午十点左右才去报社转一圈,中午就开始约人吃饭,到了下午三点多,人已经开始轻飘飘地幻想晚上的场景了。他与各种各样的男人和女人见面,说大话和吹牛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张嘴就来。只有一个人他见了才会有所收敛,那就是美丽贤淑的和珍珠。   这阵子林适一老惦记着跟和珍珠见面,可是和珍珠越是躲着不愿见他,他就越来劲。他已经答应了那个叫建军的书商,为他写《女作家神秘之死》那个故事,并且他收下了一部分订金。故事还一个字未写,那笔不大不小的订钱就已经被他花得差不多了。他找和珍珠有两层意思:一方面想找机会跟和珍珠见面,另一方面还真想让和珍珠帮他一把,因为在写东西方面和珍珠比他在行。   林适一绞尽脑汁才想到一个别致的地方跟和珍珠去见面。像媚雅酒吧、仙人居酒楼这类地方都不适合她。他想来想去,想得头都大了。他问办公室新来的一个很时尚的女孩说:“哎,你叫什么来着?有点儿事想要请教你。”   “噢,我叫杜柔柔。”   “杜柔柔?还肚子痛呢。”   “我就叫杜柔柔。”   这女孩是个绝对时尚的女孩,超级“新新人类”。她说:“约会?别老土了。这年月还约什么会,直接办了她得了。”   “办了她?”林适一一听就乐了,“你这小丫头,你倒说说怎么‘办’呀?”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0 2. c o m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女孩摇晃着额前的一绺紫头发,不屑一顾地挥挥手说:“‘办’就是‘办’嘛,有什么不好理解的。”   他故意凑近一点,一脸坏笑地说:“这样吧,哪天你也把我办了吧。”   杜柔柔把眼睛睁得滴溜圆,很认真地在林适一脸上看了一会儿说:“好吧。”   他吃了一惊,用手托着下巴说:“什么什么?你刚才说什么?”   女孩一本正经地说:“我说‘好啊’!怎么,你不愿意啊?”   他摇头晃脑地感慨道:“唉,时代不同喽!”   女孩的屁股从椅子上欠了起来,脖子伸得老长,隔着一张办公桌她问林适一:“哎,一哥,他们说你以前好厉害的,是真的吗?”   林适一用手点着女孩的额头说:“真的吗,把那个‘吗’字去掉。”   “这么说就是真的喽!哎,你能坚持多长时间?”   “长得让你受不了。”   “吹牛!”   后来,林适一已经把这次谈话忘记了,但没想到杜柔柔还一直记得。有一天下午,林适一本来约了几个朋友一起喝咖啡,结果朋友临时有事没来。无奈之下,他百无聊赖双手插在口袋里在街上走着,路过一家名叫“妖精虫虫”的鞋店门口。他一瞟之下,正巧看见杜柔柔在里面,她一条腿翘得老高正在试一双花花绿绿的镶满宝石的鞋。林适一看到她,就吊儿郎当地走了进去。   他说:“喂,小姐,腿翘得太高了吧?当心内裤被人看见。”   杜柔柔抬起头,一双眼睛笑盈盈地看了他一眼说:“想看就看呗!”   林适一说:“我是君子,我不看。”   杜柔柔用手指冲着林适一勾了一勾。林适一弯下腰凑了过去,他听到她用妖精般魅惑的声音说:“一哥,今天就不要当君子了吧?”   “好啊。”   女孩穿了新鞋子,一跳一跳地跟着林适一往前走。他心想,办公室的女孩是惹不得的,缠上会很麻烦。但他嘴上却说:“敢不敢跟我回家?”   5   林适一在“狂欢”时胡乱答应了一桩生意,结果害得公司赔掉18万。他很着急,打电话给白小丽要她救他。可是白小丽非但不接他的电话,还关机、换号,总之时时处处躲着他。他不知道自己什么地方得罪了白小丽,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   他因为在生意上赔了钱,情绪有些紊乱。杜柔柔是那种刚刚跟男人发生了关系小女生,她尝到了甜头就没完没了地跟林适一撒娇,一天到晚不分场合一哥一哥地叫,有时候真让林适一感到很尴尬。   在没有人的时候,他们两个还是挺好的。杜柔柔很会讨林适一的喜欢,要不是她在床上那千娇百媚的样儿,他也不会胡乱答应别人生意上的事。   他清楚地记得他们第一次是怎么发生的。那天傍晚林适一答应跟一个生意场上的伙伴见面,可是时间到了柔柔却腻在沙发上要他抱她。林适一说时间来不及了。柔柔却问他,我重要还是生意重要。他哄她说谈完生意回来再那个行不行?柔柔摇头说不行,一脸小母猫似的可爱表情。   林适一伸手抚摸着她的乳房,圆润微翘的乳头让他觉得有些受不了,他觉得自己的下半身已经开始膨胀。怀里抱着柔柔这样的小妖精,男人只想昏昏睡去,哪还管什么生意不生意的。   他用舌头舔她,用手指拨弄她,把她放在怀里揉啊揉的,他大声地说柔柔宝贝你叫柔柔这个名字实在太好了。女孩只是发出清脆的、银铃般的笑声,笑着笑着她就把内裤脱了。林适一用手指搞她,问她是不是处女。杜柔柔使劲点点头说是。   “真的?”   “真的。”   “但过了今晚以后就不是了。”   就在这关键时刻,林适一的手提电话响了。他一边揉着柔柔的身体一边听电话,电话那边说的是什么他一句也没听清,他的手不断地向她纵深的方向摸去,手指遇到了丝绸般华丽的阻力,那根手指被淹没在那段华丽的甬道之中,无法自拔。   他一边抚摸柔柔一边胡乱地“嗯”了几声,结果18万就这样从他指缝间溜走了。   6   和珍珠终于答应跟林适一在海洋馆见上一面。林适一以为自己听错了,自从他“下海”经商以来,脑袋里塞满了乱哄哄的信息,耳朵经常听见错觉,当他听到“海洋馆”这三个字时,他还是不能确定,就又重复了一遍。和珍珠在电话那端轻声细语地说:“是的,海洋馆,下午三点。”   林适一看看腕上的手表,时间已经是2点30分了。他连忙再打几个电话,推掉所有应酬,因为跟和珍珠约一次会不容易。下午要办的其他几件事都好办,唯独顾凯歌的那件事,原本答应得好好的,似乎有点不好意思说“不”。   他们原先说好要带顾凯歌的小蜜林蝶舞一起去见声乐老师的。也怪林适一多嘴,他原本跟顾凯歌的小蜜并不很熟,但有一天一起吃饭问到小蝶大名叫什么,将来的理想是做什么。小蝶告诉他,她也姓林,大名叫做林蝶舞,天生喜欢唱歌,后来她到到北京来闯娱乐圈,就是冲着“歌坛天后”位置来的。   林适一笑道:“天后是那么容易当的吗?”   那个小女子声音不高地说:“也许不容易,但我就是喜欢干这一行,头破血流我也愿意。”   林适一被她的话打动了,就说:“既然是这样,哥哥我也帮你一把,我认识一个不错的声乐老师,他带过的学生‘海’了去了,现在个个都是‘腕儿’。你一定要接受专业老师的指点,将来才能成气候。”   顾凯歌忙说:“还不快谢谢一哥。正好你们两都姓‘林’,还不快认个哥得了。”   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顾凯歌对他这个婚外情人好得要死,一心只想亲手捧红了她。人就是这样一物降一物,顾凯歌的老婆对顾凯歌好,顾凯歌对外面这个林蝶舞好,就像个生物链似的,一环扣一环地循环着。   可是事到临头又有了变化,和珍珠约他下午三点去海洋馆见面。因为他一直想接近和珍珠,所以不能不去。林适一硬着头皮给顾凯歌打了个电话,结果如他所料,在电话里被顾凯歌臭骂了一顿。他早就料到这一点,所以手里拎着电话,似听非听的,时儿顽皮地把听筒离开耳朵一点,做了个很可爱的鬼脸。坐在办公桌对面的女孩子看到了他的动作,用手捂着嘴一个劲儿地乐。   被臭骂过后,他看看表,时间已经到了。他怕和珍珠等得太久,就一路小跑着下了楼,在楼下打了一辆车,直奔海洋馆。   海洋馆里空荡荡的只有寥寥几个游客,林适一老远就看见和珍珠的背影。她穿的白色连衣裙在海洋馆蔚蓝色的环境里,显得格外明显,她的裙摆微微飘荡着,令人浮想联翩。   他还发现和珍珠挎了个很有特色的包,仿佛是海洋馆的一块玻璃落到她身上,无数亮片让他感到一阵眩晕。他想,这个女人真是个谜,想要接近她恐怕不容易。   “你来啦?”她回过头来,微笑地说。   林适一看着她的微笑,感觉她仿佛是从迷雾中走出来一样。他越来越搞不懂这个女人了。   “嗯,来了。”他说。他觉得自己说出的这句话好尴尬。在空无一人的海洋馆里,两个成年男女在一起多少有点不对劲。   和珍珠说:“你没来过这儿吧,这里好安静的。”   然后,她提着那个闪亮的玻璃提包,缓缓地往前走。林适一有些迷惑,他已经忘了他来见和珍珠的目的,他看到和珍珠专心看鱼的样子,只好跟在她后面假装看鱼。他实在觉得玻璃后面那些游来游去的家伙没什么可看的,就在这时,包里的手机响了。他拿出电话,说了句“对不起”,溜到一边接电话去了。   “她哭了。”   “她哭得很厉害。”   “我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你快点来一趟吧,急死我了。”   顾凯歌略带哭腔的声音,让林适一觉得好笑。这么一个大大咧咧的大男人,居然被一个小女孩搞得神魂颠倒,真他妈可笑。他这样想着,就真的哈哈笑起来。   “你这个没良心的,快来救救我吧。你现在在哪儿?在海洋馆?快来快来,哥们儿撑不住了。”   林适一心想,顾凯歌这个男人终归是没什么大出息的。他把跟林蝶舞的事儿当成了天下头等大事,将来说不定被这个林妹妹把公司都搞垮了。可是将来是将来,现在是现在,哥们儿的事还得尽力去帮他办。他在海洋馆里匆匆跟和珍珠告了别,心里说“这个无趣的女人,让她自己看鱼吧第十三章别墅   1   别墅区有股“油漆未干”的味道,也许因为一切都太新了,所以没有什么人气。顾凯歌之所以坚持买这里的房子,据林适一猜测,有一半原因是为了林蝶舞。   出租车在别墅区的假山假石之间兜了一个圈子,然后来到一栋两边有歪歪扭扭两排小树的别墅楼前停下,隔着玻璃就看到顾凯歌焦急地在客厅里走来走去。门铃刚一响他就扑过来开门,然后说:“哎呀,老兄,你可来啦!”   林适一一边用手扇着脸上的汗一边说:“哥们儿好好的在海洋馆里看鱼,你可到好,一个电话把我叫到这儿。这就是你买的新房子呀?让我好好参观参观。”   顾凯歌说:“哎呀,看什么看?赶紧救火吧。”   “救什么火呀?哪儿着火了?”   “你耳朵聋了?没听见楼上有人哭吗?”   林适一故意问:“谁呀?”   顾凯歌说:“还能有谁?她呗!”   “看我的,我上楼劝劝她。”   林适一跟着顾凯歌顺着楼梯来到二楼卧室,看见林蝶舞正趴在床上嘤嘤地哭泣。她身上穿着一条嫩黄色丝绸的薄裙子,臀部的线条看上去很诱人。林适一心想,同样是做生意,你瞧人家怎么要什么有什么,而自己怎么要什么没什么呢。   他上前拍了拍林蝶舞说:“哎哎,好了好了,起来打扮打扮,我带你去见老师。”   林蝶舞从床上一跃而起,双眼闪动着光彩说:“真的?”   转眼之间,她就像变了个人似的,泪眼转成笑眼。她拉着林适一的手不断摇晃着说:“太好了,太好了!”   林适一忽然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重了。   2   林适一的公司状况每况愈下,他天生就不是做生意的料儿。以前有白小丽罩着他做成了几笔生意,他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每次在酒桌上晕乎乎地吹嘘自己,说自己的公司“赚钱赚得海了去了”,可是到了买单的时候,他一摸自己钱包发现里面只有薄薄的两张票子。这时,他又想起白小丽的好处来了,他想给她打个电话,又怕遭到冷遇,想想也就罢了。   人在财运不好的时候,往往桃花运特别旺,这就是所谓“赌场失意,情场得意”。他以前把注意力都放在白小丽和和珍珠身上,白小丽追他,他追和珍珠,这样一个稳定的“三角关系”维持了一段时间。现在有两个年轻女孩——杜柔柔和林蝶舞——缠上他,他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只觉得自己的年纪有些大了,还被小女生喜欢着,说明自己够年轻够帅。   林蝶舞是他兄弟的情人,按理说是不该碰的。可是谁也挡不住女人的轻声软语,他带她去见声乐老师的那个晚上,林蝶舞就用特别的方式“谢”了他。   “这样不好吧?”   “有什么好不好的,高兴就好呗!”   说着,林蝶舞自己把裙子脱了,露出彩条内裤和一双雪白如玉的腿来。她的快乐方式使林适一想起一个人来,那就是和他一个办公室的女孩杜柔柔。这样一想不要紧,当他怀里刚刚抱上林蝶舞,兜里的手机就响了,那个杜柔柔小幽灵一般地跳出来,在他耳边嘤嘤地叫着,连声问他:“你干什么呢,干什么呢,干什么呢……”   “我?能干什么呀,谈生意呗。”   “这么晚了和谁谈生意啊?肯定在干坏事儿呢,对吧?”   “对呀,我是在干……”   林适一没想到林蝶舞一把抢过手机,她对着里面狂轰乱炸地“喂”了几声。林适一脑子里“嗡”地一声,心想要出事了。   那天晚上他干得特别凶,仿佛要把林蝶舞的肉体碾碎似的。他像一个榨汁机一样工作着,林蝶舞就像榨汁机里的水果,流淌出新鲜的汁液。那天晚上她叫得也很凶,不知是疼的还是舒服的,总之她在下面发出凄厉的叫声。这声音把林适一都给吓坏了。他确实是因为手机的事情在生气,所以动作故意粗鲁了些,但也不至于伤着她啊,她叫那么大声干什么?后来他才知道,女孩是因为快乐无比才发出非人的叫声来。林蝶舞实在是一个稀罕物啊!   “一哥,知道吗?我是自愿的。”   “嗯。”   “不是为了声乐老师那事——当然你给我找了声乐老师,我也很高兴。”   “嗯。”   “你怎么老‘嗯’啊。”   “那我说什么呀?”   林蝶舞说:“你抱着我,听我说话。等到有一天,如果你死了,我也会死的,我是你在人世间的影子。你姓林,我也姓林,你总明白了吧?”   “嗯。”   “不许说‘嗯’,说点别的。”   “不说了好吗?我困了。”   林适一的眼睛慢慢地眯成一条缝,最后闭上了。夜里,林适一做了一个梦,他生活中出现过的女人依次站在他床边,蜜雪儿、皮草格格、和珍珠、樱蓝、白小丽、杜柔柔、林蝶舞,她们七个女人正好把他的床围了一圈,把他围在当中。   他躺着。   她们站着。   她们面无表情。   林适一问她们自己是不是已经死了。   没有人回答他。   一觉醒来又是崭新的一天,林适一在十点钟起来后伸了个大大的懒腰,他发现昨夜陪他睡觉的林蝶舞已经不见了。“她该不会是一早赶去见声乐老师了吧?”林适一心里很清楚,林蝶舞是个目的性很强的女子,她心里清楚她想要的是什么。   林适一躺在床上想了一会儿公司里的事,然后伸了个懒腰准备起床。他已经把杜柔柔那码事忘得干干净净了,他在公司里碰到她时发现她板着脸在生闷气。   “哎哎,这是怎么啦?一哥我进来你没看见吗?”   “什么狗屁一哥,根本就是流氓一个。”   “哎,你这人,我说你怎么骂人呢你?”   林适一伸手去拉杜柔柔的头发,被杜柔柔很凶地一把推开了。林适一有些不高兴地冲她吼道:“哎!我说你还来劲了是怎么着!”   杜柔柔被他这样一吼,先是吓着了愣了几秒钟,几秒钟过后她就开始哭起来,哭得稀里哗啦,最后连玻璃台面都变成了一汪湖水。   3   大的危机就像潜在水里的猛兽,很快就要露头了,但林适一还一无所知。   他整日泡在由女人的纱裙堆成的欢乐海洋里,陪她们玩闹,哄她们开心,看她们争风吃醋,拿她们找乐。他以为生活就是一座为他准备好的欢城,无论走进哪个房间,都有好吃和好玩的在等着他。   他现在手头就有两个女孩,一个是有时哭有时笑的杜柔柔,一个是心计颇深、处心积虑想当“歌坛天后”的林蝶舞。杜柔柔想当“小女生”,玩法自然和林蝶舞不一样,她一味地撒娇,一味地想要一哥能多抽点时间陪着她,而林蝶舞是看中了林适一的记者身份,按照她的想法,林适一什么人都认识,路子野得很。她来北京正是来寻找“路子”的,“路子”对她来说就像一个成名的“梯子”,有了这把“梯子”,就算是登天也不会太难吧。   林适一对林蝶舞是有戒心的,毕竟那是他兄弟的女人,更何况他现在拥有的一切:公司、生意,甚至包括白小丽,都是把他当兄弟一样看待的顾凯歌给他的。林蝶舞是顾凯歌的情人,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实,是不可改变的,如果他再跟林蝶舞搅在一起,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不是人。   可林蝶舞有一句话的确把林适一给震住了,那就是她经常会一边幽幽地吐出烟圈,一边说的那句亦真亦假的话。   她说:“等到有一天,如果你死了,我也会死的,因为我是你在人世间的一个影子。”   这句话在不同场合说出来,有着不同的震撼力。在林适一的眼中林蝶舞就是一个影子,而且她说话时的颜色也在不断地变换着。当她赤身裸体的时候,就变成了一条白色的影子;当她穿着裙子的时候,又变成一条五彩斑斓的影子。她为什么是一个影子而不是现实中的一个人呢?他深夜想到这个问题时毛骨悚然。   但白天的林适一又恢复了他的大帅哥的形象。他几乎忘记了夜里那些令他不安的幻象,胳膊上又挎着个女孩,神气活现地走在街上。那天,他带着杜柔柔在一座购物中心里闲逛,迎面走过来一个女人,他定睛一看,竟是白小丽。   白小丽并没有跟他说话,而是站在那里呆呆地看了他两眼,就与他擦肩而过了。林适一回过头去寻找白小丽的影子,只是一会儿的功夫就找不见她了。   “你怎么了?”   “没怎么。”   “还说没怎么呢,脸儿都白了。刚刚那人是不是你前妻呀?”   “不是!”林适一怒吼着。   “不是就不是呗,你吼那么大声干什么!走吧。”   那天,林适一白天跟杜柔柔闹得很不愉快,晚上就不想再跟她在一块儿了,他就约了林蝶舞一起吃饭。林蝶舞最喜欢跟他腻着,听他吹牛,以便她从中寻找线索,看看有什么人可以找,有什么空子可以钻。   林蝶舞正处于人生的做梦阶段,以为人生是一场到处都有空子可钻的游戏。她希望从每个男人身上开发出“可利用价值”,同时她也让男人对她“有空子可钻”。   她在房间里是很媚的。   她租来的房间并不大,但布置得紧凑,无论白天或者晚上,窗帘永远暧昧地低垂着。这令坐在房间里的林适一感到不安地转过身来,把她拉过来一把抱在怀里,两个人都觉得心里踏实了。   她用手摸着他的鼻子,挑逗似的问他:“喜欢我吗?”   他亲了她一下,笑盈盈的并没说话。   “不说话就代表喜欢啰!”   他把手伸到她领口里去摸,然后又很熟练地把手绕到后面去解她胸罩上的小挂钩。他把小挂钩解开之后,并不除去她的衣服,而是在里面摸索很久,直到弄得她受不了了才帮她把上衣脱了。   大的危机就要来了,可林适一一点儿感觉都没有,他还在这儿哄女人开心,说着“心肝儿”、“肉肉”之类的话,他很投入地跟她们每一个做爱,而且每一个都不亏待。他对林蝶舞比对杜柔柔要好,不过有的时候他又觉得她们俩是一个人,甚至有的时候他在床上有些分不清楚谁是谁。他们玩得颠三倒四,觉得命都可以不要了,他们太投入了以至于有人砸门的声音都没听到。   这时,房间门被人一脚踹开,随即冲进来几条黑乎乎的人影,不由分说就把林适一赤条条地拖下床后一顿暴打。   林适一头上缠着纱布,坐在医院的病床上看漫画。他现在喝可乐、看漫画书,趣味越来越像杜柔柔那类小女生了。这次被打他心里很清楚是怎么回事,也并不觉得委屈,他想这是他应得的报应。   就在此时,手机铃响了。   林适一住院的事情没有人知道。他知道是谁打来的。“林适一,知道谁派人打你的吧?”电话里的人说,“知道就好。你以后要老实点儿!”   林适一说:“你把顾凯歌叫出来,我跟他解释。”   “呸!玩了人家的女人,你还好意思说这话!不要脸!”   挂上电话,他知道他和顾凯歌之间算是彻底完了。   4   没有了顾凯歌和白小丽的支持,公司的生意每况愈下。林蝶舞也被顾凯派人抓回去了,被关在别墅里不准出来。小蝶一直给林适一发短信,希望他能想办法把她救出来。   “顾凯歌每天强奸我,还打我。”   她每天用手机发类似的短信给林适一,令他感到坐立不安。他不知道别墅里面的情况究竟是怎样?他很想去关心一下林蝶舞,但他又怕此事是个圈套,因为她毕竟是顾凯歌的人,他们俩之间的好与坏,别人很难知道。   就在他的公司快要破产的时候,他的舅舅从美国回来了。接到舅舅的电话,林适一如同捞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他想公司的事或许有指望了,不管怎么说舅舅在美国混了这么多年,钱应该还是有一点的,只要他愿意帮忙周转一下,就能让公司挺过这个难关。   下午,他准备到北京饭店去找舅舅,他在公司稍作整理就准备出门了。这时候,杜柔柔穿着一条绿色的裙子出现了。她的脸色不太好看,好像出什么事儿了似的。他问:“脸色这么难看?怎么啦,不舒服啊?”   杜柔柔说:“你还管我啊!心都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去了。”   林适一说:“我飞什么飞呀,公司都快倒闭了你知不知道呀?我不赶紧采取行动挽救一下,公司就倒了,你还不是要喝西北风呀?”   “我?我喝西北风?林适一你把话说清楚了,你是不是以为我杜柔柔离了你就没法儿活了?我还把话告诉你,我杜柔柔无论走到哪儿,都是一个被人抢来抢去的主儿。”   “是啊,你多厉害,你多棒呀!被人抢来抢去?你还真以为人家是看上你的工作能力了?人家是想跟你上床吧!”   “也不知道是谁一天到晚想跟我上床!”   “哎,你说咱们俩这样吵来吵去的,有意思吗?”   “没意思。”   “那不就得了。我还有事儿,真的很重要的事儿,等我回来再跟你说吧!”   “你随便!”   林适一气呼呼地冲下楼,打了一辆车赶往北京饭店。他想杜柔柔真是太不懂事了,什么事儿都不知道轻重缓急。本来跟舅舅约好的时间,这一耽误说不定舅舅会不高兴呢。正想着包里的手机电话倒又响了,他看了一眼,是林蝶舞打来的。他犹豫着到底是接还是不接,结果还是接了,他听到电话里传来林蝶舞的哭声。   “你得救我,要不我就活不成了!”   “我给你发了那么多短信,你为什么不理我?”   “林适一,我很爱你,我……”   没等她说完,林适一就把电话给挂断了。他不想再听这个女人啰嗦,他什么也不想听,他被这些女人纠缠得快要发疯了。可是他不知道,更让他发疯的事情还在后面等着他。他去见他舅舅的时候,却撞见了一个让他意想不到的人,这件事让他终生难忘。   5   舅舅还坐在十多年前的那张沙发上等他。一样的酒店,一样的房间,舅舅吸着同样的雪茄烟,屋里弥漫着同样的气味,他的鼻子还像当年一样红,神态也和当年一模一样。时间过去了,他仿佛还在原地,没有动过,或者说他与时间无关。   “你来啦?”舅舅的红鼻头向上耸了耸。   “进来坐,来来,别客气。”他夹烟的手在空中很气派地甩了甩。   林适一走进来,在沙发上坐下。冷气的沁凉让他打了个冷颤。他想这气氛好奇怪,竟和当年一模一样。更奇怪的事情还在后面,他听到忽大忽小的水声,费了好大力气他才弄明白,浴室里有人在洗澡。   他听舅舅断断续续地说了一些话,说他现在已经结婚了,日子过得挺好之类的。他一直在猜疑浴室里的那个人到底是谁?隐隐地觉得有些不对劲儿,果然——如同变魔术一般,蜜雪儿头上裹着一块巨大的白毛巾,婀娜地从里面走出来。   “你好。”   蜜雪儿笑笑地站在他面前,眼睛定定地看着他。林适一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以为自己的神经错乱了。蜜雪儿曾经是他的妻子,现在怎么可能又成了他的舅妈?   林适一想,这个世界全乱了,已经不成体统了。   6   之后林适一大病了一场,从此他的人生就开始走下坡路了。先是公司倒闭宣告破产,林适一背了十几万元债务老老实实回到报社当编辑,后来又遇到了一件他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的事——一直向他呼叫求救的林蝶舞,在别墅里上吊自杀了。   林适一的良心受到很大的谴责,他觉得其实他能救林蝶舞的,他打开手机,里面全都是她的声音和她发来的无数条信息,但他没理睬,以为她在无理取闹,没想到她真的走上了绝路。   “那天的情景太惨了。”   林蝶舞死后,他们兄弟俩倒又合好了。“人都死了,还有什么不能原谅的。”顾凯歌在电话里说,“人都死了……那天的情景太惨了……”   兄弟俩再见面的时候,两个人脸上都多了一层浓重的沧桑之色。他们在仙人居酒家熟悉的座位上落座之后,一句话都没说就闷头喝起酒来。顾凯歌的手一直在抖,他一连说了几遍“太惨了、太惨了”,杯中的白酒也随着颤抖洒了一桌子。   这天夜里,林适一朦胧中看到林蝶舞吊在窗口,她的身体似乎很轻,没有什么重量。她的死法跟皮草格格一模一样,都是上吊死的。在顾凯歌跟他说了林蝶舞的死之后,他几乎天天夜里梦见她。   他开始失眠,有时害怕躲到到床上去,有的时候就在沙发上硬撑着。电视的画面不断变换着,他东倒西歪的在电视机前坐着,他时常用一只手撑着头,不让自己的人整个地垮下去。   他的前妻,他的女人,一个个像蝴蝶一样朝他飞过来,盘旋一圈之后又飞走了。她们的到来仿佛就是为了引起他生命中的痛感,让他痛不欲生。   房间里没有开灯,他在屋里转来转去,电视屏幕发出来的光洒在他身上,让他看上去像个银亮亮的有着金属躯壳的人。连他也不知道他在找什么,他只是没有目的地转,像个动物园里的困兽。后来,他终于抓到了一个物件:一条粗麻绳。   他不知道这东西是从哪儿来的。   他把那条粗麻绳套在脖子上试了试。   他家电视里的画面中仿佛触了电一般,画面在不停地抖动,屏幕发出通体透亮的光。   7   那天早晨醒来,林适一发现自己脖子上套着一根粗麻绳,他很惊慌,忽然间觉得自己喘不过气来。就在这时,电话铃响了。电话是蜜雪儿打来的,她约林适一在她回美国前见一面。林适一在电话里表现得很犹豫   “喂,林适一吗?是我,蜜雪儿。”   “是,是……”   “喂,你怎么了?我听到你喘气的声音。”   “……”   “喂——”   林适一把绳子一圈一圈地从脖子上解下来,他觉得电话机里的声音很遥远。忽然,他很想挂在电话,他不想跟她说话,这样想着,他把绳子和电话机一起丢到了一边,然后翻身睡去。   这样的早晨,没人等他,也没人需要他。他除了睡觉,没有事情可做。公司倒了,杜柔柔走了,再也没人要他。他就像睡在地上的一条倒霉的狗,谁经过都想踢他一脚。   他经过再三思考,还是去赴约了,毕竟他们曾经夫妻一场,再怎么也不能翻脸不认人。饭馆显然是蜜雪儿事先看好的,既幽静又雅致,很适合谈话。   水晶珠帘一掀,林适一看见了蜜雪儿的脸。她饱满的面庞依旧很美,身上有一股高贵之气。她穿着淡紫色的旗袍,腕上戴着一只透亮的玉镯。   林适一说:“我该叫你什么好呢?是叫雪儿呢,还是叫舅妈?”   “一哥,别这样,我知道你恨我,其实,出国以后我也过得很苦,但又不能回来,你舅舅他……”   “别跟我提他,我没这个舅舅。”   蜜雪儿沉吟了片刻说:“吃点东西吧。我见你其实没别的意思,不过是想随便聊聊,说说话,回国一次花销是很大,你舅舅他又没那么多钱……”   “你能不能别跟我提我舅舅?”   “几年不见,你脾气还是那么坏。”   “几年不见,你倒是越变越美了。”   两个倒霉鬼聚在一起,他们回忆过去,抱头痛哭。蜜雪儿问她现在还可不可以回头。林适一抱住她说:“已经没有退路了。”   他们同时想起在学校小树林里的那次亲热,在高潮来临的时候,蜜雪儿还不忘高声喊叫“林适一,你一定要带我出国!”他们哭了很久,最终还是要各自回去。从饭馆出来后,林适一打了一辆车把蜜雪儿送回北京饭店,交回到他舅舅手里。   这天晚上,林适一整晚都在反复看着那盘旧录像带,那盘“黑色巫师把女孩变没”的录像带,这是许多年前他舅舅从国外带回来的。那时候,他风华正茂,他的人生就像一张白纸,后来因为室友顾凯歌倒电子表认识了蜜雪儿,从那以后的日子就像做梦一样,过着过着就乱了套。他现在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有,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他心里一点数都没有。   就在他昏昏沉沉地想要睡去的时候,一个陌生女人打来电话,说想要见他一面。   “我?”林适一放下电话,心里感到有许多只蚂蚁在第十四章姐姐   1   林适一又背起了那只松松垮垮的记者包。现在记者这个职业虽然不像从前那么吃香了,但混碗饭吃总还是可以的。接到陌生女人的电话,林适一匆匆忙忙就赶来了。因为电话里的女人说新开张了一家咖啡西餐厅,希望他给报道一下,当然是有偿服务。   “你不认识我,但我知道你。”   给林适一打来电话的陌生女人仪态万方地坐在他对面,姿态优雅地吸着烟。她就像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旧挂历上走下来的人物,旗袍、卷发、香烟,样样具备,就是人的模样隐没在烟雾中,看不确切。林适一有些摸不着头脑。   “你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   女人吐着烟雾说:“林记者,你先坐,来壶好茶怎么样?你喜欢喝什么?铁观音、碧螺春,还是西湖龙井?”   “先慢着。这家店是你开的?你是这里的老板吗?”   “是啊,怎么了?”   “那你还没告诉我你是谁呢?”   “哦,闹了半天还忘了自我介绍了,”女人深吸一口烟,把剩下的半截烟在烟灰缸里按灭,态度悠然地说:“我是白小丽的姐姐白美丽。小丽有没有在你面前提起过我?”   “没有。”林适一很干脆地回答。   “她妒忌我。因为我比她漂亮,比她有钱,所以她从来都不在她的朋友面前提起我。”   “你叫我来有什么事?”   “来喝茶呀。”   “不仅仅只是喝茶吧?”   “那好,我们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吧,我想让你帮我写写我这里——夜爱夜咖啡西餐厅。”   “夜爱夜?”林适一说话的样子有点儿痞,故意把这三个字说得很怪。   “怎么啦?你觉得我的餐厅名字不够好听?”   “我觉得有点暧昧,夜爱夜,谁爱谁?”   “谁也不爱谁,就是夜爱夜。”   “那好吧,夜爱夜,怎么写?”   “你是大记者,还要问我怎么写吗?”   整个下午他们就坐在咖啡厅里闲聊,气氛一直很轻松愉快,可是说着说着不知怎么说到皮草格格和林蝶舞身上去了,她俩有两个共同特点,一是她们都曾爱过林适一,二是她俩结局都是一样的,都是上吊自杀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天色一点点地暗下来,林适一说着说着竟像个女人似的抽泣起来。白美丽坐在一旁,不动声色地看他流眼泪,她想这个男的有点意思,难怪有那么多女孩为他着迷。   一个服务生走过来点燃两支蜡烛。他把林适一用力看了两眼,那眼神就像在看一个怪物。这也难怪别人要看他,一大男人当着咖啡店主人的面哭泣,这恐怕是极为罕见的。   男人要哭也是在家里哭,怎么会在陌生女人面前掉眼泪呢?事后他想起来,连他自己也觉得奇怪。   但既然开始哭了,他也就不顾上什么尊严面子了。等服务生走了以后,他继续流着眼泪讲他自己的故事,公司的债务、欠员工的工资以及各种各样的欠款,一切都像倒苦水一般一股脑儿地倒出来。   后来,白美丽拍拍他的肩,告诉他:“别担心,有我呢。”   他感觉到白美丽的手比一般女人的手要重许多。   2   1995年以后,中国狂热的“下海经商热”开始退潮,小公司纷纷倒闭,九十年代初争先恐后往海里跳的人又开始了大规模的“回岸运动”,他们回到原来的单位拿死工资、坐办公室又成为新的一轮的时髦。在单位上班虽然挣钱不多,但没有什么风险,不会像林适一这样赔个精光。林适一现在口袋已经空得翻过来都不会掉出一个钢蹦来了。白美丽则说他“穷归穷,话说得还是挺有意思的”。两人一来二去地斗着嘴,关系就这样有些深了。   星期天中午,林适一正逢头垢面的在家里吃方便面,手机忽然单调而欢快地响了起来,不用看来电显示,他就知道电话是谁打来的。翻开手机翻盖一看,果然是白美丽。   “陪我去逛街吧,怎么样?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她的声音里有一股北京女人嗲嗲的感觉,好像她很依赖你,但又在嘲弄你,半真半假,可进可退。   林适一说:“你怎么知道我闲着呢?”   “兜里没有半毛钱,你还能上哪儿晃去呀!”   “你这话就伤人自尊了吧?我没钱还不是因为做生意赔了吗?说起来这都要怪你那个宝贝妹妹,要不是因为她——”   白美丽果断地打断他说:“我说咱们两个别在电话里没完没了好不好,见面聊,我过来接你,二十分钟之后你到楼下等我。”   林适一觉得自己在这个女人面前,自己好像矮了半截,但又没办法拒绝他。“横竖她比我大许多岁,总不至于爱上我吧”,他一边对着镜子摆弄头发,一边自言自语。   3   白美丽坐在车里冲着他微笑,她像小姑娘似的把墨镜推到头顶,额前的头发全部被撩上去,露出额头上的抬头纹,她却浑然不知兴致极好地冲林适一招手微笑。林适一看到她的装扮有点不高兴,因为她穿着一件粉色底黑色圆点的吊带上衣,手上并排戴了几枚戒指,看上去有点俗。   “林适一,你好时尚哦。”白美丽打量他的目光,像在打量一个玩偶。林适一感到很不舒服,但他转念一想,自己落到这个份儿上,让人打量打量又不会少一块肉,无所谓啦。   白美丽并没有带他去逛街,而是把他带到了股票交易大厅,大厅里面乱哄哄的人群让林适一阵阵犯晕。墙上红绿闪动的数字牌让这里人兴奋不已,伸出手来在墙上指指点点,林适一站在那儿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但他本能的反应是想要逃离这个地方,他觉得股票交易大厅里空气是铅灰色的,沉甸甸的让人喘不过气来。   白美丽说她炒股已经有年头了,她是少数几个能从股市赚到大钱的女人之一。她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异常骄傲。这让林适一有点无地自容,因为他的口袋是那样瘪,瘪得都有点不像个男人。   墙上那些噼里啪啦闪动的数字使林适一明白了一个道理,他根本不是做生意的那块儿料。他误打误撞地进入了生意场,还赚到一些钱,可这完全是因为有白小丽在帮他,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所能指望的也就是身边这个烫着满头小卷,年纪比他大许多的女人了。   女人说:“要不要去看露天电影?”   “这年头,哪还有露天电影?”   “这你就土了吧,有一家汽车电影院,挺好玩的,要不咱们先找个地方吃饭,吃完饭就去看电影。”   白美丽站在股票堆里,三下五除二就把林适一一天的事情给安排了。林适一三十六七岁的年纪,在小姑娘眼里已经是半个“老头”了,但在四十八九岁的女人眼里,他依旧是一个“棒小伙儿”,女人宠他、爱他是很自然的事。后来林适一掐指一算,他跟白美丽年纪相差了整整十二岁。   他们的关系是从汽车电影院的那个晚上开始的。林适一自己都没想到他们之间会发展得如此神速,只一个晚上,他俩就把该干的事都干了。在她开车带他到汽车电影院的路上,他还在想:“会发生怎样的事呢?这个女的该不会跟个小姑娘似的,一下子就爱上我吧?”   结果大大出乎林适一的预料,白美丽比一般小姑娘要猛,她刚停了车,拉了手刹,一下子就扑上来亲林适一的脸。林适一还没看清前方的宽银幕上演得是什么就全军覆没了。他被人亲得稀里哗啦不说,头发也被搞乱了——林适一是最在乎他的发型的。   “哎呀,好热。”林适一推开她说。   “是吗,我们开点空调。”白美丽把身体移开了一点,用手在汽车面板上点了几下,又很快压过来,她的身体沉甸甸的带着肉欲的馨香。   “你喜欢我这样吗?”她仰起脸来问他。   “喜欢呀,怎么啦?”   “没怎么。”   “没怎么就好。我还没看清弄那么大动静演的是什么电影呢!”   说着,林适一假装对剧情感兴趣的样子伸长脖子朝前方张望,而身体却像和脑袋脱节了似的交到白美丽手里,任她揉他、掐他、弄他,他装做一个无辜的婴儿没有一点反应。   白美丽说:“你这个人啊,怎么像块木头?”   “啊?”林适一说,“怎么像块木头?”   他用手捏了捏自己的脸继续说:“这明明就是肉长的嘛!”   “是吗?”白美丽又趁机捏了他的脸一把。他对她这种捏来捏去的举动烦透了,但又不好直接说出来,只好绕着弯子说:“好啦好啦,看电影吧。”   白美丽把林适一的手按在她的大腿上说:“我已经看不下去啦!”   林适一忽然来了情绪,用手搂住她的肩,扳过她的脸来开始深吻。他的吻实在是太缠绵了,像是有技巧似的,白美丽在他的口中一点点地变软、变酥,直至变没。她已经找不到自己了,她对林适一说:“为你我愿意变成一条狗。”   他把手伸到她的裙子里面,胡乱摸索着说:“这只狗好肥呀!”   “肉是多了点,好在长得都是地方。”   “你倒真会夸自己。”   两人不再说什么,开始很专心地接吻,他们的手也不闲着,在对方身上动来动去的。由于车内的地方狭小,在车上有些施展不开,但越是施展不开,越是有那么一股劲儿想动。   “要不我们回家去吧!”   “回家干嘛?”   “你傻呀。”   第二天在白美丽家里醒来的时候,林适一浑身感到酥软。他四肢摊开躺在床上,被一片白色包裹着,心里却有一股莫名的恐慌。忽然,他闻到了煎鸡蛋的香味,才发觉自己饿了。   他穿着一件宽宽大大的本白色衬衫从卧室里晃了出来的时候,正好和端着盘子进进出出的白美丽撞了个满怀。   “哎呀,你吓死我了!还不快刷牙去。”   “卫生间在哪儿呀?”   “睡迷糊了吧。昨天你不是洗过澡的吗?”   “我昨天在这里洗过澡?”   林适一做了一个特别惊讶的表情,让白美丽觉得有趣。她“唰”地一下掀开他的白衬衫说:“我让你装!我倒要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   “有什么东西你不都看过了吗?”   “昨天晚上黑灯瞎火的,没看仔细。”   “好了,不闹了,我饿了。”   白美丽用欣赏的目光看着他,顺手捏了一下他的下巴。   林适一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很长时间。他突然很想哭,他想自己已经混到这把年纪了,却变成了一个被人捏来捏去的玩偶。二十岁的时候,被女人捏捏玩玩无所谓,三十岁也还凑合,问题是他现在连三十五岁都已经过了,却一事无成,老婆也跑得无影无踪。他这一天到晚地奔来奔去的,到底图个什么?   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很久,直到门外有人“砰砰”敲门,他才醒过来,他冲着门外喊:“哎,我来啦,我没事儿!”他的脸就像会自动转换频道的电视机一样,“唰”地一下就变了样儿——他又变成那个兴高采烈的男人了。   4   跟在白美丽的后面,林适一又变成一个兴冲冲的男人了。无论走到哪儿,他都吆五喝六的派头十足。白美丽喜欢他这股劲儿,常常在背后给他撑腰,让他更猖狂些。   林适一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跟着白美丽去股票市场。他现在床上床下都管白美丽叫“白老板”,白美丽不许他那么叫,他却偏要老板老板地叫她,就跟这样叫好玩似的。   证券所里人头攒动,只有穿过这些人群才能到达二楼的大户室。他们每天上午都是格外引人注目的一对儿,女人打扮得分外惹眼,男人高高帅帅,男人跟在女人后面,既像情人又像姐弟,让人羡慕不已。   他们在二楼大户室坐下来,白美丽打开电脑,研究那些红红绿绿的曲线,林适一则坐在一旁看报。他翻动报纸时发出的哗啦哗啦的声音,惹得白美丽有些心烦,她回头看了他一眼,见他一脸无辜专心看报的样子,又有些心软就没吭声,心里这家伙还真是个报纸迷呢,整天泡在报纸堆里当编辑不算,出来呆着还是要看报纸。   “你看我干嘛?”林适一没抬头,把头埋在报纸里说。   “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看你呀?”她也没回头,两眼盯着屏幕说。   “反正我就是知道。”   “小孩儿话。”   “唉,你说谁呢,谁是小孩呀。”   两人就这样一句一句地逗着,说着只有恋人才觉得有趣的话。林适一问白美丽股票到底长了没有,白美丽说,说了你也不懂。林适一就说,我还懒得问呢。他们俩之间也有安静的时候,很静,很静。在这安静的光阴里,有那么一刻林适一觉得灵魂出窍了似的。他想起过去那些女人——形形色色的女人,现在全都一个个消失不见了,命运把她抛到了白美丽身边,不论他喜欢还是不喜欢,都得待在她身边了。   他们形影不离的好几天了,白天白美丽无论上哪儿都带着他,到了夜里更是一刻不停地缠着他。她的精力可真旺盛,连小她十多岁的林适一都自叹不如,每次在床上都是她主动要求“再来一次”,而那时候林适一却动都动不了了。有时他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老了,他还不到四十岁,而身边这个女人已是奔五十的人了,男人在这方面真是没办法跟女人比,女人的欲望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的,而男人却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在走下坡路。   但恰恰是这一点,让白美丽觉得爱不释手。因为她每次都玩不够,她就像一个贪吃的孩子不停地缠着他要啊要的,并且想尽各种办法讨好他,让他心里有一种“被求着”的满足。   林适一喜欢看到她淋浴后的身体,各处比例很匀称。她长长的卷发十分自然地垂在肩上,有时做出小猫似的表情,主动凑过来问她:“我好看吧?”   “哪儿有自己说自己好看的?”林适一靠在床头,悠然地吸烟。   “我让你说嘛。”   “好看。”   林适一忽然想起她妹妹白小丽来,她们两个虽然是亲生姐妹,但质感完全不同,姐姐妩媚风情,妹妹却硬得像块铁。他将她抱过来一边亲吻一边抚摸,呻吟声随之响起。他闭上眼睛,把她幻想成他交往过的任意一个女人,与她做爱。   5   林适一口袋里有了一点钱,他的精神状态又跟以前一样了,没钱的时候他不想出门,有钱的时候他就满世界地晃,生怕哪一份热闹里没了他。黄大卫的女朋友在西餐厅里过生日,林适一早早就到了,他手里捧着一大束白玫瑰,兴冲冲地从出租车里出来。外面的阳光有些眼刺眼,林适一习惯性地从兜里掏出墨镜戴上。就在他戴墨镜的同时,他的视线里出现了另一个戴墨镜的人——那个女人白衣白裙,一尘不染的样子。她幽幽地向他走过来,林适一当时的感觉就像大白天撞见了鬼,后背一阵发凉。   “一哥,好久不见,怎么,不认识我了?”   女人摘掉墨镜,露出庐山真面目来,原来是和珍珠。刚才撞见她的那一瞬间,他竟以为她是皮草格格。自从皮草格格死后,林适一觉得自己常常能看到她,在不同的时间、地点,不同的场合,她总会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现,让林适一吓一大跳。   女人一开口说话,她声音的质感使林适一清醒过来。   “原来是你呀!”   “你以为我是谁?皮草格格吗?”   “你怎么知道的?”   和珍珠手里忽然变出厚厚一叠的纸来,上面打印着密密麻麻的字。林适一伸过头去瞄了一眼,见上面飘浮着若干相同文字,再仔细一看,原来是皮草格格、皮草格格、皮草格格……他再次倒吸一口凉气,觉得皮草格格阴魂不散,像个无形的影子似的紧紧地跟着他,吸吮着他。   黄大卫和他漂亮的女友正在门口张望,他们好像在摆结婚酒席似的,竟然隆重到要到饭店门口来接客人。林适一当胸擂了他一拳,想跟他开句玩笑,却又忍住了。过了一会儿,听到黄大卫说:“你们两个怎么又跑到一块儿去了?”   他才想起身边还有和珍珠这么个人。   和珍珠怀揣书稿出现在黄大卫的酒席上,她与周围的人仿佛隔着那么一层膜,男人看到她常常会想:“像这样的女人在床上会是什么样子呢?”   林适一曾经也这么想过,但现在他不这么想了。“什么样的女人对来说现在都一样,闭上眼睛一样干活。”他常用一种不屑的口吻对周围人说。他的朋友都说他现在完全变了,除了饮食男女外对别的一概不感兴趣。   和珍珠像一颗真的珍珠那样,在人群中散发着光芒。她坐在酒席上,不说也不笑,偶尔摆动一下身体,为的也是把额前那绺头发弄到旁边去。她手里紧紧地攥着一叠书稿,把书稿扣在胸前,她的汗顺着额角流下来,样子看上去很紧张。她就像一只快要迸裂的瓷瓶,身体内部发出吱吱嘎嘎的响声,这种响声虽然很微弱,但敏感的林适一还是听到了。   他和和珍珠提前从生日Party上离开,来到空旷无人的街上。他们走得很慢,似乎有什么话要说,但又不知该从何说起。终于,林适一想起了那叠书稿,因为和珍珠一直把它紧紧地搂在胸口,引起了林适一的好奇。他问:“那是什么?”   “书。”   “你写的?”   “是。”   “让我看一下。”和珍珠就把书稿递给他。林适一在蓝丝绸般的夜色里有一种幻觉,这一幕仿佛发生过:和珍珠递给他一摞书稿,然后他们俩一起回家。   6   和珍珠递给他的是一部相当完整的书稿。林适一坐在灯下翻阅的时候,他没想到这本书竟然是写他和已故女作家皮草格格的。他记得某书商让他写一本《皮草格格和她的情人》的书,并预付了一笔数目不大不小的稿费。他也曾经为这事跟和珍珠谈过,但这事就像吐出的一口痰,过后就忘记了。   那些日子之后,和珍珠就开始埋头写作,没跟任何人来往。有时候她就像影子一样,在这座城市里独来独往。她一般要睡到中午才起床,下楼到楼下的面馆去吃碗面,然后一直写作到晚上。老板娘一看见她来就知道她要吃什么面,也不跟她说话,转身就去煮面了。和珍珠就坐在窗口那张小桌前等着,空无一人的小面馆里,坐着一位整天和文字打交道的才女,没人知道她是谁。老板娘猜想这个气质忧郁的女人很可能是被人遗弃的情妇,看她衣着讲究,却又整天独来独往,如果不是被人遗弃,还能是什么呢?   老板娘用一双长筷子在煮沸的锅里不停地搅动,面随着她的搅动在不停地打转。煮了几十年面了,她从来也没见过如此干净清秀的女人。每当她中午来到店里的时候,店里的空气似乎都变香了。   “为什么总是一个人?”   “不为什么。”   “心里有了人了?还是那人已经走了?”   “不是,都没有。”   “女人有时候不能活得太清高。”老板娘一边擦着桌子,一边漫不经心地说。   面店老板娘的一句最不经意的话点醒了和珍珠,她想是到了跟林适一摊牌的时候了。   “林适一,我爱你。”和珍珠说。   她的话在林适一的房间里打了几个转,却一直落不到实处。那是一句空洞且不真实的话,仿佛一个女人坐在房间里很专心地在念的一句台词。但和珍珠告诉林适一,她说的全都是真的,没一句假话。   “我爱你”的声音在房间里回响,林适一的脑子里有些发懵,为什么以前苦苦追求的女人,现在竟坐在自己面前口口声声说“我爱你”,而且这句话来的又那么不是时候。他现在的生活已经完全被白美丽控制了,里面已经容不下别的女人。如果他跟和珍珠的事让白美丽知道了,那他就完了。那是一个头号大醋坛子,谁敢惹她啊。   就在林适一愣神儿的功夫,和珍珠已经把衣服脱了。她站在屋子的一角,像一颗真的珍珠那样美丽。房子已经有些旧了,和白美丽他们那种九十年代中期新购置的商品房相比,他这里简直就像贫民窟一样破旧。林适一有些自惭形秽,觉得他这里容不下这颗高贵的珍珠。   珍珠站在墙角,熠熠地发光。她再次说:“林适一,我爱你。”   这句话从她嘴里说出来,似乎也有了珍珠般的光芒。林适一忍不住靠近她,伸出手来触摸她的皮肤。他的手在她身体周围转了一圈,却不知该停留在什么地方。   和珍珠看出了林适一的犹豫就捉住他的一只手,将那只手按在了自己的胸脯上。   7   接下来的三天三夜,他们都没有离开房间。从林适一第一次看见和珍珠的身体开始,他就变成了一个上满了发条的玩偶人一样,在她光滑的皮肤上蹭来蹭去,爬上爬下,爱抚不够,亲热不够。他用下巴抵住和珍珠的胸,用胡须扎她胸部最敏感的部位。   她很害羞,要他不要这样。   他用话刺激她说:“是谁先把衣服脱了的?”   她更害羞了,闭上眼睛的样子活像一朵合拢的花苞。她的皮肤很白,绷得紧紧的,令人想起某种形体漂亮的鱼。就在林适一爱不释手,将她的身体爱抚不够的时候,听到耳边有个声音在对他说:   “一哥,我还是一个处女第十五章幻影   1   和珍珠意外现身,并带来一部美仑美奂的书稿《皮草格格和她的情人》,让林适一觉得生活有了新的发展方向,虽说是“发死人财”,但这在文坛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有的作家活着的时候没什么名气,人一死名声鹊起,关于他的评介多起来,原本无人问津的作品,也一下子买得火起来。   皮草格格活着的时候也还算红,但跟她的绯闻比起来,她的作品就算不了什么了。网上曾经流传过一张跟她交往过的“情人名单”,林适一的大名当然是榜上有名,处于“第一情人”的位置。书商找到他写这本书也是有道理的。   和珍珠告诉林适一,从第一眼看到他开始,她就爱上他了。   她是躺在床上跟林适一说这句话的。他们并排躺着,相互没有身体接触,林适一和和珍珠在这种时刻都对对方有几分怀疑,怀疑刚才处于激情中的男女到底是不是自己。他们觉得看到了类似幻影的东西,特别是床头那堆被风吹得哗哗作响的书稿,里面躲藏着个精灵——那就是皮草格格,在床上那对男女做爱的时候,她时不时地充当“第三者”的角色,她在书页中发出叹息之声,有时又转换成“格格”的笑声。他们动起来的时候声音就很大,他们停下来的时候,声音就随之减弱了。   “你听,什么声音?”女人说。   他们停止动作,开始侧耳倾听。他们隐约听到有风吹动树叶的声音,别的什么都没有。他们感到有种说不出的恐惧,不由得抱紧对方的身体,恨不得把肉嵌到对方骨头里去。   “我和皮草格格是同一天认识你的,我还记得那一天,你穿着一件白衬衫在酒店的回廊里晃来晃去,终于,等到你迎面向我走过来,我叫了你一声,问你是不是‘一哥’,我们才说上话。”   林适一被抛进回忆里,他记得那时他们在开“青创会”,很多的人聚在一家酒店里激情澎湃地谈文学,那家酒店的确切位置他已经记不清了,只隐约记得那是一家有户外游廊的酒店,到了晚上幽幽的灯光布满了酒店四周,让人心思浮动。   林适一说:“我们不是有过肌肤之亲吗?”   和珍珠幽幽地回答:“不,是你的记忆出了问题。我是一个处女。”   “处女?笑话!难道是伤口又长上了?”   “想不到你也会说这种粗话!”   “我也想不到你的记性这么差。”   和珍珠的声音从回忆里飘过来,很淡,像蓝色汽水。林适一躺在黑暗里,他为自己终于想到“蓝色汽水”这个词感到高兴。这么多年以来,他除了写一些“本报讯”之类的小稿子,已经很久没动笔了,以前上大学的时候,自以为是个有才华的人,后来才发现自己的“才华”也如零花钱一般,零零碎碎都花掉了。   这一回,他决定振奋起来,跟和珍珠一起,把手头这本《皮草格格和她的情人》推销出去,想起这个书名,他在黑暗中微笑起来,然后身体一跃,从床上坐起来。   那本书使林适一忽然找到了生活的目标,他认为他不能跟着白美丽那种女人沉沦下去了,跟着她混除了蹭吃蹭喝,别的什么也得不到。在黑暗中他还想起,有一次,白美丽竟然跟他提起大麻,吓得他把头缩进被子里去,白美丽当时却笑得喘不过气来。以后每次吸烟,林适一都觉得可疑。他想起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情景,在“夜爱夜咖啡厅”,白美丽手里拿着一支香烟,烟雾缭绕的样子颇具魅惑的杀伤力,现在想来,又有那么一点点邪恶。林适一为自己感到庆幸,因为他遇到了和珍珠这样的女人,只要和她在一起,今后的生活就有指望了。   他打开灯,很安静地看着她。   “知道吗?你救了我。”   他盘腿坐在床边,静静地看着她,在心里跟她说话。   “知道吗?你是我的救世主,和珍珠。你救了我,让我怎么感谢你呢?”他在灯光下细细地看着她的脸,他喜欢她脸上柔和纯美的线条,她眼睛很安详地闭着,看上去似乎在微笑——但又怎么可能微笑呢,因为她已经睡得很熟了。   和珍珠幽幽地睁开眼,问道:“你怎么不睡觉啊?”   林适一说:“我在看你。”   “天啊,人在睡着的时候被人看是最可怕的。以后——”   “我偏要看!把所有的灯都点亮,我要看你,偏要看你!”他有点像发疯小孩子似的,从床上跳起来去开那些灯,大灯、小灯、床头灯、地灯、天花板上的灯,大大小小有十几盏,他把它们全部拧开,他高兴地跳到床上去,在弹簧床上跳呀跳。和珍珠让他快点下来,她说床会跳坏的。林适一却说,坏就坏吧,无所谓,我高兴。   和珍珠抱着一只软垫坐到靠背椅上去。她很安静地看着林适一,眼光就像在看一个孩子。她暗恋他那么久,从来没跟任何人说过,谁也不会想到像她这样一个世俗眼中的“好女人”,会爱上一个世俗眼中的“坏男人”。她想,这辈子她要跟林适一好好地过,他虽然有些好吃懒做,有些贪慕虚荣,但本质上并不是个坏人,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林适一还在床上胡闹,他甚至把羽绒枕头拆开,将羽毛雪片般撒了一地。   2   林适一又背起了他那只方方正正的大记者包,里面装着满满一书包打印出来的书稿。他答应和珍珠要给他们的书找一家最好的出版社,这样的话既对得起已经去世的皮草格格,也对得起辛苦写作一年的和珍珠。   这天下午,林适一正坐在出版社堆满书稿的办公室里跟编辑谈稿子,白美丽的电话又气势汹汹地打了来,连电话铃声都带着气似的——林适一惊讶地看着电话,不知是谁把他的手机铃声给换了。   “你小子躲着我,是吧?”   白美丽的声音在电话里变得很夸张,有点像女巫的声音。“你小子躲着我是吧是吧是吧……”   声音由强变弱,再由弱变强,整个房间里到处都是她的声音。堆满书稿的房间突然变得让人喘不过气来,忽然纸页扑啦啦地飞起来,贴到林适一脸上,他在瞬间变成了一个贴满稿纸的纸人。   突然推门进来的女编辑被眼前的情形吓住了,只见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被纸包住了,那些纸虽是松松地围着他,但不知为什么在几秒钟的停滞后才一片一片地脱落下来。   “可……可能是风扇的气流太大了吧?”女编辑有些结巴地说,“我来把它关掉。”   她用手指按了一个按钮,风扇停止了转动,但感觉上却有一个时间间隔后那些纸片才纷纷脱落,噼里啪啦地掉了一地。   “全乱了,全乱了……”那个女编辑说,“都怪这台该死的电扇,把一切都搞乱了。”   林适一看着地上那些乱七八糟的纸,感到一阵头晕。但是他还是勉强蹲下,将那些纸一张张地捡起,放到桌上去。女编辑推了下鼻梁上的眼镜,突然蹲下身去拉了他一把,然后她说:“怎么能让你捡呢,这是我的工作呀。”   “没关系的,举手之劳。”   林适一已经忘了电话那回事了,等他想起来的时候已经晚了。白美丽说,电话里有个女的,我听见你们鬼鬼祟祟的,一直在说话呢。林适一说,什么男的女的,我们在谈工作呢。   从出版社出来,林适一打了一辆车赶往夜爱夜咖啡厅。他可以想象白美丽黑着脸坐在灯影里吸烟的样子,他的心一直往下沉,他怕见到她。跟和珍珠三天三夜的缠绵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他真正爱的女人不是白美丽,除了想从她那儿骗点钱之外,自己对她一丁点儿爱意都没有。   3   “我也知道,你不爱我。”   白美丽依旧坐在她常坐的那张沙发椅上,手里拿着一支烟。她看了他一眼,然后继续吸烟。林适一站在她跟前,心一软,忽然说出这样的话来。他说:“这是哪儿的话呀,咱们这个年纪,又不是中学生,还谈什么爱不爱呀!”   “咱们这个年纪怎么了?就不能爱了?交往那么久了,你都没亲口对我说过那三个字。你现在说一遍,怎么样?”   林适一站在那儿,脸上发起烧来,他的嘴巴张了几张:“我——”   白美丽“噗嗤”一声笑了。   “好了,好了,我就不为难你了。走,我带你去吃东西吧!”   从夜爱夜出来的时候,外面已是满城灯火。有许多人鱼贯进入咖啡厅,白美丽咬着林适一的耳朵小声地嘀咕了一句:“生意真他妈好。”林适一没说什么。跟和珍珠比起来,他觉得白美丽实在是很俗。   这天晚上,林适一又被迫上了白美丽的床,但他心里却一直是想着和珍珠。身旁的白美丽一直紧紧地抱着他,让他无法挣脱。他睁大眼睛盯着天花板无法入睡。白美丽可能是折腾累了,在他怀里睡得很甜。其实,今天白美丽急于找到他,是想向他展示她的新“玩具”。她最近从网上订购了几千块的“情趣用品”,这些东西每一样都是要跟爱侣一起玩的。白美丽说:“我好想你啊,每按一下‘马上购买’键,都会想一下你。”   林适一有些不屑一顾地说她幼稚。白美丽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幼稚”,因为她比他大多了,“幼稚”这个词贴在她脸上,让她心里美滋滋的。   她面色诡异地从一个小包里拿出一条水晶珠链。林适一以为她是要戴在手上的,而她却说是要放在那个里面的。他惊讶地望着这个花样翻新的女人,又爱又恨,忽然生出念头:要好好地蹂躏她。   他们在床上折腾了好久,并没有用那些珠珠链链之类的东西,他还是更相信自己的手指,他碰过的女人每次都如触电一般,发出叹息般的叫声。他很喜欢女人在床上如痴如醉的样儿,把她们弄得高兴,他自己也高兴,这叫“双赢”。   在激情中,白美丽总是忍不住抱住他的身体,大声地说好舒服好舒服。可是林适一就在这哇哇大叫中突然失去了兴致,从她身上下来。   他又一次背叛了自己,他躺在那儿泪如雨下。白美丽已经翻身去冲淋浴,床上只剩他一个人,他可以不顾及表情,独自一人喘口气。他此刻躺在黑暗里却极其想念另一个女人——她珍珠般的肤色,在黑暗中隐隐约约地闪现出来,让他有点透不过气。   “还不去洗?”白美丽说,“冲个澡好凉快的。”   “嗯。”   “你怎么看上去不太高兴?是不是在想什么人了?”   “神经!”   林适一有些气呼呼地翻身下床去洗澡。他忽然很想和珍珠,想得要发疯,他带了手提电话进浴室,一边哭一边给她打电话。和珍珠问他在哪里,是不是喝醉了。他说我没醉,就是想你了。   在他们的谈话大约进行了六七分钟之后,浴室外面突然出现了异常的响动,玻璃门被“砰”地一声撞开了,尖利的玻璃碎片四处飞溅,其中有一片飞到了林适一右眼的眼眶上,血顿时流下来,殷红的一道。透过血色看世界,他竟看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他看见白美丽就站在眼前,她的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他,手里拿着一根绳索。   “你要干什么?”   她听不到他的话,她的世界仿佛被一个玻璃罩子罩住了,外界的一切刺激都无法进入到她的脑子里。她反复摆弄手中那根绳索,那条绳索白得就像白骨。他拼命想去抢夺,却听到白美丽凄厉的叫声。他看到手背上的血,他对自己说,疯了,这个世界全都疯了。   4   白美丽对于自己那天晚上的失控行为解释为“因为太爱一哥”了,她打破浴室的玻璃破门而入,把自己也弄伤了,手臂上被划了一道深深的伤口。后来两人一起去了医院,躺在两张洁白的病床上,中间隔着一条窄窄的过道,他们一个纱布包在脸上,另一个纱布则缠在胳膊上。   “受伤了?”   “受伤了。”   “爱我吗?”   林适一回避了她的目光,他把脸扭向一边,说:“这种话哪能一天到晚挂在嘴边上。”   白美丽不说话了,她把手伸过来抚弄林适一的头发。林适一躲着她说:“别动,别让人看见。”   “谁会看见呀?鬼才看得见呢。”白美丽兴致极好地说,“我怎么觉得你在浴室打电话的时候,就跟见了鬼似的。”   林适一若有所思地说:“是见了鬼了。”   就在这时,有个白色身影从门前的走廊走过,那是穿着飘忽及地的长裙和平底鞋的身影,很快地飘过去了,但林适一却立刻认出了那个影子——和珍珠。   林适一挣扎着从床上坐起来,慌慌张张地跑到门口,去追那个影子,却发现楼道里空荡荡的,连半个人影都没有。他觉得他快要被这两个女人折腾死了,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心快被这两个女人撕成两半。   5   联系出版的事非常顺利,《皮草格格和她的情人》这本书好几家出版社都想要,并且他们开出了高价,以诱惑作者把书稿交给他们。林适一跟和珍珠商量了好几回,都没能商量出结果来。书是和珍珠写的,但和珍珠希望她和林适一联合署名,她说林适一报社里要评职称,有一部著作出版说不定对他将来评职称会有好处。   林适一差不多快要忘了还有“评职称”这回事了。“女人就是心细,”他望着和珍珠安详的坐姿,心也很想安定下来,“就这样过一辈子也不错啊,”他听到有个声音在对自己说。   下午,和珍珠坐在窗帘前的一把椅子上看书,林适一就坐在她腿前的地板上打瞌睡。这样恬静的片断在林适一记忆里是从未有过的,以后也不再会出现了,只此一回。他以为从此以后岁月悠长,他以为他和爱穿白裙子的和珍珠就这样过下去了。就在这时,电话铃声截断了他的悠闲。他接到一个电话,然后对和珍珠说,他要出去一下。   林适一在迷迷糊糊中猛地一睁眼,用手摸索着,在地板上找电话的动作让和珍珠看到眼里,其实她心里什么都明白,她只是不说出来罢了。   晚上,林适一回来的时候,身上带着香烟和香水混合在一起的气味,他蹑手蹑脚地来到床边,低着头凑得很近地看和珍珠,看她是否真睡着了。和珍珠紧紧地裹着毛巾被,一动不动,假装睡得很安稳的样子。林适一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开始抚摸她的后背。   她穿了极薄的睡衣,隔着毛巾被几乎摸不出衣服的存在。珍珠一动不动,假装一点反应都没有,其实她心里在偷偷落泪。她心里很清楚,他刚刚是跟一个女人混在一起,现在又来弄她。她想要推开他的手,但又没有一点力气,她渴望他的手,可是在渴望的同时又想推开他。   和珍珠听到林适一换拖鞋的声音,从抽屉里拿衣服的声音,到浴室冲淋浴的声音。她心里混合着各种各样的滋味,她把自己的身体弓起来,蜷缩成婴儿在母亲怀中的形状。   林适一跟像婴儿一样柔软娇嫩的和珍珠做爱。他脑子里乱哄哄的,他也不知道哪一个自己是真的,哪一个自己是假的,刚才在白美丽家里,他也没有拒绝跟她做爱,现在又对另一个女人这样,他真觉得自己不是人。应该立刻把自己从床上拉下来,连抽自己几个耳光。   做爱之后,他一个人裸着身子蜷缩地蹲在墙角哭泣。   这时候他出现了幻觉,墙的四角出现了“吊死鬼”。那是在皮草格格生前的房间里出现过的景物,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林适一百思不得其解。   林适一眼前再次掠过这样的情景:火车站附近震动的小屋,流水声、女人的呻吟声交替出现,整个房间里充斥着一闪一闪的红光,在这样的红光里,墙角的四个被吊起的布偶显出面露狰狞之色……   “为什么不穿衣服?”   “为什么哭?”   “为什么?”   林适一听到耳边嘀嘀哒哒的声音,混杂着女人的说话声。他半张着嘴,侧过脸来仔细听,分不清那是皮草格格还是和珍珠的说话声。他脸上的表情有些吓人,像一个在瞬间老去的人,他张着嘴,眉头紧锁。   6   白美丽动用关系,封杀了林适一与和珍珠的所有出版计划。她用钱买通一切,她就是要林适一靠自己无法生存,逼得他走投无路,最后乖乖地回到她身边。   要封杀林适一的想法,她是在一天夜里成形的。那天他们在酒店里谈下了一桩生意,白美丽兴致极好地想要庆祝一下。林适一说:“那我们去唱歌吧?”白美丽撇了一下嘴说:“唱什么歌嘛?咱俩庆祝一下,就咱们两个人。”   白美丽让林适一一个人先呆着,她独自到总服务台去订房间。这是一家高档酒店,大堂的咖啡吧里有一种暧昧而又温暖的氛围,一些人坐在灯影里幽幽地喝着咖啡,还有几对暧昧的男女很温情地相互眉目传情。林适一坐在那儿出神儿,他想今晚又不知要搞到几点才能回家了。   这时候,有个打扮得娇滴滴的女人朝他走过来。   她冲林适一笑了一下,说:“你好。”   “你好。”   “我可以坐在这吗?”   “当然。”   女人一屁股坐下来,说:“我一看见你,就想起了我哥哥。”   林适一笑道:“噢,是吗?”   两人正要再聊几句什么,白美丽旋风般地冲过来,她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地说:“林适一,你干嘛呢你!”   林适一一脸无所谓地说:“没干嘛呀!跟人聊聊天。”   “聊天?也不看看这种女人是什么烂人!”   坐在一儿的那个女的一下子急了,她从沙发上站起来说:“哎,你怎么骂人呀你?”   白美丽也不示弱,伶牙俐齿地说:“我跟我男朋友说话呢,你算老几呀!”   “就算他是你男朋友,你也不能张嘴骂人呀!”   林适一用力拉开卷入莫名其妙战争的两个女人,心想自己怎么总是这样,坐在这儿歇会儿都会蹦出两个女的为自己吵架,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林适一克制着自己的厌恶情绪,装作很温情地说:“你也累了一天了,咱们早点上去休息吧。”   听到这样的话,白美丽的情绪一下子好了许多,她挽着林适一的胳膊神气十足地走了。   “你知道吗?她是一个鸡。”在电梯上,白美丽用力挽着林适一并把头靠在他肩膀上去,好像生怕他跑掉似的。这让林适一感到很不舒服,他又不是她的一件什么东西由她这么拽着搂着的,他是他,他林适一是个独立的个体,一个顶天立地的大男子汉,他可不是女人的小玩具,由她们怎么捏,他就怎么变。   弧形的楼道寂静无声,地毯很柔软,吞没了他们的脚步声。白美丽看了一眼门上的数字,然后轻车熟路地把房卡“唰”地插进去又拔出来,转眼就灯就亮了。两人走了进去,里面宛若梦幻一般。   关上门,白美丽返身抱住林适一,她不停地亲吻他。林适一有点想躲闪的意思,但转念一想没必要做得那么绝,就附和着她的吻,开始回吻她。   白美丽一边吻他,一边扯他身上的衣服,她把裙子撩起来,把林适一的手放了进去。他显得有点被动,迟疑了一下。这让白美丽看出问题来了,她知道林适一心里一定有什么人了。她有些赌气似的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脱个精光,然后“大”字形地躺到床上去。   “你怎么还不过来?”   “怎么啦?忽然不开心啦?”   “是不是因为刚才那个女的?”   林适一不说也不动,只顾坐在窗前的那张圈椅上抽烟。他的精神忽然和这个房间分离开来,不知跑到什么地方去了。他想他为什么要呆在这里呢?他为什么要陪着这个讨厌的女人说话甚至睡觉?正在这时,包里的手机恰好响了,林适一在接了一个电话后,含糊地说了一句“我还有事,我先走了”,就丢下床上一丝不挂的女人,脚底抹油般地溜走了。   就在那个晚上白美丽萌发了“封杀”林适一的计划。她赤裸着身体躺在床上,手里握着一只小巧玲珑的银壳手机。她一边把电话打给平时与她相熟的几个出版界的老友,一边用手抚弄着自己的身体,有几次欲罢不能的时候险些发出异样的声音,但她还是控制住了,她的声音娇媚极了,把对方说得心都酥软了,对方连声说着“好好好”。白美丽放下电话,拿出“自慰器”,开始自己跟自己做爱。   夜里,有一种嚎叫声叫得声嘶力竭。人们都在寻找这声音的来源,在被窝里猜测着可能是发生了惨案。只有一个女人独享乐,她自慰的频率在逐渐加快,叫声也忽大忽小,像一匹在野地里奔跑的野马。   7   就在同一天夜里,一对恋人相拥而眠,他们虽然躺在床上,但精神却极好,眼睛亮亮的,毫无睡意。他们一起憧憬着未来,以为从明天开始,一切都会好起来。他们明天将到出版社去找社长跟他谈条件。他们想象着《皮草格格和她的情人》在书市上一路畅销的景象,乐得眼睛里都快流出蜜来了。   他们说,等将来有了钱,一定要买好大好大的一幢房子。   他们说,还要生孩子,还要生两个。   “生两个是不是违反政策啊?”他们之中的一个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另一个就说:“到那时政策早已松动了,不用咱们操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那一晚是和珍珠生命的高峰,她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幸福滋味。幸福就在手边,她一伸手就可以摸得到。她没想到在她和皮草格格这段漫长的生命长跑中,她居然成了赢家。她们两个女人同时喜欢一个男人,那时的皮草格格是那么张狂,而她自己却始终躲在幕后,内敛、羞涩,不敢表达。原以为自己对林适一的爱是没有什么指望了,因为在皮草格格那种狂放女人面前,自己无疑就像一棵不言不语的小草,风一吹就倒。   然而现在,在所有女人眼中又帅又可爱的一哥就躺在她身旁。他已经睡着了,他睡着的样子也像醒来时一样可第十六章杂志   1   白美丽心血来潮想投资办一本杂志,这本杂志原名叫《生活》,是以前80年代遗留下来的一本老刊物。现在已经跟不上潮流,刊物办得半死不活,快要撑不下去了。现在急需一个喜欢玩票的文化商人把这个烂摊子接过去,用生意人的眼光重新整合“文化”。   白美丽过去的一个老朋友张栋梁是这家杂志社的元老,他当了许多年编辑,现在杂志社改革,许多编辑都有可能面临下岗,老张也担心起自己的命运来。恰好在这时候,社里鼓励大家广泛搜寻社会上的能人来接手这本杂志,老张一下子想到白美丽。   于是,他就给白美丽打了电话。当时白美丽和林适一正在床上,他要求林适一帮她按摩后背,她刚洗完澡,肌肤雪白透明,她趴在一床白色刺绣被单上,腰部深深地凹下去,形成一个可爱的窝窝。   林适一走过来,在她趴着的屁股上捏了一把,说:“你屁股上肉可够多的啊。”   白美丽扭过脸来笑道:“别人的胸罩是D罩杯,我的屁股是D罩杯。”林适一使劲用手捏着那里,肉肉的,让他感觉到女人的丰硕之美。他在手心抹上一点按摩膏,开始按摩她的背。这个女人已经四十八岁了,但是身上皮肤保养得比一般小姑娘还要好,她是一个水润型的女人,胖是胖了点儿,但摸上去手感绝对好。   林适一比白美丽小十二岁,这个差距是白美丽喜欢的。按照白美丽的理论,男人快到五十岁的时候,那方面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而五十岁的女人正是性欲旺盛的时候,不找一个年纪轻的“小伙子”是很难满足的。   心情好的时候,两人常开玩笑,说一些只有他俩知道的私房话。林适一说:“白美丽,我现在明白了,一个创造力强的女人,一定是一个性欲强的女人。”   白美丽说:“你这是夸我呢,还是骂我呢?”   “这都听不出来啊?”   房间里的灯光,调到恰到好处的幽暗。白美丽趴在床上的姿势,越发地显得性感和有诱惑力,林适一觉得自己给她按摩的手心开始发热,他一下下地按在她背上,仿佛按进她骨头里,他听到白美丽发出轻轻的叹息,那一定是舒服的。   就在他俩玩耍到了飘飘欲仙的界境的时候,床头的电话铃突然响了。两人都觉得有点扫兴,林适一摘下听筒递给白美丽,随即按摩还在继续。   电话正是《生活》杂志社的张栋梁打来的。   “美丽吗?我是张栋梁。什么……不记得我了?《生活》杂志社的,曾经做过你专访的那个……噢,对对对……”   白美丽心不在焉地听着,示意林适一给她按摩的力度再大一点,她舒服得真想哼哼叽叽地叫出来,无奈这边正接着电话,不好发出任何异常的响动。为了尽快结束电话里这个男人没完没了的唠叨,白美丽一口答应下来,接手这本杂志。   “谁呀?什么事这么快就答应下来?”林适一漫不经心地问。   “以前的一个老朋友,想叫我投资办一个杂志。”   “肯定是那种快要倒闭的、办不下去的杂志。”   “你怎么知道的?”   “这种事猜还猜不出来?好事还能落到外人身上?他们本社的人早就揽到自己身上去了。美丽,我告诉你别答应他们,这是一件往里扔钱的买卖,他们看上的是你的钱。”   “哟,我们的一哥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头脑了?”   “你以为我是废物点心啊?你以为我是混吃混喝的主儿?我办了这么多年报纸,在这方面还是有点谱。”   她翻过身来,一手挽住林适一的脖子要跟他接吻。林适一把脸扭向一边,不理她。白美丽说:“今晚上你打算别扭到底呀?杂志的事明天再说,今天就到这儿吧。关灯,睡觉!”   关灯之后,白美丽再次摸过来,摸他的全身,让他兴奋起来。他不害怕白美丽半夜折腾,但是他害怕白美丽再跟他提起办杂志的事,那样他可吃不消。白美丽喜欢坐在他身上摇摆,那就让她过瘾好了,反正对他来说过所谓,别再后半夜折磨他就行。他觉得太困了,困得睁不开眼睛,就在他迷迷糊糊快要滑向睡眠边缘的时候,他的眼睛被人用手指生生掰开,有人对着他耳朵大声说:   “我想出来啦!杂志就叫《美丽人生》!”   2   就这样,白美丽当了杂志社的社长,每天精神饱满地张罗办杂志的事。《美丽人生》的事林适一本来是不想管的,但经不住白美丽软磨硬泡,她是这样说的:“就凭咱俩这种关系,你不帮我谁帮我?”说着,还在林适一的腮帮子上亲一口,弄得林适一哭笑不得。   白美丽做事讲究排场,她带着林适一看了好几处房子都不满意,最后看上了湖边的一幢小楼,小楼的二三层是一家电台。白美丽把面积最大的一层租下来,作为杂志社的办公地点。   《美丽人生》杂志社成立的时候,正是荷花盛开的季节,从林适一办公室的落地窗望出去,窗外景物美得如同风景画一般。有时候林适一站在窗前看风景,白美丽就会不声不响地溜进林适一的房间,从后面搂住他的腰,把脸贴在他背上。   “别这样,待会儿让人看见。”林适一摇晃着身体想要摆脱她的搂抱。但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她的手越搂越紧。“怕什么,”她说,“这家杂志社都是我的,谁敢说什么我就让他走人。”   林适一只好任由她搂抱着,眼睛望着不远处的湖面上盛开的荷花,竟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他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被这个女人控制了,从大脑到身体,都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下午,白美丽突发奇想想要划船,林适一只好跟着走。她自己就是老板,想干嘛干嘛,活得真是滋润。林适一看到他跟着白美丽走出办公室过道的时候,隔板后面的许多双眼睛都齐刷刷地盯着他俩。   他想,同事们一定常在背后议论他跟老板的关系。   他想,他们一定恨透了他。   他想,自己究竟应该以怎样的身份出现在这家杂志社?   他想了很久,却没想明白。   偌大的湖面上只有一只小白船,上面坐着白美丽和林适一。林适一用力划桨的模样逗着白美丽哈哈大笑。林适一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来,他并不想跟个女人似的,受到一点打击就伤心落泪。   白美丽打了一把带荷叶边的红伞坐在船头。光线射穿了伞面,将透亮的粉红色洒在她的脸上,使她看上去要比平时漂亮许多。她今天穿的衣服也很得体,一件白色蕾丝边的小外套,内穿一条细吊带裙,黑白搭配,让人看上去眼前一亮。林适一一边划船,一边打量眼前这个女人,觉得白美丽固然可恨,但在“可恨”的同时也有着她可爱的地方。   白美丽浅浅一笑,然后说:“林适一,你跟着我准保赚钱,交给你的生意包括股票其实都是让你做着玩的。”   林适一闷头划船,不多言语。“做着玩的?你这话什么意思啊?不信任我?把我当成一个废物点心?”   白美丽再次浅浅一笑,说道:“那倒也不是,主要是怕你累着。”   “知道心疼我?这还差不多。”林适一也学着她的样子浅浅一笑,心想这个下午过得还算愉快,刚才的气也消了。但很快灾难又来了,因为说着话的他们并没有看见有艘大船正向他们驶来,为了躲避这艘大船,他和白美丽双双掉进湖里,弄得里里外外全都湿透了。白美丽非但没有生气,反而信心满满地说:“水是财,做这本杂志肯定发。”水中的林适一对白美丽不由得心生佩服。   他们索性在水中玩闹了一阵子,才打电话让张栋梁把白美丽的车子开过来,“我们落水啦,你得开车来把我们救回去!”白美丽说话的语气像个孩子,虽然落水者就是自己,但她的语气竟有点幸灾乐祸。   张栋梁一直想找个机会巴结巴结白美丽,接到她的电话,立刻乐颠颠地开着车子来了。把车子停稳之后,他从车窗里伸出头来,用那样一种老熟人的语气拿他俩开涮。   “你俩这是干嘛?勇救落水儿童?”   “少废话!到我后备箱里拿两条毯子来。”   “是。”   张栋梁一看玩笑开得不是时候,立刻改了表情变得一脸严肃。他跳下车,到后备箱那儿去找毛巾毯。他找到一块漂亮的大浴巾和一块颜色暗淡的小浴巾,他把又大又漂亮的舒舒服服地披在白美丽身上,而把那块又小又丑的随手往林适一这边一扔。林适一没接住,那浴巾就掉在地上了。   就在林适一弯腰去捡那块掉在地上的毯子的时候,不经意间看到张栋梁用浴巾做掩护,对白美丽做了个类似搂抱的姿势,这个姿势深深地刺激了林适一,让他感到很不舒服。   他想,张栋梁这个男的不地道。一天到晚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拢住领导,他不靠本事吃饭,老想靠歪门邪道走红,虽说他和白美丽是老朋友了,但老朋友也不至于搂搂抱抱呀。他越想越气,就黑着一张脸跟在他们后头往停车的地方走。   车是张栋梁开过来的,张栋梁很自然就坐到副驾驶的位子上去,他俩俨然成了一对儿,把林适一晾到一边。   “栋梁,第一期的稿子准备得怎么样了?”   “还可以吧。”   “不要跟我说什么‘还可以’,我要听到的是最准确的消息,行,还是不行?”   “这个……那个什么……”   “别这个那个的,我最讨厌男人婆婆妈妈的了。张栋梁,以后跟我做事要有个痛快劲儿。”   “是。”   他们这番对话一字不落全都收进林适一耳朵里。他有些暗喜,因为白美丽对张栋梁的态度很是强硬,而当着别的同事的面,她从来不会用这样腔调跟林适一说话。   “一哥就是一哥,无论走到哪儿,他还是一哥。”他听到心里有个得意的声音在跟自己说话。   3   林适一对白美丽的赚钱能力从来就没有怀疑过,这次也不例外,一本半死不活的刊物,到了白美丽手里一下子就成了赚钱的机器,杂志改版后三个月销量就上去了,编辑部里每个人都涨了薪水。   手头宽裕了,林适一开始对职位斤斤计较。在《美丽人生》杂志社,除了白美丽,他应该算老大了,可他在杂志社的职位只是主编。对于这一点,林适一心怀不满,因为当初定头衔的时候,张栋梁混了个“总监”的名头,所以上上下下都管他叫“张总”,而管林适一叫“林主编”或者“一哥”。   为此,林适一心怀不满。有一天,白美丽让林适一陪她一起到购物中心去购物。在车上,他忽然冒出句不阴不阳的话:   “你是不是有点喜欢他呀?”   “喜欢谁?”   “张总。”   “嗨,他那个总不总的你还不明白嘛,全都是骗人的玩艺儿,不过是为了哄他高兴,让他好好地给我干活儿。”   “那我呢?你不会也在骗我吧?”   “你这个没良心的,我对你怎么样,你心里还不清楚吗?我从没见过像你这么不自信的男的,明明宠你、爱你,而你却总觉得这份爱不够多,你到底要我怎么样?”白美丽一边开车一边说。   林适一说:“不怎么样,别玩虚的就成。”   “什么虚的实的,什么干的稀的。太复杂的东西我不懂,我只知道做生意赚钱,别的免谈。”   “那我是什么?”   “你是人啊,一个男人,这还用问吗?”   林适一突然“噗嗤”一声笑了。“连我自己都差点儿忘了,我是一个人,一个男人。”   白美丽把车开进购物中心的停车场,两人从车里出来。白美丽兴致极好地挽着林适一的胳膊,往购物中心的侧门走。他们有说有笑地刚一进入侧门,远远地就看见了一个熟人。熟人也一眼看见了他们,大步流星朝他们这边走过来。   “哎呀,真是太巧了!没想到在这儿碰到你们。”   “你买衣服?还是……”   “噢,不不,我在这边随便瞎转,你们买你们的,我去那边看看。”   他打断白美丽的话,在他俩的视线里迅速消失,速度之快,令人惊讶。白美丽笑道:“这人怎么跟耗子似的?”   购物中心里空气沁凉,因是高级的购物场所,所以人不多,感觉上比较好。林适一喜欢跟白美丽上这儿来挑选衣服,舒适,从容,不断有新衣可以试,这种感觉是林适一喜欢的。   白美丽总是在男装店里给他挑一大堆衣服让他去试。他进小隔间里试衣服的时候就想,这个女人还是挺不错的。他每穿一件衣服从小隔间里出来,白美丽都会用欣赏的眼光上上下下地打量他,然后说一句:“嗯,还不错。这件买下来吧。”   到了下一件,她又说:“这件也买下来吧。”   结账的时候,白美丽站在收银台前刷卡买单,坐在收银台里的小姐抬起头来看了他俩一眼,这一眼让林适一觉得自己低人一等,他想,别人一定看出来他是吃软饭的,身上穿的、腕上戴的全都是女人给买的。   “我们不像某些人呢,可以吃软饭,我们样样都得凭本事。”   “谁呀?谁是吃软饭的?我怎么不知道。”   “自己长眼睛瞧。”   “没瞧出来,你给指指。”   “这可不敢乱指,弄不好饭碗没了。”   “有那么严重?”   “做人嘛,还是低调一点好。”   林适一想起几天前在办公室听到同事议论“吃软饭”,就觉得他们是在议论自己。自从进了《美丽人生》杂志社,他的心眼儿变得越来越小,总觉得隔墙有耳,别人都在说他坏话似的。特别是张栋梁,他觉得这小子一天到晚总跟自己作对,他这个人有两张脸皮,一张笑脸是对白美丽的,一张阴着的脸是对林适一的,转瞬之间就能晴转多云,就像在某处暗藏着一个按钮机关似的。   办公室的明争暗斗就不用说了,两个男人之间勾心斗角,争宠、排挤、诬陷,方式跟女人一模一样。有一天,林适一发现这个不怀好意的男人居然入侵到家里来了,为此林适一跟白美丽大吵了一架。   事情是这样的,下午白美丽接到局里一个电话,通知她到上面去开个例行公事的会议,她跟林适一打了个招呼,就带着张栋梁走了。林适一当时并没有多想,他正在抓耳挠腮地弄一篇稿子,因为闪存忘在家里,他不得不从头再写。   一个钟头之后,林适一决定回家去拿闪存,因为昨天写的话完全想不起来了,必须回去拿一下。   外面的阳光很好,行人步态悠闲,恋人们手在街上拉着手慢悠悠地走着。林适一站在路边打车的时候,想给白美丽打个电话,但转念一想她在开会,于是电话就打给了另一个女人和珍珠。   和珍珠也在开会。   他最近跟和珍珠很少见面,他让和她专心修改那部书稿。他推说自己比较忙,其实是白美丽对他控制得挺严的,让他腾不出空来跟别的女人见面。   “喂,最近怎么样?”   “挺好的。”   “新杂志怎么样,”   “挺好的。”   “好,我在开会,就不多说了。”   和珍珠在简短的几句交谈之后,迅速挂断了电话。看来她的确在开一个很重要的会议。林适一站在路边边等车边想,京城是一个会议的海洋,在这样一个平和美好的下午,有多少女人在开会啊。   4   京城一哥林适一就在这样一个平和美好的下午,撞见了一件令他颇受刺激的事。他甚至没有因此和白美丽争吵,但这件事窝在心里,成为他心中永远的痛。   出租车在下午的街道上走走停停,道路两旁是热闹的街市,漂亮的现代派的商厦一幢紧挨着一幢,就像指向天空的手指。蓝天在楼宇间闪现,与玻璃钢的楼宇组成一个奇妙的世界。   林适一心情很好地背着他大大的记者包,从出租车里出来,吊儿郎当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他冲着坐在大堂里的保安点点头,还开了一句玩笑,然后迈步走进电梯。电梯向高层爬升,一切如常,没有一点预示。他心情很好,甚至哼起了歌来。楼道白色的大理石地面光洁如镜,他走在上面,心里想着拿到闪存就赶紧做完这个工作。   5   这天下午白美丽做错了一件事,她没有去开会,而是把张栋梁带回了家。   事情就出在她的耳环上。   原本白美丽接到电话是打算去开会的,她临走还跟林适一打了招呼,两人微笑着拜拜,没有一丝杂念。自从她跟林适一同居以来,基本上做到了“一夫一妻”,从来也不领乱七八糟的男人回家的。而张栋梁对她有好感她也是知道的,在没人的时候那家伙喜欢对她动手动脚,嘴甜得就跟个二十几岁的小男孩似的。他对这个副手这态度是听之任之。女人嘛,谁不喜欢听好听的。   白美丽带着张栋梁走出杂志社,她的车就停在门口。她打开车门对张栋梁偏了一下头,示意他快点上车。耳环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张栋梁愣在那里,就好像是第一次看见白美丽。   “张栋梁,你发什么傻呀,不认识了?”   “我在看你的耳环,阳光下可真漂亮。”   “是嘛,谢谢。”   “我不是恭维你,我说的是真话。”   “好了好了,上车吧!”   他们上车之后,张栋梁的手就伸过来摸那只耳环,然后说:“耳环哪买的,这么好看?”   白美丽神情专注地开车,没接他的话茬。她穿着一条和皮肤颜色接近的修身连衣裙。那裙子的丝绸质地薄得就像没穿一样,张栋梁忍不住把手伸过来,放在白美丽裹着薄薄丝绸的大腿上。   车身晃动了一下,然后一切又恢复正常了。   她想跟他谈工作,想阻止他的手继续放在她大腿上。可是她觉得嘴唇干干的,像是已经被胶水粘住了。她没有阻止他,使他变得越来越猖狂。   白美丽脑子里有点乱,心想林适一要是知道她的副手在车上摸她,杀了张栋梁的心都有。可是那抚摸来势凶猛让她有些无法自制,那种感觉从大腿往全身扩散,使人如腾云驾雾一般。   这时候,白美丽突然踩了刹车,引起了后面骂声一片。   车内却很静,白美丽和张栋梁像被罩在一个真空的罩子里,空气越来越少,呼吸有些困难。   “你不要命啦?”   “不要了!”   “那脸呢?”   “也不要了。”   说着话,他们开始在车上接吻,那是带着热烈渴望的狂吻。不经意间张栋梁的手碰到白美丽的耳环,白美丽嫌它碍事,就把它随手摘下来丢在车上。   身后的喇叭声响成一片。   白美丽放开张栋梁的嘴,发动汽车,一路狂奔开回家。她也不知道她急什么,好像很久没有跟人做爱了似的,欲火攻心。在电梯上他们就开始摸对方的重要部位,气喘得很急。   白美丽一进门就火烧火燎地扯下内裤对张栋梁说:“来呀!”   这倒把张栋梁给吓住了。虽然张栋梁原本是个好色之人,遇到这样的色女郎负负得正,反倒成了个好人。   他有些哆嗦地问:“要不要先洗洗?”   “洗个屁,快点!”   他走过来靠近白美丽。她身后是一道蓝玻璃廊柱,一直通向跃层空间的上层,她一条胳膊扬起来放在脑后,胸脯挺得很高,裙摆被微风吹得波浪起伏。张栋梁知道,她里面什么也没穿,因为内裤已经被她脱下来挂门把上了。   张栋梁满脑子都是白天上班时一本正经的白美丽。她坐在桌前端庄高傲的模样令人心动。他每动她一下都会想到这个女人不是女人而是他上司,干上司比干平常女人要刺激得多。他一直都是这么想的,今天他终于做到了。他太兴奋了,没想到自己站着也能满足她。白美丽整个人左摇右摆兴奋得快要站不住了。   他们没听见钥匙开门的声音。   他们兴奋过度,听力下降。   他们仍在用力……   6   林适一从没见过男人跟女人以这种姿势做爱。这种姿势不能叫做爱,只能叫做干。他一开始并没反应过来,眼前这两个脱得半裸的男女在做什么,只是看到他俩站在那里,背后是蓝蓝的、漂亮的雕花玻璃,他俩姿态放荡,像在跳着某种土著人的舞蹈,节奏一耸一耸的,映在玻璃上的影子煞是好看。   当那对男女发现跟前站着人的时候,同时发出了奇怪的尖叫。林适一并没有火三丈地上去打那个男的,而是揪住了那女人,把她拎过来,顺手给了她一记耳光。   “行,像个爷们儿!”事后白美丽非但没生气,反倒夸了林适一几句。林适一不动声色地笑了笑,问道:“你说这事怎么办吧?”   “让他走人。”   “你说到做到?”   “我是社长,让谁来谁来,谁让滚谁滚。行吗?你觉得这样解气吗?”   “只要你让张栋梁那个混蛋离开杂志社,这件事就当没发生,我们还像以前那样好好地过。”   白美丽扑上来亲他,却被他粗鲁地推开了。这个夜里,白美丽好像要补偿什么似的,没完没了地缠着他,对他又是亲又是拍又是抱的。林适一紧闭双眼无动于衷,他无论如何也忘不了身边这个女人跟别的男人在一起时那个疯样儿。一想到这里,他就想爬起来点亮灯再抽她一顿。   “你还是不原谅我?一哥,你不是说过,创造力强的女人,性欲一定是很强的。”白美丽松开搂着他的胳膊说。   “那也没让你跟谁都强啊!”   “我没跟谁都……”   “你还想抵赖?我亲眼看见你们俩站在客厅里嘿咻嘿咻干得欢的样子,要不是亲眼所见,我都不敢相信,那个家伙敢跑到我家来干这事,胆子真够大的。你是我老婆,记住了吗?”   林适一顺手在白美丽脸上一摸,却摸到湿漉漉的泪水,他问她怎么了。她说:“一哥,你终于管我叫‘老婆’了。我比你大那么多,我知足了第十七章耳光   1   一个星期之后,张栋梁被迫离开了杂志社。临走前他当众羞辱了林适一:“什么狗屁一哥,不过是一个靠女人养活的男人。”这话让林适一大受刺激。受到这样的污辱后,他不像一般男的那样拍案而起与对手真刀真枪地干,而是把自己关进房间里,无声无息,没有一点动静。   白天杂志社里人来人往,没人注意到林适一的古怪行为,到了晚上,同事们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了。助理师小红跑去找白美丽,她说:“社长你快去看看吧,一哥可能出什么事了,整整一天门都没有打开过,我们隔着门听,里面一点动静也没有。他不会在里面自杀吧?”   白美丽当时正对着电脑忙碌着,这最后一句话让她的手在电脑键盘上按下去就没起来。等她恍惚地明白过来师小红刚才那句话的确切意思的时候,才看到屏幕上被按上一串相同的字符:死死死死死……   白美丽腾地一惊,松开手,但那个“死”字仍在继续滑行,她被吓坏了。“死死死死……”机器似乎停不下来了,又像是在暗示着什么。她从座椅上站起来,高声喊叫着冲向林适一的房间,她拍打着他的房门,尖锐的叫声在小楼上空盘旋,就像众多的鸟儿聚集在楼顶,左突右冲,找不到出口。   “师小红,快叫人来,把门撞开!”   关键时刻白美丽比一般女人要清醒,她没有用头去撞门,也没有哭得死去活来,而是命令师小红去叫人。机灵的女孩一下子就找到三个大汉,他们手里拿着碗口粗的圆木,把门撞开一个大洞。   他们进去的时候,看到林适一平躺在办公桌上,浑身上下平整地盖着报纸。白美丽心酸地想:一哥一辈子都在跟报刊杂志打交道,但这个时候他混身盖着报纸,到底是厌倦了,还是舍不得?   救护车的笛声尖锐地响起。   林适一吞了整整一瓶安眠药,他被发现的时候已昏迷不醒。白美丽手里攥着那只空药瓶,在医院里哭成了泪人。夜晚,医院的白炽灯发出咝咝的响声。白美丽坐在病床边一直守护着林适一,她细细地看着这个男人,高高的鼻梁在平躺着的时候显得格外突出,像平地上突起的一道雪山,挺拔、冷峻、傲世独立。白美丽伸出食指,指尖沿着这道雪山的轮廓慢慢爬行。她想,爱情这个东西真是需要时间来磨的,以前她怀着无所谓的心态跟他在一起,更准确地说应该玩闹的成分多一点,爱情的成分少一点,而现在却慢慢地磨出情感来了。   在白美丽的手指轻轻地划过林适一鼻梁的时候,他醒了。   “一哥,你醒了吗,你真的醒了?”   林适一的眼睛睁开之后又闭上。他看上去很累,仿佛走了很远的路,走过千山万水好不容易才来到这里,来到这张洁白的床上,来到这个无人打扰的房间,来到这个喜欢抚摸他面孔的女人身旁。   “我累了,我真的累了。”林适一说。   “我也累了,”白美丽说,“以后我们不折腾了,像普通人一样,好好过日子。”   “嗯。”林适一温顺地闭上眼睛。   “一哥。”   “嗯?”   “咱们回家好吗?”   “现在咱们在那儿?”   “在医院。”   “为什么?”   “不为什么。你睡了一小觉,你需要休息。然后,咱们回家。”   “好的,回家。”   2   林适一出院之后,在家里休整了一段时间,没去杂志社上班。《美丽人生》的运作一直不错,销量直线上升,赚的钱也越来越多。编辑部里多一个人或者少一个人其实也没太大关系。白美丽让林适一在家多休息休息,不用急着上班。   京城一哥赋闲在家,竟然学起烧起菜来。他以前是风风火火,哪儿热闹就爱往哪儿钻的一个人,这几天静下来,到发现自己颇能耐得住寂寞。   他每天睡到自然醒,时间大约是十一点半左右。他对着镜子慢吞吞地刷牙、洗脸、刮胡子,弄得面目清新之后,坐下来一边看报一边喝咖啡。这是他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光,杯中咖啡散发着诱人的香味,一天的序幕就这样拉开。生活就像杯子里的咖啡,尽在掌握之中。   喝过咖啡之后,他到健身中心去健身。白美丽帮他办了一张游泳卡,督促他每天下午去游泳,活动一下四肢。下午游泳馆里的人很少,他可以平躺在水面上很长时间,他不像别的运动狂人那样,一跳进水里就猛游,这次的事使他的性格变的安稳平和了许多,他甚至也很少想到别的女人,连和珍珠打电话来他都不想接。他不想活在两个女人中间,那种活法太累了。   下午,他会到超市去买新鲜的蔬菜、鱼,还有鸡。他准备晚餐的兴趣甚至超过了看报纸和看足球。他烧的红枣排骨汤简直一绝,白是白、红是红,汤清味美,让人一看就特别有食欲。   排骨汤正在灶上炖着,香味儿飘了满屋子的时候,白美丽下班回来了。   她一进门就吸溜着鼻子说:“啊,真香!”   林适一照例会问一句:“杂志社怎么样?”   “情况不错。”   白美丽踢掉脚上的高跟鞋,光着脚在地板上走。她兴致极好的大声嚷嚷着要喝啤酒,一边说一边拉开冰箱找酒喝。她拿出一个有把的啤酒杯,倒了满满一杯冰啤酒,端去给林适一抿了一口,然后坐下来自斟自饮。她隔着厨房门大声地讲着一天的见闻,什么来了一个奇怪的作者啦,什么财务把章弄丢啦,什么谁跟谁谈恋爱啦……   林适一恍惚觉得,在很久以前他俩就是夫妻了。这种和谐舒缓的日子他俩已经过了半辈子了,没有争吵、没有背叛、没有欺骗,其实两口子过日子,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白美丽夹了一筷子菜,一边嚼一边说。   “我在想什么?”林适一帮她舀了一碗汤。   “你在想两口子过日子,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天哪,连我想什么你都知道?”   “那当然,以后别想骗我。我是你肚里的蛔虫,你想什么我全知道。”   林适一把汤喝得“咕噜咕噜”地响,然后笑道:“美丽,你太可怕了!”   他白天歇够了,养足了精神,到了晚上就特别想做床上的事。这倒使白美丽喜出望外,她原本就是个旺盛的女人,恨不得夜夜狂欢,所以那段日子两人关灯关得特别早,外面灯火灿烂,而他们的卧室里已是裸男裸女香吻飘送的世界。   “美丽,你说人活着为了什么呀?   “就为这个呀。”她的声音从下面传上来,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   “挣钱为什么?”   “也为这个呀。”   “干这个又为什么?”   “证明我们都还活着。”   窗外的欢呼声火山爆发一般突然响起,吓了俩人一大跳。两个人这才想起球迷们都在看四年一次的世界杯,人们聚集在一起,大呼小叫,昼夜狂欢。而他们却沉溺于二人世界里,醉心于属于他们的另一种狂欢。他们的喊叫声此起彼伏,畅快淋漓,混杂在更大背景的呐喊之中,仿佛全世界都在为他俩欢呼。   然而,这样快乐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新的矛盾又出现了。   3   新一代的“京城一哥”出现在《美丽人生》杂志社的时候,让全体编辑眼睛集体一亮。   程天一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来到杂志社应聘美编的职位,穿过众多好奇的目光,他径直走到社长办公室门口,“当当当”手指轻扣了三下房门,门自动打开了。   白美丽超级漂亮的办公室,让天生爱美的程天一感觉相当惊奇。他穿着一件白色底印花衬衫,浅蓝色带破洞的牛仔裤。他衬衫的颜色与白美丽漂亮大办公室的壁纸相映成趣,仿佛同一底色同一花样裁剪成的两件作品,一件穿在眼前这个花样美男的身上,另一件则贴在墙上。   “社长,这是我一生中见过最漂亮的办公室。”   “一生中?你才几岁呀,就说‘一生中’?”   “我二十五岁,在你眼里可能是个孩子,但在高中生眼里已经是个老男人了。”   “你叫什么名字?”   “程天一,天人合一的意思。”   “噢?你还懂得天人合一?”   “我妈说的。我妈总跟在我身后唠叨,就连今天我来面试,她都要跟着来呢。”   “她来干什么?”   “是啊,我也对她说,你来干什么,我又不是幼儿园的小孩儿,我早就独立了。大学毕业都好几年了,我什么都会,会唱歌、会画画、会弹钢琴,按你们领导的话说,应该算是全能复合型人材。怎么样,社长,您录取我了吗?”   “全能复合型人材,我能不录取你吗?”白美丽笑了起来,“你很像当年的一哥,虽然我没见过他当年的样子,但我看见你的样子就想起他来了。”   “一哥,你说的是林适一吗?”   “是啊,你认识他?”   程天一忽然露出腼腆的笑容:“我哪认识他呀?他是那么有名的记者。我只是听说过他的名字而已。”   “哦,那你过两天就能见到他了。”   新美编的面试就这样通过了。仅仅因为这个男孩长得像一哥,社长就大笔一挥,让他进了杂志社。女编辑们都小声议论:“这叫男色。”不过小男孩的嘴很甜,见了女编辑们张嘴就叫姐姐,所以编辑部上上下下都挺喜欢这个新“一哥”。   4   杂志社里来了一个“新一哥”的事儿传到林适一耳朵里,让他感觉很不舒服。   “新一哥?这不是分明在跟我叫板吗?”   “他是一个小孩。”白美丽漫不经心地说。   “小孩怎么啦?现在的小孩啊,你可不能小看他们,心可高了,不肯脚踏实地地做事却什么都想要,你要小心点儿。”   “嘁,小心眼儿。”   “你嘁什么嘁,最看不惯你这种满不在乎的样子。”   林适一盛了满满一碗白米饭放在白美丽面前。白美丽将手一挥将那碗饭“啪”的一下打到地上。林适一从餐椅上站起身来,慢慢地解下身上的灰色围裙,将围裙卷成了一个团,放在餐桌上,然后转身到门厅去换鞋。   “一哥,一哥!”   白美丽在身后叫了几声,他都没回答。他拿上自己的钥匙,开门,关门,上电梯。当他走出楼门走上人头蹿动的大街上时,他才想起他其实没地方可去。他自己的那个家已经很久没回去了,一想起那两间长满蛛网的黑漆漆的小房间,他的头就一跳一跳地痛。   林适一在街上游荡很久,然后到熟悉的酒吧喝了一杯,碰到几个熟人,就和他们闲聊了几句,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感到甚是无趣。他口袋里的手机一直在响,他知道是谁打来的,可他不想看,更不打算接。他想,这个女人太过分了,不能轻易饶了她。   从酒吧出来,他打了一辆车顺口说出白美丽家的地址后,又立刻改口说出了自己的地址。他想,白美丽对他的毒害实在太深了,让他有家不能回,一张嘴说的地址竟然又是她家的。   出租车载着他朝着相反的方向疾驰而去。他已经有几个月没回家了,也没有去交过水电费。他不知道现在回去,家里的电灯还亮不亮?他在心里已经盘算好了,如果家里没水没电,他就再厚着脸皮回到白美丽身边去。   出租车停在楼下,他一边付车钱一边急着从车窗往外张望,看看家里的灯是否亮着。可他转念一想,怎么可能呢?所谓的家,只有他一个人啊!   奇怪的是家里居然亮着灯。   林适一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眼睛,家里的两扇窗子的灯全亮着,隐隐约约的音乐声从窗子里飘出来。一切迹象表明,家里是有人的。他推开家门,就闻到一股牛奶的香味。家里的灯全开着,厨房里有人在煮牛奶。   “你回来了,你终于回来了!”厨房里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   厨房门打开之后,一身白衣白裙的和珍珠,手里端着一杯奶,站在林适一面前。   “你还是不吃晚饭,睡前只喝一杯奶?”   “还是老习惯。”   “你在这儿住多久了?”   “你离开多久了?”   “你一直一个人住在这儿?”   “我在等你回来。我想总有一天,你会回来的。”   他一把抱住和珍珠,忍不住抽泣起来。这几个月以来,他对和珍珠不理不睬。而她依然对他这么好,这样痴痴地等他回来。他觉得自己太滚蛋、太该死了。   房间里收拾得井井有条,书桌上堆着正在校对的书稿。和珍珠说她每天在这里工作,面对着电脑就像面对他一样。   林适一无话可说,跟和珍珠比起来,他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堆垃圾。这天晚上,他没有跟和珍珠睡在一起,他找了一条毯子睡在地上。和珍珠什么也没问,只是默默地为他展开毛毯,铺好,拉平,然后垂着眼皮轻声说:“那么,我去睡了?”   “去吧,睡个好觉。”   “好。”   林适一头一挨着枕头,立刻就睡着了。这一觉他睡得很沉。有很多阴影在梦里晃来晃去,他伸手去抓那些阴影,可那些影子却似乎又离他很远,一个也抓不到。他心里清楚,那些都是和她交往的女人的影子。他这一生过得既丰富又空洞,连个一儿半女也没留下。八十年代那些标签式的东西在他眼前一一出现:红茶菌、休闲服、呼啦圈、旅游、组合柜热、出国热、跳舞热,什么都能热上一阵,但又很快地像风一样过去了。   林适一睡到半夜的时候,感觉到脸上有点湿湿的东西。开始他还以为是下雨,可睁开眼睛才知道,是有人在为他掉眼泪。   和珍珠坐在地铺边,开了一盏小灯,一直盯着他的脸在看,看着看着就忍不住落下泪来。林适一睁开眼的时候,正好有一滴泪落到他眼睛里。这样的事情一生中只能有一次,以后永远不会发生。   “我怎么觉得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在一起了?”   “别瞎想了,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5   林适一重新出现的时候,带着某种阴郁的表情。杂志社里所有人都用奇怪的表情看着他,并且告诉他社长不在。   “那新来的一哥呢?”   “新来的一哥也不在。”   林适一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他仿佛看见白美丽和那年轻人紧紧地抱在一起,他们正在这座城市的某个角落,偷偷地做着她和林适一曾经做过的事。   五星级酒店里一间宽敞的房间,门关得很紧,窗帘也拉得死死的。白美丽和程天一躺在床上,她让他把手机关掉,不要让任何人打扰他俩。   程天一说:“不会有人来的。我订房间的时候,用的是化名。”   白美丽说:“你真聪明啊,什么都懂,什么都会。”   从杂志社回到家,用了四十分钟。林适一用钥匙打开门,发现白美丽仍然不在家。她会到什么地方去呢?不会真跟那小子约会吧?   他觉得他要面对的将是电视剧里经常发生的一幕,不同的只是屏幕中人物的面庞。他不停地用遥控器换台,似乎每一个频道里都在上演着白美丽的故事。他越想越生气。到了晚上九点多,他终于忍不住拨打白美丽的手机,但偏巧打了两遍她都没听见。   “肯定出事了!”   林适一穿好衣服皮鞋准备出门的时候,白美丽回来了。   “亲爱的,你要去哪儿呀?”   “我要校对我的书稿,这阵子可能不回来了。”   “林适一,你在赌气吗?”   “哼,我赌气有什么用啊?你是不是巴不得我离开,好让新人住进来呀?”   “什么新人啊?”   “你自己心里明白!”   “我不明白!你别拿着你那本破书做借口,跟别的女人约会。林适一我告诉你,你和和珍珠的那本书,我让你们出,你们就能出。我不让你们出,你们一个字也印不出来!信不信咱们走着瞧!”   6   “像这样瞎混有什么意思啊?真想回到过去。”   林适一时常一个人坐在湖边自言自语。他像是说给自己听,又像是说给那个年轻点的“林适一”听。他们这代人,年轻的时候个个都是理想主义者,“下海”时又个个奋不顾身,以为遍地都是金子。可惜他们认识金子,金子却不认识他们。大多数文人下海都是“半文半商”,跟钱没有什么缘分。   林适一依附于一个有钱女人,对他来说既是不幸又是万幸,不幸的是他从此没了自我,成为别人的附属品;万幸的是有人养着他,暂时还不至于饿着。他内心充满了矛盾,他曾经是那么心高气傲的一个人,报社有什么出头露脸的事,社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主持大型活动、办刊物、去电台、电视台当嘉宾,样样好事情全都落到他一个人头上。现如今那些风光都已成为过去,他堂堂的“京城一哥”混着混着混成了什么都不是的男人。一想到这些,林适一心里就像被一万个不知名的小生物撕咬着一般,痛苦万分。   林适一在外面兼职的事,社里早有耳闻。社长一直按兵不动,没有正面指出他在外兼职的事,一来是在等待合适的机会,二来社长本人对林适一不错,一直以来比较欣赏他,所以有些事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他一马。但凡事都得有个度,如果超过了那个,报应就来了。   一天下午,在全社大会上,林适一被社长点了名。社长也是忍无可忍,三番五次地通知他开会,他都没准时出席。社长当着中层领导的面大骂,说他“太不像话了”。林适一在会议进行的过程中,气喘吁吁地跑进来。全场哄堂大笑,搞得社长和林适一都觉得很尴尬。   会议是宣布报社改组的事。   社长说:“咱们是青年报,报社的人越来越老,这样下去怎么行呢?现在全国都在改革,我们也要改革,我看咱们社的改革,就从编辑记者年轻化改起,要大刀阔斧,不破不立,敢于创新。”   掌声。   雷鸣般的掌声第一次让林适一感到不适应。因为以前掌声都是为他响的,而现在这掌声就像是一种讽刺,朝着他的脸噼里啪啦地扇过来。   会议之后,社长单独找他谈话。他的脸色就像秋天的茄子皮一样难看。他站在社长超大的办公桌对面,两条腿抖得像跳桑巴舞一样。   “你抖什么呀?”   “我害怕。”   “怕什么?”   “什么都怕。”   社长用犀利的目光看着他。   社长说:“小林啊,你放心,我不会让你下岗的。只不过是报社内部岗位调配,在哪个岗位上都能发光发热嘛。”   林适一站在那儿,脑子轰的一下,像是要炸开一样。他不知道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岗位调配”这四个字让他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甚至想到有可能调他去扫厕所、看大门,这种极度悲观的想法,这使得他无法抬起头来。他不敢正视社长的眼睛,但社长的谈话还在继续。   社长说:“《绿地文学》版你暂时放一放,我们想派你去负责《体育春秋》。”   “体育春秋”四个字一出来,林适一整个人都要虚脱了。他庆幸社里没派他去扫厕所,但“体育”两个字对一个文学编辑来说,也算是莫大的污辱,林适一的紫茄子脸一下子又变成了白冬瓜脸,惨白惨白的。   社里来了许多新人,文学界也冒出一批林适一不认识的年轻作家。文学变成了一种新的、他完全不懂的游戏,一夜之间他被人排斥在外,成了个孤独、落伍的“老怪物”。   其实,要论岁数林适一觉得自己并不老,跟他年龄一般大的男女作家,正是抡开了膀子大干的时候呢,甚至还有作家称自己为“青年”。而林适一却觉得自己的事业彻彻底底来到了“老年”。他有些后悔当编辑当了这么久,怎么就没静下心来好好写点东西。有些事业是有延展性的,一朝成名这辈子都可以慢慢吃老本,而他风风火火混了这些年,却连一点“老本”都没留下来。   如果说他身上还有一点叫做“老本”的东西的话,那就是镜子里这张虽说经过些风霜,但看上去仍不算丑的脸。他想,白美丽一天到晚粘着他,也就是对他这张脸感兴趣。   “我一无是处,只有一张脸。”   他在浴室的镜前停留了许久,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的脸。他悲观到了极点,他认为自己是一个靠“卖脸”养活自己的男人,一个吃软饭的男人。他开始扇自己耳光,左一下、右一下,左一下、右一下,连自己也不知道扇了多少下,直到和珍珠冲进来拽住他,他仍无法停止自残行为。   若干年前,他——林适一,掌声都是为他而来,如今,巴掌拍到了自己脸上,日子过着过着,怎么就过成了这样?林适一靠在浴室门框上,再一次感觉到生不如第十八章碎裂   1   和珍珠不明白,为什么一夜之间什么都变了。   她怀里揣着一包厚达上千页的书稿,在北京七月的烈日下奔走。她舍不得打车,有些步行能走到的地方,她宁可选择走路。她安慰自己说反正是要健身的,走走路对身体有好处。临来出门前,林适一对她说,一切都说好了,出版没问题,她只需要亲自把书稿送到出版社,象征性地签一份合同就可以了。   和珍珠以为,事情会很顺利。   出版社大楼的台阶很高,在和珍珠眼里宛若天梯一般。正午时分,耀眼的阳光从头顶垂直射下来,和珍珠有些头晕。她感觉自己正穿过许多金黄色的金属栏杆,去往一个高不可攀并且似乎永远无法到达的地方。   就在这时,她和一个穿黑色珠网衣服的女人擦肩而过。   女人身上的亮片和珠网在阳光下很晃眼,她身上的黑色真的很黑,仿佛一团从星空里落下来的黑色空气,只是现在落到了白昼里,感觉奇异极了。   她们互相不认得,只是在出版大楼台阶上本能地望了一下,然后闪身而过。穿黑衣服的白美丽并不知道穿白衣白裙站阶梯上的女子就是和珍珠。她已经买通了出版方,不让他们接受和珍珠的书稿,让她呕心沥血写出来的一堆文字变成废纸。一想到这儿,黑衣女子对白衣女子笑了一下,笑得十分阴险,就像在蛋糕里下了雪白砒霜,那砒霜在奶油上闪着令人不易察觉的寒光。   和珍珠并不知道,在几分钟之前就是这个黑衣女人在她的事业上下了一把毒药。   “对不起,和小姐,我们……”   连续两星期,和珍珠无论走到哪儿,听到的都是这句委婉的“对不起”,好像事先有人录好了录音,只要她一出现就准时准点地放出来。出书的事已成泡影,和珍珠怀里紧紧地抱着那叠书稿,精神有些恍惚。她不知道这世界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说变就变。她就这样想着说着,近乎于自言自语。车流在眼前飞速掠过,一辆接着一辆,在她眼里却近乎透明。阳光在瞬间由炽热变得冰冷,仿佛一切都被冻住,她越来越看不清眼前的景物,最后,她听到了刺破耳膜的刹车声——   2   关于和珍珠的死,有许多传奇的说法。有人说她是纵身一跃,投入车河;也有人说是一场意外,不可预料的交通事故。更有一种邪门的说法在朋友圈子里流传:白美丽“买凶杀人”,花钱雇用了杀手开车故意将和珍珠撞死。一时间众说纷纭,说法虽然很多,但事实只有一个,那就是和珍珠死了。   当时林适一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和朋友喝酒,喧闹的他突然静默下来。有人在他耳边小声说:“和珍珠死了。”   他没听懂,大声问了句:“什么?”   那人又说:“和珍珠死了!”   林适一当时觉得自己的头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敲了一下,眼冒金星。他一下子无法相信和珍珠被当场撞死这个事实。他觉得那只是做了一场梦,大梦醒来一切都会恢复正常。一身白衣白裙的和珍珠会再次回到他生活中,她会胸前抱着一叠纯白色的稿纸在画满斑马线的街道上十分轻盈地向前走,街上不知为何空无一人,车辆和行人都消失不见了,只有一个白衣女人不断地往前走。   往前走——   往前走——   往前走——   林适一在梦里感到了无形的压力,他知道有什么事情就要发生了。他努力想回到事情发生前那一秒。这时候,他腿用力一蹬,突然醒过来。   他睁开眼,用力伸了伸胳膊和腿,回想起梦里的一切,不知道哪一件是真的,哪一件是假的。他忽然感到害怕,全身收紧了缩成一团,他感到房间的上方有人用凉水在泼他,这凉丝丝的东西浇醒了他。他突然发疯似的扑到床头去抓电话,眼前不断闪过白衣女人站在十字街头,黑衣女人气势汹汹地开着一辆巨型吉普车,发出轰轰的鸣响,从白衣女人身上不偏不倚地压过去的镜头。   “是你杀了她!”   “怎么可能是我?”   电话机发出嗡嗡的回声,白美丽发出一阵冷笑。然后,电话就断了,世界变得孤寂无比,没有一点声息。   3   和珍珠是如何被杀死的,一直是个难解的谜。很多人都说是白美丽买通了司机,在大街上撞死和珍珠的。可是没有证据,没有证据的事又怎能说清楚呢?日子久了,人们也渐渐把这件事淡忘了。   林适一再次回到白美丽身边,开始对股票这种东西感兴趣。白美丽为了拴住他,不让他跟别的女人有来往,也拼命把他往这条路上引,帮他选了几种股票,都说肯定能涨,让他陆陆续续投进去不少钱。   除去股票,林适一还想试着做点生意。有一次,他看中了一种花瓶生意,那种既像陶土又像玻璃的花瓶,一下子让他着了迷。他想开一家店,专门出售这种花瓶,他把这想法跟白美丽一说,白美丽立刻答应下来,还夸林适一有想法、够聪明,但一提到钱,白美丽又犹豫了,她说:“钱这个问题嘛……”   林适一立刻打断她说:“不给就算了。”   “我也没说不给呀!”   “你心里不想给。”   “我心里怎么想的,你怎么知道?”   “我就知道。”   “你怎么跟个小孩儿似的。”   白美丽从桌子后面绕过来,走到沙发边上,在沙发扶手上坐下来,一只手环绕过来,搂在他肩上。林适一扭了一下身子,想把那只凭空落下来的手甩开。   “别闹。”他说。   “哟,你管我要钱,还那么大脾气呢!”   “好好好,我不要了,还不行吗?还口口声声支持我做生意呢,虚情假意!”   “谁虚情假意了?”   “谁假谁心里明白。”   两个人怄了一阵子气,搞得气氛很不愉快。过了一会儿,白美丽先绷不住了,主动过来跟林适一说话。林适一见好就收,也改变了态度。   两人和好如初。   在床上他再次谈到钱的时候,白美丽爽快地答应下来。   林适一站在花瓶店的玻璃器皿中间,只觉得有些恍惚。他不明白他的人生是如何一步步地走到了这一步。他开这家花瓶店的最初想法是想改变一下活法,看看不做记者,能不能做点别的。   光影在玻璃间游离,街上行人稀少,对面的钟表店里挂满了不同款式的电子钟。钟表店老板是一个谢了顶的男人,半梦半醒地趴在玻璃柜台上打瞌睡。时间仿佛静止了一般,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林适一在钟表店门口,看到一个女人的身影,她穿着白衣白裙,手里拿着一支白色的马蹄莲。她走路的样子很奇怪,像是从梦里飘出来的。   “和珍珠!”   林适一在心里叫了一声,然后出神地望着对面。他想象着她站在冰冷的十字路口,胸前抱着一叠书稿,面无表情地在马路上走。她走过一个街口又一个街口,红绿灯仿佛对她不起作用,所有车都停了,只有她一个人在那里走。   刹车的声音刺耳极了——   林适一从幻觉中清醒过来。刚才钟表店门口的和珍珠不见了,他跑到对面的店里去看看。店老板问他找谁。他问有没有一个女的。店老板说什么男的女的,没看见。林适一觉得奇怪,刚才明明看见手拿白色马蹄莲的女人走进去,老板却说没看见。他只好一头雾水地回到店里,却发现店里来了一个人。   4   林适一差点儿没认出那人是谁,只见他脸上长满胡须,面色焦黄,瘦得像个鬼。那人站在花瓶店里,这儿摸摸,那儿看看,林适一对他说“喂”,他突然“嗯”了一声,直起腰来。   “顾凯歌!哈哈,你小子怎么来啦?”   “我小子怎么不能来呀?”   林适一当胸擂他一拳,说道:“能来倒是能来,不会是问我来借钱的吧?”   顾凯歌的脸色一下子变了,由土黄变得灰白。林适一从没见过一个男人在瞬间萎顿成这个样子。他告诉林适一,他破产了,还欠了二百多万的债务,他现在已经是个穷光蛋了。说着话,他从兜里掏出他的钱包,一格一格地翻给林适一看,里面都是些一块两块的零钱,连一张十块的都找不见。林适一问怎么会弄成这样。顾凯歌话匣子就打开了,从他学校里倒卖电子表说起,又说到工作以后如何开创公司,几起几落,说到动情处,居然掉起眼泪来。   傍晚时分,林适一把店交给店员,陪顾凯歌一起去吃饭。   “车呢?”   “卖了。”   “那你别告诉我,你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吧?”   “还真没了,”顾凯歌说:“那幢别墅已经被拍卖抵押出去了,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林适一望着眼前突然苍老下去的顾凯歌,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想起顾凯歌以前夸张的外国礼节,那大鹏展翅一样张开的双臂拥抱久未见面的朋友,那声如洪钟的哈哈声,只要他一出场,四周的墙壁都会跟着一起震动。而现在呢,他似乎萎缩了一半,连身体都变小了似的。   他们打了一辆出租车到一个熟悉的馆子去吃饭。林适一本想问顾凯歌想吃什么口味的,可扭脸一看,顾凯歌已经歪在一旁睡着了。   一个人怎么会变成这样呢?当顾凯歌口袋里有钱的时候,他的外表都比没钱的时候要大一些。人啊,人真是不折不扣的怪物!林适一随着晃动着的车身边走边想。   吃饭的时候,他拿出手机给白美丽打了个电话。他说有个老朋友从外地来,今晚就不去她那儿了。白美丽在电话里撒娇地问,什么老朋友,是男的还是女的?林适一一本正经地回答,是男的,大学同学,然后就把电话给挂断了。   这时候,顾凯歌睡眼惺忪地从梦里醒过来,他揉了揉眼睛对林适一说:“我怎么在这儿呀?”   林适一说:“你刚才一上车就睡,到这儿又继续睡,现在该醒醒了,我已经点好了菜,全都是你喜欢吃的。”   顾凯歌忽然腼腆地笑了,他伸出舌头在嘴唇上舔了一圈,有些讨好地说:“肚子还真有些饿了。”   林适一说:“饿了就多吃一点。”   正说着,嗞嗞带响的铁板牛肉就被服务员大声吆喝着端上来了。顾凯歌说:“好像又回到了上学的时候……”说完这句话,他就没声了,闷头吃起菜来。他看起来真的很饿,吃相也不怎么好看,但林适一却觉得,眼前的他非常真实。   那一夜,林适一带着无家可归的顾凯歌回家。他很久没有回到他自己的住所了,很茫然地在他硕大的记者包里找钥匙,找了很久才找到那片又薄又瘦的钥匙。时代发展了,连钥匙都变大了,有粗壮硕大的菱形钥匙,有又厚又大像小刀一样的防盗门钥匙……只有自己家里的钥匙还是那样小,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5   和珍珠死了。   顾凯歌无家可归。   前妻嫁给了自己的亲舅舅。   ……   生活的变故太多了,让林适一觉得自己犹如生活在一只硕大的万花筒里,景物一会儿一变,令他目不暇接。他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活着,生活的目标又在哪里?只要一回到他落伍而又破旧的家。他就头痛欲裂。他对自己说,这是什么鬼地方呀?   小而薄的钥匙插进锁孔,拧了几圈都没有把门打开。顾凯歌说,这是你的家吗,怎么连门都开不开了。林适一说,鬼知道这是谁的家,我巴不得这不是我的家。   然后,门被打开了。狭小的门厅里灯光昏暗,墙上陈列着多少年前的时髦:一只落满了灰的牛头和一组迷彩防空网罩。这两组装饰不伦不类地堆积一起,让人心生厌烦。   “你别嫌弃,我这儿可够破的。”   “破也是家呀,我现在连家都没有了。”   “他们真要把你的房子拿去抵债吗?”   “可是不嘛,就不用换鞋了吧。我看你这儿脏得可以,到处都是灰,你自个儿也好久没回来了吧?”   “可不是嘛,要不是你来,我才懒得回来呢。”   “那你平常住在哪儿呢?”   “那女人那儿呗,还能哪儿呀。我现在有个女的关系不错,一起做点儿股票生意什么的,都这把年纪了,嘿嘿,瞎混呗。”   顾凯歌看了一眼林适一,似乎还想说什么,又不知从何说起,就干脆什么也不说了。   林适一没想到白美丽一大早跑来敲门。他和顾凯歌聊了一夜,天快亮的时候两人才睡,没想到上眼皮还没挨到下眼皮,外面就响起了“梆梆梆”的敲门声。林适一眯缝着眼睛踏着拖鞋“踢踏踢踏”地走去开门,房门刚刚打开一条缝,一个女人“唰”地一下冲进来,把他吓了一跳。   “人呢?”白美丽柳眉倒竖,看起来就像个愤怒的妖精。   “什么……什么人啊?”林适一结结巴巴地说。   “少跟我这儿装糊涂!”说着,白美丽就急火火地往里面闯。她一边骂林适一不是东西,一边把门踢得“砰砰”响。林适一用手拦着门说:“你别进去,里面有人。”   “我当然知道有人!怎么着,你怕了吧?就怕她没穿裤子吧?”   “不是……你想到哪儿去了?”   白美丽闯进去的时候,一眼看到只穿了一条皱巴巴的小裤头躺在床上酣睡的顾凯歌。白美丽“噢”了一声,就从屋子里跳了出来。   从这以后,这件事成了他俩之间的一个“笑柄”,动不动两人就会拿这件事出来“说事儿”。林适一说:“不让你进去吧,你偏要进去,是想看看别的男人的裸体吧?”   白美丽逗他说:“是的,是想看看。怎么啦?你不愿意啊?”   他说道:“愿意,愿意。要不哪天我把他约来,你随便看。”   “噢,那还是算了吧。那个倒霉鬼,他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倒霉倒得一塌糊涂,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成了彻底的穷光蛋了。”   “你瞧瞧你们这三个大学同学都是怎么混的,一个比一个穷。”   几天前,林适一的另一个大学同学黄大卫,拐弯抹角地想跟白美丽借几万块钱。他说看好了一个项目想要投资,其实他是看好一本书,想自己把书稿买下来。看别人做书都发了财,有靠一本书赚上百万的,黄大卫有些眼红,自己也想试试手,却苦于没有本钱。当他了解到林适一现在的女友很有钱的时候,他犹豫再三,最终还是跟林适一开了口。   林适一说:“行,我帮你问问看。”但得到白美丽的回答却是两个字:“不行。”   “记住了,好朋友之间更不能借钱的。”   “为什么?”   “肉包子打狗。”   “什么意思?”   “有去无还。”   林适一觉得白美丽的话相当精辟,从此就疏远了黄大卫和顾凯歌。他除了照顾他的花瓶生意,有空就陪白美丽。白美丽有时逗他,说他真像一条温柔的小狗。他也不做声,表情淡淡的。   6   林适一变得少言寡语起来,他不像年轻的时候那么爱说话了。他以前是个人未到笑声就先到的人,他那富有感染力的“哈哈哈”的笑声,给许多认识他的人留下了深刻印象。但是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能听到他的笑声了。没事的时候,他喜欢独自一人待在自己的花瓶店里,这儿摸摸,那儿看看。店打造得很通透,四周镶满变形的玻璃,从外面看,里面是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   他喜欢用手抚摸那些花瓶,好像花瓶里隐藏一个又一个精灵——那些离他而去的女人,仿佛她们会在刹那间从瓶子里跑出来一样。他怀着些许微醉的心情等待他们出来,却又有些害怕,怕真的见到她们,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有一天傍晚,夕阳把整条街都照红了。这是一个奇异的时刻,林适一感觉到有什么事就要发生了。就在这时,店里出现了一个女人,她的外形、打扮与当年的皮草格格一模一样,穿着毛茸茸的白色兔毛衣服,浅白色牛仔裙,皮靴上吊着两个兔毛娃娃。   林适一不能相信世上怎么会有这么相像的两人。他不敢上前跟她说话,怕打破这种宁静。果然一扭脸的功夫,那个女人就不见了。   晚上,林适一跟白美丽睡在一张床上,他的脑子里一直浮现出下午的情景,他想先是皮草格格,然后又会出现谁呢?和珍珠、蜜雪儿……凡是跟过他的女人都会一一出现吗?一想到这些,他紧缩成一团,看起来就像个刚出生的婴儿。   “你怎么了?”白美丽问。   “花瓶店的生意怎么样?”白美丽拧亮灯,点燃一支烟,吸了一口,“我呢,希望你做点有兴趣的事,倒不指望你能赚几个钱回来。钱这东西嘛,够花就行了。”   “你这是瞧不起我。”林适一翻了一个身,背朝白美丽说。   白美丽凑过身去,用手拍他的脸,说道:“哟,瞧我们的一哥自尊心还挺强呢。”   “别叫我一哥,我现在什么都不是了,只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   白美丽用手扒着他的肩,把脸凑近他很亲昵地说:“小伙子,别灰心嘛。”   他忽然心生厌恶,一把将身上那个沉甸甸的女人推开。白美丽自然又是大吵大闹一翻,但他什么也听不到,任她说去。连他自己也感到奇怪,自己耳朵上好像安了开关,不想听到的时候就什么也听不到。   白美丽赌气似的翻过身去,等待林适一过来哄她。可他却没有。两个人就这么僵持了一会儿,电话铃突然响了。白美丽拿起电话“嗯”了几声,披衣下床,准备出去。   林适一本来还想问一句“去哪儿”,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心想:“我才懒得问呢,爱上哪儿上哪儿。”白美丽倒挺平静,挑了一套文雅大方的毛衫套裙,对着镜子左扭扭、右扭扭,将自个儿的身形儿看了个够,然后,招呼也不打一声就出门了。   7   这一晚,白美丽出去了就没再回来。林适一出现了幻觉,他先是感觉自己又回到了皮草格格火车站旁的那间小屋,满屋的红光,火车通过的时候,整个屋子一震一震的,一个个离他而去的女人在红光中复活,所有的女人都在说:“我们死了,你为什么还活着?”   那些声音奇怪极了,宛若森林里跳出来的一群女妖,她们妖艳又邪恶。她们围攻他,将他夹在当中,她们不停地说话,声音越来越尖细,越来越让人不明白。林适一突然意识到,爱过他的女人,除了前妻蜜雪儿之外,全部丢了性命。这个问题他是在突然之间意识到的,意识到之后,他全身开始颤抖起来,就像打摆子发高烧似的抖得无法控制。   他开始满世界地寻找白美丽,疯狂给她打手机,但是她的手机却关机了。他越发感到不妙,以为白美丽将像自己爱过的女人一样,以各种离奇的方式死去。这一晚,他光着身子将自己泡在浴缸里,他害怕得到白美丽的任何消息。由于在浴缸里呆得太久,白美丽从外面赶回来的时候,林适一早已被人送往医院,他得了重感冒,高烧不退。白美丽又接连三天彻夜不归,最后林适一还是被朋友发现送到医院里去的。   “一哥,你怎么病成这样?”   “别叫我‘一哥’,瞧我现在这副德行,还‘一哥’呢?”   “好了好了,都怪我,到外面去跟朋友打牌就忘了回家了。”   “你忘了回家,人家都担心死了。”   林适一虚弱地躺在床上,他有些庆幸自己得了这场病。医院的病房里充满了消毒药水的味道。下午三点的阳光斜斜地从窗子里照进来,洒在两个人身上,这是两人之间难得安静的一刻,没有争吵,没有妒忌,没有猜疑,如果日子就这么安静地继续下去,倒也挺好。   “想吃什么?”白美丽说,“想吃什么我下楼给你去买。”   “算了,什么也不想吃,你也别张罗了,咱俩安静地待会儿。”   “一哥,我怎么觉得你像变了个人似的?”   “这样不好吗?”   林适一的眼睛又开始亮起来,他把手放到白美丽胸上,隔着衣服用手抚摸她。白美丽嘴上说“大白天的,别这样”,眼神儿却在鼓励他,她的一只手已经绕到背后,把胸罩的暗扣一松,拉住林适一的一只手,将他放到衣服里面。   有护士进来打针,看到这一幕,见怪不怪地假装没看见。林适一赶紧收手,并对白美丽说要不你先回去吧。   白美丽说:“赶我走啊,我偏要呆在这儿看你打针。”   护士听到他们的谈话,误以为他俩是一对感情笃深的夫妻。   林适一说:“打针有什么好看的,你要疼死我呀?”   “这么大了,打针还怕疼,真没见过你这样的。”白美丽风情万种地看了一哥一眼,这一眼,能迷死人。连护士都感觉到了那沉甸甸的目光,她打针的时候手轻微地抖了一下。白美丽看到林适一的脸随之扭曲歪斜成另一个人,但又很快地恢复了原来周正的模样,她只觉得有趣就“咯咯”地笑出声第十九章再见!一哥   1   好运气就像一罐可乐,总有喝完的时候。   林适一快到四十岁那年,他患上忧郁症,这是他周围的人绝对没有想到的。他一向是个热心肠、热情开朗、人还未到“哈哈哈”的笑声先到的人,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的笑声突然不见了,他整个人变得出奇的安静。有时他独自一人呆在花瓶店里,手指沿着花瓶的纹路慢慢往下走,眼睛贴那瓶子很近,两眼仿佛对在一起了似的,一直往下看、往下看,没有人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   他失眠了,有时整晚整晚地睡不着觉。他害怕一个人待在屋子里和自己的影子相对,电视机永远开着,却永远不知道里面演了些什么。他觉得他的魂儿走了,他不再是以前那个“一哥”了,那么他又是谁呢?连他自己也弄不明白。他常常站在十七楼的窗口往下看,看这座灰蒙蒙的城市,他想这过得是什么日子呀,怎么没有一点亮色。   就在这天下午,一个女人来到他的房间,带来了一点亮色——她穿着一件玫红色羊毛披肩,样子很俏。   听到敲门声的时候,林适一正在厕所蹲着,那正是吃力而难堪的一刻。他听到很轻的、彬彬有礼的敲门声,心想这个时间会是谁来呢?   他起身前去开门,嘴里还问着“谁呀”。门打开的时候,他竟然有些认不出来站在门口久未见面的樱蓝。   “天哪,樱蓝,你真漂亮!”   “得了吧,一哥,别讽刺我了。可以进来坐吗?”   “请进,请进!”   樱蓝披着她那件玫红羊毛披肩,袅袅婷婷地走进屋里。   “喝什么?茶还是咖啡?”林适一问。   “我随便。”   “那就喝杯茶吧,我这儿有好茶叶。”   樱蓝摘下身上的披肩,颇为仔细地叠好,放在沙发的一角,这才回过神来跟林适一说话。她说一哥你最近好吗,听说现在自己当老板了。林适一说,什么老板,一家花瓶小店罢了。   林适一想起许多年前,在这间当时称得上宽敞的客厅里还流行过“黑灯舞会”。八十年代中期建起来的塔楼,如今已经落伍了。电梯间狭小而黑暗,楼道里墙皮剥落,显得肮脏不堪。但当时还是簇新的,客厅虽小但在当时来说还算时髦,因为许多人家还不具备有客厅的条件。当时人多房少,人们几乎把每一个房间里都摆满了床。   他一直是时髦青年,进入九十年代中后期他才渐渐地开始落伍。他也不明白自己是如何从“宠儿”的地位逐渐滑落到“弃儿”地位的。这个过程在日常生活中很难察觉,就像海水和江水相接的那一瞬间,没有人分得清哪一部分是海水,哪一部分是江水。   恍惚间,林适一觉得自己还在“黑灯舞会”上旋转,怀里紧紧地搂着樱蓝。他喜欢樱蓝那柔若无骨的小身体,摸在手里好像没有骨头。但是现在,他却完全没有了搂住她的欲望——那柔若无骨的小身体还在,然而于他这边,体内的那部“发动机”似乎已经没了。   樱蓝没有察觉到这一切,她自顾自地诉说着自己的心事。她说她跟朗宁已经分手了,他们爱得很深但也伤得很深,现在她已经无所谓了。   “哎,你在听吗?”她忽然停下来,看着神情恍惚的林适一问,“你没听见我说什么吧?”   “听见了!”林适一说,“不就是说你跟他已经分了嘛。哎,你原来那位叫什么来着?”   “你还是没听嘛,连名字都没记住!”   “我记他干什么,他又不是我什么人。”   “林适一,我觉得你变了。听说你现在有个女朋友,她比你大,还比你有钱,是吗?”   “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   樱蓝见话不投机,就没再问下去。她是一个乖巧的女人,懂得如何哄男人高兴。她这次来找林适一,是想问他借几万块钱,因为她看中一套房子,需要交一笔首付。这几年她虽然写了许多部戏,却没留下什么积蓄。这个关键时刻,她想起林适一来了。其实这些年来,她和林适一之间一直都是暗中互有好感,却一直没捅破这层窗户纸,这回要不是手头紧得无法周转,她也不会来找林适一。   “那你就直说了吧,今天来找我到底有什么事?”林适一突然开口问。   樱蓝的脸涨得红了起来,她甚至都有些结巴了。她问:“是不是……她……她要回来了?”   “她怎么会来我这个破地方?”   林适一有些不高兴地说:“这是我的家,又不是她的,关她屁事!樱蓝你就放心好了,她这两天不在北京,到外地去了,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好了。”   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叮叮当当地响着好听的歌曲。他看了一下号码,知道是白美丽打来的,就慌忙按了接听键。   他接电话的声音格外好听:“……没有……不是……就在家呆着呢……店里?挺好的,没什么事你就放心好了……嗯嗯,好,好……”   樱蓝听到林适一断断续续的谈话,她一猜就知道电话那头是谁。她有些妒忌起电话里的那个女人,心想这个女的倒是能震得住林适一。她这样想着,要降住林适一的想法就逐渐地膨胀起来。   等他接完电话,樱蓝一下子倒进他的怀里,她说话的腔调也变得娇声娇气起来,妩媚之极。   “够亲密的呀!”樱蓝说。   “哎?要吃醋也轮不到你吧!”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尖酸刻薄了?”   “是你心态不正常吧!”   “你以为我爱上你了?”   “爱不爱,你心里清楚。”   “算了算了,我又不是来找你吵架的。”   “就是啊,累不累啊?”   这样一说,两人的态度都软下来。樱蓝从林适一身上挣脱出来,坐在他身边。一时之间两个人无话可说,他们静默着,享受下午的阳光。阳光从窗子里照射进来,如蜜一般,金灿灿、甜腻腻的。两人微醺般眯缝着眼,各自想着各自的心事。   林适一在想,这个女人到底想干什么?要是几年前,他肯定不会跟她在这儿干坐着消磨时间,两个人要不了多一会儿,就会在床上打滚了。可是现在,他们为什么那么安静,没有一点动静。会不会是自己的身体出了什么问题?   林适一曾经对樱蓝很有好感,他认为女作家里她是最有味道的一个。以前每次跟樱蓝一起跳舞,他的心情都很激动,甚至难以控制自己。可现在樱蓝就在眼前了,为什么自己无动于衷呢?   这天夜里,发生了不可思议的事情。美丽的樱蓝裸身睡在林适一身旁,他却竟然未动凡心。月亮升起来,苍白的月色仿佛有毒似的,白汪汪地平铺在床上。林适一从床上坐起,望着窗外的月色,不知身在何处。   “我这是在哪里?”   他听到房间里有个遥远的声音在问他。   他看到身边的女人,在月光的照耀下,皮肤像雪做的一样白。她的睡姿很优雅,就像暗中有个摄像机在对着她,她必须表现出睡眠中最好的一面,让世人记录下来留为永恒。但那又算什么永恒?一切美丽的事物都是稍纵即逝的,月光很快就不见了,她隐在黑暗中就像一个幻影,逃遁得无影无踪。   2   樱蓝说近来跟男友分手,需要搬出来住,她看中了一处房子,打算打它买下来,但要交六万元订金,她现在手头没有那么多钱。林适一想都没想,就把花瓶店里正在周转的六万元借给她了。   樱蓝拿走钱的那个晚上,恰好白美丽从外地回来。白美丽打电话让林适一到机场去接她。可林适一一觉睡了过去,错过了接机的时间。白美丽一回来就冲到林适一的家,她把门拍得山响,闯进来大吵大闹了一番。幸亏她没碰见樱蓝,要不然她拿刀杀了林适一的心都有。   白美丽说:“你说你这个人有什么用?关键时刻掉链子,脑子里也不知道想什么呢!还趁我去外地这几天,又勾搭上别的女人了?你除了会勾搭女人,你还有没有别的本事?”   她又说:“你一没钱、二没地位、三没本事,除了会勾搭女人,你说你还会干什么?我看你活着都多余,不如拿根绳子把自己吊死算了。真没见过像你这样没用的东西!”   林适一坐在那儿,一句话也没说,脸色越来越白。   “拿根绳子把自己吊死”这几个字就像用凿子凿进他心里似的。他的脸失控般地抖动了一下,然后他就与外界失去了联系,他感觉到自己心里的扇门“砰”的一声关闭了。   3   林适一的面部神经出了问题,这是报社的一个小助理夏红花最先发现的。林适一已经很久没去报社了,他的手机也是一会儿开,一会儿关的,没一点规律,一般人都找不到他。那天,夏红花接到主任的命令:一定要在24小时之内找到林适一。夏红花是大学毕业来报社实习的,她已经上班上了一段时间了,但她从来也没见过传说中的“京城一哥”林适一。   夏红花对这个“京城一哥”充满了好奇。听说他是当年的风云人物,报社里的才子,如今隐姓埋名地过起了低调生活。他现在很少在报社里面露面,新来的男男女女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儿。   夏红花手里拿着电话按照领导的要求打给要通知的人。通知了一圈之后,目光停留“林适一”那排上,上面写了两三组数字,有手机也有固定电话。她将那几组数字凝视了一小会儿,然后挑了一个她认为比较顺眼的数字,手指飞快地点着按键拔了出去。   出人意料的是电话居然通了!   “喂。”电话机里传出慵懒的声音。   这声音让夏红花略感失望,传说中的传奇人物“京城一哥”,声音竟是这般平庸。她想象中的林适一应该是声如洪钟、大智大勇,而不是如此这般软弱无力。   “喂,我是社里的小夏。报社要搞二十周年庆典酒会,主任让我通知你明天下午四点到影城来开会。”   “哦。”   他只“哦”了一声,没说别的就把电话给挂断了。夏红花觉得他至少还会多说句什么的,但是没有,电话接着出现刺耳的“嘟嘟”声。她不知道林适一明天会不会来,也不知道一会儿跟主任怎么交待。她有点犯难,是说来,还是说不来?   第二天林适一准时地出现了,这让夏红花松了一口气。令她感到奇怪的是,那个站在灯光下穿风衣的男人,左脸颊竟然像被一根看不见的线拉动着一般,朝着左上方一动一动地抽搐着。   “你就是林适一?”   “是的。”   “他们都叫你‘一哥’?”   “那是过去的事情了。”   “那现在呢?”   “现在你也看到了,平常人而已。”   林适一拎住黑风衣领子,哗地朝上那么一抖。他的这个动作倒显出些许大侠的风范来,令夏红花的眼睛亮了一下。但她的眼睛又很快暗下去了,因为她看到他的嘴角又开始朝着一边抽搐起来,一下、两下、三下……他的脸腊黄且没有表情。夏红花一直在想,他是否知道自己的脸不对头了呢?   到处都是化好妆准备上台演出的女孩子,她们红扑扑的小脸,黑亮亮的眼睛,看上去就像水果一样惹人喜爱。林适一夹在她们中间,显得格外苍老,他黑且瘦,皮肤没有一点光泽,他两眼无神地站在那里,嘴角还在不自觉中抽动着。这令夏红花有些不忍再看下去了。   “这到底是不是传说中的一哥呢?”   夏红花在脑子里打了个问号。她一直盯着他看,他似乎也注意到了她的目光。这个昔日的“京城一哥”在这个简简单单的小丫头的注视下,脸颊疯狂抽搐起来,一下、两下、三下……灯光的照射夸大了这种抽搐,夏红花觉得眼前的整个世界仿佛都跟着一起抖动起来了。   4   林适一对于女人完全失去了兴趣。他发现任何女人睡在他旁边,他都无所谓了。上次樱蓝就是一个例子,这次身边又来了一个年轻女子——夏红花,但她仍引不起他的兴趣。   他都不知道夏红花是如何爬到他床上来的。他感到害怕,因为他跟她并不熟悉,只隐隐约约对她有些印象,知道她是刚刚大学毕业到报社来实习的大学生,样子有些像年轻时候的雪儿。一想到雪儿,他就感到心里像被刀子扎着一样痛。她居然嫁给了自己的舅舅,那个有着大红鼻头的魔术师。林适一曾经还一度还非常崇拜舅舅,因为他牵动过他的“美国梦”。可后来发生的事情真是难以预料,自己的亲舅舅居然抢走了自己的老婆。   这叫什么事呀!   夏红花就是年轻版的蜜雪儿。自从上次酒会上认识后,她就对林适一表示出了特别的兴趣。可她来得太不是时候了,“一哥”不再是当年的“一哥”了,林适一也不再是当年的林适一。   他已经完全没有欲望了,他的心像枯井一样,没有一滴水,肢体也随着心的枯萎干枯了,下身没有一点反应。他什么也不想做,两眼空洞无神地望着天花板,仿佛要把天花板看穿。   他身边的女人哭了起来。   他不想安慰她,他现在谁都不想安慰,爱谁谁,一切都随它去吧!他无所谓了。   5   男人一旦失去了想要征服异性的欲望,他对生活的感觉就完全不同了。   林适一每天都是懒懒的、颓颓的,眼睛睁不开的样子,连衣服也穿得极其邋遢。有一天白美丽在街上遇到他,竟然没认出他来。   那是一段很热闹的商业街,人来人往,白美丽正挎着一个美丽大包在街上闲逛。她和迎面走过来的林适一撞了个满怀。   “天哪,你怎么成这样儿啦?”   “该不是吃错药了吧?弄成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林适一,你到底怎么了?”   “怎么啦?话都不会说了?变哑巴啦?”   林适一觉得街上没有一点声音,他的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让他觉得极其不可思议的是街市会在一秒钟之内安静下来。他的耳朵出现了“突然断电”的状况,一下子有声、一下子又声音全无,听不到任何声音。他眼中的世界也变成了黑白的,就像一台老式的黑白电视机,里面的风景只有两种颜色——黑与白。   谁也没想到这一天是他俩关系的“终结日”,更没想到方式竟然会是如此火爆。   白美丽当街给了林适一一个响亮的耳光,然后她说:“别忘了,你还没还我钱呢,炒股票的钱!”   骂完之后,她开着街口的一辆银灰色跑车扬长而去。不少路人过来围观,他们围着被打的林适一看了又看,直到他们再也看不出任何戏剧成分来,这才悻悻地离开。   林适一不知在那里站了多久,也许是一个钟头,也许是三个钟头,他的脚好像生了根一样。他木着一张脸,看不出任何表情。   这时候他的心已经定了,他对自己说:“该结束了!我该走了!”   回想林适一一个人的历史——一哥的故事——贯穿了整个时代,他的历史就是整个时代的缩影。他经历了考大学热、跳舞热、出国热、组合柜热、下海经商热、炒股热、离婚热等等。二十年间几乎所有的热潮他都赶上了。他是一个时代的宠儿,在他眼中,生活就是一个大游乐场,一座欢城。然而,在欢城里游了一遭出来的林适一,结局却是悲惨的。直到这时,他才认识到从“宠儿”到“弃儿”,原来只有一步之遥。   6   林适一对着那盘把女孩变没的录像带,心想一切都是从这儿开始的。   黑色巫师把女孩变没的魔术,林适一已经看过许多遍了。那是一盘来自外国的录像带,准确地说是来自美国。国门刚刚开放,他十分幸运地成为高考恢复后的第二批正规大学生。   一切的一切都在眼前快速倒带,时间停留在眼前这一秒,林适一对自己说:“好了,故事就到这儿了。”   这样想着,他麻利地在粗麻绳上打了一个结。他抬起头,看到暖气管高高在上并且闪着耀眼的银色光芒。他觉得有些刺眼,就用手背遮挡了一下。   随即,他把绳子抛上去的时候,笑声在空气中回荡起来后记   这本书写得真不容易,前后算起来一共写了五年。其中有部分章节曾在《十月》杂志上发表,发表后继续往后写。   我曾经看到一篇文章,里面说“作家赵凝创造了一种很好的图书销售模式,那就是每一本书都是一个亮点,是人们争相议论的话题,比如说《胡小姐的今生今世》里的‘裤带松’,《夜妆》里的‘胸口写作’。”   “她每说一句话,都能成为媒体关注的新闻点,‘作家主持人’、‘作家节目’、‘金子组合’……她的节目、她的小说、她的商业活动、她的人生本身就像一部小说,是一段段辉煌传奇故事。”   我很庆幸作为一名作家,我还会主持节目,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现实世界,我又多了一个“金饭碗”,被媒体称为“知性女主持人”而不是“美女作家”。   我是喜欢媒体的,喜欢那种灯光炫目的场合。   我近来热衷于主持谈话节目,少有时间写作。《京城一哥》是我的最新长篇小说,这本书写了很多年,从我在湖南当主持人一直写到现在。这本书首发在文学圈的著名杂志《十月》杂志上(小说发表时,标题为《欢城》,出版时改为《京城一哥》)。《十月》一直是我钟爱的杂志,它伴随我生理的成长和文学的成长,直至今日,是我心中的女神。   关于“京城一哥”人物的真实性,是许多圈内外朋友关心的问题。我承认,“京城一哥”确有其人,这个人物的原形在圈子里很有名,只可惜他没有留下什么东西。关于他的死,也是一个圈中好友深夜打电话告诉我的,我当时非常震惊,手拿电话久久说不出话来。   《京城一哥》讲述的是我们生活中的几代人“可记忆的历史”,也就是说小说记录着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的“阵痛时期”和“剧变时期”。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经历过中国这种剧变。我们从“蓝蚂蚁”一下子就变成了一个上厕所收费都用计算机的国度。飞速,神奇,世界瞩目。一个作家的敏感度告诉我:这种时代背景下定会出好作品!   八十年初期到新世纪来临的前夜,中国好像坐上了高速列车,这二十年之间中国变化之快,令经历过或者没经历过的人都为之震惊。“京城一哥”的故事,贯穿了整个时代,就像一个高速行驶的“过山翻滚车”,“京城一哥”一个人的历史,就是整个时代的缩影。   小说中的“一哥”林适一经历了“考大学热”、“跳舞热”、“出国热”、“组合柜热”、“下海经商热”、“炒股热”、“离婚热”,等等,二十年间几乎所有的热潮他都赶上了。   他是一个时代的宠儿,名校、名牌、名女人……在他眼里,生活就是一个大游乐场,一座“欢城”,快乐还来不及,还有什么可愁的?然而,在“欢城”里游走了一遭出来的“一哥”,结局相当悲惨。《京城一哥》的故事,是讲述一个男人由社会的“宠儿”到“弃儿”身体和心理的快速变迁过程,毫不谦虚地说,这部小说充满了人性之美。   这部小说还未完稿,就有人来谈电视剧版权,因为他们认为这部作品是我向现实主义回归的作品,比以前的作品要更加实在、好看,小说牵动了一代人的回忆,又有人说简直就是80年代版的电视剧《奋斗》。   我在《胡小姐的今生今世》的后记中曾说过,我在新浪的“当红女作家赵凝的博客”上,从来不泄露我作品的一个字,因为它们是有价值的。希望读者多多支持,去书店购买我的新书。   2005年12月12日第一稿   2006年5月19日第二稿   2007年9月25日第三稿   2007年11月3日第四稿   2008年10月9日第五稿   2008年月12月30日第六稿   于北京西山凝香 =已完结=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